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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28期2005年1月)
主題特寫:從詩篇第十六篇談追求永恆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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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真誠

擁有快樂是一件美好幸福的事,所以人類不斷在追求快樂的生活。

起初,神造人類,將始祖安置在伊甸園,就是快樂園,神的本意就是要始祖過著快樂的生活。可是始祖卻犯罪,被逐出樂園,受咒詛,生活勞苦。從此,快樂遠離。然而,人類還是希望自己和自己所愛的人都能過著快樂平安的日子。

追求快樂是人生的目標,但必須追求「永恆的快樂」才有意義與價值,才能使我們內心常常充滿快樂。本文所要探討的重點是:為何須超越世上的快樂來追求永恆的快樂,而又如何追求永恆的快樂?

一、世人快樂有缺憾

罪是從一人(始祖)入了世界,以致眾人都犯了罪。在這罪惡的世界裡,人們尋尋覓覓,所得到的快樂,並非最美好的,常有缺憾,令人失望,其原因:

1.苦多樂少

經云:「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伯十四1)「祢將我們的罪孽擺在祢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祢日光之中。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祢震怒之下;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歎息,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九十8-10)

人生是勞苦愁煩的連續,又短又苦,苦多樂少,這乃與人類犯罪有關係。

2.不能滿足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傳五10)所羅門王要看明世人在一生當行何事為美,使自己更快樂,而嘗試各種方法加以實驗,比如:用酒使我肉體舒暢、為自己動大工程、建造家園、買了僕婢、積蓄金銀財富,又得歌唱男女、妃嬪和世人所喜愛的美物。他說:「凡我眼所求的,我沒有留下不給它的;我心所樂的,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因我的心為我一切勞碌的快樂,這就是我從勞碌中所得的分。後來,我察看我手所經營的一切事和我勞碌所成的功。誰知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傳二10)每當人們所追求的目標實現,如金榜題名、洞房花燭夜、得子添孫、升官發財……,縱然會獲得一時快樂,也很快就歸於平淡,有時會樂極生悲。

3.不能永久

「他們如同羊群派定下陰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他們的美容必被陰間所滅,以致無處可存。」(詩四九14)

「祢因人的罪惡懲罰他的時候,叫他的笑容消滅,如衣被蟲所咬。世人真是虛幻!」(詩三十九11)

「美容」與「笑容」,英譯作「美麗」,是指世人的美貌、財富、地位、權勢與其它世上的成就,這些常是令人引以為榮、快樂的泉源。可是,當他們面對死亡時,就會一臉茫然無知、惶恐不安,死亡摧毀他們的快樂,一死萬事空。

二、永恆快樂真美好

大衛作這詩(十六篇),可能在西弗曠野,受掃羅陷害。大衛身處逆境,岌岌可危,他卻不氣餒喪志、憂愁害怕,他相信神「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祢面有滿足的喜樂,在祢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滿足的喜樂」和「永遠的福樂」就是永恆的快樂。本詩分兩大段。前段(1-6)是寫永遠的福樂,後段(7-10)則寫滿足的喜樂。使徒行傳二章25-28節是引用本詩後段,只引述到「得著滿足的快樂」,省略末行「永遠的福樂」。大衛不被患難擊倒,因他追求永恆的快樂。究竟永恆的快樂有何美好之處?

1.永遠的福樂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祢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詩十六5-6)

「福樂」,英譯「pleasure」有愉快、快樂、希望之意。含有「平安與恩惠」(耶二十三9)。在保羅書信,常以「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至主耶穌基督,祝福受信者(腓一2)。

「福樂」,也指我的「好處」(2下),是神賜的福,使人富足,不加上憂慮(箴十22)。「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意思是神自己是我的產業。「產業」、「好處」、「福樂」都源自於神,成為我們的福分,包括屬世與屬靈兩種福樂;有今生與來生的應許。

就今生之福樂言,神在基督裡賜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我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四19),祂是我們杯中的分(詩十六5)。

就來生的福樂而言,我們的產業座落在佳美之處,信徒將要承受天上的基業(彼前一3-4)。「在祢的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也指永生的福樂。主耶穌施行審判時,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右邊」與「在右手中」(太二十五34;詩十六11下),英欽定本均譯作「on his right hand」。在神的右邊則得以承受永遠的福樂。

換言之,永遠的福樂,就是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

2.滿足的喜樂(9-10)

滿足的喜樂是偏重二者之間(神與人,人與人),根據真理為原則,而有良好的溝通,彼此和諧同心,所產生的喜樂。

滿足的喜樂是不受惡劣環境影響,也超越時空,在今生充滿喜樂,來生也有復活盼望的喜悅。

(1)今生有喜樂(9)

「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詩十六9)

當我們的靈、魂、體均處於平安喜樂的狀態,才有滿足的快樂。心靈的快樂,肉身才能安然。現代人以為物質享受和感官聲色的刺激就能得到快樂,殊不知內心卻不得安樂(路十二19-20)。

(2)復活的盼望

「因為祢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祢的聖者見朽壞。」(詩十六10)

我們以前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如今,藉基督救恩,救贖我們脫離陰間的權柄(詩四九15)。基督徒沒有死亡的威脅與恐懼,因有復活的盼望。經云:「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1-5)

「也不叫祢的聖者見朽壞」。本詩是預言基督復活。基督是神的聖者(約六69),祂已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那屬基督的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0-23)。所以我們的人生是「歡歡喜喜」地盼望神的榮耀;我們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我們既藉著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羅五11)。

三、永恆快樂如何找?

從詩篇第十六篇得知,永恆快樂來自真神,所以追求永恆的快樂,就要尋求神,擁有真神,才享有永恆的快樂。

1.如何得永遠的福樂?

(1)倚靠、持定神(1-2):

「神啊,求祢保佑我,因為我投靠祢。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祢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

大衛在患難中,詩的一開頭就以呼告語氣求神保佑,他認定「神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好處」也是「福樂」的代名詞。敬畏神的終久必得福樂(傳八12),「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因他必像沙漠的杜松,不見福樂來到。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樹栽於水旁,在河邊扎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年毫無掛慮,而且結果子不止。」(耶十七5-8)倚靠神的人,有豐盛的生命,在試煉中毫無掛慮,仍然結果子榮耀神,在主裡面享受福樂的生活。

(2)忠貞愛神(3-4):

「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嘴唇也不題別神的名號。」

本小段表面是寫喜悅聖民,棄絕假神,不提別神的名號,來表現他的忠貞愛神,類似「借彼喻此」的寫法。

「聖民」就是那些用祭物與神立約的人(詩五十5),詩人與那些聖民都是獻禮物給神的忠貞愛神,志同道合的人。「愛神的,也當愛弟兄」(約壹四21),從愛弟兄,表現出守道愛神。

愛神的必然恨惡假神,離棄偶像,歸向真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假神使人愁苦加增,選擇忠貞愛神,則神必為我們選擇產業福分,就是永遠的福樂。

2.如何得滿足的喜樂?

得福樂必須認識倚靠神;而得滿足的喜樂,則須要建立人與神,人與人的同心和睦,簡言之,要與神同心同行。

(1)同心

「我必稱頌那指教我的耶和華,我的心腸在夜間也警戒我。」(十六7)

神指教大衛,而大衛對神的教訓也謹慎自守,這是合神心意,二者同心和諧,則能以神為樂。凡以真理而彼此建立和諧關係,必有滿足的喜樂,如經云: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約壹一3-4)

「我還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們,卻不用紙墨寫出來,但盼望到你們那裡,與你們當面談論,使你們的喜樂滿足。」(約貳12)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十五11)

「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十六24)這是指得著聖靈有滿足的喜樂。

到教會聚會,也必須大家同心,如保羅說:「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腓二1-2)

因此,保羅說:「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在這幾樣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羅十四17-19)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2)同行

「因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8)

將神擺在我面前,表示不離開神,跟隨祂的腳蹤行。「祂在我右邊」,是指有神與我同在,保護我。所以與神同行的快樂更大且更有積極的意義,比如:使徒時代初期教會,他們與神同行、行公義,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他們好憐憫: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要的分給各人。他們存謙卑的心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因此,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2-47)。他們在愛中建立自己,又榮神益人,福音興旺,他們的快樂是不言而喻了。

也許有人會問:我獨自在家讀經、禱告就可以,何必到教會聚會?獨自在家讀經、禱告,是自得其樂;到教會聚會,可以「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造就自己,也造就別人,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結語

「祢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祢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祢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十六11)

「我在神面前」有滿足的喜樂,是因我將神常擺在「我面前」(8上);「我在神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是因「神在我右邊」保佑我(8下),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今日,我們惟有藉耶穌基督救恩,才能到神面前(約十四6),享有滿足的喜樂與永遠的福樂,也就是永恆的快樂。


作者: 劉真誠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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