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聖靈月刊第346期2006年7月)
宗教教育:如何對待中年兒女

賴英夫

大衛有詩云:「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

……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祂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就是那些遵守祂的約、記念祂的訓詞而遵行的人。」(詩一○三2-18)。

自有永有的真神是我們生命的天父,祂赦免我們的罪孽,醫治我們的疾病,救贖我們脫離死亡,以仁愛和慈悲施恩給我們,以真理和聖靈養活我們的靈命,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

天父真神以仁愛、公義、良善、信實、忍耐、寬容,對待敬畏祂的兒女;身為父母的我們,理當效法天父,做個稱職的父母,從年輕直到年老。

所羅門亦作詩云:「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1、3)

所謂「有子萬事足」,兒女都是神所賞賜,理當將這「有生命的產業」,精心去經營,耐心去教導培育,使他們成為天父真神永遠的產業。

子女一生的成就,他們的家庭是否平安無恙,是否蒙神賜福保守,這是為父母者心中所惦記的,即使我們年老,仍然會關愛他們,為他們代禱不休,因神所賜的愛和親情是不止息的。

一.親子之間感情不變

血濃於水,有血統關係的親子感情,在人的一生當中延續,這是千古以來真神所命定的愛情。

以前台中教會的陳揚真長老,他當時已70多歲,他的母親已逾90高齡,但逢起風的日子,陳長老要來教會參加聚會,出門前,母親總會苦口婆心地交代:「要多穿件衣服,不要著涼了。」就好像對年幼子女一般叮嚀,令人深覺母愛溫馨。

當我們觀察周遭的老人時,你一定會發覺有的老人家一生省吃儉用,年老時子女孝敬他的已很多,但他仍然不捨得花錢,問他為何如此,他會回答:「老人家用的不多,所以不必花太多;省下來的,以後可以留給子孫用。」此種想法的老人,內心蘊藏著親情之愛,至死不渝。

二.兩對父子──大衛與押沙龍、巴西萊與金罕

以色列國的王子押沙龍,處心積慮,四年之間收買人心,然後背叛父王大衛。大衛與隨從逃亡的日子,羅基琳人巴西萊與朔比、瑪吉,帶著16樣物品來迎接他們,其中有用的,有吃的;並向他們問安:「民在曠野,必饑渴困乏了。」這份恩情,大衛放在心裡(撒下十七27-29)。

當約押元帥刺死押沙龍後,大衛聽到古示人來通報死訊時,身為父親的他,心裡傷慟,上城門樓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說:「我兒押沙龍啊!我兒押沙龍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啊,我兒!我兒!」

由此可知,大衛愛子之心不變。他曾囑咐約押、亞比篩、以太要寬待那年輕人押沙龍,縱使押沙龍殺兄暗嫩,大衛也赦其罪,然而他竟然忘恩負義,反叛父王而追襲大衛,此種悖逆不孝的大罪,本該處死,然而大衛仍為他痛哭失聲,因為父子情深,無法改變(參:撒下十八5、14-15、31-33)。

當大衛王處理完背叛事件,要返回耶路撒冷時,基列人巴西萊從羅基琳下來,送王過約但河。王為了報答他在瑪哈念時,拿許多食物來供給王,就邀巴西萊同往京城享福。想不到年邁的巴西萊竟對王說:「我在世的年日還能有多少?

……僕人現在80歲了,還能嚐出飲食的滋味,辨別美惡嗎?還能聽男女歌唱的聲音嗎?……求你准我回去,好死在我本城,葬在我父母的墓旁。這裡有王的僕人金罕,讓他同我主我王過去,可以隨意待他。」

巴西萊不求自己的享受,只為自己的兒子金罕的前程打算,盼望他有美好的未來,何等愛子的老人(撒下十九3-39)。親子情深由此可見一斑。

三.如何對待中年期的子女

中國倫理與聖經倫理相得益彰。五倫之第二倫「父子有親」,談論親子之間正常的親情對待,提醒家庭中父母與子女間要有濃厚親密的感情,父母重視親職教育,以慈愛照顧子女,盡責教養,而子女當孝敬父母,盡人子之道。家庭裡「父慈子孝」,則能同享天倫之樂。然而當父母漸老,子女已達中年期時,為父母者,當如何對待中年期的子女,以下數點可供參考。

1.留給子女美好形像

父母年紀漸高,如果體力和能力還可以,當在日常生活上留給子女好榜樣,如做事認真負責,辦事有始有終,熱心聚會拜神,參與教會事奉,關愛後輩子孫,重視信仰生活,凡事禱告靠神。

消極方面,如杜絕不良習慣,不交無益損友,不奢侈浪費,不口出粗語,不亂發脾氣,不霸道無理,不固執己見,凡此種種生活細節,都能給子孫留下美好形象。

好牧人走在羊的前頭(約十4),教導子孫之前,先教導自己(羅二21)。父母的言行舉止,良好的行為,都能發揮潛移默化的教育效果。「行為純正的義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箴二十7)

義人約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與神有密友之情;他拯救窮乏困苦的人,幫助孤寡殘障者,又為陌生人伸冤,他的善行,成為十個子女的好模範(伯一1,二十九4-5、12-17)。我們年長者都當以身作則,留給後輩美好的榜樣。

2.關心子女的信仰狀況

盡責撫養兒女長大成人,立業成家,當然是令人欣慰的事,但對基督徒而言,能讓他們守道行道,保守在主的道上更為重要,因此關心他們的信仰狀況是不容疏忽的。

真神曾應允信仰之祖亞伯拉罕:「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創十八19)

真神賜福給亞伯拉罕,要使他成為大國,地上萬國都必因他得福,這等延續子孫生命,且榮神益人的大福,乃奠基於真誠的信仰──遵守神的道,秉公行義。是故,關懷子孫的信仰是為人父母的責任與使命。

中年期的子女是否因事業忙碌而很少聚會和禱告,孫子是否參加宗教教育的聚會,他們的言行是否像個基督徒,都是長輩當關心的。

3.經常見證家中的恩典

「神啊,自我年幼時,祢就教訓我;直到如今,我傳揚祢奇妙的作為。神啊,我到年老髮白的時候,求祢不要離棄我!等我將祢的能力指示下代,將祢的大能指示後世的人。」(詩七一17-18)

以色列人重視信仰的傳承,誠如經云:「我要開口說比喻;我要說出古時的謎語,是我們所聽見、所知道的,也是我們的祖宗告訴我們的。我們不將這些事向他們的子孫隱瞞,要將耶和華的美德和祂的能力,並祂奇妙的作為,述說給後代聽。

……使將要生的後代子孫可以曉得;他們也要起來告訴他們的子孫,好叫他們仰望神,不忘記神的作為,惟要守祂的誡命。」(詩七八2-7)。

耶穌基督的救恩,神奇妙的揀選,如何垂聽我們的禱告祈求,如何醫治疾病,拯救我們脫離危險,解決生活上的困難,說不完道不盡的恩典,點點滴滴都值得我們向兒女子孫經常述說,使他們不忘記神的一切恩惠,而能守住純正的信仰。

4.隨時糾正兒女的錯失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然而人容易「當事者迷」而不知己過,所以為父母者理當以「旁觀者清」的慧眼,洞察子女的言行,隨時提醒並糾正之。

「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十三24下),「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箴二九17)

當中年期的子女事業順利,家財日增之時,往往因忙碌而很少聚會聽道,也無法靜心禱告,此時世俗的奢華流行,新奇玩樂,特殊享受,往往讓人在不知不覺中受引誘而放縱情慾,逐漸遠離真神,子女也受影響而輕忽信仰,不遵行神的道,此種墮落,將影響後代子孫對永生的追求,關係靈命的得救;是故,長輩當隨時糾正晚輩的錯失,「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提前三4)

5.教導子女為主所用

我們一切的能力和恩賜,都是天上真神所賜予,因此身為神的兒女,都當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我們的神,也就是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以感恩的心事奉神,好報答主耶穌為我們捨命,犧牲在十架上的大恩功。所以當教導子女思想神的恩惠,使之知恩圖報;並追求聖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21)。

保羅稱提摩太為親愛的兒子,因他盡父親的職責,教導提摩太堅守純正的善道,囑咐他「務要傳道」,以救世人(提後一2、13-14,四1-5)。

為父母者若時時存心向主感恩,相信會不時提醒子女要參與教會聖工,把握機會事奉真神,或向外傳福音,或領會講道,或領詩、司琴、翻譯,或協助各項事工,這都能表達對主耶穌的愛。

6.日日為子女懇切代禱

人的力量有限,不如真神的全知、全能、全在;是故,只能盡我們所能的,日日為子女懇切禱告。子女的軟弱與缺點,父母最清楚,天天為子孫代禱,是稱職的父母應有的美德。

約伯關懷十個子女的信心與德行,常常打發人通知自己的子女自潔,提醒他們要自我反省,檢討自己的言行,因他恐怕子女犯罪,心中棄掉神。同時,他按著眾人的數目獻燔祭,亦即為子女的行為代禱,祈求神看顧保守,給我們留下美好的榜樣(伯一1-5)。

四.如何維繫中年期子女彼此之間的手足關係

樹大必分枝,子女成家立業之後,往往會離開父家,自己在外成立小家庭,甚至各奔東西,繁忙找不出時間相聚,因此手足關係漸漸疏遠,甚至很少來往。邁入老年的父母,要如何維繫子女之間的親情?以下四點或可供參考。

1.定期聚會共餐

父母可在重要節日時,邀約所有子孫參與聚會,並一起用餐。例如父母的結婚紀念日、生日、除夕、母親節;亦可選定大夥兒放假的日子,相約在野外郊遊,或在餐廳聚餐,藉著見面問安聊天,聯絡感情,彼此了解,互相勉勵和提醒,並彼此代禱,求主施恩保守,看顧全家大小平安。

2.主動關懷了解

「你要詳細知道你羊群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群。」(箴二七23)。當子女如羊群一般乖巧順服時,父母主動了解他們的景況,將兒子家的優點告訴其他的子女,將女兒家的趣事轉告其他的兄弟姊妹,使他們彼此關懷,相知相惜。

如果子女中有放縱如野牛者,當詳細了解其狀況,通知其他子女關心代禱,並伸出愛心的援手,引導他們走正路,留心料理其困境。

3.公平對待子女

「少有財寶,敬畏耶和華,強如多有財寶,煩亂不安。」(箴十五16);公義是護心鏡(弗六14)。無論父母對哪一個子女有所偏愛,都當一律對待,無論是精神上的關懷,或是財產上的分配,理當公平無私,才不致引發某子女對父母的不滿與怨懟,也能讓子女之間和平相處,不生忌妒紛爭,而能維繫手足親情。

4.提供共同生活的機會

父母主動發起旅遊活動,或是環島旅行,定點休閒,或是國外觀光,數日之間讓全體家族一起行動,生活在一塊兒,必能拉近距離,增進感情,趁機教導子孫生活禮儀及聖經真理,並適時述說家庭信主經過及蒙恩見證,以建立純正信仰及生活規範。

在共同生活與行動中,自然而然建立彼此相愛、相助相顧的美德,並能增進子女間手足的親情。

結語

神就是愛,心中有神就有愛。若有相愛的心就能在禱告中得到生活智慧,好好經營自己的家庭,知道如何對待自己的子女及家人,使人生更豐富更幸福。


作者: 賴英夫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06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