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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00期2002年9月)
你來我往:她該離該他嗎?

遠颺遊子問,謝順道答

【發問人:新加坡‧遠颺遊子】


哈利路亞,謝長老您好,我有一個問題請教您,希望神賜聰明智慧給您解答這個問題。

A姊妹和B弟兄在教會都很熱心為神工作,他們也是一對情侶,這分感情都被同工們看好。

最近A姊妹發現,原來B弟兄是一位好色且性慾很強的人。A姊妹曾經想離開他,逃避他。B弟兄曾經幾次挑逗A姊妹,為的是要滿足他的情慾,A姊妹曾幾次都有滿足他的要求。但在A姊妹的腦海裏,一直都有很強烈的反應,就是「不可做神所不喜悅的事與做錯事。」

他們雖然滿足對方的要求,但絕對沒有發生性關係。A姊妹心靈上覺得很恐怖,因為這些事都是神所憎惡的。A姊妹心裏很矛盾,一方面愛他,但又不想做神所不喜悅的事。請問:A姊妹應該如何是好?離開他、逃避他,還是……

【謝長老答覆】


主內遠颺遊子收信平安:

來函牽涉到三個問題:第一是,A姊妹和B弟兄適合參與聖工嗎?第二是,弟兄姊妹之間,婚前可以親近嗎?第三是,今後A姊妹該何去何從?茲針對這三個問題,表示我的看法於下,供為參考。

1.A姊妹和B弟兄適合參與聖工嗎?

A姊妹和B弟兄二人,在教會都「很熱心為神工作」;然而,他們二人卻曾經幾次,互相「滿足對方的要求」。A姊妹知道「這些事都是神所憎惡的」,因而「心靈上覺得很恐怖」。由此可知,他們的關係極不尋常,已經超越了友誼的界限;雖然沒有發生性關係,卻到達構成「苟合罪」的邊緣之極限了。依據本會老前輩的教導,他們是不適合參與聖工的。

聖經說:「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提後二21-22)。22節的「私慾」(epithumia),原文的意思是貪慾、情慾、渴望(不被允許的事物)等;在新約聖經上,多處譯為「情慾」(羅一24;加五16;提後四3;多二12;彼前四2;彼後一4,二10、18;約壹二16、17;猶16)。A姊妹和B弟兄二人,都沒有自制青少年的私慾(情慾),而做了卑賤的事,已經不聖潔了;況且A姊妹也知道,他們所做的是神所憎惡的事。這樣怎麼可以繼續參與聖工呢?

掃羅沒有聽從神的話,撒母耳對他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十五22-23)。獻祭是一種事奉神的方式,今日主內的同靈參與聖工也是一種事奉;形式雖然不同,卻同樣屬於事奉神的性質。掃羅因為不聽從神的話,所以不得繼續代替神治理祂的百姓(撒上十五1、11)。A姊妹和B弟兄二人,互相「滿足對方的要求」,已經違反男女「彼此務要聖潔」的聖訓(羅十六16;帖前四2-5、7-8),是「神所憎惡的事」。試想:他們二人的事奉,神豈不是也會厭棄嗎?

馬大迎接主耶穌來到她自己家裏,熱誠地接待祂。馬利亞卻坐在主耶穌的腳前,聆聽祂講道。馬大心裏忙亂,對主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您不在意嗎?請吩咐她來幫助我。」主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十38-42)。馬大殷勤接待主,是一種事奉主的方式,愛主的具體表現;馬利亞渴慕主的道,也是愛主的真情之流露。主耶穌並不是說馬大的伺候不對,而是提醒她馬利亞所選擇的更寶貴。這段經文的重點是:「安靜學習神的道,做好靈修的工夫」,比「熱心事奉主,心裏卻缺少神的道」更重要。因為一個明白神的道,做好靈修工夫的人,只要有機會,他必定會熱心事奉主,而且不會做錯;反之,一個心裏忙亂,缺少神的道,靈修工夫不好的人,則在事奉主的事上,往往會鑄成大錯的。

基於上述的理由,A姊妹和B弟兄不該繼續參與聖工。目前最重要的是,各自跪在神的面前,流淚痛悔,求神赦免;並且要保持距離,切勿一錯再錯。至於今後可否參與聖工,則等待過了一段時日,心靈平安,覺得已經蒙神饒恕,再作考慮。

2.弟兄姊妹之間,婚前可以親近嗎?

當今的世代,日益邪惡。色情的娛樂場所,大街小巷處處可見;淫褻的影片或書報,充斥市面。主內的青少年若不約束自己的眼睛,很容易受誘惑(伯三十一1),而踏出錯誤的第一步;如果不及時醒悟,則必愈陷愈深,而自毀前途。

未婚的弟兄姊妹,為了保守聖潔,免得給魔鬼留地步(弗四27),兩性之間應該保持適當的距離;因為男女過於接近,很容易發生感情,甚至動了邪念,而無法自制。一旦發生性關係,最吃虧的是女性;因為男方若變心,就不要她了。

3.今後A姊妹該何去何從?

A姊妹現在需要考慮的是:B弟兄是真心愛她,或只是把她當作「滿足他自己的要求」之器具?他對她所付出的愛,精神上勝於肉體上嗎?他對她的愛是專一的嗎?將來有移情別戀的可能性嗎?

為了得到正確的答案,對於B弟兄的一切言行,A姊妹必須多方觀察,並且冷靜思考,而不要完全相信他的甜言蜜語。如果可以確定B弟兄真心愛她,精神上的愛勝於肉體上的愛,而且專一愛她,永遠愛她,那就嫁給他吧!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則應該想辦法離開他,愈早愈好,不宜遲延;因為婚姻是終身大事,萬一嫁錯了郎,那就後悔莫及了。


作者: 遠颺遊子問,謝順道答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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