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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54期2007年3月)
靈修小品:讓愛飛揚

微塵

前言

聖經律法中最大的一條,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愛人如己」,律法與命令的總綱就是愛。基督教被稱為是愛的宗教,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們更應該將愛實踐出來,與人分享。把神愛世人的心藉由我們的言行表明出來,讓每一個人都能從我們身上感受到神的愛!

一.何謂愛?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從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7-13)。

神就是愛,世上所有的愛都是從祂而來,為了世人的罪,差祂的獨生子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這就是神的愛了。原來我們不懂愛,也不明白何謂愛,愛是從神而來,是神先愛我們,讓我們體會什麼是愛。然而我們要將這從神而來的愛,分享給別人,讓不認識神也不懂愛的世人,在我們身上看出基督所顯明的愛,這樣我們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了。

二.愛心與行為的互相搭配

1.有愛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二15-16),這樣沒有行為的愛心,不僅沒有益處,而且是死的。

2.有行為沒有愛心為神所憎惡

舊約的以色列百姓,在虛假的事奉上,並未得蒙神的喜悅,「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賽二十九13)。到了新約時代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聖經有話如是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二十三27-28)。

保羅在書信中也提到「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林前十三1),像這樣沒有愛心的行為,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樣的行為並不被神所悅納。

3.愛心與行為的互相搭配

神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祂是看人內心的。沒有愛心的行為,不僅神不喜悅,也讓人感受不到溫暖與真誠;然而沒有行為的愛心,不僅對人毫無益處,也是死的。唯有愛心與行為的互相配合才是「真愛」的表現。

三.如何實踐愛心?

聖經明確指示我們實踐的方法,「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林前十三4-8)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既是恆久忍耐又要有恩慈,這是對待軟弱弟兄的態度,一些偶然被過犯所勝的弟兄,我們要給予包容與耐心,並用恩慈溫柔的心將他挽回,誠如經上所言:「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六1)

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在教會裡,眾人互為肢體、互相搭配;在靈裡,我們是一家人。在愛的團體當中應當避免有嫉妒紛爭的事情,因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自誇與張狂是不討神喜悅的,因為聖靈隨己意將恩賜賞賜給眾人,所得的恩賜既是從神領受的,就不應當自誇張狂,「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

不求自己的益處:保羅在對腓立比信徒的勉勵中,有更完整的解釋,「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4-5)。主耶穌為我們捨己,或活或死,我們總是主的人,從今以後不單為己,乃是要愛神愛人。

不輕易發怒:人的怒氣不能成就神的義,因此,又怎能成就神的愛呢?

不計算人的惡:耶穌告訴彼得要饒恕人七十個七次,並不是饒恕人490次,而是要完全的饒恕。既是完全的饒恕,何來數算饒恕人的次數,更別談計算人惡的次數了。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愛慕神的人,自然渴慕神的真理,厭棄神所厭棄的。

凡事包容:曾經有一次,文士和法利賽人帶了一個正行淫時被抓的婦人來試探耶穌,耶穌告訴眾人,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就可以拿石頭打死她,結果眾人一個一個的都離開了。

我們每個人都不完全,可是對於過錯的發生,往往是先指責、檢討別人,而忽略了自己的責任、過失。讓我們多點包容、多點愛,去接納別人的不完全與失敗,這不是說我們包容罪惡,而是我們先要求自己、檢討自己,包容弟兄姊妹,再把審判權交給神,畢竟我們沒有審判人的權利,「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我們既不完全也沒有審判權,於情於理都毫無立場可以對一個犯罪者咄咄逼人,多些包容、多些憐憫,相信神也會如此對待我們的。

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基督徒因信有盼望,我們撇棄世上的享樂跟從主,於肉體的情慾上要忍耐,這是神要我們在肉身受苦,在靈裡面得以完全。

為拯救失喪靈魂,在傳揚基督福音上要受苦、要忍耐,因為魔鬼與世人恨惡、抵擋我們。我們願意忍受這一切的患難逼迫,是因為相信在天上有個更美好的家鄉,是充滿愛的地方,是榮耀美好的國度,為此,我們心存盼望。既說是「凡事」,乃因為凡事皆出於神,所以無論遭遇何事,都是心存包容、相信、盼望與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不完全的愛是短暫的、有條件的;神的愛是完全的、不受時空限制的,沒有開始沒有結束。早在創世以先就因愛揀選我們為祂的子民,「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耶穌基督的愛是永不止息的。

四.結論

神是愛,神為人類的過犯舖下層層的救贖計畫是因為愛,現今蒙恩在神愛中的兒女們,應當將這份愛傳揚出去,分享給周遭的鄰舍親友及陌生的人,甚或分享給你的仇敵。我們原是不蒙憐愛,從前是愚昧無知的悖逆之子,如今得蒙神的大愛圍繞,白白得來的恩典,也當白白的分享出去,這是主基督耶穌的心意,我們能否體貼基督的心腸呢?

傳揚基督的福音就是傳揚基督的愛,聖經提到「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九16-17)。

基督徒的使命在於傳揚基督的福音,以消極面而言,這是個責任,是個託付,甚或是個沉重的負擔;換個角度思考,這是把主耶穌在我們身上的愛,以及對世人的愛分享出去,把被動消極的責任催逼,轉換成主動積極的憐愛心腸,為愛、為基督而傳揚,而不只是為責任,為刑罰而傳揚。

讓愛飛揚吧!讓神的愛飛翔!在這個世界中有多少迷失的羊兒?還有多少未曾嚐過主愛的人們?神的兒女們,讓我們把愛傳揚出去,讓這份愛有生命力,能飛揚、能舞動,使神的愛散播在人間各角落!


作者: 微塵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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