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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以開車載客為業的白弟兄,在一次泡茶聊敘時,提到他工作時的一段經歷:
他把車子停在一位向他招手的、年約二十出頭的青年旁邊,但與該青年同行的另一位年長婦人卻對他說:「叫你搭巴士你不肯,卻偏偏要花錢,搭什麼計程車?」二人爭執了一下,最後還是坐上白弟兄的車。
一陣緘默後,當母親的又開始「訓」起話來,要兒子應該找個固定的收入工作,不要好吃懶做、老是向父母要錢花,而且還要節省點……。該青年不吭一氣,一段時間後,突然冒出了一句話:「以後家裡一切所有的,還不都是我的?」
也許你的兒女還不至於敢如此「大膽」的表白,但若是先寵壞了他(她),再加上他(她)的不求長進,要他們去掉這種「非分」之想,可就難了。
這位現代人稱為「單身寄生貴族」的青年,似乎在「提示」,甚且「訓誡」家長三件事:你最好能活得比我久,你最好別再囉唆,你最好給我想清楚!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二十三13-14)。小時,他雖讓人「頭痛」,但如果先讓他「身痛」,就不至於讓你將來「心痛」了。
我們都會指責這位青年的無知與「不肖」,也替這位母親感到悲哀與「無奈」,但我們相信這位家長一定還是抱著無比的信心與愛心,等候她兒子的「回頭」。
就像天父對待我們一樣,有時我們還與祂抗辯:在何事上愛我們呢?我們在何事上藐視的名呢?在何事上污穢?煩瑣?奪取的供物呢?(瑪一2、6、7,二17,三8)。
有時雖用話頂撞天父,祂仍「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瑪三13、17),為的是要我們的心能夠儘速轉向祂,免得祂來詛咒遍地(瑪四6)。至少有三件是應當注意不能向神「盜取」的:神的物(十分之一),神的時間(安息日),神的榮耀。
「父親對他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十五31-32)。
雖然這位大兒子似乎言之有理,但也犯下了不懂尊重、不能謙卑、不知感恩、沒有愛心的「罪債」,能否享受「天父的一切,都是你的」的快樂,端看他是否能想清楚,不再囉唆,而且願意以實際行動進入屋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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