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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恆忠
4月3日晚,原訂從台北搭馬來西亞航空的班機往洛杉磯,接加拿大航班,飛回多倫多。
抵達台北機場時,才知道馬航班機已突然取消,正安排要將旅客送到鄰近的假期飯店過夜,第二天清早才飛。
航空公司的櫃台前亂成一團,旅客們叫囂,恐嚇,威逼索賠,場面幾近失控;空氣中,嗅得到濃濃的「貪」:在別人的錯誤中尋找自己可得的權益,趁機索取高額賠償,亢奮的語氣顯得多麼理直氣壯!
在一個失序的環境中,抗爭,似乎是現代社會為了生存不可或缺的途徑。
在喧嚷的馬航辦公室裡,我找到一位職員,以平靜而順服主隨意引導的心,與他協商。在一片紛亂中,經過幾番聯繫以後,順利轉搭長榮班機,經溫哥華,在原訂的時間回到多倫多……意外地被升等坐商務艙。
人若有感恩的心,抗爭,和抗爭中少不了的人權主張,通常是不需要的。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可造多人),祂豈不是把他們造成一?為何只造一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瑪二15,新欽定版)
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祂可以用口中的氣,在一時之間造出萬有(詩三十6-9),卻用六天,一天一天按祂的次序而造,第七天,設立安息日,也創造了人生周而復始的「週」。
創造天地的同時,透過星球的運轉,和七天的創造,祂安排了「秩序」,也說明了「秩序」在人生命中的意義。當人破壞這個秩序時,人的平安,和生活中的喜樂,也遭破壞。
當初神造人的時候,祂並沒有同時用塵土造兩個人;在祂造了亞當以後,也沒有再用塵土造夏娃,而是取下亞當的一條肋骨,造出女人──祂把兩人造成一,夏娃歸屬亞當。
保羅在「提前二章13節」說,「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在「林前十一章8-9節」說,「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為是為男人而造,所以女人要順服;因為是為他造的,所以男人要珍惜愛護,就像基督愛祂的教會,而教會順服基督。
神從起初不僅安排了先後次序,也設立了「歸屬」。
當一個家庭中有兩個頭,夫妻之間失去歸屬的關係,或家庭的成員不能重視長幼之序時,生活中怎會有真正的平安?處身於一個逐漸失序的社會,示威與抗爭在媒體的強力喧染下,成為生活中揮之不去的陰影,若不能以一顆平靜的心,尋回神所安排的秩序,人如何得到生活中的喜樂?同樣的,在信徒與教會,教會與總會,或總會與聯總之間,若不能順服歸屬和秩序的安排,服事的工作怎能榮耀神,且造就人?
「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這虔誠(Godly)的後裔,指的是得到「像神的子孫」。祂在造人之初所設立的歸屬,以及祂在創造的過程中所建立的秩序,若能在願意愛神的家庭中受到尊重,人才能在真理中愛祂,信仰也才能在真理中得以傳承。
神的靈有綽綽有餘的能力,但祂只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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