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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44期2006年5月)
主題特寫:我可以為你做什麼?

仲琳

我該怎麼做?


和身心障礙朋友相處時,或許你和我一樣有過相同的困擾,是否應該幫身旁的肢障朋友開門?在和視障朋友交談時,提到「你看」,是否恰當?與顏面傷殘者交談時,是否可以直接注視這樣的朋友?……,擔心說錯一句話、幫錯一個忙,會讓身心障礙者不舒服。往往我們有心想做對的事,卻因為不知所措而誤事,到底我們應該如何做?才能夠恰如其分,榮神益人呢?

耶穌醫治生來瞎眼的人


「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我在世的時候,是世上的光。』」(約九1-11),耶穌說了這話,就醫治那瞎眼的人,那人就看見了。

這只是神醫治世人的一個個案,神會按照祂的旨意以及個人的需要,表達關心、施行拯救。在這件神蹟中,我們不僅看見神的全能及大愛,也看見門徒的軟弱、無情,他們只想著:「是誰犯了罪?」或許,我們也覺得身心障礙者所遭遇的一切,可能來自他們自己的生理或心理原因。

但是,身心障礙者所面臨的障礙和來自社會環境設計的不良,以及人們面對身心障礙者的態度與反應的不友善,恐怕是更多的。所以,我們是否應該多用心、細心地觀察周遭需要幫助的人,效法耶穌看見問題的癥結核心,而不因為表面現象而妄下定論!

最重要的是,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幫助他們,也幫助我們自己。而在這之前,我們相信,了解是穿越障礙的開始。

我疏忽了什麼?


無論你身旁的是何種障別的朋友,和他們相處時,都必須多花一點注意力來協助他們,因為我們的生活環境「障礙」很多,他們就要花更多的力氣來避開,甚至有些危險恐怕不是他們多注意就可以避免的……。

無論是舉手之勞,或者是滿身大汗的協助,只要是誠心幫忙,相信身心障礙的朋友都能體會到你的心意。如果你知道更多更正確的相處、協助方式及態度,和身心障礙朋友一起聊天、一同出遊,一定可以減少許多的不安與焦慮。

與不同障別的朋友相處時,需要注意的事項也不同,尤其一些小技巧可能必要摸索一段日子後才會了解,但是,不論與什麼人相處都有一定的基本原則,以下列出幾項我們容易疏忽的地方,希望對身心障礙者的朋友、親人、教師等,有實質的幫助。

*正視其存在:某些時候,我們可能因為不知道怎麼幫助他們,或是根本不想幫他們,而選擇無視他們的存在,這不僅加重障礙對他們的影響,有時甚至會引起不可挽回的傷害。其實,我們只需舉手之勞,設身處地,盡力即能為他們帶來便利。

*眼神與語氣:過度以自己的角度去看待身障者的世界,忘記他們比我們需要更多的時間及精神去理解這周遭的環境,若不經意地流露出不耐的眼神,甚至是急躁的話語,都可能會讓無助的他們更沒信心。這時候的我們善用肢體語言,會讓他們較能接受並進入狀況。

*愛不是無限量地滿足其要求:有些人會認為他們是弱勢的一群,就該無止盡地給予資助,甚至養成他們予取予求的態度,也認為社會有義務擔負起照顧的全部責任,如此,不僅沒有實質意義,反而是一種傷害。請對他們一視同仁,給予他們和其他小孩一般的教養。支持他們,但不放任他們有不適當的行為。

*不以人意超越神的旨意:不應設限身障者的能力多寡,在相互取法中看見神美好的旨意,學習愛人與服事的功課。

我可以做什麼?


柔和的眼光、態度,會解除這些孩子自卑、自衛的牆,讓他們更有自信;他會快樂的學習,並讓自己表現得更好。

「信心是力量的泉源,時時留心,學習會更好!」每個孩子的個別差異,真的是需要大家的用心,讓他們擁有自信,學習的成就必然可期。我們的愛,不是因為找到一個完美的對象,而是學會了在一個不完美的人身上看見了完美。這「完美」就是願意為他們伸出友誼之手的你。那該如何表示我們的善意呢?以下提供幾個方向,作為參考:

1.心中喜樂,面帶笑容(箴十五13上;帖前五16):

笑容可以拉近彼此的距離,更可以作為恩典的最佳見證,為彼此的接觸開啟溫暖的一扇窗。

2.說話要溫和,善於教導(提後二24-26;西四6):

帶著和氣說話,如同鹽調和,不僅讓人願意接受,更可以建立美好的關係,進而得到適切的幫助。

3.依靠聖靈,說智慧之言(太十20;徒六10):

明白神美好的旨意,並隨時感謝祂的眷顧,即使身體有點不完美,仍可感受滿滿的恩典,過著感恩的優質生活。

4.耐心聆聽(箴十八13;伯二十一1-2):

身心障礙者或許有諸多難言之苦,但在我們耐心的聆聽及陪伴下,不僅讓他們有機會吐露心聲,更可以建立他們的自信心,讓他們明白:「有人在意我的喜怒哀樂……。」

5.不必有莫名的壓力(太十一30):

我們只當效法神的柔和謙卑,適時地關心他們,至於成效如何,並不需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

6.對神有絕對的信心(約六6-7):

在神凡事都能,我們所當做的只是僕人的工作,相信神有祂美好的安排。因著愛心的付出及關懷,哪怕他們只是微乎其微的進步,也為其開心鼓舞。

7.務必竭盡人的本分(可六38):

我們能關心多少,就當盡心去做,可以邀請同伴一起訪談,帶點心探視,在良性的互動中,更能逐漸體會出神的安排。

8.有關懷同靈、同胞的使命感(約壹三18):

愛,要確實地行出來,如同神所勉勵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林前十二23),因為有這份肢體感情,而願意努力關心是相當重要的。

9.同心合意、為軟弱的代禱(但二17-19):

我們所做的一切,神都知道,若不禱告祈求神的帶領,容易落入人意主導的結果。經云:「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詩一二七1),時時刻刻靠耶穌,日日靠主保守我們走當行的道,做該做的事。

10.了解社會上可以提供的資源:

在社會局、醫院等機構,可以陪同做申請、詢問等工作,讓他們可以走得更穩健。

要我為你們做什麼?


「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做甚麼?』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太二十29-34)

下次,若有機會接觸需要幫助的人,效法耶穌動了慈心,引他們來向主呼求,或許他的生命就因此而改變了。別忘了,這可是神分派給我們的工喔!

「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3)


作者: 仲琳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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