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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14期2003年11月)
自由來稿:主人與僕人

小光

兩年前移居國外的印尼X執事一家來到新的地方,生活起居與原在印尼國內大不相同,一切家務都得親自動手,加上必須協助人手不足的國外教會之聖工事奉,體力的支出,使得身材「苗條」了起來。

「我們在印尼,因為工資較便宜,有些家庭煮飯一個僕人,帶小孩也一個,司機一個……可以有七個僕人。」X執事如是說。

「但是我們來到這裏,因為工資貴,也是靈修好地方,一切事情都得讓自己像個僕人,小孩是一個主人,太太也是,教會的弟兄姊妹更是我們的主人……你現在應是有七個主人的僕人了。」當地的另一較年長執事回應說著,大夥兒皆笑了。

「執事」之意,乃服役也,即僕人的身分;雖僕人不能大於主人(約十三16),但若能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一樣可以享受主人的快樂(太二十五14-30),僕人若能常束上腰(謙卑服事),點上燈(儆醒預備),一樣有福,主人會叫他們坐席而進前伺候他們,享受主人的榮耀(路十二35-37)。

逾越節最後的晚餐上,我們的主(人)豈不是願意成為僕人的樣式為我們作了榜樣,教導我們若能在祂的聖潔、謙卑、饒恕、服事及愛心上學習,則將是與祂「有分」(同作王──啟二十二5)。

僕人若能「天天站著事奉神」(來十11),也必「看見神的榮耀,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徒七55),迎接他入席同坐。

當僕人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信心的功課,在於考驗我們對所認識的神的順服程序(路十七5-10,太二十六39)。


作者: 小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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