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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34期2005年7月)
藝文特區:人溺己溺

小光

「這是發生在紐西蘭基督城的一則動人真實事件,時間在2004年6月初(當地冬天)的一個上午;一位行人要穿越馬路,卻不慎被汽車撞倒了,躺在路邊,馬路邊恰巧有一間大型超市正在營業,一下子就有近十位裡面的員工跑出來,將受傷的人圍起來,怕被不知情的來車再次輾傷,也負責指揮來往的車輛交通;這期間,路邊的人當中,已有兩名婦人拿著小毛毯為傷者蓋上保溫;不久,救護車鳴笛趕來……。」劉姊妹在唱詩禱告會上,見證她兩天前於街口所親眼見到的車禍現場處理經過。

如果你上街,無意間看到有一家房頂冒出火煙,你一定會上前緊按門鈴,敲其大門,並告知其左右鄰舍,盡速處理。

人溺己溺的心,原本是人類共同的天性;「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太二十四12);頭一個「不法」的人,首推亞當,因為罪的侵入,可以把「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人類被造之後,所記載第一句真心話),改成「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以前你儂我儂,現在裝啞作聾,無情無義了)。

這個社會,確實有病了,而且病得不輕,媒體的報導是要爭取「收視率」的,而大家以為唯有姦、殺、搶、騙才夠「刺激」;報導反映民心,卻也加速了道德的敗落。

基督徒應是這個病態社會的一盞明燈,作世上的光(太五14),不先預設立場,不先定人的罪(約八11;林前四5),學習「好撒瑪利亞人」(喻主)的愛心,發揮在「誰是我的鄰舍呢?」(路十25-37)的身上,就是那些可能在你周邊:一.不相識的人,二.不平安的人,三.不可愛的人,以及四.無能力報償你的人(落在強盜手中的人)。

事實上,傳福音(告訴他身處危險當中)在這個時代真的不容易,因為要傳罪赦的道理就得先認罪;現在民意高漲,大家都不認輸了,哪要認錯?更何況是認罪?但深信愛的力量必勝過罪的權勢,因為「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端看你是神的兒子否?

弟兄姊妹們!同情憐憫的心,是在體會別人遭受的痛苦遠勝過自己時才會產生的,也才會有所行動;讓我們將心比心、負責包紮(主教導愛人的方式),由主負責治癒吧!


作者: 小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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