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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22期2004年7月)
信仰社會:生命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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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光

傳說盤古開天闢地之後,地上雖有山川草木、蟲魚鳥獸,但仍沒有人類。於是天神女媧掘黃泥滲和泉水捏出一個小泥人,剛放地上,小泥人就活蹦亂跳,呱呱地叫,他的名字就是「人」。

列子則說:「潮濕空氣生成厥昭蟲,酒的酸氣生出醋蟲,羊奚草跟不荀、久竹兩種草混在一起可以生出青寧蟲,青寧蟲又可以生出豹來,由豹生馬,馬又生人。」

對於人類和萬物的由來,舉世萬族都各有不同的流傳,但這些神話往往穿鑿附會,自相矛盾,難以自圓其說、取信於人。

惟獨聖經清楚指明,宇宙萬物及人類是宇宙主宰獨一真神,藉著祂的話語,以六日功夫一一造成。

真神所創造給人類的生命,本是美好的,沒有「死亡」的問題;奈因後來始祖違逆神命,被神逐出伊甸樂園,從此因罪進入世界,而「死」是從罪而來,所以死就臨到眾人,因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

人類從出生至死亡,還需經歷病、老層出不窮的折磨,而對這無常的生命,自古即有不少仁人志士、帝王將相想盡一切辦法,幻想能求神求仙,冀能長生不老。據說:中國最早黃帝曾在安徽黃山煉丹,他與容成子、浮丘公煉成仙丹,服食後,果然長生不老,「仙登於天」。黃帝是否真的翼化升天,姑不論其真偽,不過史上因皇室沉迷於煉丹,因服丹藥而命喪黃泉的屢見不鮮。

唐代的憲宗、中宗、穆宗,武宗和宣宗都因耽溺於仙丹,而死於非命。直到明清兩朝,帝王對於長生丹藥仍如痴如迷,一連有多位帝王都喪命於丹毒,最後一位為此賠上性命的是雍正皇帝。縱觀中國古代有一千多年都延續著求神仙煉丹的活動,因此喪命的皇帝有十五、六位之多。

為何他們會有如此「飛蛾撲燈」的蠢動?乃因他們不明白生命的真相,他們不知道,人生像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因一人犯罪,死臨到這個世界,只要是人,就無法跳脫生老病死的宿命。史上雖有秦始皇派方士徐福率三千童男童女前往「三神山」求不死之藥,結果仍是「泥牛入海無消息」,及往後歷代君王前仆後繼的煉製仙丹,以求長生不老,他們依然徒呼「仙藥不靈」,甚而死於丹砂。

在徒嘆生命的無常之餘,泛泛眾生更不明瞭「生命的目的」,他們就是能百年人生,仍如一夕歡娛,當漏盡鐘鳴,回首一看,仍感全是幻夢,如所羅門王說的「虛空與捕風」。既然永生不可得,生命又是如此難以捉摸,於是滿街熙攘的人群便熱衷於追求華廈廣宅以庇身、購名牌衣物以榮身、擁歐美名車以安身,且以山珍海味以養身。

奈何人們想占盡千古便宜,不知適可而止,好了想更好,多了想更多,豈料這是危身的作法,個人的身軀就像燃燒的木炭,一陣狂風吹來,只怕是提早燒盡罷了。環觀今世眾人,很多甘心與世俗一同麻痺的心靈,於是落到「心死身生生亦死」的地步。也印證了先知以西結在「結三十七2」說的,這世界「平原」滿是枯乾的「骸骨」(缺生命的世人)。

殊不知,人之所以來到世界,生存其上,乃是有其「生命的目的」的,就如「徒十七24-28」說的,是為了讓世人在世上「尋求神」,一旦尋到了,就要見證祂的美德,「因凡稱為神名下的人(凡信祂的人)」,都是祂為自己榮耀所創造的,並且要見證祂的美德」(賽四三7、21)。聖經說:其實祂離我們不遠。

一旦尋到祂(或更確切地說,被祂尋到),並相信了祂,則當謹守祂的命令,努力把這救人的福音傳揚出去,去照亮那坐在死蔭裡的人──祂必將他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也因信了祂,幻夢、泡影的人生必然得到了「生命的目的」,生命有了目的,並朝目標勇往邁進,則生命自然產生了意義。正如經云:「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十15)並因服事主、跟從主,也必得天父真神的尊重,如此終必得到生命的冠冕(約十12、26;雅一12)。

一個對生命的目的和意義徹底明白,並有十足把握的人,則其肉體生命的去留已不至帶給他煩憂了,他深知人生不過是七十歲,若強壯的可活到八十歲,而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所以他所在意的並非肉體生命的長短,乃在能否敬神守命──打美仗、跑天路、守真道;若然,則他活著就是基督(像基督耶穌一樣的完全、公義、仁愛、聖潔),他死了就可以與主同住。他既是完全了,就了無牽掛,並把懼怕除去。昔日的保羅就是個中典範。

保羅雖然不怕死,並說「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他擺盪在生、死之間,可是他並沒有求死,更不敢自取己命。他反而愛惜、保全自己的生命,因為他深知若仍住世間,與眾人更有益處,能夠使眾人在真道上又長進、又喜樂(腓一25)。

兄姐們,死並非人生中最大的損失,雖生猶死才是。試探今日世界有多少人「雖生猶死」;或有不知珍惜生命反隨意斷送己命。前者誠可悲,但後者更情何以堪!?君不知「生命的年限」是神定的,「生命的死期」是神掌管的嗎?(徒十七26;傳八8)「捨命」?可以,但要為主而捨,如是反要得到生命;為己捨則萬萬不可。阿們。


作者: 蕭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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