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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26期2004年11月)
主題特寫:從聖經看公義與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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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惠安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神是靈,藉著施予人恩惠、慈愛,將公義傳給萬邦,叫公理得勝,使萬邦都仰望祂的名,使萬民得以認識、信靠、親近、倚靠這至尊至大的真神,創造萬物的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6上)。

祂不是肉體、物質,所以充滿萬有,在我們前後環繞,按手在我身上,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詩一三九5-6)。威嚴、堅強,偉大的真神又是萬靈的父(來十二9),是萬人之靈的神(民十六22),「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祂所生的。』」(徒十七24-28)

至尊至大的神,造物主如何與軟弱、卑微受造的人面對相處,乃基於神對人的憐憫、體恤與寬容,就是以慈愛的本質特性向人顯明,對待人,慈悲的神讓人坦然來到祂面前親近祂,為著神與人之間,和同蒙應許,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站神恩典中的人們,永遠保持和諧、完美的關係,祂頒佈聖潔、良善、至誠和公義的典章、律例、誡命來維繫神與人之間和人與人之間長遠美好的關係和秩序(參:申四1-10)。

一、公義又慈愛的神

「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嗎?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賽四五21)

神乃獨一救主,造天地萬物的主,「公義和公平是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前面」(詩八九14),神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祂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詩一四五17)。

慈愛是長輩對晚輩體恤、同情、寬大容忍、慈善施惠、深篤。不求回報的愛。神就是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壹四7-8),「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約壹三1)

神善待萬民,以祂的慈愛覆庇一切所造的,大施恩惠,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山寨,要賜下恩典和榮耀。祂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賜給我們,神的慈愛無窮無盡,永遠長存,遍滿大地。

神用大能創造大地,「創造諸天,舖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舖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神耶和華,祂如此說: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作外邦人的光。」(賽四二5-6)

神是公義的救主,以誠實、公平合理、公正不阿、正直不偏頗、不徇私、不徇人情面的德性對待祂手所造的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祂的誡命、典章、律例是聖潔、良善、真實,全然公義的,一切所行皆以公義為本,顯揚祂豐盛的恩典,如燈照在暗處,「我的百姓啊,要向我留心;我的國民哪,要向我側耳;因為訓誨必從我而出;我必堅定我的公理為萬民之光。」(賽五一4)

神的公義如光輝發出,祂的救恩如明燈發亮,神不偏待人,若任著自己剛硬不悔改的心,藐視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為自己積蓄忿怒,必遭神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這些作惡的人;若是蒙了光照,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不朽之福的,必得榮耀、尊貴、平安、永生之福加給一切行善的人,祂必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

二、神的慈愛比生命更好

「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祢,為要見祢的能力和祢的榮耀。因祢的慈愛比生命更好,我的嘴唇要頌讚祢。我還活的時候要這樣稱頌祢;我要奉祢的名舉手。」(詩六三2-4)大衛為何如此頌讚神呢?他瞻仰神的榮美,思想神偉大奇妙的作為,確定值得大聲,終生高舉雙手,頌讚神的慈愛,甚至比神賞賜的生命更當頌讚,更為寶貴。

人最要緊的就是生命,為了保全生命,肯付出一切代價,犧牲一切身外之物,榮華富貴享樂全可拋棄,「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伯二4)財利、名譽、勢力常是人追逐的目標,從出生到長大成人,每天都得靠錢財來解決生活,以致於被誤導,以為錢能叫萬事應心,視財物為堅城、為高牆,殊知財主積存貲財,反害自己,是日光之下一宗大禍患,主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太十六26)

可見生命是何等寶貴,然而大衛卻說:神的慈愛比生命更好,亦即生命固然重要,但神的慈愛更高一著,因為人的生命是短暫的,充滿愁苦、煩惱、憂傷與苦難,雅各說:「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生命無定、無奈,難以掌握,多憂多疑,多災多難,不得安逸,不得平靜,不得安息,活得毫無樂趣,生有何喜,又何足珍惜,「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心中愁
苦的人為何有生命賜給他呢?他們切望死,卻不得死;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他們尋見墳墓就快樂,極其歡喜。」(伯三20-22)

神的慈愛永遠長存(詩一三六),祂顧念在卑微地步的我們,常常施展大能的手,與伸出來的膀臂幫助,以慈愛扶助我們,使我們在受苦的日子,遭難的年歲,因飽得神的慈愛,一生一世歡呼喜樂。生命誠可貴,若兩者不可得兼,寧捨生命,耶穌說:「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神和神的慈愛當持定不可放鬆,必當謹守,因為神的慈愛比生命更好。

遍地滿了神的豐富,神的慈愛遍滿大地,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我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最大的慈愛乃是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差祂到世上來,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藉著祂拯救的恩典而得生,這就是神的慈愛至極的顯明(參:約三16;羅五8;約壹三9)。

三、施行公義消弭冤屈(賽四二1-4;太十二18-21)

「耶和華施行公義,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詩一○三6)

公義就是公平正直,沒有偏私、不偏袒,合宜的道理,正正當當的行為,眾人信服的事理。神是公義的,在我們中間,斷不作非義的事,每早晨顯明祂的公義,無日不然(番三5)。

公義使邦國高舉,使國位堅立,神施行一切事皆以公義為根基,豎立祂的權柄能力和威信,「萬軍之耶和華因公平而崇高;聖者神因公義顯為聖」(賽五16),神憑公義和至誠命定法度,制定聖潔、良善完備的誡命、典章,給予以色列民學習遵行,並且傳給子子孫孫。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有智慧,有聰明!』……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申四6、8)。

公理如燈光發亮,彰顯神智慧高遠,使人在維持與神完美和諧的關係中,和人際關係應有的規範、原則上都領受正確完全的訓誨、教導,建立至善的道德與秩序。

壞人不明白公義;唯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箴二十八5)。惡人厭棄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藐視以色列聖者的言語,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他們發作。他們看不到公平,倒有暴虐,看不到公義,倒有冤聲,「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賽五六1)遵守公平,常行公義的,這人是有福的,神用恩惠待他們,用救恩眷顧他們,謹守遵行耶和華教訓的,他的兒女必大享平安,你必因公義得堅立,必遠離欺壓,不至害怕,不至羞愧,不至受辱,你必遠離驚嚇,驚嚇也必不臨近你。「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耶和華說的。」(結十八9)人若行公義,且行正直合理的事,必有平安、平穩直到永遠,必住在平安的居所,安穩的住處,平靜的安歇所(參看:賽三十二16-18)。

四、慈愛與公義併行不悖

「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詩八五10-11)

慈愛、誠實、公義、平安都是真神的本質。祂鴻恩浩大高過諸天,豐盛美好永不斷絕,以其德性恩待祂的子民,用「誠實」待人,守約施慈愛,好像有豐盛生命力的植物,種在土中,綿延不絕,永續地供應「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祂的「公義」猶如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是和煦、溫馨,是我們生命的光,照亮黑暗中死蔭裡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神就是愛,在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神旨意為罪人死,獻上自己成為永遠贖罪的祭,這就是愛了。又藉著基督的恩召,使我們成為蒙愛的兒女,理當效法神,憑愛心行事,因為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是認識神,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

基督福音的光照在我們心裡,使我們離棄黑暗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真神,得以服事又真又活的神,理當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主的軛就是主的教訓,主的真理,是行事為人的約束規範(參:弗四20-24)。主的擔就是責任、使命、恩典與託付、權利與責任都是相隨映對的。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蒙恩者不可徒受主的恩典,當時刻思想「我拿甚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得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我要在祂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我的願」(詩一一六12-14),承擔我們的本分。

公義不等同審判,也不是神忿怒的懲罰,「神的恩慈和嚴厲,向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神的恩慈裡」,神以「公平為準繩,以公義為線鉈」(賽二十八17),神施恩惠慈愛,將祂的尊貴、榮耀、權柄能力、智慧向人顯揚,藉著祂至善完備,公義的律法作蒙主恩召的門徒生活的規範、準則,建立自己在神的愛中,成為有神形像、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的新人。「追求公義仁慈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箴二十一21),能將生命之道表明出來,如明光照耀,能榮神益人,彰顯神的兒女的尊貴和榮美。


作者: 周惠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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