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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琦雅
聖經多處記載神、天使和先知臉面發光。對「發光」的認識,在未經歷時,多停留在文字的理解上;有感動,但無震撼。直到體驗過「發光」,領悟真教會所傳的如同原始教會(使徒時代教會)所傳的,震撼我們所信的神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於是在此,見證信祂的人,也能因此不受時空拘束,與先知、使徒共享與神同在的奇妙。
舊約記載著:摩西拿著兩塊法板下西乃山。那時,他不知道他的面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眾人看見摩西面皮發光,就怕挨近他(出三十四29、30)。從這短短的兩節經文裡,我們了解,摩西面皮之所以會發光,第一.他是神的工人,第二.神和他同在。且這「光」是其他人可看見的,人見這「光」,心被震撼,因為不同於見其他光體的光,那麼地習以為常,不覺稀奇。
幾年前,在一次教會月佈道的晚間聚會前,一位忠心事主、努力行道的姊妹,在做好了聚會前該做的一切事奉後,笑臉盈盈地向我走來,握著我的手,問我慕道者是不是都已接到教會。那時,我看到她滿滿皺紋的臉面「發光」,心很是震撼,這是我第一次體驗信徒臉面發光。但我只將這幕存記於心。
我回答她:「是。」她帶我到三樓的姊妹休息室,和我談了些話,這些話的內容,不是她平日性格會輕易吐露的。我依然將感受存放在心。隔週,神便接她回天家了。
她在教會裡,沒有如同摩西般的身分,但是她的的確確是一位一直默默付出,全心事主的好姊妹,她臉面的「光」,讓我如同經驗了摩西臉上的「光」,知道神與祂子民間的距離是永遠不受時空的影響,真實地同在的。
新約裡,彼得見主臉面明亮如日頭,又見摩西、以利亞顯現,便說:「我們在這裡真好」(太十七1-4)。彼得所謂的「這裡」並不是指他們的所在地「高山」,乃是在此處發生的奇妙事蹟:第一.主臉面明亮如日頭,第二.他經驗與主同在,不受拘束,得見摩西和以利亞。知道神是真神,在神的國度裡有永生真好。
是的,基督徒對永生有著強烈的盼望。在走向永生的路上,他們渴望神的陪伴,也藉著先知的見證,加添信心。要經驗神同在與同享先知見證,不單是在教會敬拜神,更要在言行舉止中,活出神的形象,與主同行,方能親自摸到神,感受彼得所謂的「我們在這裡真好」。
一次醫院佈道,趁佈道前先去採訪一位同工老姊妹的先生(是位老弟兄,長期住在該院)。到了病房門口,老姊妹原坐在病床邊守候,見著我們便抬起頭來,她臉面發光,令人震撼,那是我第二次看到信徒臉面發光。
她長期陪伴臥病的丈夫,卻仍對神忠心,不拒絕服事神(聽說,她是新竹早期的開拓工人)。這裡的醫院佈道,就是因她的關係。今日我見她臉面發光,知道是神與她同在,也與我們同在,譜出同工同行的美好,讓我經驗了彼得所說的「我們在這裡真好」;省悟到,使徒與神同工所建立的關係。在真教會裡,這「關係」確實是一樣的、真實的、不變的。
神的光,是不能隱藏的,要照亮這個世界。有一年年終聚餐時,老闆娘告訴我,當她第一眼看見我進門應徵時,她的心便亮了起來。她覺得,那是一種奇妙的感受。在她得知我是基督徒後,也表明她曾是其他教會的信徒,後來忙於事業,已很久沒上教會了;而這份工作,是我在失業、陷入苦難時,神垂聽我的禱告,給我的安慰。
「發光」,是神生命的光,是永恆不變的光,是來自神的光,自古至今,照亮了神的百姓,神在人身上見證了祂所賜生命的真諦:不是來自世上的榮華富貴,而是對遵命守道、見證神生命者,神彰顯了祂自己的榮耀。自太初,經歷代先知、使徒,至今,點燃祂子民生命的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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