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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94期2002年3月)
海外來鴻:學開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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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ona

寸步難行苦難言


加拿大是一個勞工意識抬頭的國家,工會常發動罷工來表示他們對資方的不滿。1997年我來溫哥華時就曾遇過清潔工人罷工,使得素來以乾淨市容著稱的溫哥華,竟有整整一個月垃圾滿天飛的窘態;而2001年夏季我來移民定居時,正好赴上公車司機罷駛的盛會,其實截至六月底公車已停工三個月了,據說也是有史以來最久的一次,許多人在市政府前搭帳棚抗議,但勞資雙方久久仍無法達成協議。

雖然我一來此地便向前手房客莊小姐買車,但外子和我在台北都不開車,且根據當地的法律,報到三個月後就不能再以國際駕照開車,所以我們的車也是英雄無用武之地。而此地的計程車不像台北招手即來,且所費不貲,在缺乏公車代步的情況下,更覺不開車就像沒腳一樣有寸步難行之苦。

折返無功考筆試


說來慚愧,其實我在2000年2月即在台北取得駕照,但事實上我不敢上路,剛來溫哥華時曾有朋友想教我開車,然發現我幾乎是一張白紙,為了安全起見,只好讓我先和有教練車的教練學開車。鑒於嚴重的車禍肇事率,卑詩省(Province of British Columbia)保險公司(ICBC)重新修訂並通過新的考駕照的規則──漸進式考牌制度,意即新手必須先通過第七級的路考,經過18個月無不良紀錄始能考第五級的路考,第五級路考考取及格才算取得正式駕駛執照。像我在本國即有駕照者,朋友便建議我等到本國駕照取得滿18個月後再參加考試,那麼就可以直接考第五級的路考,換句話說,我必須等到2001
年8月才能參加筆試。

新移民搞不清楚本地的法令規章,還好我有好朋友住在附近,也樂於當我的顧問,可是難免也有獻策失誤的時候……。根據新規定,新移民考第五級的考試必須提交本國駕照外加翻譯和公證,由於當時我的台灣駕照仍置放在台北,正巧我媽八月初將來溫哥華,所以朋友建議我直接在台北辦好翻譯和公證,等我媽來時將文件交給我,我便可直接去考筆試。為此我只好委託身在台北的外子在百忙之中為我處理此事。

準備參加筆試的那天還勞煩二位朋友陪我去西區的監理所考試,當我很興奮地將經公證後的台灣駕照提出時,監理所的職員居然說我文件未經卑詩省的公證人翻譯和公證,不得考試。我說這是經台北地方法院公證過的,難道不行嗎?她很客氣地搖搖頭。朋友也覺得不合理,建議我再去東區的監理所試試,結果我仍然吃了閉門羹。大概加拿大和台灣無邦交關係,所以根本不接受其法院的公證。

從監理所回來後,我便直接前往家中附近的一所公證人事務所,很不幸的是該事務所譯員才離職,無法為我服務。大熱天折騰了一下午,挫敗地打道回府,還好家裏有一本電話簿,從電話簿中找尋公證服務,總算找到一家公車可到達的公證人事務所。

8月10日那天上午我再次前往監理所,這次我攜帶本地的公證文件,面帶微笑,心想總算可以考試了,然該監理所的職員很仔細地將我的台灣駕照和經公證的英譯本核對後,很困惑地問我為什麼英譯本執照號碼與原本不符?原來公證人將所有「0」的數字全打成了「9」,我告訴她那是公證人打字錯誤,心裏祈禱別再讓我跑一趟了,很遺憾天不從人願,我只好無奈地搭著公車到公證人事務所請該公證人更正誤字後,再返回監理所考筆試。當我再走出監理所時已逾午后二點,在驕陽下有點暈眩,飢腸轆轆地就近在麥當勞用過簡餐後才回家。感謝主的是,當天我順利通過了筆試,取得學習駕照。

流淚禱告學駕車


通過筆試後,監理所的職員隨即將我的台灣駕照沒收,並警告我不許單獨開車。依規定,取得學習駕照者必須在擁有加拿大駕照的成人在旁指導時才能駕車;換言之,也必須通過筆試後才能學習駕車。所謂「出外靠朋友」,對於新移民最貼切不過,連找尋教練也是煞費苦心,還好身邊不乏朋友和教會同靈熱心推薦。

與台灣不同的是,這兒無所謂的教練場,大馬路正是教練場也是考場。記得第一次和教練在車水馬龍的大馬路上開車時,真可以驚心動魄形容之,所幸教練車有雙剎車及雙方向盤裝置,緊急情況不致於發生危險。據說運動神經差的人,速度感的反應也較弱,我正是典型的手腳反應遲鈍者,因此在馬路上學開車倍感壓力,甚至對於車子本身就有一種莫名的恐懼感。有一次錯把油門當剎車踩;也曾差點撞到路旁的車子,因為缺少距離與方位感;甚至不知如何將車子開於路中間,差點撞上橋墩。所以學習過程充滿挫折感,只好不住地禱告,來訪的母親也天天為我祈禱。當我和教練上完十堂課後,自認為技術仍不純熟,遂再請一朋友充當私家教練繼續指導練習。

除了學習駕車之外,我尚請我的私家教練教我認識車子的裝配,譬如如何操作雨刷、開燈、打開車前蓋等;另外,朋友告訴我她剛移民時,因為不會加油、機器洗車,曾有糗在當場的尷尬經驗,因為本地的人工很貴,一般人都選擇自助式的加油和洗車。基於前車之鑑,我也請教練教我這些開車必備的技能。另外他還教我如何看地圖找路、如何在地下室停車、以及如何開車去教會和機場等生活化卻很實際的能力。於是我便漸漸從會左右轉、開車看標誌、控制車速、煞車,以致於開車符合當地的習慣。這兒的學費是按時計費,像我這種駑鈍者就得付出昂貴的學費,然而為了安全上路,這一切努力與付出都值得。

從容上陣考路考


雖然我早在八月中旬就登記路考測驗,但本地的行政效率似乎不能與台北相較,也因為報考的人太多了,只能排到11月19日那天才考。溫哥華教會的許多弟兄姊妹知道我的考期臨近了,紛紛提供考前祕訣,及他們路考的經驗,「開車前別忘了要繫上安全帶,甚至故意調整一下後視鏡」、「小心不要超速,當然也不能太慢」、「檢查盲點
(shoulder check) 最重要了」、「記得學校和公園區,千萬不可超過30」、「stop sign(停止號誌)一定要完全停住」……。

而我那個認真負責的私家教練甚至還關心我考試當日的服裝儀容,教我如何與考官應對,並鼓勵我保持鎮靜、表現自信,才更有通過的機會;同時安慰我萬一不幸落敗了,也勿須太沮喪,因為連他自己都考了二次才過呢!我都將這些叮嚀寫在紙上,牢記在心,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倚靠神,到處拜託海內外的同靈和家人為我代禱,因為我很期待早日考取駕照以便生活更獨立、方便。

令我驚訝的是,考官居然是一位年輕女性,她很友善地問我聽懂不懂一些指令,出發前,還簡單地測試一下車子的性能。第五級的路考雖然不考路邊停車,但須考一段高速公路,另沿途考官還問了我二次察覺到什麼危險(hazard perception),譬如路旁有行人、有停車、或前有十字路口、行人穿越道等在行車中可能將導致駕駛人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潛在危險。

與台灣不同的是,這兒十分強調安全及禮讓行人的觀念,並重視實際在道路上行駛的能力;在台灣考路考時,不論路邊停車或倒車入庫都有公式或記號可循,只要不要壓到線,根本不管車速多慢,因為練車的環境與實況相去甚遠,結果考取駕照而不敢開車者比比皆是,我正是其一。事實上許多人在制式化的教學下,並未真正學會開車,倘技術不純熟而大膽上路,也是令人心驚膽戰!

儘管當天下著大雨,感謝主,我仍順利地考完歷時50分鐘的路考,回到監理所後,考官很嚴肅地對我說:「好的,妳通過了!」但她並未立即放我下車,她拿起紙來告訴我剛才駕駛中曾犯下的錯誤,解釋後見我明白了,才真正結束路考。記得考筆試時,是以電腦做答,一考完馬上就知道是否通過,但成績單上除了分數外,還會顯示那幾題答錯了,並告之答案在書上第幾頁。考試不論成敗,重要的是讓考生知曉錯誤在哪裏,以免一錯再錯,那麼考這場試才有意義。這也令我別有一番體會。

馳騁溫城喜不勝


11月19日是我移居溫哥華以來最緊張也是最開心的一天,沒想到自己居然幸運地一次就考取駕照,感謝主施恩憐憫,並沒有讓我緊張過度而失常。一回到家我便急忙向關心我的親友們報喜信,並一一答謝那些為我代禱的弟兄姊妹們。尤其我要感謝三個月來,愛心接送我去教會的同靈,如今我終於可以自行開車去聚會了,欣喜自不在話下。後來教練告訴我,如果我這次沒通過,那麼至少要等到隔年二月份才能考第二次,如是,這漫漫的冬日真不知該如何出門呢,所以我倍加感恩。

從前對於開車始終有一種心理障礙,其實在台灣也曾上過道路駕駛班,但仍然無法駕馭這個會跑得很快的機器。後來我才知道在這方面智能低的不僅是我一人,在溫哥華考駕照歷經十幾二十次者不乏其例。朋友的妹妺因為老是學不好,最後連教練都不願教她,而她也是考了多次後才取得駕照;另有些來自台灣的開車老手,在當地考駕照也是慘遭滑鐵盧,原因是技術太高明了,不當的開車習性被視為危險駕駛。回想在這段勉力而為、錯誤百出的學車經驗中,最大的收穫應該是恢復了自信心,原來自己還不算太笨啊!

有人說,移民有三場考試:一是申請移民的面談,二是移民後的考駕照,三則是公民考試。感謝主,現在我已通過二場考試了,對我而言最痛苦的那一場已經過去,而考公民則是二年以後的事。若你問我在溫哥華開車的感覺如何?告訴你,太棒了!因為你可以馳騁在寬敞的馬路上,體驗速度的快感,視野無限寬廣,藍天、白雲、綠樹、紅楓盡在眼簾,搖下車窗呼吸一下新鮮的空氣,自由自在無邊舒暢,很享受哩!




作者: Phiona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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