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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48期2006年9月)
主題特寫:喪偶的壓力

陳日頌

喪偶的事實

「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創二十三章1-2),這是聖經上描寫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去世時,亞伯拉罕哀慟的經文。其實一對由正常婚姻關係而結合的基督徒夫妻,都是神的美好安排,所以喪偶對任何一方來說,都是一件痛心的事,雖然這是一件由不得人的事實,因為人帶著肉體,都會死亡,只是這個影響實在太大了。

喪偶的壓力

1.對當事人的壓力

(1)每一場婚禮,來賓總是以「永浴愛河」、「永結同心」來祝福這對新人。新郎、新娘也盼望彼此能共同攜手、共度此生。所以當至愛的伴侶不幸去世,確實是一個莫大的打擊,那種失落感、空虛感,的確是別人無法體會的。

(2)夫妻在閩南話稱為「牽手」,意思是從此二人彼此扶持、共同行走在人生的大道上。如今那一半走了,難免因頓失重心而感受到極大的壓力,有的不知如何活下去,有的健康狀況急遽惡化,內心的失落感,讓人產生孤獨、抑鬱和焦慮的情緒,並容易引發各種軀體疾病。長期鰥居者的死亡率比同齡夫妻都健在的人高,這可能與刺激引起的抑鬱情緒有關。有的人在「老伴兒」去世之後,甚至走上自殺之路。

(3)結婚後,夫妻二人在心靈上結為一體,在家庭的營運上同心協力,讓家庭中每一份子都能享受到溫馨的天倫之樂。喪偶之後,不少家庭因經濟收入減少或家事沒人處理,以至於生活秩序大亂。根據一份調查報告:單親爸爸的就業率是80%,單親媽媽則只有61%,可見喪偶之後對家庭經濟都造成或多或少的影響。尤其太太如果本來是家庭主婦,先生去世,家庭頓失收入,原本沒有就業的經驗,想要出去找工作是很不容易的。

(4)婚姻是神的美好安排,藉由夫妻的結合在心靈及肉體上得到滿足的慰藉,可是喪偶之後,便無法再享有這份情愛。同時要考慮是否再婚?尋找第二春的機會大嗎?再婚後會不會衍生其他的家庭問題等,都是無法掌控的壓力。

(5)有時當事人無法承受配偶去世的事實,傷心之餘,容易怪罪神不仁慈、不公義……,甚至因而不來教會。雖然知道「凡是人必有一死」,可是無法克制的哀傷,卻使他遷怒於神,在信仰上造成很大的傷害。

2.對家庭中其他成員的影響

(1)子女的壓力:

因喪偶而形成單親家庭,無論是少了父親或母親,都使子女無法獲得完整的愛,不但為本來溫馨的家庭蒙上一層陰影,有些子女在失去父親或母親之後,在學校受到同學的嘲笑而變得較孤僻,有的利用單親的藉口在外頭廝混,從此成為問題青少年。

(2)長者的壓力:

家中老者在子女成家立業之後,正滿心得意子女的成就,而與子女同住享受含飴弄孫之樂,可是卻因這突如其來的不幸,使他們得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哀傷,同時因家中的變故,對今後生活能否像往昔受到那麼完善的照顧,也陷入未知的難題。

3.造成社會問題的壓力

由於喪偶減少家庭收入的經濟問題、子女教養問題、家中老人照顧的問題等,不但影響家庭生活的幸福,並且會影響社會的安定,形成許多社會問題。

勸勉喪家勇於面對既成的事實


從喪偶的事實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現象:當喪偶之後,未亡人的悲傷反應愈嚴重,機體的適應能力愈差,發生各種疾病的機會也愈高。而這樣的人就愈缺少人際交往的機會,愈缺乏社會性支持。這就使得喪偶人陷於孤獨、潦倒和無助。

如果喪偶之後能較快擺脫悲傷,回到工作崗位,回到社會的群體活動,甚至設法擴大社會交往的圈子,就可能較快的撫平精神創傷,恢復原有的社會功能,發生各種軀體疾病和認知障礙的機率就小得多。可見強有力的社會支持可減輕失落感,對健康的恢復,有積極的作用。難怪親友到喪家悼念死者之後,總是會安慰家屬,特別是未亡人要節哀順變,在一陣悲痛之後要拭去淚水,重新規劃未來的生活。

喪偶之後的調適


1.讓自己「從心」站起來

喪偶是一件不幸的事,當事人心中的悲痛是可以理解的。但它並不是一件羞恥的事,應該可以藉由適當的方式紓解一下憂鬱的心情,使自己重新得力:

(1)在適當的時候、場合,適當的表達情緒

喪偶時哀傷是可理解的,但是痛哭並不是唯一表達的方式。古今許多詩人墨客都具有豐富的感情,他們會讓自己喜怒哀樂的情緒宣洩在詩詞、文章之中。這是一種文雅的表達方式,一方面可以讓自己抒發隱藏的情緒,別人也可以從這些作品中,體會自己的感受,因而讓他們領悟出一些為人處世的道理。

《路加福音》第十章記載:當主耶穌派出去傳福音的七十個人圓滿的回來時,耶穌也受聖靈感動而喜樂,當時的耶穌就選擇開口讚美神,來抒發歡樂的情緒。

(2)完成遺志

配偶生前曾經和自己共同為這家庭攜手同心,尤其曾盼望能完成某些事項,因此喪偶的人與其哀思痛哭,不如努力完成配偶生前的遺志,讓他(她)的愛心永遠存留在家人的心中。

(3)化悲憤為力量

在喪偶之時可能會怨天尤人、憤世嫉俗,或許是悲觀、無奈地自認倒楣的接受,可是如果能積極的接受安慰與醫治,化悲憤為力量,將自己所遭遇的苦難成為別人的祝福,所產生的效果不論對己、對人,甚至對神,都是正面、肯定的。

(4)在哀傷中尋求神的慰藉

沒有此經歷的人,無法完全體會喪偶之痛。縱然有不少人前來安慰,可是他們卻無法體會喪偶者對已故配偶的不捨與悼念;由於婚姻是神的安排,神了解每個人的需要,也了解每個喪偶者的哀慟,所以在「哀傷中尋求神的慰藉」,就基督徒而言,是讓自己「從心」站起來的好方法。

2.勇敢的走出哀傷的陰霾

雖然喪偶的傷心是必然的,可是總不能永遠活在哀傷的陰霾中,畢竟自己的日子還是要過下去,家庭的生活也要繼續維持,因此勇敢的走出另一階段的生活是很重要的。

(1)重新調整家庭生活的步調

配偶的去世受影響的不只自己,事實上全家人的心情,及生活的步調必因而大亂。喪偶者往往是這家庭的支柱,當家庭因喪事陷入一片哀戚之時,當事人如果能堅強起來,拭去自己及家人的眼淚,必能早日讓家庭的氣氛恢復正常,減少因喪偶引起其他的後遺症。尤其子女還小的家庭,更要加強心理建設,讓他們的心靈不要有被拋棄的感受,要以更為關注的精神,與孩子們在主的憐憫中,重建新的家庭生活。

(2)重新拾回往日「自豪」的信心

神賜給每個人有足夠的才能去經營家庭、創造事業的能力,這些才能和表現,不但增添自信,也獲得別人的肯定。但,此時可能因喪偶而提不出衝勁,甚至對自己再奮鬥下去的勇氣都蕩然無存。喪偶的人如果能接受「凡事都有神的美意」,就該勇敢的站起來,邁開腳步,繼續走上人生的旅程。

(3)不要忽略家庭中的其他成員

喪偶固然是一件哀傷的事,但若過度影響家人的情緒,甚至打亂他們的生活秩序,其後果可能無法彌補。畢竟「逝者往矣!」讓家庭恢復正常的生活才是正確、有意義的事,因此悲傷之餘要帶頭擦去悲傷的淚水,讓家人在主的憐憫中平靜的過日子。

思考再婚的需要


美國的研究者對100位65歲以上的老年人作了10年追蹤調查,發現其中32位再婚並生活和諧的人,在10年後僅3例死於慢性疾病,而27位鰥居並有精神憂鬱者,10年後有14位死於各種疾病,可見喪偶者續弦確實有其必要性。喪偶者無論在生理上或心理上都與一般人一樣,都有相同的需要,可是由於傳統的理念、家庭其他成員的反對,以及自己本身主客觀因素的影響,要再婚實非易事。

若是當事人年歲不是太大,家人也能給予諒解和支持,再婚也是一個值得考慮的選項。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2節就說:「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有意再婚的弟兄姊妹,當在喪偶之後跟未曾結婚者一樣的持守聖潔,在發現彼此適合的對象時,取得家庭其他成員的認同,就像初婚一樣,在神的面前慎重的開啟人生的第二春。

懇求真神同在


耶穌曾為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所以當我們孤單時,神了解我們的苦悶;當我們無助時,神會像關心夏甲一樣的差天使安慰、幫助我們(創二十一8-21)。祂一直在「祂在的地方」,也就是在我們身旁。聖經一再地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與基督建立了關係,那麼,祂將永遠與我們同在。當不幸喪偶,我們仍要持續禱告、交託,將一切憂慮丟給神,因為祂必安慰,祂必為我們減壓、開路。


作者: 陳日頌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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