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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26期2004年11月)
靈修小品:和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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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玲修

前言


曾聽一位傳道見證。

他說:「我每天迫切禱告,求主耶穌感動我的太太,主動向我道歉。」

「但經過幾天禱告後,內心仍得不到平安,感覺主耶穌沒有聽我禱告。」傳道者接著說。

由於傳道在出門前與太太吵架,內心很不愉快,但來不及把事情處理好就要離開家了。

在外面的這一段日子,白天、晚上必須領會,可是內心還是一直惦記著與太太吵架之事。所以,每天回到住宿的地方,就為這件事禱告,求神原諒他的太太,讓他的太太明白她錯了,並且可以在傳道者回家時,向丈夫道歉。

幾個夜晚過去了,傳道者每天為這件事情迫切禱告,但內心仍得不到力量,覺得一股重擔壓在心中。

一個夜晚,正在禱告時,內心有一個聲音對他說:「這是不對的禱告!你不應該這樣禱告。」又說:「你應該為自己禱告,讓自己知道怎樣對待太太,並且主動地與太太和好。」

傳道者醒悟過來,此時,內心的重擔卸下了,得到力量了,在禱告中充滿了喜樂。

我們的責任在哪裡?


聽到這個見證,讓我想到,我們常常為別人禱告,雖然有些事情如願以償,但很多時候,事情並未能如我們所期望的。這時候,我們常常以為是主耶穌沒有成全,或是別人的信心不足,以及別人不肯改變。

我們常把問題歸咎在別人身上。

但是,我們的責任在哪裡?

談到這裡,讓我想到,我們的禱告也常常有不足的地方。例如為人父母者,常常為自己的小孩子禱告,求主幫助子女能夠聽話、能夠認真讀書、能夠有好的信仰;但是,我們卻忘記了自己的責任是什麼?如果只是求主帶領我們的兒女,那麼我們為人父母者之責任何在?

因此,除了為自己的兒女禱告之外,也必須為自己禱告,求主讓我們知道自己責任之所在,賜能力與智慧,使我們知道如何教養自己的兒女,做好為人父母者應盡的責任,並且按神的旨意來教養他們。

主耶穌的榜樣


聖經中記載著神與人和好的方法。

神「藉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西一22)

在神與人和好的這件事情上面,神到底要求人做什麼事情?

沒有!

神並未要求人做任何事情,反倒讓祂的愛子耶穌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忍受肉身與心靈極大的痛苦。因此,在神與人和好的方法上,是神先付出行動,主耶穌先為我們犧牲。

然後,經文中又提到「成了」兩個字。

何謂「成了」?

所謂「成了」就是「當做」。

不是我們有任何改變;不是我們為主耶穌做了什麼;而是神把我們「當做」是聖潔的、沒有瑕疵的,因此,神就不再責備我們。

因為神不再責備我們,把我們當做是聖潔、沒有瑕疵的,我們才可以、也才敢到神的面前來。因此,神才能夠吸引人。

這是我們的榜樣。

我們必須以正面的態度來對待人,必須尋求別人的優點,讓人知道我們接納他的一切。如此,別人便樂意與我們親近,如同我們樂意與神親近一樣。

人與人和好的方法為何?


「『所以』,你們既然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三12、13)

經文中「所以」兩個字之後所說的,是承接前段而來的。

在前面的經文(西三12、13)中,神把我們當做聖潔的、把我們當做是可喜愛的,我們就必須效法神,與神一樣去包容別人、饒恕別人。而包容別人、饒恕別人是沒有條件的,如同神饒恕我們,是沒有條件的、是不要求人的,反倒為我們犧牲了祂自己。

但是,這是何等的難哪!

我們如何才能做到像主耶穌一樣呢?

經文中提到了很好的方法,我們分成三方面來討論:

1.憐憫與恩慈2.謙虛與溫柔3.忍耐

憐憫與恩慈


首先是憐憫與恩慈。

為什麼需要憐憫與恩慈呢?

當別人對我不好、當別人得罪了我、當別人讓我生氣了,為什麼我反而要憐憫他們、對他們恩慈呢?

應該被憐憫的是我哪!

慢慢地我才瞭解人為什麼會生氣。

如果我們的兒女很聽話;如果我們叫兒女工作,他們就工作;叫他們讀書,他們就讀書;叫他們彈琴,他們就認真彈琴;我們會不會生氣?

當然不會。

我們為什麼生氣?

因為叫他們工作,他們不工作;叫他們讀書,他們不讀書;叫他們彈琴,他們不彈琴;因此我們就生氣了。

太太對丈夫生氣,因為覺得丈夫「老是」不肯把事情做好。

表面是「因為」「他們」不對、「因為」「他們」不聽話;但實際上潛在的真正原因是因為「我們」沒有辦法讓他們聽話,是「我們」有了問題。

所以,人生氣的原因是因為我們覺得無可奈何、因為我們不知道該怎麼辦。

當他對我生氣了,表示他無可奈何,他不知道該怎麼辦。因此,我應當憐憫他,以恩慈的態度來對待他。

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


在我們的祖父母或父母之前的年代,人的重擔是衣、食、住、行等日常需用。現在人的重擔則是心理、情緒或心靈的問題。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

何為「基督的律法」?

所謂基督的律法,就是「愛」。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五14)

為何說「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呢?

律法不是包括「愛神」及「愛人」兩方面嗎?

怎麼在這裡只說到「愛人」呢?

「愛神」到那裡去了?

如果有一天,一位媒體記者跑到教會來。

「聽說你們教會非常愛神」他說:「我要來採訪,看看你們如何愛神。」

我們要給記者拍什麼呢?是不是請耶穌來教會與我們一同吃愛餐?或是請主耶穌來教會,我們來為耶穌洗腳?

當然不可能!

那麼從那裡來表現出我們對神的愛呢?

「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十五40)

所以愛神的表現,是「做在弟兄身上」,也就是「愛人」了。

所以「全律法」所謂的愛神及愛人,歸結到最後,就只是「愛人」了。因此,才說「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現在我的父母生氣了,表示他們心中已經有了重擔。如果我說我愛他們,我就必須為他們把重擔挑起來。

對於妻子、丈夫、子女、弟兄亦同,他們生氣了、他們心中有了重擔,我愛他們,因此我要為他們擔起重擔。

如何擔當呢?

就是運用「轉換」的原則。

對方生氣了,表示他無可奈何,他不知道怎麼辦,因此我們要將他們的「生氣」轉換為「求救」的信號;把對方的哭泣、頹喪轉換為懇求協助的信號。

從此我們知道,當爸爸媽媽生氣了,表示他們需要我的配合,而不是討厭我;丈夫、妻子生氣了,表示他(她)需要我,而不是不愛我。如此,我們便可心平氣和地配合對方的需求,把事情處理妥當。

記得在婚前,與將要結婚的妻子討論婚後二人的相處及可能面臨的問題。我們說:「看看我們的父母親,他們會吵架」又說:「看看我們的伯伯、叔叔,或其他兄長,他們夫妻也會吵架。」因此,我們的結論是:「我們結婚之後,也一定會有彼此生氣的時候。但是,當我們生氣了,並不是表示我不愛你或你不愛我,只是表示我們現在情緒不好而己,以及我們彼此需要對方的配合。」

由於彼此有這種默契,所以婚後偶而會有爭吵,但也大都能站在對方的立場來思考問題,因此經常能更清楚對方的需求。結婚20年來,不僅僅是相安無事,覺得更為甘甜。

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我們已談過憐憫與恩慈了,在先前的經節中還提到謙虛與溫柔。

謙虛就是謙卑,聖經中提到「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有解經的人解釋說:「謙卑就是看別人超過自己」、「看別人比自己寶貴」。

為什麼與人「和好」跟謙卑有關係?

有一次,在一個團契中,我問在場的夫婦們,在家裡誰較常生氣?丈夫或妻子?

大家沉思了一段時間後,大部份太太的都很不好意思的承認,在家中,她們比丈夫更常生氣。

在場的丈夫們聽了,都顯露出一種表情:「妳看,都是你常生氣,現在你總算知道了吧。」

我轉頭看看正得意的丈夫們,問他們一個問題:「太太為什麼生氣?是誰出了問題?」

做丈夫的想了一想,反倒覺得不好意思了。

原來是自己不好或不了解太太,才惹太太生氣。

所以問題經常是出在丈夫們,而不是太太。

由此我們知道,當對方生氣了,往往是因為我們表現得不好,無法讓對方滿意或不合乎對方的需求。因此我們必須力求改善,才能讓對方滿意,我們自己也才會更加進步。

所以,我們就了解「和好」為什麼需要謙卑了!

謙卑就是看別人比自己寶貴、看別人超過自己、看別人比自己強,甚至當別人對我們生氣時亦同。因為我們看他比自己強,所以我們會看重他、效法他;因為我們看他比自己寶貴,所以我們會珍惜他。我們深信,雖然他生氣了,但一定有道理存在;如此,我們的態度就會改變,對方也看出我們配合的心意,自然而然氣消了、心寬了,大家就「和好」了。

因此,謙卑的另一個意義,就是由別人對我們的不滿意,看出我們的問題;這也是督促我們進步的動力。

溫柔才能領受


「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之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一21)

「溫柔」才能夠領受道理;「溫柔」才能夠聽出別人要我們了解的事,或是聽出別人的需求,我們才能做到別人真正需要的事。

但是,要如何溫柔呢?

就是經文中提到兩個字──「脫去」。

我們不能溫柔,是因為內心充滿了對人的不喜悅、不滿意或其他負面的看法,因此我們要「脫去」這一些不喜悅、不滿意或所有負面的看法,才能夠把別人說的話聽進去,才能領會別人真正要表達的意念,於人於己才有好處。

「脫去」才能「放進去」,就好像我們去大賣場買了家用品回來,要放入櫥櫃中,但櫥櫃中已放滿了東西;這時我們必須先將櫥櫃中不要的東西取出來,才能將有用的東西放進去,這就是「脫去」的原則。

「脫去」了,就能「溫柔」。

「溫柔」才能傾聽出別人的需要,及思考自己的問題。

以往,我們不溫柔,因為我們在爭吵時,都是看別人「不好」,看別人「比自己差」,因此就溫柔不下來。

由現在開始,我們「脫去」這些想法,轉成看自己,把所有的問題當是自己的問題,並思考如何解決,如此才會進步。

把所有的問題當做自己的問題,才能解決問題


別人對我們不好,我們很生氣,反過來責怪他不好。這樣,問題比較不容易得到解決,因為我們把問題放在別人身上,我們認為這是別人的問題,但我們卻鮮少能夠改變別人。

我們當如何呢?

我們要「轉換」,把所有的問題,轉換成「我」的問題。

記得剛畢業服完兵役,我的指導教授便介紹我到一家學長任職的公司上班。工作了一年,一直覺得很不稱心。這家公司一直沒有一套完整的品質與管理制度,各單位的主管彼此間又不和諧,因此,我便提出了辭職書。學長收到了我的辭職書,告訴我:「你是教授介紹你來這裡上班的,你要離職,我必須對教授有所交待。你是否能和我一起去見教授?」

我答應了,便和學長一起到教授家拜訪。

教授問我兩個問題:「你覺得這家公司好不好?」

「當然不好。」我說:「如果好,我為什麼要離開!」

教授又問:「你現在離開這家公司,你學到了什麼沒有?」

我回答:「當然沒有。」

教授看一看我,很嚴肅地對我說:「既然這樣,你就應該再回去上班,等到有一天,經由你的認真付出,讓公司變好了,你也在這兒得到成長,真正學到了東西,這樣才可以離開。」

既然教授這麼說,只好聽教授的話,跟著學長又回到原公司上班。又經過五年,我寫信給我的主管及董事長:「這幾年來,公司一切都上了軌道,也在穩定中持續的成長,我因為有個人的規畫,所以要離開這個地方。」

至目前為止,我離開這家公司已經15年了,但仍維持著非常好的關係。雖然已在其他地方上班,現在仍然擔任此公司技術與品質方面之顧問工作。

同時期,在那家公司上班時,某天,我任職主管單位中一位領班氣呼呼地來找我。這領班是一位年輕的女士,她班裡新來了一位小姐,才工作了兩週。領班告訴我,她要這位新來的小姐離職,否則她要離開公司。

我說:「我絕不會新來了一位小姐就叫舊人離開,更何況妳一向表現得非常好。」我又告訴她:「妳是否願意試試看,從現在開始,妳不要以為是她有了問題,而當做是妳的問題,看看妳能否解決。若妳願意的話,就用兩個禮拜的時間試試看。屆時,如果妳認為她還是不好,我會叫她離職的。」

領班點點頭,答應了。

過了一個禮拜,領班來找我,她說她知道怎麼做了。而在這件事上她也學到了一些寶貴的經驗,因此,告訴我她要讓這位新來的小姐留下來。

20年過去了,當年這位新來的小姐現在已成為公司重要的主管之一。

(下集待續)


作者: 林玲修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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