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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90期2001年11月)
你來我往:新約聖經疑難五題(下)

謝順道

【發問人:高雄市‧陳弟兄】

3.「哥林多前書五章5節」:「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可以得救。」提到要敗壞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但又說要「交給撒但」,是否有矛盾之處?應如何解釋?

【謝長老答覆】


主內陳弟兄收信平安:

你所提出的「新約聖經疑難五題」,前期只答覆兩題,本期繼續答覆第三題。如下:

3.「哥林多前書五章5節」,當如何解釋,前後才不矛盾呢?

 「林前五章」所記載這個罪人,所犯的是娶繼母的亂倫之罪。保羅說,這種罪大惡極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1節)。試想:連外邦人中也沒有的亂倫罪,如果「在主耶穌的日子(世界末日的大審判那一天)可以得救(5節)」,這種宗教還可以算為「正教」嗎?

 經文中兩處提到,要把他逐出教會。第一處說:「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2節)。第二處說:「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13節)。《約翰福音》三處提到,若有人認耶穌是基督,要把他「趕出會堂」;這三處「趕出會堂」(約九22,十二42,十六2),日本文語體譯本都譯為「除名」。由此可知,猶太教的教規有「除名制度」,而猶太教是基督教的淵源;職是之故,保羅乃沿用猶太教的教規,在教會中制定了「除名制度」。這些資料顯示,「林前五2、13」所說的「趕出去」,就是開除會籍,逐出教會。

 哥林多教會的職務會沒有忌邪的心,竟然容留這個惡人。因此,保羅指責他們的心態是「自高自大」;而且麻木不仁,「並不哀痛」(2節)。接著,保羅提醒他們說:「你們這自誇(與2節的「自高自大」,屬於同樣的心態;以為自己的信心堅固,不至於受影響)是不好的(這是極其危險的心態,要小心喔);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一個罪人若不除掉他,會影響教會全體墮落,你們不知道嗎?)」(6節)。

 保羅又吩咐他們說,弟兄之中若有行淫亂的人,必須與他斷絕往來,就是與他吃飯也不可(9-11節)。因此,行淫亂的信徒,當然要把他逐出教會了。

 然後,保羅對他們說,職務會既然有「審判權」(12節),你們為什麼不執行呢?最後,保羅下結論說:「你們(職務會)應當把那惡人(娶繼母的大罪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不要猶豫,即時把他逐出教會)。」(13節)。

 依據上述的分析,保羅不但沒有說那個亂倫的惡人可以得救,而且指責哥林多教會職務會的語氣也格外嚴厲。既然如此,保羅怎麼會說他可以得救呢?

 然而,問題的關鍵是,要如何解讀第五節,才不會與全章的思想(1-13節),互相牴觸呢?為使第五節的含意清晰,並與全章的思想聯貫而計,茲抄錄第五節的經文,並詮釋如下: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

這種惡人已經不屬於我們,應當把他逐出神的國度(教會),交給撒但去轄制他(約壹五19)。

「敗壞」(olethros):原文上的意思是,懲罰、毀滅、死亡、滅亡等。在他處經文中,或譯「沉淪」(帖後一9),或譯「滅亡」(提前六9)。

「他的肉體」:欽定版譯為“the flesh”,可以解讀為「屬肉的人」。

「他的靈魂」:欽定版譯為“the spirit”,可以解讀為「屬靈的人」。

整段的意思是:這種惡人已經不屬於我們,應當把他逐出神的國度(教會),交給撒但去轄制他(約壹五19)。如此處理的目的,乃是要敗壞一切屬肉的人;因為他們不配得救,可以任憑撒但去毀滅他們。惟有如此,一切屬靈的人在主耶穌審判萬民的日子,才可以得救。否則,原來可以得救的信徒可能受污染、被腐化,而導致滅亡了。因為「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難道職務人員不知道嗎?(6節)。 (下期待續)


作者: 謝順道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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