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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04期2003年1月)
信仰社會:不可為難那歸服神的人──談教會事務之決策模式

E.T.

二、參考智慧人的建議

(一)訓練幹部分擔責任的能力

《出埃及記》第十八章記載摩西的岳父葉忒羅看見摩西坐著審判百姓,百姓從早到晚都站在摩西的左右。因為這事太重,摩西獨自一人辦理不了,所以摩西的岳父就對他建議:「你這作的不好。你和這些百姓必都疲憊;……你要替百姓到神面前,將案件奏告神;又要將律例和法度教訓他們,指示他們當行的道,當作的事。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叫他們隨時審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你這裏,小事他們自己可以審判。」於是摩西聽從他岳父的話,按著他所說的去行。

有關葉忒羅的建議對管理的教訓,請參考〈摩西聽從他岳父的話──談教會組織變革之原則〉一文。在此要強調的是,摩西參考智慧人葉忒羅的建議,不但使自己減輕責任的負擔,也讓百姓學習分擔責任的能力與機會。將工作與責任分配同仁,也是培養人才的方法。

(二)不要親手報仇,流無辜人的血

大衛也常參考智慧人的建議。例如《撒母耳記上》第二十五章記載大衛曾經幫助拿八,當拿八的牧人在迦密時,大衛的僕人沒有欺負他們,又晝夜作他們的保障,讓他們沒失落甚麼。大衛希望拿八能回報大衛。沒想到拿八卻回答大衛的僕人說:「大衛是誰?耶西的兒子是誰?近來悖逆主人奔逃的僕人甚多,我豈可將飲食和為我剪羊毛人所宰的肉,給我不知道從那裏來的人呢?」

當大衛得知拿八的回答的時候,非常生氣,便向跟隨他的人說:「你們各人都要帶上刀!」然後大衛自己也帶上刀,帶領四百人要向拿八討個公道,發誓要殺盡凡屬拿八的男丁。

亞比該去見大衛,伏於地叩拜,俯伏在大衛的腳前,勸大衛不要理這壞人拿八,不要親手報仇,流無辜人的血,以免日後內心不安。大衛受了亞比該送來的禮物,並且聽了亞比該的話。大衛充分掌握「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的教訓(箴言二十22)。

三、根據對神的信心作決策

《撒母耳記上》第十七章記載,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在爭戰過程中,歌利亞從非利士營中出來討戰。歌利亞是迦特人,身高六肘零一虎口(約三公尺);頭戴銅盔,身穿鎧甲,甲重五千舍客勒(約五十七公斤);腿上有銅護膝,兩肩之中背負銅戟;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鐵槍頭重六百舍客勒(約七公斤)。有一個拿盾牌的人在他前面走。歌利亞對著以色列的軍隊站立罵陣,要以色列的軍隊派一個人出來與他鬥。掃羅和以色列眾人聽見非利士人的話,就驚惶,極其害怕。

大衛為父親放羊的時候,曾經遇到獅子或熊搶走群中的羊羔。大衛得到神的幫助,將羊羔救出來,並打死獅子和熊。大衛相信神既救他脫離獅子和熊的爪,也必救他脫離歌利亞的手。大衛了解而且相信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所以面對兄長的責備與掃羅的勸阻,大衛仍然奮勇迎戰歌利亞。

教會的領導人面對困難的時候,一定要根據對神的信心作決策,而不是只根據人的意見作判斷。否則「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箴言二十四10)

四、按人性的傾向作判斷

《撒母耳記上》第二十章記載,大衛從拉瑪的拿約逃跑,來到約拿單那裏,對他說:「我作了甚麼?有甚麼罪孽呢?在你父親面前犯了甚麼罪,他竟尋索我的性命呢?」

約拿單回答說:「斷然不是!你必不致死。我父作事,無論大小,沒有不叫我知道的。怎麼獨有這事隱瞞我呢?決不如此。」

大衛又起誓說:「你父親準知我在你眼前蒙恩。他心裏說,不如不叫約拿單知道,恐怕他愁煩。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又敢在你面前起誓,我離死不過一步。」

約拿單說:「斷無此事!我若知道我父親決意害你,我豈不告訴你呢?」

最後故事的發展正如大衛預測,充分顯示大衛對人性的了解正確。目前教會許多領導者只強調對神的信心而忽略人性的反應,應再深入研究大衛一生的經歷。

五、尊重神解決問題的時機

《撒母耳記上》第二十四章至二十七章記載大衛面對掃羅追殺的過程,充分顯示尊重神解決問題時機的決策模式。

有一次掃羅挑選三千精兵,率領他們往隱基底的曠野去尋索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到了路旁的羊圈,在那裏有洞,掃羅進去大解。大衛和跟隨他的人正藏在洞裏的深處。跟隨的人對大衛說:「耶和華曾應許你說:『我要將你的仇敵交在你手裏,你可以任意待他。』如今時候到了!」大衛就起來,悄悄地割下掃羅外袍的衣襟。

由於大衛不能確定神是否要在此刻結束掃羅的生命,就對跟隨他的人說:「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大衛用這話攔住跟隨他的人,不容他們起來害掃羅。

尊重神的人不是刻意隱藏事實,而是公開真相。所以當掃羅起來,從洞裏出去之後,大衛也起來,從洞裏出去,並呼叫掃羅說:「我主,我王!你為何聽信人的讒言,說大衛想要害你呢?今日你親眼看見在洞中,耶和華將你交在我手裏;有人叫我殺你,我卻愛惜你,說:『我不敢伸手害我的主,因為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父阿,看看你外袍的衣襟在我手中。我割下你的衣襟,沒有殺你;你由此可以知道我沒有惡意叛逆你。你雖然獵取我的命,我卻沒有得罪你。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是非,在你身上為我伸冤,我卻不親手加害於你。……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施行審判,斷定是非,並且鑒察,為我伸冤,救我脫離你的手。」

大衛馬上得到掃羅善意的回應:掃羅放聲大哭,對大衛說:「你比我公義;因為你以善待我,我卻以惡待你。你今日顯明是以善待我;因為耶和華將我交在你手裏,你卻沒有殺我。人若遇見仇敵,豈肯放他平安無事地去呢?願耶和華因你今日向我所行的,以善報你。我也知道你必要作王,以色列的國必堅立在你手裏。現在你要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不剪除我的後裔,在我父家不滅沒我的名。」

大衛的問題並沒有馬上解決,因為掃羅一直言而無信,繼續尋索大衛和跟隨他的人。但是大衛尊重神解決問題時機的原則,卻一直沒有改變,而說出他的基本態度:「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或被耶和華擊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戰陣亡;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撒母耳記上二十四10-11)。所以我們才有機會除了在聖經讀到大衛在隱基底割下掃羅外袍衣襟的故事之外(撒母耳記上二十四),也讀到大衛在哈基拉山拿走掃羅的槍與水瓶(撒母耳記上二十六),並逃到非利士的事跡(撒母耳記上二十七)。

教會的領導人之所以容忍,有時候不是不了解神的旨意,而是等待神解決問題的時機。

採取「個人決策模式」不是教會的領導人隨心所欲、獨斷獨行;而是尊重神,依神的旨意行事。教會的領導人只要尊重神,神必尊重他,讓他(她)在神的國度中掌權。

團體決策的模式


「團體決策的模式」是指由一群人透過討論,而擬定組織目標與方案的決策過程。例如使徒時代是經過開會討論,才決定外邦信徒不需要受割禮的決議。

教會採取團體決策的模式將日益增加,而且是教會未來主要的決策模式。因為(一)正值資訊化的社會,環境的變化日益加速,教會無法配合環境的需要及時修訂規章細則;(二)目前的社會愈加複雜,分工愈來愈細,無人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與知識完成所有的工作;(三)聖經教導:「你去打仗,要憑智謀;謀士眾多,人便得勝。」(箴言二十四6)

意見之表達


開會時意見的表達方法,往往比意見本身更容易影響議案討論的方向與結果。本文從聖經中記載使徒時代使徒們在耶路撒冷會議的過程,探討在教會開會時表達意見的方法與態度。

聖經中記載的耶路撒冷會議,與會者的動機與目標都是一致的,都希望外邦信徒能夠得救;但與會者建議的手段有不同的意見,有信徒認為要受割禮,有信徒認為無須受割禮。目前參與教會會議之信徒也都有一致的動機與目標,都希望教會的聖工能夠發展;但是對所採取的方法有不同的意見,有信徒認為要運用管理的知識與科學的技術,有信徒認為只要讀經禱告就好了。既然大家都是出於善意,而且目標一致,所以只要找到共識,就容易止息會議的爭論。

以聖經教訓作為決策準則,是使徒們及今日基督徒的共識,問題是在實際工作中,如何表達意見及決策,才是以聖經教訓為決策準則?本文將以耶路撒冷會議為例,說明信徒在教會開會過程應遵循的準則。

一、陳述事實

從事管理工作或在開會中發言,要以事實為根據。事實包括別人提供的資料與自己的經驗。參與開會的人如果是根據自己的經驗發言,必須事先反省所說的經驗是事實,或是自己的感覺;如果引用別人提供的資料,一定要查證其真實性。就像彼得、保羅、與巴拿巴提出自己的實際經驗,而雅各引用彼得的經驗,都是根據事實的陳述。

二、根據聖經

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翰福音十35)。既然聖經的教訓不能廢,表示聖經中的真理不會因環境的變遷而改變,所以聖經的教訓可做為檢視自己或別人所歸納的經驗法則是否可靠。就像彼得、保羅、巴拿巴及雅各,都以聖經的話作為支持自己意見的根據,例如:

彼得引用主的話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使徒行傳十一16);保羅引用耶穌引用《以賽亞書》四十九章第六節的話:「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使徒行傳十三47);雅各引用《阿摩司書》第九章十一至十二節的話:「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使徒行傳十五16-18)

對基督徒而言,聖經是神拯救人類的計畫書,也是基督徒日常生活的指導原則,更是教會領導者之決策準則。參與教會開會的信徒在表達意見之前,一定要先反省自己的主張,背後是否有聖經的根據。


作者: E.T.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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