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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穗
我的立志
訂婚那日起,我默默的對天父說:「主啊!這群一心一意要在主裡結婚的青年,他們急需祢的牽引,他們亟待祢的安排,而我願意扮演「介紹」這個角色,協助年輕人在主裡覓得佳偶、良人,完成終身大事。」爾後,神也讓我有機會為數位青年介紹,進而結婚。
六年前正式擔任婚介工作,這是主垂聽我的呼求,給予重要的使命,雖然在介紹的過程不盡都順利,但是絕不敢退縮或輕易放棄,因我深信幸福、甜蜜的家庭,方能蒙神祝福與喜悅,人生才能過得滿足與充實。今日將這段歷程化為文字,送給正值步入擇偶的你、現任的婚介及一群願意為主內婚姻努力的同靈們,彼此互勉。
心若改變,你的態度跟著改變; 態度改變,你的習慣跟著改變; 習慣改變,你的性格跟著改變; 性格改變,你的人生跟著改變。
婚前的擇偶
人人都渴望擁有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然而結婚的對象,是影響婚姻幸福指數的絕對值。人,能輕忽嗎?從二十歲時我即深信:賢慧的妻子是耶和華所賜(箴十九14),所以我堅持……
1.相同的宗教信仰
國父說:「相同的思想,才會產生信仰,而相同的信仰,才能產生力量。」誠如保羅所言:「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兩人在信仰、思想、生活方式及價值觀殊異的情況下,豈能同心同行?曾記得某傳道提及,十九歲那年起,他便為婚姻禱告,經過不斷地祈求、找尋,才得到一位信仰、思想與他契合的佳偶。
所以我也效法他,每日早禱時,為自己的婚姻禱告,求主堅立信心,助我堅持主內聯婚,因我深信婚姻是影響一輩子的。這些年來,我為了父親不信主而流了無數眼淚,我害怕父親硬心不接受主而離開世間,我擔憂屬靈的國度裡不能與他相聚,所以我不願意再背另一個十字架與煩憂,為了深愛的另一半祈求主,感動他來歸主,此路是艱苦的,是非主所喜愛的,所以立定心願──與主內弟兄結婚。
2.品德優良 信仰堅立
玲玲與大華是在長輩的介紹下,進行交往,兩人皆在教會服事,且勤勞聚會,然而父親不捨女兒遠嫁北部……。玲玲不擔憂此事,她告訴父母親:「真正的幸福,不在乎遠近,若能彼此相愛,建立基督化家庭,這才是最重要的……。」她便將此交託主,禱告中求天父帶領。
因大華除了不擅言語外,其他皆是信徒眼中的好青年,至於年齡也相當,學歷也適合,況且能在第一次見面就談上七個小時,並於會堂禱告後離去,這一切皆是自然、順利……。
放眼望去,許多青年受媒體、偶像的影響,男生希望另一半能有飄逸長髮,柳腰細眉,能像劇中的女主角般的亮麗迷人;而女孩呢?期待風度翩翩的壯碩帥哥,且要擁有房子、車子,能夠成立小家庭,遠離公婆最好……;甚至只要同居不要結婚,或者將「先子後婚」當作光榮之事,在報章媒體大肆宣傳,成為時下最壞的示範。
某日,好友提及,當今適婚的青年有多少人認同外在美只是美中的一部分,而具有內涵及各種美德的人,才是最適合的對象?是的,我們深知外在美是用眼睛去欣賞,內在美是用心靈去體會,盼望為人父母及青年能建立正確的判斷力,將有禮貌、有愛心、謙卑又勤勉的青年,視為最佳人選。
3.身體健康 勤勞有發
這一點是每個人都可認同的重點,我就不再贅述。
交往方式
1.「雅各式」的自由追求
與青年談及此話題時,絕大多數人皆選擇此種方式,但是許多人忽略了立志娶主內的對象,更忘記「雅各式」的精髓──尊重神的旨意和安排,尊重父母的意見,並尊重對方及社會善良的規矩,是值得我們效法的模式(參:創二十七-二十九)。
第一,不娶迦南的女子,即重視父母的看法;第二,神親自安排、帶領,使雅各有好機會(創二十九9-14);第三,雅各沒有私下與她談戀愛或勾引她(創二十九14-18);第四,雅各始終如一,深愛自己的妻子,看七年如同幾天,規矩等待。等到七年日期滿了,才正式向舅舅提出完婚的請求,經過婚禮後才圓房(創二十九21)。
2.「以撒式」的交往
雙方不認識,透過長輩或婚介,靠主的帶領介紹而結婚。雖此,婚後若不在主裡同心同行,彼此包容,追求成長,仍易走入痛苦深淵。
由此可知,不論你是以何種方式結婚,最重要的是心態及行為要正確,例如:
1.相親非落伍,亦非昔日父母、青年兩人對坐的方式(因部分青年人對此較尷尬,亦不能接受),所以當事人可以與婚介溝通,再決定見面方式。亦可透過長者介紹,用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但此舉不是長久之計,仍需要見面較適當。
2.婚前交往是一對一,絕不可同時交往數人而欲從其中選一。在交往過程中若確定不適合,應正式透過介紹人,向對方表明交往到此結束,並且留意言談中勿有批評的言詞,甚而傷害到對方。等結束後,才可以再認識下一位對象。
3.依靠神,求主賜予好機會、好忠僕。以禱告開始,用禱告結束,讓自己明白,何謂「神所配合」的對象。
隱藏己意,使神的旨意顯明,並立志清清潔潔的交往,勿單獨在一室(房屋),避免給撒但留地步,避開潛伏危機。不要自視過高,認為自己站立得穩而大意,因為太多實例發生在眼前,千萬不要以身試火,後悔莫及。
4.看得合乎中道,認清自己的身分,勿將條件訂得又高又死,一點也無法改變,因信主的人非完美無缺。
5.勿將交往時間拖得太長,或不積極,以致耽誤彼此時間。當把握時機,更珍惜每一回的介紹,勿將忙碌當理由而拒絕,因為趁著有機會就該重視,靜默觀察,是否進行交往。
婚姻非空檔才面對或經營,若要等到有空,機會已喪失許多,莫等無花空折枝呀!屆時不知反省,又怪主沒有安排或婚介忽略你。
6.當你遇到合適的對象時,勿操之過急。曾有位弟兄見著A姊妹各方面皆符合理想對象,就勇敢表白,結果被拒絕;又有一日,遇到B姊妹,便直接到女方家提及,當然也是被三振出局。
您說:「這樣的表白恰當嗎?」一個人的性情、嗜好、志向、習慣、才能和優缺點,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相處,才會有更清楚的認識。所以應詢問長輩看法,勿惹來麻煩和後悔。
7.重視主內聯婚的重要性,但也要克服情慾,順服《聖經》教導,建立正確的婚姻觀。遇到與情慾交戰的時刻,可求助主內可信任的長者,除了為自己代禱外,必須尋求他人協助,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因為婚姻生活是影響一輩子的,尤其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是聖潔子民,更應審慎行事,勿一失足,成千古恨!
婚介的心得
始終相信神是不偏待人,祂是使無變有的神,只要願意改變自己、求主塑造自己的青年,必定有通達的道路。試回想五十年代以前的長者,不婚者是少數,離婚率也少;而今,民主、自由的社會裡,卻苦於沒有對象或婚姻旅途中,頻頻受挫,這些困惑、難題,值得你我深思……。僅根據個人看法提出許多方向,亟待對諸位青年學子有所幫助。
1.把握機會,更需創造機會。遇到青年聯誼活動或平時青年聚會,皆需積極參與,充實屬靈知識,更勿忽略應對進退及屬世智慧……。當被問及介紹事宜,應了解對方信仰狀況、家庭背景,並將此事稟告父母,尋求長輩協助。
2.如果是自由交往者,更應該讓長輩了解,勿等到熱戀後,才先斬後奏,甚至認識了未信者,屆時又得鬧家庭革命。當看重在會堂結婚,因是神與人所重視及無比的祝福。
3.降低屬世條件(標準),不代表降低幸福。婷婷大學畢業,公職至四十歲才論及婚嫁,對象是高中畢業,擔任小職員,然而兩人信仰價值觀雷同,個性也相當,婚後十多年依舊平安、快樂。
所以幸福的條件,沒有規定男生要比女生學歷高、經歷佳,更沒有年齡大於女方的規定。總之,這一切皆是人們的觀點,當然「門當戶對」是指兩人不要懸殊太大,較好溝通。
4.一旦認識交往後,適合時機就該論及婚嫁,千萬不要等到買房子,或者須完成什麼條件才知道彼此觀念差異太大。當然,兩人交往太密切,也易衍生問題,要認識雙方是否懂得克制情慾的發動,勿被訂下的日期而蹉跎。
訂完婚,亦照教會建議,能在三個月左右或提前結婚,除非二人分隔兩地,很難見面。總之,尊主為大,做個在主裡聽從父母、長輩,婚姻的這條路會平坦又順暢。
5.男女雙方要合宜的打扮裝飾,勿衣衫襤褸,不施胭脂。平時不重視體態,任其加增噸位,這樣,在第一印象中很難叫對方憑眼見接受,應將心比心,人們喜歡美的事物。俗話說:「只有懶女人,沒有醜女人。」尤其是在平時就應養成良好習慣,重視個人衛生,家居環境,適當的投資自己,讓自己內外兼備,機會將環繞的在你身邊。
走筆至此,願主堅立諸位未婚青年的信心,在主路上能找到攜手同行的另一半,也願主祝福每一位立志在信仰不失足的追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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