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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46期2006年7月)
靈修小品:聖經中的自殺者與求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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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盈光

「自殺」,一個愈來愈熟悉的名詞,而逐漸上升的自殺率以及逐漸下降的自殺年齡令人擔憂,經上說:「得著智慧的,愛惜生命。」(箴十九8)。

教育部規定學校必須講授「生命教育」,就是要教導莘莘學子尊重生命。自古以來,自殺一直是人類用來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豈有一件事人能指著說這是新的?哪知,在我們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傳一9-10)。

《聖經》中的人物也曾有過輕生厭世的念頭,有自殺者也有求死者,兩者有何不同?自殺者一心求死,且有自殺的行為,而求死者雖然有求死的念頭,卻沒有自殺的行為。以下整理出《聖經》中自殺的人與求死的人,並分析兩種人求死的原因,作為比較:

一.聖經中的自殺者

1.掃羅與拿他兵器的人

「非利士人緊追掃羅和他兒子們,就殺了掃羅的兒子約拿單、亞比拿達、麥基舒亞。勢派甚大,掃羅被弓箭手追上,射傷甚重,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說:『你拔出刀來,將我刺死,免得那些未受割禮的人來刺我,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懼怕,不肯刺他;掃羅就自己伏在刀上死了。」(撒上三十一2-4)。

掃羅一個堂堂的以色列王為何選擇自盡?原因是因為戰敗負傷,國位不保,但是,最起碼不能落在「未受割禮」的次等民族的手裡,以免遭到羞辱或折磨,正所謂「士可殺,不可辱」,看起來是不是很有英雄氣慨?

筆者卻以為掃羅是個「死要面子」的人,他過度看重個人的榮耀,這項缺點成了他一生最大的絆腳石。

當大衛殺敗巨人歌利亞,婦女口中的「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已讓掃羅的榮耀黯淡幾分,再加上大衛功高震主,讓掃羅起了忌妒與殺意。不僅如此,掃羅與亞瑪力王亞甲爭戰時,違背神的命令,留下了上好的牲畜,受到撒母耳嚴厲的指責。

掃羅口裡認錯,聲稱要回去敬拜神,實際上他是想保住面子,「掃羅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你的神。」(撒上十五30)

從他強拉、勉強撒母耳與他同去的舉動,就可以看得出來,他對「面子」,也就是個人榮耀重視的程度,「撒母耳轉身要走,掃羅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斷了。」(撒上十五27)。

現今,國中生在課堂上被老師責罵後割腕,「自尊心受損」竟也成了冠冕堂皇、理直氣壯的理由,隨著個人主義抬頭,現代人強調自尊與人權,鞏固個人虛浮的榮耀,但是人只要成為「個人榮耀」的奴隸,也終將成為它的「陪葬品」。

「拿兵器的人見掃羅已死,也伏在刀上死了。」(撒上三十一5),《聖經》上對這位「拿兵器的人」著墨不多,唯一提及的事蹟僅有兩件,第一是拒絕殺害掃羅,第二是自殺。

這個人與掃羅恰巧成為對比,掃羅為自己而活,為自己而死,他卻為別人(掃羅)而活,為別人而死,主子掃羅是他的生活重心,是他的倚靠,也是他的盼望,他把別人的生命看得比自己還重要,當掃羅死了,他也以死相隨。

「殉國」雖然出自於忠心,但是為了追隨某人(情人、親人、上司、領袖……等)而自殺卻是愚昧的行為,人不該把任何一個人當成自己的一切,甚至看得比自己的人生還重要,神才是人唯一的倚靠、重心和盼望。

「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人;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王子。」(詩一一八8-9),保羅認為人應該為主而活,為主而死,「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羅十四7-8),因為只有神比人的生命還重要!

2.參孫

「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祢眷念我。神啊,求祢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參孫就抱住托房的那兩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說:『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

就盡力屈身,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眾人。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士十六28-30),參孫為什麼自殺?他不單單結束自己的生命,還與敵人「同歸於盡」!

看起來像是為了以色列民壯烈成仁,好像很偉大,可是筆者以為,參孫憑著血氣為自己「復仇」的成分居多。參孫原本是威風凜凜、令非利士人聞風喪膽的民族英雄,現在成了敵人戲耍的「狗熊」,失去雙眼的他不僅做苦工,還得忍受非利士人的戲弄,他怎麼能忍受這種奇恥大辱?

難道他沒有「士可殺,不可辱」的氣慨嗎?不是的,而是復仇的決心讓他願意忍氣吞聲,參孫雖然栽在女人手裡,卻不是個莽夫,「參孫向拉他手的童子說:『求你讓我摸著托房的柱子,我要靠一靠。』……參孫就抱住托房的那兩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士十六26-29)

參孫的同歸於盡早有預謀,失去神力的他僅是一頭拔掉獠牙的獅子,他像「臥薪嚐膽」的越王句踐一樣苟且偷生,伺機而後動,也像「基度山恩仇記」裡的基度山伯爵,靠著復仇的怒火活了下來,策劃著復仇。

可惜,參孫能忍辱負重,也有精明的頭腦,卻不懂得自我檢討,他的一生依著血氣而行,一錯再錯,到死前的一刻,他不是為罪憂傷,也不是憂國憂民,而是只想替自己報仇雪恨,「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諷刺的是,「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士十六30)。

「同歸於盡」的背後往往挾帶著「復仇」的成分,有宗教與種族的仇恨、愛恨情仇、江湖恩怨……等等,自殺的人不僅殺了自己,也殺了憎恨的對象,恐怖分子的自殺式攻擊更波及了許多無辜的生命,這種自殺方式最為可怕,也罪加一等!

3.亞希多弗與心利

「亞希多弗又對押沙龍說:『求你准我挑選一萬二千人,今夜我就起身追趕大衛……。』戶篩對押沙龍說:『亞希多弗這次所定的謀不善。』押沙龍和以色列眾人說:『亞基人戶篩的計謀比亞希多弗的計謀更好!』

這是因耶和華定意破壞亞希多弗的良謀,為要降禍與押沙龍。……亞希多弗見不依從他的計謀,就備上驢,歸回本城;到了家,留下遺言,便吊死了,葬在他父親的墳墓裡。」(撒下十七1-23)

亞希多弗原本是大衛的謀士,卻依附了押沙龍,他向押沙龍獻計,要率領精兵追襲大衛,後來押沙龍採用了戶篩的計謀,眼見政壇失利,亞希多弗選擇上吊一途。

「民在營中聽說心利背叛,又殺了王,故此以色列眾人當日在營中立元帥暗利作以色列王。暗利率領以色列眾人,從基比頓上去,圍困得撒。心利見城破失,就進了王宮的衛所,放火焚燒宮殿,自焚而死。」(王上十六16-18),心利是以色列王以拉的臣子,殺王篡位沒多久,就因元帥暗利的逼宮而自焚。

在政治及職場上,「下台」與「失寵」意味著權力的轉移,地位的更迭,權力可以醉人,更可以殺人!這兩個人有幾點類似的地方,兩人都是政壇大將,更是叛徒,最後都因為權力鬥爭失敗而自殺,他們的失敗是因為神與他們反對。

「這是因耶和華定意破壞亞希多弗的良謀,為要降禍與押沙龍。」(撒下十七14),「這是因他(心利)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王上十六19)。

不僅如此,陷害人的也被人陷害,篡位的也被人篡位,神照著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祂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伯三十四11)

4.猶大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太二十七3-5)

出賣耶穌的猶大後悔了,「退還三十塊錢」是渴望過犯能被塗抹,如同沒發生過一樣,即使對方不接受,猶大硬是把錢丟下,這是猶大用來減輕罪惡感以及面對良心譴責的方法,老奸巨猾的祭司長和長老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而那句「你自己承當吧」才是致命傷,猶大最後因為受不了良心的譴責而自殺。

有人很同情猶大,為他叫屈,大衛干罪能因為悔改而蒙神赦免,為何猶大不行?《聖經》不是說,「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嗎?筆者發現猶大雖有悔意,但僅止於「私下」向「教唆他犯罪的共犯」

認罪,不敢向眾人認罪,更不敢向彼拉多自首,證明耶穌的清白,以挽救悲劇的發生,最最重要的,他沒有向耶穌認罪也沒有求神赦免!為什麼?因為猶大還想掩蓋他的罪行,想逃避陷害人的刑罰,他不敢面對罪,更不敢面對神!神對悔改的要求是「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珥二13)。

猶大悔而不改,他雖然後悔,但還沒有到「憂傷痛悔」的地步,只是「撕裂衣服」罷了,他沒有自首,任憑耶穌被釘十字架,逃避懲罰的他根本不想贖罪,更糟糕的是,他的自殺又犯了一條殺人罪!

反觀大衛,當拿單先知指出他的罪行時,他第一個反應是向「神」認罪,「我得罪耶和華了!」(撒下十二13),並且作詩篇五十一篇昭告天下自己的罪行,大衛的「悔」是痛徹心扉、撕裂心腸!他又悔又改,對於神的懲罰默默接受,並且「不再犯罪」!

許多犯人像猶大一樣,雖然暫時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卻逃避不了良心的控訴,畏罪自殺。真正的悔改是自首、請求原諒,實際地彌補過錯以及接受懲罰,但是遮掩罪行的人只敢暗地自我審判,不敢接受法院的判決卻判處自己最重的刑罰,並且親自執行死刑。這又犯了幾個錯:

第一,自殺不能贖罪,也不能彌補過錯。
第二,罪人不是法官,無權審判自己。
第三,人沒有權力奪取自己的生命。

以上這些自殺的人有幾個共通點,他們多是惡人,行的是神不喜悅的事,神也與他們反對。這些人被逼到絕境之前,早就不把神放在眼裡,遇到困境,沒有悔改歸向神,也沒有尋求神的幫助,而是按著自己的方法來解決問題或逃避問題,他們的自殺行為又為自己加添一條罪狀,惡人自殺,連神都掩面不顧!

二.聖經中的求死者

1.約伯

約伯在一天之內,失去所有的財產與兒女,並且全身長毒瘡,連妻子都叫他去死,遇到心靈與肉體極大的痛苦(兒女死亡、財產盡失、病痛纏身),約伯於是向神求死,「惟願我得著所求的,願神賜我所切望的;就是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伯六8-9)。

筆者以為,約伯是《聖經》中最有資格求死的人,《約伯記》中訴盡了求死者的心聲,字字血淚,令人動容。約伯每一項痛苦的經歷都足以成為現代人自殺的理由,但是,求死心切的約伯僅止於向神吐露苦情,並沒有真的自殺。

神沒有允准他的祈求,而是救他脫離苦難,重新將平安和更大的福氣賜給約伯,「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伯四二10)

2.摩西

摩西承擔不了帶領以色列百姓的重責大任,於是向神求死,「管理這百姓的責任太重了,我獨自擔當不起。祢這樣待我,我若在祢眼前蒙恩,求祢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民十一14-15)。

倘若摩西是個不負責任的領導人,大可任性地拍拍屁股走人,何必留下來受氣?然而他一直守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力想做好管理百姓的工作,他向神表明壓力過大,並且謙卑地承認自己的能力不足,但求一死。

「壓力」可以致命,這也是現代人自殺的常見原因,壓力可來自經濟、債務、工作、學業、輿論……等等。人因為無法在這種壓力下生存,所以藉著自殺成功地「逃避」了問題,卻無法「解決」問題,不僅如此,還把壓力轉嫁給其他活著的人。

與一般人不同的是,摩西所關心的不是他個人,而是整個以色列民族,他的管理壓力來自於極大的責任感。面對摩西求死的軟弱,神沒有厲聲責備,也沒有慈聲安慰,更沒有殺他,而是直接幫他解決問題,召了七十個長老分擔管理的重任(民十一16-17)。

3.以利亞

以利亞面對耶洗別的追殺,心靈與肉體都達到極限,他誤以為自己是孤軍奮戰,又求好心切,喜歡比較工作成果,比不上列祖,就向神求死,「自己在曠野走了一日的路程,來到一棵羅騰樹下,就坐在那裡求死,說:『耶和華啊,罷了!求祢取我的性命,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王上十九4)。

同樣一件事,從不同的角度看會有不同的看法,最怕像以利亞一樣愛鑽牛角尖,固執地往負面去想,最後鑽不出來,反倒鑽進墳墓裡去了。

以利亞求死原因有二:第一是觀念不正確,第二是心疲力竭。神未先給予長篇大論的說教,而是先提供肉體所需的飲食,讓他充分休息,再藉著「火後微小的聲音」來開導以利亞,建立他正確的事奉觀,告知他並不孤單的事實,神不僅為以利亞解開心結,更進一步選召以利沙來接續他的工作。

4.約拿

約拿是《聖經》中唯一「兩度」向神求死的人,第一次求死是在怒中求死。約拿見神後悔而不降禍給尼尼微城,他的反應是「大大不悅,且甚發怒」,對神發脾氣還不夠,還要向神求死,「耶和華啊,現在求取我的命吧!因為我死了比活著還好。」(拿四3)

他為何發怒?約拿大老遠跑來傳警告,路上不僅遇上船難,還差點葬身魚腹,而且約拿原本樂見尼尼微滅亡,現在尼尼微倖免於難,他所傳的警告沒有實現,白來一場,也許還會成為同胞的笑柄,甚至被冠上「假先知」的罪名,他當然不高興了。

但是約拿真的想死嗎?當然這只有當事人和神知道,但筆者猜想,約拿並不是真的想死。假想一個狀況:小孩子吵著要買玩具,媽媽不答應,他就坐在地板上說:「妳不買給我,我就不起來!」媽媽說:「不起來,就把你丟在這裡!」小孩子氣呼呼的回了一句:「好啊!妳把我丟在這裡算了!」

小孩子真的想一輩子坐在地上嗎?不是的,他知道媽媽不可能丟下他不管,他只是在鬧彆扭,甚至想藉此「威脅」媽媽幫他買玩具。約拿也很清楚神不會殺他,他只是在賭氣,用一種激烈的手段表達心中極度的不滿。面對約拿鬧彆扭的求死,神問他:「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約拿不答。

「怒中求死」在社會上十分常見,多發生在激烈的衝突之後,像是情侶吵架、夫妻吵架、家人吵架……等等,這些人的自殺往往是一時衝動,不加思索的,藉著傷害自己來表達心中的委屈和強烈的不滿。

另一方面也達到傷害對方的目的(使對方震驚、後悔、自責、讓步),不管有沒有被救活,基於自殺的人最大、最可憐的原則,他都是吵贏的一方。在此要強調的是,不管約拿是否真心求死,他並沒有自殺的行動。

約拿第二次求死,是在苦中求死。在第一次求死之後,他為自己在最佳視野搭了座棚,準備看事情的後續發展,試問,一個真心求死,已經放棄全世界的人還會有這種心情嗎?他也許想,我都向神求死,「以死相逼」了,神說不定會因此改變心意,把尼尼微城給滅了!

結果,當天上演的好戲不是「消失的古文明──尼尼微傾城實錄」,而是「聖哉!平安降臨尼尼微」,神的旨意沒有因約拿的求死而改變,約拿最後的希望破滅了,再加上中暑之苦,他再度向神求死,「日頭出來的時候,神安排炎熱的東風,日頭曝曬約拿的頭,使他發昏,他就為自己求死,說:『我死了比活著還好!』」(拿四8)。

筆者想,面對約拿的無理取鬧,神其實也可以不要理他,過不了幾天,約拿就會拍拍屁股回家去了,可是,神非但從頭到尾沒有動怒,耐著性子兩度提出問題點醒他(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還費心地安排「一棵蓖麻之死」的小插曲來開導他,甚至向他解釋不滅城的理由!

由此可知,神愛惜生命,決不把人的求死當兒戲(即使只是無理取鬧),祂用寬容面對人的軟弱以及不當的情緒反應,更循循善誘,教導祂的兒女用冷靜的態度正確的看待事情。

「敬畏神」是這些求死者最大的共通點,這些人跟我們一樣是血肉之驅,有一樣的性情,當他們經歷極大的苦難,或承受極重的愁苦時,也會有「不想活」的念頭,但是他們不約而同地尋求神,向神吐露苦情,雖然向神求死,卻沒有自殺的行為,也未曾傷害自己,而是把自己交給神,靜候神的處置,為什麼他們求死卻不自殺呢?

因為他們敬畏神!敬畏到想死還必須向神「乞求」一死,「不敢」自己動手,必須哀求神來動手,因為這是專屬於神的特權!誠如約伯所云:「因祂的威嚴,我不能妄為。」(伯三十一23),敬畏神到如此地步,神怎麼捨得殺他們呢?

這些人求死的原因或來自實際的壓力,或是心結未解,或是被情緒綑綁,不管如何,神都重視他們求死的心聲,憐憫他們的處境,寬容他們的軟弱,並且針對問題癥結給予實際的幫助或開導,帶領他們走出低潮,因為神看重他們。「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上二30)

三.聖經中自殺未遂者

《使徒行傳》中的禁卒是《聖經》中唯一自殺未遂的人物。起因是保羅與西拉被關在監牢裡,「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裡。」(徒十六26-28)。

禁卒害怕因怠忽職守而被懲罰,乾脆自己動手,卻因保羅及時出聲勸阻而中斷,不僅如此,他和全家還信了主。在這個事件裡,最大的神蹟不是地震、牢門打開或鎖鏈鬆開,而是所有的罪犯捨棄了逃跑的機會而留在牢房裡!

獨具慧眼的禁卒立刻看出保羅與西拉是非比尋常的人物,他們有神同在,他於是捨棄了與他們敵對的地位,謙卑的向他們請教得救之道,並且順服地接受了福音。

禁卒在認識主之前,面對無法解決的難題,他如同世人一樣用自殺來逃避,但是認識主之後,他面對困難的態度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禁卒懂得將一切交託給主,他沒有私自放走保羅,保羅他們也沒有作如此的要求,因為這關係到禁卒的項上人頭,禁卒把他們關回監牢,奇妙的事發生了,官長竟然下令釋放保羅與西拉,「到了天亮,官長打發差役來,說:『釋放那兩個人吧。』」(徒十六35)。

最後的結局是,禁卒可以「平安」又「合法」的釋放自己的弟兄,神沒有為難他!禁卒雖然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卻同樣蒙神眷愛,他信主的過程以及想法的轉變就是一篇美好的見證,或許保羅與西拉來監牢一遭,就是為了要把福音帶給禁卒一家!

人因軟弱而求死,《聖經》中的人物也有極其軟弱的時候,但是尋求神與否是生命的轉捩點,如果靠自己,一定遍體鱗傷,每況愈下;如果倚靠神,必蒙神憐憫,走出絕境,「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賽四二3)。

生命非人的私有財產,不能隨己意決定生命的長度,掌管生命的乃是神!「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傳八8),自殺和殺人逾越了人的身分,更奪取了神的特權。有人忙著死,有人忙著活,但願你我都是愛惜生命的智慧人!


作者: 吳盈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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