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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56期2007年5月)
主題特寫:飲於一位聖靈--明辨聖靈與邪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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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霞

初期教會所遭遇的迫害,外在環境有猶太教門徒的圍剿,在教會內部有散播異端的「豺狼」(徒二十29)。保羅指責這些豺狼牢籠無知的婦女,爭辯言詞,在教會製造嫉妒、紛爭、毀謗、妄疑(提前六4;提後三6)。

保羅認為這是對抗靈界惡魔的爭戰。使徒約翰也警告教會,許多敵基督的已經出來了。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否出於神,要謹慎分辨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約壹四1、6)。

要靠主打一場美好的屬靈爭戰,首先我們須懂得分辨敵我,懂得分辨這靈是否來自神。根據使徒彼得、約翰和保羅的經歷,分辨靈的真假可以用「經驗的、一體的、真理的」三個原則:註1


一.經驗原則:「與我們一樣」(徒十47)

1.彼得的經驗原則(與我們一樣)

主耶穌升天前吩咐門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受聖靈的洗」(徒一4-5),約120個門徒就在耶路撒冷恆切禱告。在五旬節那日,門徒領受了聖靈而說「靈言」(和合本修訂版:「方言」或譯「靈語」)。使徒由親身受聖靈的體驗,因此鑑定受聖靈的標準是:聽見信徒說靈言(徒十,十一,十九)。

六位奉割禮的弟兄和彼得同去未受割禮的哥尼流家中,同桌吃飯甚至同住;消息傳出後,引發耶路撒冷的一場爭辯(徒十一2-3)。彼得詳細解釋他是奉聖靈的差派,去傳耶穌基督的救恩,當他還沒有結束證道,聖靈就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於是彼得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徒十9-47,十一4-18)。

根據彼得的經驗,他和眾門徒在五旬節領受聖靈,有可看見、可聽見的特徵(徒二4、33),就是如風吹過的身體震動和舌頭發出的奧祕語言(靈言)。

彼得鑑定哥尼流家的人領受聖靈的洗「與我們一樣」,關鍵在於「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徒十46)。那些外邦人領受聖靈的經歷,與使徒本身的經驗一樣。

2.保羅的經驗原則(信主,受洗,受聖靈,分別是不同的經歷)

進大馬色前,有一道光從天上直射保羅,那時,保羅才知道耶穌基督真的從死裡復活,他信了主耶穌。三天後,亞拿尼亞奉主差遣,把手按在保羅身上,他就被聖靈充滿,也恢復了視力。然後保羅起來受洗,求告主的名,洗去罪惡。註2

保羅的經歷使他在以弗所問幾個門徒:「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當他們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之後,保羅給他們按手,聖靈就降在他們身上,因為他們說方言和說預言(徒十九1-7)。撒瑪利亞人相信主耶穌,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卻沒有受聖靈,直到使徒按手以後,他們才受聖靈(徒八14-17)。

保羅明白「說方言的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造就自己」(林前十四2、4)。

今日,我們祈求聖靈充滿,向神祈禱,若我們與使徒一樣說靈言,就知道是在靈裡講奧祕,那是從上頭來的能力,證明我們領受了主耶穌所應許的聖靈。


二.一體原則:「與我們同在」(約壹二18-20)

約翰長老評論那些離開使徒所牧養的教會之人,說他們「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因為「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約壹二19)。

按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耶穌基督裡的,必竭力保守基督的一個身體;嫉妒、紛爭、擾亂是屬情慾的,也是屬魔鬼的,不是從上頭來的(雅三15-16)。

使徒時代的教會,縱使紛亂如哥林多教會,依舊是神的教會(林前一2);縱使無知、懶散如部分的加拉太教會和帖撒羅尼迦教會,依舊是在基督耶穌裡的教會,只是有軟弱的肢體罷了。約翰長老重視基督的一個身體,無論如何,他強調聽從真理的必須「與我們同在」。

主耶穌就是那真理的靈(林後三17)。在耶穌基督裡,我們來到神面前,像活石同被建造成為靈宮,成為主的聖殿。

藉同樣的福音,我們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雖然教會有軟弱者,但剛強的要體恤並擔當勸戒之責,效法保羅的代禱精神,時刻把這些軟弱放在心中禱告,絕不大肆抨擊,也不宣布「獨立」。

倘若一個信徒有法利賽式的潔癖,確認自己聖潔無瑕,而無法容忍教會內世俗化的信徒,那位聖徒可選擇不和軟弱者交往,不同桌用餐(參:林前五9-11)。

主耶穌不要我們離開世界,那位聖徒就不該到荒野去退隱苦修;主耶穌不要門徒離開祂的身體(教會),那位聖徒就不該脫離教會的組織。

所謂經歷「異象啟示」,自以為神要他另起爐灶,不願意「與我們同在的」,其實是被魔鬼愚弄,蒙蔽了心眼。我們當存懼怕的心,求主憐憫他們,帶領他們歸回這一個羊圈,再度與我們同在。


三.真理原則:
「聽從我們」(加一8、9;約壹四5、6)


1.保羅的真理原則(傳揚與我們相同的福音)

使徒時代有人宣揚別的福音,保羅嚴厲的斥責:「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

這得救福音即是提摩太從保羅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一13),也是「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3),只有靠聖靈才能牢牢的守住(提後一14)。

2.約翰的真理原則(聽從我們,相信耶穌是道成肉身)

第一世紀開始的諾斯底派主張:聖潔的神絕對不會與邪惡敗壞的血肉之體聯合,耶穌的身體只是幻影,因此耶穌基督的受苦、被釘死及肉身復活都不真實。

約翰長老聖靈充滿,確認耶穌是「道成肉身」,因此他根據「聽從我們」的原則而說:「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壹四2-3)。

約翰長老又說:「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認識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約壹四6)

只有一聖靈,惟獨從神來的聖靈能承襲使徒分辨聖靈的系統(以下簡稱靈統)。只有一真理,惟獨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是承襲使徒的真道系統(以下簡稱道統)。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約壹五7),靈統與道統必然合而為一。

惟獨在聖靈所建設的教會裡,才能依照聖靈所默示的真理來宣揚得救福音,才能依據使徒所用的原則來試驗諸靈,這樣既守住了道統,又守住了靈統。感謝主耶穌的憐憫,真耶穌教會是聖靈建設的教會;感謝主耶穌的保守,真耶穌教會守住了道統,也守住了靈統。

不在這羊圈裡的,主耶穌會領他們來,他們會聽從真耶穌教會而合成一群。如雲彩般的見證人有陳莉萍姊妹(參:《聖靈》月刊2007年2月號47頁)、原獨立教派的剛果真耶穌教會、找過百間教會的白人弟兄Thomas Erickson、原屬長老會、信義會、安息日會等不同教派,而後歸入真耶穌教會的弟兄姊妹,都因聖靈感動而聽從我們所傳的得救真理,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哈利路亞!

不可輕易相信一切的靈


1.聖靈從不奪走人的自主意識

二十世紀之後好幾波的靈恩運動,弄皺了一池春水,也混淆了許多基督徒對聖靈的認知。聖靈降在人身上時,主要的證據是能說靈言,而說靈言一定是在意識清醒的狀態:不會失去自主性,隨時可結束靈言禱告。

靈言不會聲音緜,故弄玄虛深奧之理;靈言不至於情緒激昂,不會尖叫或狂笑,聽來刺耳,不寒而慄;聖靈也不會使人不停揮舞手腳、失去意識、四肢發冷、面色蒼白、胸悶痛苦、臥倒於地,嚴重的竟然躺著旋轉、抽瘋、口中流沫。

這些聖經中並沒有記載的靈的現象,若不是嗑藥而狂喜入迷,就是來自撒但的方言贗品,絕對不是聖靈。註3

至於唱靈歌,跳靈舞,身體被提離開地面,優美而有秩序(靈歌和靈舞的現象很少見);若有人在意識不明的狀態中跳舞迴旋,就是出於偽裝的邪靈。若有人說「方言」狂熱得無法停止,就要留意制止,必要時還要奉主耶穌的名趕鬼。

2.聖靈的方言講神國的奧祕;不講世界的事,不是任何民族的方言

因為靈恩運動有上述從邪靈來的怪異現象,因為有靈恩派領袖主張「人屬於神類」,提倡所謂積極思想祕術,也因為方言現象曾在教會歷史消失,而今卻有基督徒誤認「方言」必定是世界上某種「語言」,或誤以為可以學習「方言」,這都混淆了真正的聖靈。

種種原因使有些基督徒否認現代還有從聖靈來的方言。但保羅希望信徒都說方言,先造就自己,也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十四2-5、39);保羅的信息是給每個願求長進的人,願人人都在靈裡得造就。

在真耶穌教會,每一個順服真理而求到聖靈的人,都在意識清醒的狀態,靈言(方言)的聲音如眾水的聲音,澎湃而有節制,更重要的是在靈裡和基督深入交通,造就自己。

至於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有個見證:早期在韓國的真耶穌教會,有信徒用聖靈的方言講道,而聖靈隨即感動另一人翻譯成韓文,這個神蹟彌補了當時韓國宣道和牧養工人的不足。

Thomas Erickson弟兄原以為自己在五旬節派的教會領受聖靈,然而,當他在美國加州的舊金山海灣受洗後,從水中起來,他一邊走一邊說靈言。他告訴真耶穌教會,他說新方言(speaking new tongues),真的不一樣。

另一個神蹟卻不是在說方言時:美國加州太平洋教會的谷良僕執事不會用英語講道。有一個安息日上午,他用中文講:「為何真耶穌教會不慶祝聖誕節?」劉弟兄翻譯英文;一位只懂英文的天主教徒Estrada先生,偶然進來聽道,忽然,劉弟兄不見了,他聽見谷良僕執事用流利的英文講道。

Estrada先生把這件事存記在心。後來,在他的電腦銀幕上,谷執事又出現,用英文說:「你慶祝聖誕節,就是沒有尊耶穌為神。」Estrada先生終於願意查考真理而明白天主教的偏差,領受了水洗和聖靈,歸入真耶穌教會。哈利路亞,榮耀歸給耶穌。

第一次的聖靈降臨,主的門徒都說靈言,這是鐵的事實。教會的真理變調以後,真理的聖靈不再同住,受聖靈說靈言的事也從第二世紀開始消聲匿跡。

二十世紀開始興起幾波的靈恩運動,卻分不清聖靈與邪靈;感謝主的恩召,藉聖靈建立了真耶穌教會,能根據聖經的真理辨別靈的真假。願所有渴慕聖靈充滿的人,都來真耶穌教會共同飲於一位聖靈!


註釋:
1.柯恆雄,《衛道學概論》,(導讀筆記),2006年。
2.徒九3-18,二十二6-16。
3.謝順道,聖靈論,1985年4月再版,頁369-378。


作者: 雲霞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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