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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27期2004年12月)
靈修小品:和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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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玲修

把別人的問題轉換成我的問題


如何把別人的問題轉換成「我」的問題呢?
例如,我們以前會怪罪別人待我不好。
這是把問題放在別人身上。
現在我們要思考「我」要怎麼做,才可以使別人對我好。
是「我」的問題,是「我」必須有所付出,才使得別人會對我好。
以前別人誤會我,我會很生氣。
為什麼你誤會我?為什麼你不了解我?
現在必須轉換成我要如何做,才能使別人不會誤會,或是消除別人對我的誤會。
以往我們怪罪環境不好、公司不好、主管不好;現在,我們要轉換成「我」的問題。
我要如何才能在這種環境中把事情做好。

責怪別人,很難解決問題。因為願不願意改變或能不能改變,是掌握在別人手裡。只有當我們將問題轉換為自己的問題時,主控權在我們手上;我們去做,事情即可獲得解決。

另外一項需要轉換的,是把別人負面的抱怨轉換成正面的需求。

做妻子的,有時候會抱怨丈夫:「為什麼老是這麼晚才回家!」丈夫若是一味的解釋或爭辯,是工作太忙、是開會耽誤了時間、是遭遇重大事故……等,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至於反齒詰問,而以爭吵收場,這是何等的遺憾!

我們若學會了思考:「當她抱怨時,她的需要是什麼?」問題就容易解決了。

太太說:「你老是這麼晚才回來。」表示太太希望我們「早一點回來」,或者她遇到了什麼困擾,「你若早在家就好了。」

丈夫若了解太太的需求,並朝著滿足太太需求的方向去努力,則問題自然迎刃而解了。

所以當太太說:「你都不幫忙!」做先生的不要想成「妳又再抱怨了!」而應該思考:「她到底需要什麼?我該做什麼她才會滿足?」

有一次,太太對我說:「你都不帶我出去玩。」

我生氣了,對太太說:「為什麼說我『都』不帶妳出去玩!」結果兩人吵了一架。後來我學會了「轉換」,把太太的抱怨轉換為太太的需求。

當太太說「你都不帶我出去玩」時,我趕緊思考,上次全家出遊確實是兩年前的事了;幾次計畫要與妻子出國逛逛,也都因事而耽擱了,連蜜月旅行也度一半就回來了。心想實在虧欠妻子太多了,趕緊與妻子討論可以到哪兒出遊或出去散散心。雖然還是沒能如願出遊,但當妻子得知丈夫「知道了」之後,她就滿意了。

有一對夫婦,太太喜歡嘮叨、埋怨,而經常發生爭執,二人為此也深受困擾。後來,丈夫學會了「轉換」的原理,困擾很快就解決了。妻子知道丈夫的用心後,也心存感激。她知道先生「了解了」她的需要,漸漸地,牢騷變少了,講話的方式也改變了,由原來負面「抱怨」的語氣轉換為正面的要求的語氣,丈夫更容易了解他的需要,二人溝通更容易、感情更融洽了。

轉變表達的方法


當然,有時候當太太的人也必須轉變自己的表達方法。

通常丈夫並不是那麼聰明,如果我們只是負面的抱怨,丈夫是聽不懂的。因此,必須讓自己學會正面表達自己的需要,如此,丈夫聽懂了,他知道應當為妳做什麼,妻子的挫折感也會減少許多。

有一次,教會的大專團契學生晚上要來家裡聚餐。我知道當天太太一定很忙。一大早起就必須買菜、洗衣、掃地、擦地、晒衣、整理客廳及廚房、挑菜、洗菜、切菜、洗碗盤、炒菜、煮湯、切水果……,太太一定會忙翻的。所以上班前,我就告訴太太:「我今天會準時下班,回來與妳一起打點接待客人的工作。」

到了下午五點,我正在收拾辦公桌,準備下班,不料一通電話響起,通知我即刻進會議室討論一件緊急的事。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五點半、六點、六點半,會議還未結束,我心裡急得要命。過了七點,還未開完,我內心蹦蹦跳。

好不容易捱到了七點半,會開完了!急忙奔到停車場,發動車子,直往家裡衝。一路上想,這下子完了,回家可有好看的。

回到家停好車子,推開客廳大門,晚餐正要開動,契長正在帶領餐前的悟性禱告。

我踮著腳,輕輕地走到廚房門口,先探頭看看太太如何了。心裡已做好準備,打算狠狠地被罵一頓。

太太見我回來了,笑開了臉,對我說:「你回來了,真好!我累慘了!」接著又說:「I am lonely!(我很孤單)」

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我滿心的內疚,也極度的感激,擁抱一下太太後,速速地接下太太的工作,當起跑堂來了,也讓太太有喘一口氣的機會。

他需要我做什麼?


人難免會有情緒低落的時候,難免牢騷滿腹,不愉快的話語就脫口而出。當遇到別人有這種情況時,先不要當成是在責怪我或是罵我,應思考:「他需要我現在做什麼?」

接受他正在生氣。

不要說:「你不可生氣。」

要說:「你需要什麼?」

如果我說我愛一個人,我就要接受他的感覺。

接受他正在生氣、接受他情緒正陷於低潮、接受他這個時候更需要我的支持。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五41)

我個人將它訂為「走兩里路」的精神。

這是古代以色列的一個規矩。

當兵丁參加打仗,背了很重的東西,走了很長的路,非常疲累。遇到了一個壯丁,兵丁可以把那人叫過來,為他背東西、陪他走路。

但是根據規矩,只能夠陪他走一里路。

主耶穌的意思:「如果他真需要你、如果你力量許可的話,你應該陪他多走一里路,或多走兩里路、三里路。」若可能,盡你力量所及去滿足他的需要,這就是「走兩里路」的精神。

我們也當如此。

滿足別人的需要,甚至超過他所求的。

如此,必可得到神與人的喜愛。

要忍耐到底


為何需要忍耐?

「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太十22)

忍耐到底,必然可以看到神的恩典。

要忍耐,才能夠思考「目標」是什麼,即「為的是什麼?」

如何忍耐呢?

「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雅一19)

什麼叫做快快地聽?有人說:「如果你說得快,我就聽得快;你說得慢,我就聽得慢。所以,快或慢是由你說的人來決定的,不是由我聽的人來決定的。」

所謂「快快地聽」不是這個意思。

意思是你要聽的不只是他說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而是要聽出「他要的是什麼」,這就是所謂的「積極的傾聽」。

等我們真正了解他的需要後,再依照他的需要,說出我們當說的;這就是「慢慢地說」。

至於什麼叫做「慢慢地動怒」呢?

寫這個經文的雅各長老很聰明,他如果說「完全不可生氣」,如此,他的勸告沒有人聽得進去。

怎麼可能完全不生氣呢?

他的意思是你要生氣可以,但要弄清楚一件事。

弄清楚什麼事呢?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20)

試想,當你生氣的時候,你想到的是什麼呢?

「我要這樣……」、「我要那樣……」、「我要讓你好看」……等,諸如此類的,那就只是滿足了自己的慾望而已,這是神所不喜悅的。因此,雅各長老的「慢慢地動怒」其實就是「不要動怒」。

我的第一個女兒兩、三歲時,有時候不守規矩,被我修理。修理完後,我想一想,其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何必要責打她呢?所以心中有一些內疚和挫折感。可是下次她又不守規矩了,還是被我修理。事後又想想,真的不是什麼大事情,何必責打她呢?又是一陣內疚和挫折感。

週而復始,不知道如何解決。

有一次,和一對年齡相近的夫婦一起出遊到野外聚會,他們有一位小男孩,比我們家的長女大兩、三個月。

男孩子通常比女孩子活動力強,也比較不守規矩。眼看這位小男生開始不安分了,他的爸爸走過去,對小孩子認真的喊:「一」。

小孩子看了父親一眼。

父親又繼續喊:「二」、「三」,小男孩乖乖地聽話了。

實在是很有效,所以我們就學起來。

當小孩子不守規矩時,我們也喊:「一」、「二」、「三」。

聚會時,太太與大女兒坐在前面的位子,有時候會看到太太依序地伸出一根手指頭、兩根手頭、三根手指頭,就知道小孩子不守規矩了,媽媽用手指頭告訴她這是「一」、「二」、「三」。

雖然很有效,但也有不管用的時候。

有時候數到「三」,小孩子還是不聽話,還是被修理。修理完之後又覺得內疚與挫折感。到底該如何呢?

數到「十」


有一次,聽一位弟兄做見證,他說他們都是數到「十」。

因為數到「十」的時候,孩子大概已經想清楚了。就是小孩子還未想清楚,大人本身也必定想清楚了。所以就不用再修理小孩子了。

果真有效!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

這是保羅提到自己為傳揚神道所受的苦,若與將來要去的,那好得無比的天國比較起來,實在算不得什麼。

這節經文也可應用在與人相處上。

舉個例子來說。

快下班的時候,太太在家準備好豐盛的晚餐,等待丈夫回家用餐。就在丈夫踏進家門的前一刻,小孩子不規矩,惹來一陣麻煩。

正當此時,丈夫推門進來了,太太的情緒尚未平復,一見丈夫也順便罵。

「多麼冤枉啊!」丈夫心想:「干我何事呢!為什麼連我也被罵!」心有不甘,也與太太吵了起來。

這一餐吃得多難過啊!枉費了桌上這麼豐盛的菜餚。飯吃飽了,兩人各自蹦著臉。

晚上睡覺也不安穩。

第二天一大早上班去。

工作中仍惦記著太太的情緒。

捱到了下班,回到家裡,輕輕地推門進去,看看太太是否還生氣……

只是一點點時間沒有忍耐,換來的卻是一夜一天的不安穩。

如果當時忍耐下來,太太的怒氣有了出處,得到丈夫的支持,晚餐仍舊其樂融融。一起收拾餐桌、洗碗後,攜手到教會參加夜間聚會。回家後看看小孩功課、聊聊天、安安穩穩地睡了一夜,第二天便精神飽滿地上班去。

何等的美好!

端看你是否可以忍受那「至暫至輕的苦楚」,如此,便可享受「極重無比、好得無比」的快樂。

其實大部份時候,我們自己可以決定要不要生氣。

這一刻能否安然度過,也是一念之間而已。

目標是什麼?


我們經常要在心中思考,到底我是要解決問題,或是製造問題?尤其當別人對我們不好或不公平時,更需要提高警覺,朝著解決問題的方向前進。

當我們願意忍讓別人時,別人自會忍讓我們,正如中國有一句俗語:「退一步路,海闊天空。」台灣話也說:「忍一時,得一世。」

不要怕自己會付出太多。

聖經有話說:「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喫;若渴了,就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箴二十五21-22)

有些同靈見了這個經節很高興:「哇!實在太好了!別人對我不好,我反倒對他好,就好像燃燒的木炭堆在他的頭上,把他活活燒死!」

主耶穌絕對不是這個意思,而是:「當你對別人好的時候,就好像有燒著的木炭放在他的頭上,他一定會知道的。」

「耶和華也必賞賜你。」

這不是一舉兩得嗎?

不但人會知道我們對他的好,天父也會祝福我們,必可得到極大的福氣。

愛多,赦免也多


別人會得罪我們,同樣地,有時候我們也會得罪別人。

當我們得罪別人時,對方是否會原諒我們,通常是看我們先前是否會原諒別人。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七46-47)

我們都愛那些愛我們的人。同理,當我們愛別人更多時,別人也會愛我們更多。

若我們希望得到別人更多的愛,我們就必須先付出更多的愛。

結論──更有價值的生命


「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彼前三10-11)

人都喜愛漂亮、美麗、有價值的東西。同樣的,我們是不是喜愛我們的生命,就看我們覺得自己的生命是否可愛與有價值。

有的人不喜愛自己的生命,因為覺得自己生命沒有用、沒有價值。

什麼時候我們會覺得自己的生命有價值呢?

是在我們覺得自己的生命有用處的時候。

什麼時候我們的生命是有用的?

是在我們能讓別人得到幫助的時候。

有的人上班了幾十年,領了薪水、得到地位,但並不快樂。直到退休到醫院或慈善單位擔任義工,雖然未得到任何報償,卻獲得極大的快樂。

因為他發現自己的生命是有用的,可以讓別人得到幫助;他也更加喜愛自己的生命。

我們若要享受美滿、幸福,就要熱愛自己的生命。就是要付出愛,讓人得到幫助。

追求和睦與人和好,是更大愛的表現。別人對我們不好時,我們反倒對他們好,如同主耶穌一樣。

如此,我們不但得到了人的喜愛,更得到神的祝福。

「我們若愛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五2-4)

我們因為相信神、相信神的愛、相信神的祝福,因此我們能付出更大的愛──追求和好、追求和睦、並一心追趕。


作者: 林玲修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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