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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美教會 吉明春見證 吉佩琳整理
「我的肺腑是祢所造的;我在母腹中,祢已覆庇我。我要稱謝祢,因我受造,奇妙可畏;祢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
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祢隱藏。我未成型的體質,祢的眼早已看見了;祢所訂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祢都寫在祢的冊上了。」(詩一三九13-16)
回憶我的一生,可以用三段來談,每一段都有神的恩典在其中。
1-10歲 迷信時期
從小和家人一起祭拜祖先,有時還往阿里山參加祭祖活動,因為身為鄒族人,每年7月15日都要參加大拜拜來祭祖,每次豐年祭更是熱鬧非常。
那時因為年紀小,所以只見一大群族人唱歌跳舞、拜祖先。3歲時,因為長的白白胖胖,人們都說我長得像日本人(這是形容可愛又惹人喜歡的意思),所以招人忌妒,有一位邪術士特別想加害我,想用邪術害死我。
一天他見我一人獨處在家,就用邪術將一吋的小鐵刀及一元硬幣大的小石頭及兩吋大的小鐵絲打入我的肺中,造成吐血,被回家的母親看見。
於是將我揹到隔壁村的羅娜部落(走路約40分鐘),請那裡一位道行更高的大師為我治療,因為我幾乎要死,所以治療時非常痛苦,一面吐血一面發昏,直到大師將我身上的衣服撕開用口吸出小鐵刀、小石頭、鐵絲……,雖然我被救活了,但肺部受到嚴重創傷,所以從小常吐血,身體孱弱多病,童年生活比別人都辛苦。
11-21歲 信基督教時期
當我11歲時(約國小五年級),基督教的福音傳到望美部落,父母因為害怕將來下地獄受永刑,所以帶領我們一同受洗信耶穌,當時的全村都發熱心一起信主。
從此過著基督徒的生活,父母也不再喝酒,相信牧者的教導。我也認真學習教會的服事工作,尤其身上有病的我更是用心,作任何聖工一定全力以赴,也從小就知道要追求過著基督徒的生活。
在教會服事時很受牧師看重,在聖工上都受到肯定,也被派往主日學參加講師的訓練;除擔任主日學講師,也擔任五年的青年團契契長及五年的青年班聖歌隊副隊長。
這期間還是常吐血,讓我很恐慌,以為隨時都會死去。所以在忙碌的教會服事中抱著「只要我有一口氣在,我要站起來為祢作聖工」來激勵自己。
直到有一天,教會聖歌隊到南部山區教會巡迴佈道,我因為忙碌及壓力大就在途中吐血發作,被當時的教會幹部(岳父)用心照顧,等我病好轉才又歸隊繼續工作,當時被其他成員看到我吐血(從小一發作我就不讓父母及親友看到),紛紛傳說我會早死的謠言。
所以工作結束、一回到望美部落,我因心存感恩(岳父一家人不嫌棄,用愛心照顧我),就前往提親。太太雖知我有病,卻也接納我,至今都讓我感恩。
19歲時,教會推派我去考玉山神學院,順利地讀到第四學期,但因要服役而休學。
離校前,當時的院長高俊明牧師及英文老師卓邦宏對我說要有信心,將來退役之後再回校補上不足的課程就好了,所以我也認定退役之後就要馬上復學才能夠當上夢寐以求的牧師工作。
入伍後,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我就被分發到澎湖。然而在澎湖訓練時又開始吐血,長官遂將我轉送到台灣的805總醫院,住了將近一年又兩個月,治療期間仍在吐血,經過診斷確認已是肺結核第三期(當時是無藥可醫的絕症),醫生看我病情沒進步,病情又惡化,遂將我轉往第六區,是鄰近太平間的病房。
在同一病房裡有一位真耶穌教會的弟兄(黃振芳,也罹患肺結核),看我轉病房時手中握著一本聖經,便問我信哪一間教會?得到聖靈了嗎?當下我被問倒,因為從小信耶穌時,牧師就說我已經得到聖靈,所以什麼時候得到的實在不知道。
轉換病房的第二天,看見第三區的屍體從病房門口拖行到隔壁太平間,才明白我的病況已經嚴重到醫院刻意要我轉病房,又聽到病房內有人說這裡是等待死亡的病房,內心更感不安,心想明天或後天就會被丟進太平間了。
所以我憑著信心向神這樣禱告:「求主醫治我。不要讓我死得這麼沒有價值,若留我一口氣在,我一定要為祢作聖工。」
在六區病房中,我常吐血,連隔壁床的痰盆都借給我盛吐出來的血。這段期間身心備受煎熬,也想念住在山上的父母及妻子,但因為他們沒有錢可坐車來看我,真的只有神是我傾吐和倚靠的對象。
四個月以後,同病房的黃弟兄帶我去參加台中教會的靈恩佈道會(當時的舊總會),在那場靈恩會中我得到聖靈,內心喜樂,流淚講方言,很清清楚楚地知道我得到聖靈了,這裡真的有神的同在(約壹三24),心中好像得到百倍的力量(太三11-12)。
信真耶穌教會的開始
1962年4月27日在佈道會中得到聖靈後,便在隔日受洗成為真耶穌教會信徒。受洗之後更相信神真有醫病趕鬼的權柄,所以決定不再靠藥物,遂離開醫院回鄉修養(當時的我每天打針吃藥,打針的部位都已打不下去),醫生對我說,我這是在自找死路。
雖然在我從醫院返鄉之後,因信仰的關係經歷親友及族人的不諒解和逼迫,但都靠神一一度過,連親友都因神的揀選而受洗歸入主名下。
一年之後,依軍方通知回到803總醫院複診,經過軍醫的診斷、全身檢查之後,醫生驚訝的比對我的新舊X光片,病情確實蒙主醫治,肺部原有的兩個傷洞已經鈣化。所以又在24歲時,依軍方的規定入伍當兵,補足8個月又20天的兵役。
退伍之後回到故鄉,開始在教會服事,於望美教會當四年的指導者,及十四年的總務負責人,期間學會服事和翻譯的工作。為了明白神的道理,每年都參加指導者講習會。
直到39歲(1980年)時,蒙主揀選作補助傳道的工作。1982年,在埔里學生中心當管理員,在這三年服事期間,清楚感受到自己正受著很多的考驗。1985-1987年間在總會就讀第四期短期神學班,結業之後就依總會差派到各處作傳福音的聖工。
雖然在傳道行列服事26年的期間,經歷很多工作上及家庭子女的操練和試煉,但一切都因靠主得勝。感謝主,綜觀我的一生,經歷兩次的生死關頭都蒙神保守並醫治,讓我從絕望中得到希望,得以過著有盼望的生活。
我和妻子擁有六位孩子、三位女婿、一位媳婦及兩名內孫及七名外孫,一起經歷神的恩典和憐憫。如今,終於在2006年6月30日完成傳道生涯的工作,願一切榮耀歸給天上的真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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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望美教會 吉明春見證 吉佩琳整理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8/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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