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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36期2005年9月)
主題特寫: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讓社區年長者走進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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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玲

前言


趙奶奶今年70多歲,這兩年愈來愈無法處理個人日常起居活動,不僅家人深怕她跌倒或者發生意外,就連自己也缺乏出門購物的意願。另一方面,老朋友們一個個離開世間,趙奶奶可以談話的對象愈來愈少,整天待在家裡,她開始覺得日子愈來愈無趣。

趙奶奶的兒媳為了照顧她,工作上受到很多干擾,常常擔心她一個人在家會不會發生意外,還必須請假回家看看她的飲食情況。面對成天悶悶不樂的婆婆,做媳婦的則在高度繁忙緊張的心情下,使得兩人在相處上產生磨擦,連帶著整個家庭也被這股低氣壓所影響。

對於年長者而言,如何保持生活規律與生命價值?對於照顧者來說,如何讓老人日間的需要,可以在老人自主的情況下進行?同時讓照顧者獲得喘息?以下將解釋老人日間照護的需要,並介紹「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概念,以及教會福音事工在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中可以扮演的角色。

老人日間照護的需要


台灣地區近年來已經浮現人口快速老化的問題,雖然人口老化程度不比其他國家嚴重,但是在人口老化速度卻比其他國家來的快。若以65歲以上老年人口佔總人口的比例來看,從10%推進到20%所需要的年數,在美國或瑞典等國家要過63年,但台灣卻只要再20年,也就是2025年就會達到這個比例。

對於這個問題,政府正在積極研擬相關因應政策,至於教會甚至信徒個人,也應正視這個問題。老化現象影響了年長者的社會活動以及人際互動,生活缺乏成就感;對於子女或照顧者而言,生活作息時間受到影響,獨立照顧的過程容易產生挫折感,甚至親子角色在相處過程產生錯亂。

進一步來說,除了一般正常老化(normal or usual aging)的狀況外,病理性老化(pathological aging)也就是遭受疾病徵兆侵害的老化過程(如阿滋海默氏症,過去稱為老人癡呆症),常見於當今社會中。老化的過程可能同時產生心理與生理的衝擊,引起「共發病症」的現象。例如外在生理的症狀,引發內在心理疾病包括厭食、逃避社會等。如何讓年長者進入正常老化,甚至是成功老化(optimal aging,在歡迎老人的社會結構下漸漸變老),身為照護者或晚輩,應該有此認識與責任。

而減緩老化現象以及排解心理症狀的方法,可以透過興趣的培養,學習新事物、擔任志工等方法,以提高生活的品質,持續社交活動,讓年長者擁有尊嚴與自主生活,同時也能減緩身體機能退化,保持腦細胞活絡。目前,在高雄地區有長青中心、老人學苑等機構組織,提供老人日間照顧服務,而政府也將計畫在社區廣設「社區照顧關懷據點」1,並願意補助宗教組織以及各種社會團體成立此種照顧據點,使各教會有讓社區年長者走入教會的契機。

何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或可稱為日間照護中心、托老中心,目的在於提供年長者有意義的活動,維持或改善年長者生活起居的能力、社交活動、自我滿足感,並且延後進入安養或護理之家的時間;對於家中照護者而言,可以獲得喘息的機會,或者是重返工作崗位,增加照顧者持續照顧的能力。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的對象多為輕度ADL2障礙者,而服務內容重點,包括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健康促進活動等四個主要項目。簡單的說,服務時間僅負責年長者在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的日間活動,例如雜誌閱讀、唱詩、下棋、聆聽教會製作的福音節目等靜態活動,或提供復健器材、體操等動態活動,並且在中午提供餐飲服務即可。

根據研究訪談發現,年長者參加日間照顧服務的好處,包括覺得比較有伴、比較熱鬧,老友之間大家彼此照顧關心,有講話的對象,心情上也比較快樂,並且在適當的復健環境下,可以放心的從事各項復健活動。另一方面,年長者可以自主從事日常起居活動,降低他們對子女的依賴,在心理上覺得自己可以不用麻煩別人;也因為減少在家與照顧者相處的時間,自然降低發生摩擦的可能性,並緩和緊張的關係。

對於家中的照顧者而言,在心情上可以獲得舒緩,時間運用上較有彈性,能安心的工作或出門處理事情。對於目前需要夫妻雙薪維持家計者,將不需要放棄工作機會,能同時照顧家中的年長者。另一方面,由於年長者參與了日間照顧服務的活動,不再有賦閒在家整日昏昏欲睡的情況,減緩失能失智的情形,減輕照顧者的負擔。


除了上述的優點之外,關懷據點強調社區化、在地化、服務內容簡易、低收費,使用者居家地點附近即可獲得此項服務,不需要舟車勞頓前往大型安養中心,而服務提供者不需投入太多的設備與人力,並可結合社區週遭各種資源,包括政府、醫院、教會、社會服務機構等,共同完成服務3,因此營運費用低4,相對的使用者所須負擔的費用也較輕5。

教會扮演關懷者角色


今日教會投入關懷據點,除了讓信徒能夠提早因應人口老化的社會問題,更重要的是能打開教會大門,與社區民眾建立關係。信徒未來在照顧年長者的工作上,可以透過這個方式在教會完成,並吸引社區周遭的老人家,一起在教會讀經禱告,聆聽各種福音宣教節目,辦理各種健康講座課程,實施老人教育;而教會也可以讓信徒投入志工,教唱各種詩歌,帶領悟性禱告,將福音介紹給未信的年長者。

在南部教會的工作經驗中,悟性禱告對於年長者本身及家屬有大的造就,而老人家也可以投入禱告志工,從參加關懷服務的年長者中選擇一至兩名做為代禱對象或關懷目標,並且時常保持電話聯繫,培養關係,同享教會弟兄姊妹之間的愛與關懷。而社區的年長者們,習慣了每天上教會,會把教會當作他的家,也可能願意來參加聚會,還可邀請他們的家屬一同加入。

對於教會而言,由於這項服務屬非營利性質,所收取之費用不能成為盈餘分配,僅能運用在服務本業之中,也不會影響教會運作收支,加上政府給予相關的補助,而教會只需要提供場地,讓弟兄姊妹投入這項工作成為志工,參與節目策劃、打掃、炊事等工作,或者邀請本會從事社會工作的弟兄姊妹擔任全職社工,增加教會在關懷據點的參與程度。而65歲以上的年長者也可以投入志工行列,一方面可以就近參與該計畫,並且不需要繳交任何費用。

教會對於鄰舍的關懷,可以從本會年長者的照顧工作開始,提供信徒家庭共同面對人口老化所衍生的問題;打開教會大門的同時,讓社區鄰近的年長者也有機會踏進教會,從朝夕相處之間,播送福音的種子。

參考資料:
Smyer A. M., Qualls, H. S.著,王仁潔,李湘雄譯(2001),《老化與心理健康》,台北市:弘智。
呂寶靜(2001),《老人照顧:老人、家庭、正式服務》,台北市:五南。
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2005),《建構長期照顧制度──中央與地方對話座談會手冊》。

註:
1.內政部在2005年5月到2006年12月間,在第一年擬辦400個據點,第二年擴充到800個據點;2007年起擴充到2000個據點。
2.老人之「日常起居活動」(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意指:日常起居活動或工具性活動的內容,包括吃東西、上床或起床、進出房門、整理床鋪、更衣、使用衛浴設備、簡單的房屋修繕、洗衣服、準備食物,以及到一般的雜貨店買東西等等(王仁潔,李湘雄譯,2001)。
3.例如,由政府提供經費的補助,社福機構提供各種心理輔導講座,醫院接受病患轉介醫療,而參訪週邊圖書館美術館舉辦的各項活動,也能納入關懷據點的日間活動項目之中。
4.以高雄市長青綜合服務中心為例,所需要投入的人力資源,包括社工一名、護理人員一名、以及1:8服務比例配置「照顧服務員」。目前內政部在「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的補助項目,包含「開辦費」最高10萬元,水電文具器材等「業務費」每月1萬元,志工保險交通相關費用,並免費提供志工教育訓練,或各種言訓活動。承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者,則必須負擔社工人員、看護人員薪資,以及每日午餐費用,經費來源由使用服務的年長者付費。
5.以高雄市長青綜合服務中心為例,一般行動無礙者每月需支付7500元,需要使用輪椅者每月需支付8500元。



作者: 林春玲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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