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犁夫
與時並進的科學
古印度人有一個趣味十足的地球模型,一隻巨大的烏龜托著四頭巨象,象背頂著人類及百獸所居住的大地。只要大象動一動就會引起地震。在某種程度上,這個「模型」對地震、潮汐等自然現象提供一些解釋,在當時,這樣的學說是科學的。
直到十五世紀,葡萄牙航海家麥哲倫(Ferdinand Magellan,1480-1521)賠上性命以證明地球是圓的,才矯正前人天圓地方的謬誤。科學就像投入暗夜的火炬照出世界的輪廓。
西元1885年德國卡爾˙賓士製造出第一輛三輪汽車,它的時速只有十八公里。百年過去了,經過科技日新月異的催生,現在的超級跑車從靜止加速到時速一百公里,只需要三秒鐘多一點!
二十世紀,是一個翻天覆地的時代,人類有能力升到太空、登陸月球。人類發現控制生命密碼的基因,藉著基因工程完成複製羊、複製牛,也有野心勃勃的科學家,正進行複製人的計畫。
從生命的奧祕到物質的奧祕:小到原子的影像,大到遙遠的星雲,人類已經有了一套強而有力的方法去說明這些物質的一舉一動。宛若《聖經》上所說:「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其實哲學家和神學家在「科學與信仰」的議題上已經耗盡了精力;信仰和科學的衝突,挾著二十世紀科技巨大的成就,登上了無與倫比的高峰。
科學與信仰 涇渭分明
一般對宗教與科學的認知,可簡單闡述為,「宗教」乃是人類對自身命運及外部世界的「不可知性」,所嘗試提供的一種外在解決。而「科學」則代表了人類試圖將上述「不可知」變成「可知」的自我努力。因此二者在基本原則上確實是互不承認,涇渭分明的。
首先,我們就信仰及科學本質,做以下三個比照:
1.活動講求證據,信仰是先相信才有體驗
所謂證據,即為可接受大眾重複檢視的事物。例如,有人收到超速的罰單時,不一定會乖乖地繳罰款,老會問:「是我嗎?」「會不會是同款式,同顏色的車子?」,所以警察會把他照到的相片拿出來,就當成證據。
有些人比較詭辯,一看到相片上有兩輛車,他會說,「警察大人,你怎麼證明超速的是我,不是他?」結果,警察再拿出一張相隔半秒後拍到的照片,上面兩輛車明顯離得更遠。學過基礎物理的人都知道,這叫做「速率等於單位時間內兩點間的距離」。
透過兩張照片比對超速的車子可說是罪證確鑿。簡單的物理學叫你乖乖地繳罰款,這就是證據的力量。科學活動講求證據,有辦法舉證的才算科學。
但是信仰就不相同,信仰的本質是信心,也就是先相信才有體驗。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2)。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這裡的古人是講「挪亞、亞伯拉罕等古聖徒」,他們因著信,蒙神指示他們未見之事,就動了敬畏的心,也因此承受那從信而來的義。所以信仰的根基在相信基督的救贖。
《路加福音》十一章記載有些不相信基督的人,求看神蹟,我們看耶穌如何回答他們:「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求看神蹟,就是要求證據。這就好像科學要要求證明一樣,科學無法相信「不能證明的東西」。
但是信仰不一樣,你必須先相信,先接受,就像挪亞不見雨點,相信百年之後有大洪水,才能接受方舟拯救的恩典。基督的啟示在兩千年前耶穌道成肉身到世上,受釘復活升天就是證明,對那些不相信基督的人而言,他們已經與基督的愛隔絕,所以,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我們不可像多馬那樣,「非看見耶穌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及肋旁才要相信」。
2.科學遵守邏輯,信仰會超越邏輯
什麼是邏輯?邏輯所講的就是一種因果關係。就像約伯的朋友認為,「苦難來自於犯罪」。因「約伯遭受苦難」,所以,「約伯一定犯了罪」,這就是一種簡單邏輯推論。自然科學的法則沒有方向,不帶感情,它們自身不帶任何的意志。它們唯一遵行的,只有因果的法則,所以科學必須遵守邏輯,因此邏輯為科學的基石。
其實理則學本身並非無懈可擊,在此,列舉著名的理髮師悖論做說明。在薩維爾村有一個理髮師,他掛出了一塊招牌規定著:「我給,而且只給,村民中不替自己刮鬍子的人,刮鬍子。」於是有人就問他:「你給不給自己刮鬍子呢?」
無論這個理髮師怎麼回答都會產生矛盾,如果他不給自己刮鬍子,那麼按照招牌,他應該給自己刮鬍子;如果他給自己刮鬍子,按照招牌所言,他只給村裡不給自己刮鬍子的人刮鬍子,那麼他便不能給自己刮鬍子。所以如理髮師招牌上的論述便產生邏輯上的矛盾。
理則學雖非萬能,但自然科學在他的推波助瀾下隨即蓬勃發展。例如牛頓由伽利略及開普勒公式推算出萬有引力的公式,再加上三個簡單的運動方程式,就將最小的單擺運動和天體的運動聯繫起來了!
那麼不起眼的推論,寫起來還不到一張紙,竟然規範了天上地下一切的運動。大數學家拉普拉斯甚至說:「只要給他所有粒子的位置和運動,他可以算出這個宇宙過去未來所有的狀態。」人們已經隱約的感覺到:原來有一些現象不用《聖經》,也可以解釋得很好,甚至更好。
科學解釋力增強,使人傾向由科學找答案。不過當他們沉浸在方程式及數學中,卻不斷覺察出,無論他們怎麼進行計算,總是有一些東西不斷的溢出他們的算式之外,這個部分包含人類的普世價值,如親情、正義、愛情、誠實及利他的行為。這些普世價值,卻包含在基督教的信仰中,《聖經》中告訴我們,基督是愛的源頭。人類的普世價值,是由祂所立定。
牛頓在1687年所著《數學原理》一書中,以數學的方法,說明星體的運動。書中並沒有解釋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換言之,它只是討論「如何」而不涉及「為何」。牛頓在此書出版後,曾聲明他的書完全是一種機械式的說明,絕不敢對於至高無上的創造者妄加評斷,就是一個最好說明。
3.聖經並非反對科學,科學其實會代替神來發言
基督徒的危險之一,就是忙著應付科學一波又一波的要求,而忘記了《聖經》最根本的要求。任何試圖將科學極大化來逼近真理的人,都有可能損害造物者的全能全智。
《聖經》中的神是活生生的,是不可明言的。在舊約中祂只說:「自有永有」(我是那我是)。在新約道成肉身後,祂才是可名狀的。所以相信《聖經》並非反對科學,科學其實會代替神來向人類發言。
歷史也證明科學與宗教是可以各司其職,共存並進的。就如《羅馬書》所載「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
透過科學的眼睛,我們更可看見受造物的奇妙。目前,許多重要的科學發現,充分支持《聖經》的論述,物理學家認為距今150至160億年前,有一次大爆炸(Big bang)產生了宇宙,表示宇宙有一個開始,這和「太初創世」是相容的。
目前至少有兩項重要事實指出宇宙有個開始的起點。
第一為「熱力學第二定律」,熱力學第二定律是十九世紀最偉大的科學發現之一,說明在自然狀況下,任何系統均會趨向最大的亂度,並趨向最低的能量;即一個封閉系統中的狀態,是逐漸傾向於無秩序,愈來愈憑機率,愈來愈隨機,亂度只會不斷增加,有規律而可用的能量則不斷減少。
所以簡單說,「熱力學第二定律」就是告訴我們,大自然會朝向混亂無條理的狀態前進,就像《聖經》所言: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在末後天地要像外衣一樣被神捲起。
我們不應該加入太多科學性的呼應,但科學確實在能量的觀點上呼應了《聖經》的說法,這同時也說明,現在的宇宙系統並不是處於完全混亂無條理的狀態。宇宙的密度、溫度、成份,其實都處於非常特定的不均勻狀態,有大量的能量可資運用。
因此若不是日益混亂的過程在時間上是有限的,就是宇宙的大小是無限的。但宇宙並非無限大,如果宇宙存在的年日是可推算的,則宇宙必有一個開始,這開始是個有條理的過程或事件,和我們現在觀察到的過程有所不同。
第二為「宇宙的膨脹」,科學家發現從遙遠星系傳來的星光會顯現出紅位移,愈遠則愈大。他推算距離時假設:愈微小、愈模糊的星系愈遙遠。到目前為止,關於紅位移唯一合理的解釋是「都卜勒位移」,指出遠方星系正以一定的速度,一直離我們遠去。
這結論就是說:宇宙正在不斷的膨脹中,遠方星系是漸離漸遠。1915年愛因斯坦發表廣義相對論,宇宙並非靜止不動,也不是永恆的,宇宙有一個開始。另外,宇宙的背景輻射理論,也呼應「起初,神創造天地」。
結語
大多數的現代人都以為科學已經證明了沒有造我們的神,而且生命是沒有任何目的的;但是,許多的事實指出,生物是經過精密設計的結果,這種設計也暗示著有一位設計者。由大爆炸和能量定律來推論,不一定可以找到一個有位格的設計者。
不過,它們確實提供基督教與科學絕對的相容性。我們現在可以非常科學的告訴無神論者:「如果我們有一位設計者,無疑的,他的工作是有目的的,而這目的可能和我們的計畫不同,他可能一直在這裡,而且關心著會發生什麼事。如果是這樣,在我們選擇我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時,這就是一個很重要的考慮。」
科學的精神應是對「追求真理」執著的態度。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也應師法這樣的精神追求真理。宇宙的浩大出乎人的想像,放在廣闊的宇宙中一比,地球不過是一顆微小的沙粒;人的生命短暫,放在恆長的宇宙時空中衡量,人類歷史實在短暫,《聖經》雖然不是為科學寫的,但卻是我們建立正確宇宙觀和人生觀最重要的一本書。
神給人兩本書,一本寫在大自然裡,就是神對人的一般啟示,另一本就是《聖經》,那是神對人的特殊啟示。同樣的,我們應該謙卑的宣示:真神雖不被全然認識,祂卻存在──靠著科學與《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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