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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然
「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原文作釋放)。」(路六38)
生活在這個世上,與人相處的過程中,或多或少傷害難免,而在基督徒的生活準則中,饒恕是必須具備的美德,因為愛我們的主為我們立下了榜樣,而我們既蒙了恩,也當有祂的樣式。
但,「饒恕」畢竟是個很抽象的詞語,怎樣才算真正的饒恕?饒恕等同於遺忘嗎?饒恕只是將憤怒的情緒,因著「不得不然」而壓抑嗎?或者,絕口不提,就算是饒恕的表現?饒恕是條沉重的規條,抑或操之在我的權利?
一直以來,筆者認為「基督徒」的身分,使我們較容易寬恕周遭未信者對我們施加的傷害,因為存於心中「天國之子」的優越感,讓我們得以為他們的行為,找出合理的理由,而施行寬恕(或者,該說是「憐憫」)。諸如:「他們不認識神」、「他們不若我們已得這上好的福份」、「他們……」,所以我們告訴自己:「算了!饒恕他們吧!」但是,當我們的傷害來自同得救恩的同靈呢?我們心中的不平與憤懣,是否就更為擴大了?因為彼此的立基點相同、身分相同,為什麼對方有權利如此待我?為什麼我們就得退開一步、忍氣吞聲?
《寬恕與忘卻》這本書中,作者抽絲剝繭地探討寬恕的階段、須要寬恕的對象、如何寬恕、為何寬恕。薄薄的一本書、短短的篇幅,卻讓自己對「寬恕」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也更明白如何行使寬恕的權利,使自己的心能更自由地恣意呼吸。因為,正當我們寬恕傷害自己對象的同時,也將把自己從仇恨的牢籠中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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