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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真
耶穌將要升天、離開門徒之前,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5-16)。在此我們看到信與不信有兩種結局:得救與定罪。信心關乎人的結局,茲分述如下:
一.信心的果效
為何信心的結局是得救?我們從信心的果效來探討這個部分。
1.蒙神喜悅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在此提到得神喜悅的兩個條件:第一、信有神,如此必能自我約束。第二、信神必賞賜,如此則會積極尋求祂。
人類的第一對兄弟(亞伯和該隱)獻祭給神,亞伯憑著信心獻祭物給神,結果蒙神喜悅,他所獻的禮物就成了稱義的見證(來十一4)。該隱因為平日所行的不好(創四7),他的獻祭不是出於信心,結果不但不蒙神的悅納,反而被罪纏繞綑綁無法自拔。
後來他起來殺了自己的兄弟,犯下人類第一件兇殺案,也是手足相殘的惡行,終於走上滅亡的道路。
以諾因著信與神同行三百年,就是積極尋求神的具體行動,結果被神活活的接去,肉體不至於見死;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來十一5)。
由此可見,真實的信心必定有蒙神喜悅的結果,得神喜悅的人大有恩寵,神更願意加倍保守他在神的愛中,不至於失落。
2.被神稱為義
生在罪中的人不能自己救自己,需要靠神的拯救,所以得救是「本乎恩」。但是人也要具備得救的條件,就是「因著信」。然而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信心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所以人的行為主要是來表明內在的信心,並非用來當作榮耀自己的條件。保羅也闡明說:「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加二16)
凡是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在神拯救的約上面有分。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乃是要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來顯明神的義(羅三25)。所以不是用立功(積功德)之法,乃是用信主之法。
保羅用這樣的比方來說明「因信稱義」的道理,他說:「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四4-5)。
摩西的律法使人知罪,但律法所記的條規全都是不得稱義的事,都是控告人、定人罪的事情。雖然如此,但是人若能在這律法上信靠耶穌,則因著耶穌成全了律法,那麼凡信靠祂的人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9)。
3.靈魂的救恩
如前面所說的,沒有人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而完全並稱義,因為人的能力有限。但是因著信心,人可以得到神的能力保守,這時就有了絕對確定的把握,必能得著神為我們所預備的,到末世(就是現在)要顯現的救恩,所以有信心的人理當是「大有喜樂」。
但是信心要經歷操練,因而人在百般的試煉中會暫時憂愁,最終卻能顯出信心的價值,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這有價值的信心,其果效就是無價的靈魂救恩(彼前一5-9)。
如果沒有靈魂的救恩,人活在這罪惡的世界是非常絕望的,因為只能等候滅亡的結局。然而因著神愛這世界上的人,想盡辦法要拯救他們,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替他們受死擔罪;就是要叫一切信祂的人可以被神稱義,不至於滅亡,反而可以得到永遠的生命,就是靈魂的救恩(約三16)。
4.心眼可以看見
得救是關乎屬靈的問題。肉眼只能看到物質的世界,屬靈的事情則要靠心眼來看,這心眼就是信心。沒有信心的人,他的心眼是瞎的,有信心的人,他的心眼可以看見。例如,以撒因著信,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
雅各因著信,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扶著杖頭敬拜神。約瑟因著信,臨終的時候,提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來十一20-22)。
這些人看到了未見之事,都是神在將來要實現的祝福和計畫的工作。使徒彼得看到了世界結局的景況: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之後改換了神所應許的新天新地,乃是有神的義居在其中的地方(彼後三8-13)。
他所看見的信息就是要提醒信徒,神不是耽延,乃是寬容;所以每個人都當追求聖潔和敬虔,並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
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只靠心眼可以看見這一切的美好。因此,保羅說:「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7-18)
5.得神幫助
通往得救的信仰之路並非康莊大道,而是一條崎嶇難行的小路,人固然要盡一切的努力去走,然而其中也絕對少不了神的幫助。神對人的幫助是無庸置疑的,但是這幫助也和人的信心息息相關。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雅一6-7)。
(1)禱告蒙允
耶穌曾對門徒說:「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十一24)。這是一個極大的應許,幾乎是「有求必應」,只是這個「求」必須是出於信心的禱告。
出於信心的禱告當然不會妄求,必定是合乎真理的祈求。出於信心的禱告會得神幫助,顯出神的能力,要救那身體有病的人,主必叫他起來;也能救那靈命有病的人,他若在軟弱中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五14-15)。
曾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來到耶穌背後,摸祂的衣裳繸子;因為她心裡說:「我只摸祂的衣裳,就必痊癒。」結果她那隻有信心的手只碰觸耶穌的衣裳,馬上就有醫治的能力從耶穌身上出來,使她血漏的源頭立即止住了。
最後耶穌對她說:「女兒,放心!妳的信救了妳。」從那時候,女人就痊愈了(太九20-22)。所以要使我們的禱告蒙神應允也不難,「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就行了(雅一6)。
(2)得神拯救
世人的罪惡不斷在累積神的憤怒,至終必招來全面性的毀滅,但是人的信心將要使他蒙拯救。例如挪亞因著信,蒙神指示他洪水毀滅世界的事,因而動了敬畏神的心,就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來十一7)。
摩西因著信,就守神所吩咐的逾越節,行灑血的禮,將以色列人從埃及人中分別出來,免得那滅長子的天使臨近以色列人(來十一28;出十二1-29)。
妓女喇合雖然是外族人,住在耶利哥城中;但是她因著信,曾和和平平地接待以色列人的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神旨意的人一同滅亡(十一31;書二12-21),反而可以進入大衛與基督的榮耀族譜當中,可見神並不偏待人,只要憑著信心而活的人都要蒙拯救。
(3)絕境逢生
亞伯拉罕七十五歲的時候蒙神呼召,要他成為屬於神子民的祖先,在罪惡的地上建立一個敬虔的屬神國度。當時,神應許給他的福氣包含兩方面:土地和子孫。
亞伯拉罕順從神的呼召,也一直等待著神的應許。但是到將近百歲的時候,既沒有一塊屬於他自己的土地,而且他的年紀和身體狀況已經不可能生子,眼看著神的應許都要成為幻影,他也要步入絕望的結局;但是「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羅四18)
人的生命中常常會瀕臨一些障礙,這些障礙大到成為絕境的時候,就會讓人放棄努力而自暴自棄;有的人一輩子活在憂鬱的黑暗深淵裡,還有人成為自我放逐的行屍走肉,甚至有人因此結束自己的生命!然而信心,是讓人絕境逢生的關鍵力量。
因為「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四六1)。只有神的力量能把人從絕望的深淵提上來,把我們放到安全的避難所。
6.靈命超越
信心可以造就出超越的生命,尤其是對神的信心,更能讓人的屬靈生命超越眼前的現實障礙,表現出不凡的價值出來。
(1)生出勇敢
勇氣有如信心的巨人,展現出偉大的生命表現。當大衛聽到非利士人歌利亞向以色列軍營罵陣的時候,不禁義憤填膺,此時以色列軍營中又無一人敢出去應戰,於是大衛就向掃羅王自請出戰。
大衛要和非利士的巨人戰士歌利亞決戰的時候,雖然面臨極度危險的生死關頭,但是大衛憑信心倚靠神所展現出來的勇氣,讓他成為打倒巨人的真正巨人,大大地榮耀了萬軍之耶和華真神(撒上十七1-54)。
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都是信心的勇士,雖然面對火窯的熾熱烈焰和獅子坑的飢餓獅群,依然一本初衷地堅持自己的信仰,這樣「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勇氣,可不是一時的信仰狂熱,而是日積月累操練出來的真功夫(但三、六)。
信心要帶人超越眼前的困難與凶惡環境,「所以,地雖改變,山雖搖動到海心,其中的水雖匉訇翻騰,山雖因海漲而戰抖,我們也不害怕。」(詩四六2-3)
(2)真誠奉獻
人對神的奉獻不但是愛主的表現,也是一種信心的指標。隨著信心的增長,奉獻的程度也會不斷的超越。耶穌在世上傳道理的時候,曾有一個少年的財主來見祂,要請教耶穌如何能承受永生。
這位少年財主不但有錢,而且又謙卑求教,還能保守自己,遵守律法上所吩咐的誡命。耶穌愛他,就指出他「還缺少一樣」,就是「完全奉獻」。然而很可惜的是,這位少年財主無法更超越自己的生命,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太十九16-22;可十17-22)。
神也是藉著奉獻的事來試驗亞伯拉罕,祂吩咐亞伯拉罕要將自己最愛的獨生子以撒獻為燔祭。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自己獨生的兒子以撒(也是唯一承受神應許之福的人)獻上(來十一17-18)。亞伯拉罕通過考驗,他的信心更超越巔峰,他也彷彿從死中再次得回自己的兒子。
(3)甘心受苦
摩西原本貴為法老之子,享盡一切世間的榮耀與快樂。但是他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一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就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來十一24-26)。
其他還有無數的聖徒: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甚至還有人為此喪命。
為了逃避信仰逼迫的災禍,他們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盡一切窮乏苦害,躲在曠野、山洞和地穴,過著飄流無定的生活,他們的信心造就了這樣超凡的生命,甘心受苦,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十一35-38)。主耶穌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10-12)
7.得勝仇敵
以色列人進迦南地的第一場爭戰就是攻打耶利哥城之役,堪稱以色列人信心考驗的第一課。神指示他們的戰術非常特別,每天繞著耶利哥城走一圈,到第七天走七圈。
結果「以色列人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來十一30)。這一仗讓他們知道戰爭的勝負關鍵是取決於信心,只要聽從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的指示,對神的帶領有信心,就必定百戰百勝。
今天在信仰的路上也要面對一場接一場的屬靈戰爭,因為仇敵魔鬼就像吼叫的獅子,非常殘忍凶暴又無情,落在牠的手中絕難倖免,所以必須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才有生存的機會(彼前五9)。
真教會的信徒從水和聖靈重生的就是從神生的,凡從神生的,就必定會勝過世界;然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五4)。故此我們要順服神,務要全力抵擋魔鬼,決不妥協、決不屈服、決不退讓,魔鬼就必離開我們逃跑了(雅四7)。
二.不信的危機
不信或是沒有信心都是危險的,而且這是關乎生命的危機!
1.必被神丟棄
以色列人原本是神的選民,保羅比喻他們是主人原本栽種的橄欖樹,其他外邦人就是野生的橄欖樹。農作物要仰賴主人的栽培而存活,主人中意就能得到好的照顧,否則就會遭砍下、丟棄的命運。神所中意的就是人的信心,以色列人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外邦人因為信,所以立得住(羅十一20)。
可見神有恩慈和嚴厲的兩面,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相信的人是有恩慈的。被神選上的人不可自高,反要懼怕,而且要保守自己長久在神的恩慈裡,就永遠可以站立得住(羅十一22)。
但是慈愛的主並不永遠丟棄人(哀三31),所以保羅對於以色列人將要再次與神和好仍存有相當堅定的指望;神能將野橄欖的枝子接在好橄欖的樹上,何況是被砍下來的原橄欖枝子要接回去更是有可能的。只怕人存著不信的惡心,離棄永生的神,那麼他就必被神丟棄,在黑暗的深淵裡與神隔絕。
2.生前受刑罰
在舊約以色列的列王時代,曾經遭到亞蘭國的大軍進犯,首府撒瑪利亞城被圍困了好一段時間,直到城中極度缺糧,甚至百姓易子而食。在神解救該城的前一天,先知以利沙就預言明天全城將會得到豐裕的糧食。但有一個攙扶王的軍長對神人說:「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也不能有這事。」
以利沙就說:「你必親眼看見,卻不得吃。」結果第二天正如先知所言,神使敵人聽見大軍的聲音而聞風喪膽,連夜逃命,所留下的物資全部被以色列民接收。眾民一聽到有食物就爭先搶奪,王派該軍長去鎮壓百姓卻慘遭踐踏而死,正是他不信神的話的結果!(王下七19-20)。
以色列民出埃及在曠野路上飄蕩四十年的時間,由於對神沒有信心,所以遇到困難就發怨言,仍然不斷的心繫埃及,對神的應許美地沒有盼望。因而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大都在曠野倒斃(林前十5),他們不能進入迦南地安息,乃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來三19)。
3.死後遭沉淪
人的生命最重要的就是靈魂,肉體的物質生命只有短暫數十年的光陰,靈魂卻是永存不朽的。所以肉體死後,我們的靈魂何去何從是非常要緊的問題!靈魂的歸宿只有兩條,不是得救就是沉淪。
除耶穌基督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凡是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神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帖後一8-9)。因為不信而被定罪的人要遭到沉淪的結局,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二十一8)。
這是極其可怕的刑罰!想想看,在這個世界上人最懼怕的莫過於死亡和陰間,如果甚至連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這個火湖裡(啟二十14),那將是一種遠遠超乎我們所能想像的情景,這樣不信的危機是人人必須去思想和警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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