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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緒論)
第二章 新約聖經的時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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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歷史背景

新約並不是於真空中產生。它與先前的選民歷史相連續,是早期使徒教會信仰的產品,它的中心人物是真神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它產生的地點與時間,是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及地中海沿岸世界。

新約歷史的肇始可溯自亞歷山大帝(公元前322323年)。他迅雷似的征服了亞、非、歐三洲,擬用軍事、文化建立了一個大一統世界。他影響所及的地區,直稱為「希臘(希利尼)文化區」。可惜,他死後的大希臘國陷入「繼位者的戰爭」。公元前301年間帝國分為四部份:其中與猶太國運有關的是控制埃及、巴勒斯坦的「多勒米」王朝(Ptolemy)與控制巴比倫及敘利亞的「塞流可斯」王朝(Seleucus)。在多勒米統治下,猶太人享有充分宗教及生活上的自由。然而,在塞流可斯與多勒米爭戰不休的情形下,公元前198年埃及敗於塞流可斯第三,巴勒斯坦遂淪入敘利亞王朝手中。

公元前175年敘利亞王安提古斯.厄彼法尼斯(Antichus Epiphanes)將耶路撒冷的大祭司位份賣給當時大祭司的兄弟,並積極推行希臘文化:競技場、希臘式的衣飾、及許多妨害猶太教的法令。公元前171年,大祭司職位落入一位非屬祭司家庭的人手中,他讓安提古斯括去聖殿的鑲金,民憤四起。168年,王下詔禁止猶太人擁有摩西五經、不准行割禮、不准守安息日。更可憎惡的是,希臘神話的天神宙斯鑄像立於聖殿,在祭壇上獻上豬祭,反叛情勢由此爆發,這是歷史上聞名的瑪可比家族所領導的革命。公元165年一、二月因猶大瑪可比得勝,聖殿再被潔淨、奉獻。

猶大瑪可比的兄弟繼續為政治上的自由爭戰。公元前141年,最後存活的小兄弟西門瑪可比贏得了政治上的自由。自猶大地有了祭司為王的制度,延續了一百年的哈斯莫尼安王朝(Hasmonean)。

公元前70年左右,猶太大祭司家不和,巴勒斯坦南地以土買地(即以東地)軍事將領安提帕特(Antipater)聯合約但河東的阿拉伯人共同擁護被亞里斯多布魯斯(Aristobulus)罷黜流放的祭司希爾加奴斯(John Hyrcanus II)。當時,羅馬帝國的勢力已向東延伸至小亞細亞。公元前63年,羅馬大將龐培(Pompey)平定了土耳其境內的敵人,並用武力解決了大祭司職位的爭奪戰,逐出阿拉伯人,使被黜的希爾加奴斯復位,立安提帕特為羅馬帝國屬下的王,從此猶太人失去自由。

公元40年亞里斯多布魯斯之子安提哥奴斯(Antigonus)推翻希爾加奴斯,並與大夏人(古波斯人後裔)聯合佔領巴勒斯坦。公元前37年羅馬政府武力干預。安提帕特的兒子希律被立為王,維持局面。

希律大王(公元37年至前4年)雖然生性殘忍,但對猶太的政治社會經濟有貢獻。公元前20年或19年間開始建造耶路撒冷聖殿的初步建造,一直到公元62年至64年始大規模完成,其壯觀為人所景仰。

希律大王死後,巴勒斯坦為他的三個兒子分治如下:腓力(Philip)管加利利海東北、比利亞以北的約但河東地區(一直到公元33年或34年);阿基老斯(Archelaus)統治猶大及撒瑪利亞(公元6年被羅馬放逐);安提帕(Antipas)統治加利利及約但河東的比利亞(一直到公元41年被黜)。

在羅馬政權下,猶太復國運動勃興。他們盼望政治上彌賽亞的來臨。公元66年爆發了猶太人的公開武裝叛亂,導致公元70年聖城的陷落。(新約聖經的一大事件,也是決定若干書信日期的關鍵)。

 以後,反抗之事迭起。公元132年羅馬皇帝哈德雷安(Hardrian)禁止皮肉之割切(影響了割禮),並另立羅馬天神鑄像於古聖殿址上。西門巴可西巴(Simon bar Kosibah)領導反叛,事敗。猶太人從此除了一年有一日外,被禁止入聖城。這一入城的日子,猶太人在聖殿的一牆為國運、為聖殿(聞名于世的「哭牆」)哀哭。

二.  文學背景

要瞭解新約聖經的相關文學背景,除舊約聖經外,猶太教多種經典為最可貴。這些猶太文學遺產分為:拉比(即律法師)文學、旁經、死海書卷及其他經典。

1.        拉比文學:

拉比文學反映了他們對摩西律法的觀點。逐漸形成於公元前三、四世紀,收集輯定於公元200年至5oo年。它包括:

 a.      米須那(Mishnah):歷代對摩西五經的口傳譯述,猶太人拿西律法師(Rabbi Judah ha-Nasi)於公元200年間寫定。全書分為六大部(計63論題),詳論猶太人的宗教、律法問題。

 b.      格瑪拉(Gemara):米須那的批注釋義,包括了許多與米須那無直接關係的材料(法律例案、人生格言、歷史、傳說、講道)。公元500年間,米須那及格瑪拉合併,稱為他穆爾(Talmud)。

 c.      米得拉須(Midrash):對摩西五經每一經節的注解。

2.        七十士譯本希臘舊約聖經(Septuagint):

公元前第三、二世紀的埃及亞力山太市的猶太律法師、長老首先將摩西五經譯成希臘文,後來包括了其他舊約書卷、如「以斯得拉一書」(I Esdras)、「所羅門的智慧」(Wisdom of Solomon)、「西拉克智慧」(wisdom of Jesus ben Sirach)、茱迪斯(Judith)、「陀比」(Tobit)、「巴魯克」(Baruch)、及「瑪可比一至四書」(Maccabees)等為旁經。

3.        歷史文籍:

瑪可比一書、二書描寫舊約及新約聖經之間的瑪可比王朝及人民復國運勤。  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弗斯(Josephus)的「猶太民族古蹟」(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與「猶太戰爭」(The Jewish War)等著作概述了猶太選民王國的始末,尤其公元前後的政治社會大事。

4.        天啟文學:

充滿隱秘象徵言語、文學形象的一種預言性文學體裁。猶太人普遍受逼迫時,忠誠虔敬、仰望神的恩典與拯救愈顯需要。因此應運而生的作品凡多,例如:「以諾一書」闡明「人子」的榮耀與神性;「巴魯克二書」、「以斯拉四書」(即伊斯得拉二書)描寫耶路撒冷城為何在公元70年陷落。

5.        智慧文學:

以色列被擄於巴比倫70年的公元前六世紀以後,猶太的智慧文學進入高峰。舊約原有屬於人生實用的箴言,屬於人生與神之間的哲學思索的約伯記及傳道書,已為眾所知。除此,新舊約之間的智慧文學是趨向將「智慧」當作神深奧旨意的代言者。

屬於這範圍的代表作品有「西拉克的智慧」(Wisdom of Ben Sirach或作 Ecclesiasticus)、「所羅門的智慧」、及「瑪可比四書」等。

  除了著作以外,猶太拉比也形成若干學問。著名的學者如希拉爾(Hillel)與沙麥(Shammai)大師。他們以比喻、謎語、偈語、格諺、故事等等教授學生。

另一住亞力山太港的猶太作家、學者費羅(Philo Judeus生於公元前20年間)以希臘哲學解釋舊約聖經,這種「寓義」方法是找出字面以外的深義靈意。

6.        「死海書卷」(Dead Sea Scrolls.):

 1947年二、三月間一位巴勒斯坦少年穆罕默德.阿德地(Muhammad adhDhib)尋找失羊時不意在死海西岸的山崖洞穴(耶利哥城南8哩半地方)發現了盛裝羊皮書卷的罐甕。這是聖經考古學上的一大意外收穫。1949年春起數百舊約聖經書卷、旁經、不知名的著作陸續發現。由死海書卷學者發現了昆蘭公社(Khirbet Qumran)的遺址。這是紀元前十八世紀的大城「鹽城」(參閱書十五62,公元前第六世紀荒廢的舊址)。公元前一世紀愛塞尼派(Essenes)重建為聖潔神人、戰士與作家所居住的修道院。此相當有規模(水渠、蓄水池、工藝品製作、廚房、圖書館、會議廳等)建構,於公元前31年一次大地震被毀。公元62年重建,於公元68年羅馬大軍進耶利哥城時被焚毀。

 除舊約聖經書卷殘本以外,死海書卷還包括了此公社派別的歷史書(The Pesharim)、「門徒聖潔生活紀律手冊」(Manual of Discipline)、「戰爭條規」(The War Scroll)、「感恩詩」(Hodayoth)及其他仰望公義與真理的彌賽亞讚歌、預言書。

三.  社會背景

新約的社會是希臘化文化與羅馬帝國的多元性社會,其生活內容為研經上提供了一些有趣的線索:

1.        人口:

新約時代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猶太人口,估計約四百萬(占全帝國總人口7%,巴勒斯坦猶太人約五十至六十萬)。住在埃及亞力山太港市(人口卅萬)的猶太人遠比耶路撒冷的多。巴勒斯坦的加利利地,外邦人多於廿萬的猶太人,人口卅萬的安提阿,猶太人佔人12%。

2.        語言:

拉丁文是羅馬帝國的法律官定文字,但只用在西方。東方用的是希臘文。巴勒斯坦人使用亞蘭話(方言)與希伯來文。主耶穌及主門徒講加利利腔的亞蘭話、熟悉希伯來、希臘文。

3.        交通、商業:

巴勒期坦除了幾條大道,沒有平舖的公路。一條自耶路撒冷一條西南經伯利恆、希伯崙到迦薩,一條東北向經伯大尼、耶利歌、非拉鐵非、到敘利亞大馬色。第三較小的通道自約但河東分出,經底加波利到迦百農(為了避免經過撒瑪利亞,猶太人有時由加利利繞道走約但河東的這兩條路西南走到耶路撒冷)。第四條路從迦薩走海岸路線北上黎巴嫩的推羅。第五條路從耶路撒冷北上直經撒瑪利亞到迦百農(主在這條路上與撒瑪利亞婦人談永生泉源)。第六條路從大馬色到迦百農經加利利海的水路,到拿撒勒,再到地中海港市多羅密斯(Ptolemais)、該撒利亞、或約帕,以便出海西行。

早期的基督教宣道者就利用這些路徑為神國福音打了美好的仗。政府法令、使者、私人商賈在這些路上奔走來往:步行、騾馬、車輛、人力轎。路邊客棧粗陋,故通常旅人投宿朋友家宅。

埃及是羅馬帝國的「麵包籃」,亞力山太是埃及糧食輸出港口。有二百呎長的帆船。每一隻船除了載貨,可乘數百人。使徒保羅在地中海船觸礁時,即乘上亞力山太港的船隻。戰船輕快。都用奴隸分排用漿划船。

公路、河路,地中海成了運輸線。紙草、破陶片、蠟板是書寫的文具。較昂貴的皮革、羊皮則用於重要文件的抄寫。新聞事件大多以口信相傳、市鎮口頭傳播員、或公佈於告示欄上。

4.        公共設施:

亞力山太有相當水準的學校制度。市立圖書館藏書有五十萬冊。考古學家指出,在敘利亞安提阿有二哩半舖大理石的街道上,其兩旁立有連續的長柱。夜間且有燈光設施。大城市有地下排水道,也有公共浴室(入場券一分錢)。新約時代以前的希臘人已使用了淋浴。

5.        居住:

羅馬帝國西方的房屋用磚或洋灰石。貧窮落後地區則是簡陋的茅屋或臨時木頭架構的屋子。東方的房屋通常是用粗沙或晒乾的土磚作材料。因為治安關係,房屋通常很少有窗子(路十五8)。富有人家進口有兩重門,也有門叩(路十六20)。屋頂用磚或茅草(可二4可能是茅頂;路五19記瓦頂)。廚房用的是灶、爐石或挖空的爐穴。夜間用的是油燈(太五15,廿五14;路八816)。冬天以通管送熱氣爐的熱氣往房子不同角落。較舒適的房子有自來水。羅馬帝國龐培式房子有一兩個廁所。房子牆子有彩色蠟畫。大城的中下層市民租平房宿舍。

巴勒斯坦市鎮房子稍比羅馬帝國其他地區落後。人們從城門(得四111;撒下十五2,十八4,十九8)入城。城門內的廣場為公眾斷案商賈集會的地方。主耶穌大抵曾在這種地方傳道。房屋低小,平屋頂,有時上面蓋起客房。建材用上磚及乾草。貧民住在公寓式的平房之一,每戶只有一間屋子。床、衣櫃、炊具放置在比屋內其他地方更高的地面(土地板,較好的是石地板)。夜間家禽、家獸則蟄居在較低的屋內地面上,白天動物在門外,小孩兒就在那地方玩耍。樹枝架構的土平屋頂,雨漏一過,必用泥土修補缺坑。屋頂是熱天晚上睡覺與平常祈禱(徒十9;番一5)的好地方。除了富家有床外,一般平民用席子或布被鋪在凸高泥地板上當床。他們把白天的穿著當睡衣。

6.        食物:

羅馬人一天用四餐。平常人吃的是麵包、粥、紅豆湯、山羊奶、酪餅、青菜、瓜子、橄欖、肉乾、香腸、魚與薄酒。猶太人每日正餐有兩頓;中午及晚餐。主食的是瓜果蔬菜,大麥麵包與魚。在節期的日子才烤或煮肉吃。葡萄乾,無花果、蜜、棗子就是他們的「甜糖」(他們尚沒有糖的存在)。吃飯時,他們斜靠在墊子上,正餐時才採用坐姿。

7.        衣著:

男人著從肩到膝長如裙一樣的衣裳,用帶子束腰、腳上穿涼鞋或粗鞋,頭上戴帽或頭巾,冬天加外套,這些衣服通常白色,男人留鬚,用剃刀修面。

女人穿短上衣(當內衣),外加鮮艷的外衣,長到腳。較時髦的用脣膏、塗眼圈、染眉、戴耳環及鼻鉤。女人戴不蒙面的頭披,髮式不一。男女灰白髮則染黑。有戴假髮的習慣。對於男女授受,保守嚴謹。

8.        社會階層:

外邦社會,擁有土地的貴族、政府官員生活奢華,奴隸從事一切勞動工作。因而無中產層級。

祭司長、律法師為猶太社會上層人物,農夫、藝者、小商賈佔人口的大多數。稅吏為眾人所蔑視的對象(因為他們勒索詐欺、受賄,處理有外邦君王形像鑄記的銀銅幣,而且與羅馬帝國官員勾結合作)。稅吏官職,是羅馬政府在招標售職時,標唱最低佣金的人才能得到(5年一期的契約)。

羅馬帝國的奴隸數目比自由人更多。來源是罪犯、債主、戰爭俘虜。保羅的書信反應出基督徒家中奴隸的存在(門十六17;林前七2024)。很多奴隸是醫師、會計師、教員、哲學者、經理、抄寫員。

一般而言,犯罪的奴隸被釘十字架處刑。以後,犯重罪的自由人也被處釘死。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斯「猶太戰爭」卷五記載公元7O年羅馬兵攻佔耶路撒冷時,將領提多在城外一天之內處刑將五百人釘在十字架上。有時,罪犯也被處燒刑,或在競技場上被逼相鬥。

9.        家庭:

社會基本單位的家庭,在希臘羅馬文化下出生率較低。政府鼓勵三個以上小孩的家庭,單身漢有特別的單身課稅。有時因奴隸人口的增多,或小孩接受專才奴隸的訓練,家庭會因此分散。

巴勒斯坦的猶太人,大多是大家庭。男嬰的出生,大為喜慶。女嬰則帶來傷感。男嬰在出生後,八日行割禮(路二21,一59)並命名。女嬰到了一個月才取名。一般都有名無姓。如有同名的則以父親是誰(如西庇太的兒子西門、雅各的兒子猶大,路六15)、宗教或政治信念(奮銳黨的西門,路六15、法利賽人西門,路七3640)、職業(硝皮匠西門,徒九43,十6)、籍貫(加略人猶大)稱呼之。

家中有喪事時,遺族必撕衣、禁食示哀,並請職業哭手──通常是善歌吟哭的婦女(路七12,八52),在棺柩前、鼓吹手後面捶胸哀號。

10.     社會道德:

希臘文化羅馬帝國天下,有不少精武文治、有品德的人。新約書信反映了淫亂是萬惡之罪根。淫亂出自外邦異教的風俗。廟宇之「處女」是宗教儀式(淫亂)之一。男娼女妓是社會普遍現象之一。奴婢就是色相職業的犧牲品。部份男人迫使妻子、兒女賣淫牟利。孿童、同性愛為社會所接納(參閱:羅一2427;林前六910)。從維斯威火山熔漿下龐培挖掘出的廢墟牆上,可見有淫猥的圖樣。

離婚的手續簡單、快捷而經常發生。事實上,古代遺留下來的「紙草」文件中,離婚記錄最多。謀殺情事經常發生。父母親經常將女嬰遺棄在山邊、街巷。棄嬰就被養大為娼妓。

11.     娛樂:

競技場上的成群奴隸、俘虜、罪犯或自願者的相鬥,是羅馬帝國的主要娛樂。有時,場上血跡遍處,必須數次換新沙。有時,一次相鬥中,一萬人死亡。另外一次,三百獅子一次被殺。又有一次,提多露天劇場有五千頭野獸,四千頭馴良的動物被屠殺。羅馬人有時也用象、虎、豹、犀牛、河馬、鱷魚、蛇相鬥。

賽馬車是時興。包括熱烈的奧林匹克在內的體育競技、文學音樂,則為高尚的娛樂、創作活動。

孩童以響尾蛇子,四肢能動的洋囡囡、小型玩具裝潢房子、球、秋千、遊戲、捉迷藏等為樂。

12.     商業勞動:

商會組織從事政治宣傳、濟助孤寡貧窮。巴勒斯坦的商人集團規定工作的日數、時數。

小規模、地區性的「工業」,因貨物運輸昂貴而存在。駱駝商隊緩慢而有被劫的危險。地中海的運輸,只限於夏天海面平靜季節。

農業比較進步。農夫知道如何施肥、選種、輪耕也用化學殺蟲劑。

小型的私人「銀行」經營借貸、外幣兌換、信用證券等。利息是412厘。

13.     科技醫藥:

猶太人對科學沒興趣,但有相當程度的發達。公元前第三世紀在亞力山太一位名叫伊拉多斯欣足(Eratosthenes)的圖書館員,教授地球是圓形的,圓周約有二萬四千哩(比今日實際的少了800哩),計算出地球距離太陽九千二百萬哩(今日科學算法則為九千三百萬哩),也猜測出美洲大陸的存在。

醫藥相當發達。(路加是保羅的同工與隨身醫生。)一般能行頭部、咽喉食道插管、肢解的手術。麻醉的知識尚有限。開刀用的剪、刀、夾、縫針等等已普遍存在。牙科方面,用動物或死人的牙齒做假牙齒。牙齒洞罅用金子填補。人們用牙粉來刷牙。

以上是第一世紀希臘文化羅馬帝國的文化生活。新約時代人們雖然生在現代科技發達之前,卻表現出神所賜予的才智,而在很多方面類似今日社會。巴勒斯坦較為落後,卻成為福音的發源地,巴勒斯坦外的猶太人,在較高度的文化環境中,遇上異教文化的危機,卻把福音傳出去了。

四.  文化

本節要討論的是希臘文化羅馬帝國時期的宗教、迷信、神話與哲學思想;猶太教從舊約到新約時代的宗教組織與信仰,基督教在這兩種宗教文化中如何產生。

1.        異教文化:

希臘有一相當完整的神話系統。在奧林帕斯山的群神,以「丟斯」為天帝,他們兄弟「波賽頓」為海神。「丟斯」屬下有「希耳米」快速傳訊者(參閱徒十四12巴拿巴被誤認為「丟斯」,保羅被誤認為希耳米)。「阿波羅」太陽神,希臘的底爾非(Delphi)有他的廟,被認為是詩人與先知的靈感泉源。

羅馬的國教承襲希臘神話的神祇,丟斯成為「周彼得」(Jupiter木星)、女神亞弗隆黛(Aphrodite)易名為「維納斯」(Venus金星)、「希耳米」成為「麥邱利」(Mercury水星名)。羅馬並立皇帝本身為大祭司。以後皇帝死後神祇化,但包括卡里古拉(Caligula公元3741年),尼羅(Nero)、多米仙(Domitian公元8196年)的數位第一世紀皇帝都在生前宣佈他們是神。發狂的卡里古拉命令在耶路撒冷聖殿內立起他的神像。幸好因敘利亞行省官長延擱詔令,而卡里古拉終被刺殺。多米仙亦強迫人民崇拜他。故敬神守道的基督徒因而大受逼迫。

羅馬帝國的百姓崇尚迷信,使用符咒、觀星象、徵兆、讖語。鳥飛行、油在水面浮動、肝臟的紋路都能預卜未來。尤其是他們延請猶太人的驅邪逐魔者(因猶太人如正確唸準Yahweh主耶和華的名稱,即大有功效。案:耶和華在古代只有四個子音,念不出聲來。而且猶太人不能妄稱神的名。此處的例子,誠屬濫用神的名字而有迷信成份)。一般百姓屬多神教,家中崇奉鳥、狗、牛、鱷,蟲等的獸虫像。

值得一提的是哥諾斯派(Gnosticism)的哲學思想。柏拉圖的不可視、完全的理念與其對立的可視、物質界的系統思想,形成了以物質界是邪惡的、精神界是完善的哥諾斯派立智學說。因此,就產生了禁制邪惡的肉體情慾的苦行派。既然物質界是不實在、不重要的,所以人生應追求快樂的縱慾派。因為物質是惡的,人們厭惡肉體的復活而希求精神永遠不死。但要追求這種精神不死,就要追求神秘的智識、星宿天使曆法(歌羅西的異端「世上小學」即是一例)。以後這玄智派逐漸發展稱為「質子」(aeons)一系列超自然靈界的天使論,及魔鬼論。

智識份子傾向玄思冥想的純哲學。第一世紀流行哲學思想分為:

 a.      依彼邱略安派(即中譯聖經「彼古羅」徒十七18 Epicureanism),教導快樂主義(不盡是感官)是人生至善的目標。

 b.      斯多亞(Stoicism徒十七18),教導人應泰然地接受宇宙間非人格的「理性」所決定的運。

 c.      犬儒派(Cynicism)認為最高的善是單純、不俗化的生活,人應拋棄名利安舒。

 d.      懷疑派(Skepticisin),對一切絕對的理念事物存疑。這些及其他哲學思想影響的是少數哲士學者,大多數人民的生活普遍受多元混合的宗教習慣與迷信所支配。在這種思想混雜無依情形下,古典的希臘正統思想殆盡,人們對這謎不可解的宇宙及流行的哲學,找不到滿意的答案。在迷信的星宿天使鬼靈下,人們徬徨無助。

五.  宗教背景

主耶穌生在猶太教律法下,為的要成全律法,救贖在律法下的人,進入恩典與真理的新約。茲將耶穌基督與門徒時代的猶太教宗教派系簡介如下。

1.        法利賽人:

源出於瑪可比王朝的「哈西訂派」(Hasidim)──對神履守契約的忠誠派。他們相信神保治萬有的大權能、死後靈魂復活、天使魔鬼、善惡賞罰,接受摩西五經及其後的口述傳統的權威,謹守祖先遺傳。

2.        撒都該人:

政治上宗教上的極端保守派。相信謹守摩西律法(但不接受口述傳統)、以聖殿為他們政治宗教中心。他們反對相信天使、復活、彌賽亞。公元70年後撒都該人從猶太歷史中消失。

3.        愛塞尼派:

自瑪可比王朝開始,以昆蘭為總中心,他們與普通人隔開,嚴守摩西律法、相信他們是神新約(舊約的履新)的子民。每日讀經、崇拜、勤儉刻苦,過著聖潔的公社生活。耶穌傳道時,愛塞尼派甚為昌盛。

4.        奮銳黨:

源起於對神的熱誠(如創世記卅四章的西緬、利未,民數記廿五章18節的非尼哈;列王紀上十八章至十九章的以利亞先知)。瑪可比時代的經典中,非尼哈為熱心為神的典型。主耶穌時代,此派致力於猶太民族的純潔、獨立與權力。他們一方面盼望地上彌賽亞王國,一方面主張武力抵抗羅馬政府(其中有一派為「暗殺手」)。

5.        聖殿:

除了撒瑪利亞基利心山有聖殿與撒瑪利亞版本的摩西五經,猶太人民族信仰、獻祭守節的重心,是錫安的聖殿。這個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其前身是「會幕」。王國時代,大衛王預備、所羅門王以7年時間建成(約公元前957年至950年)。南朝猶太被巴比倫所擄,聖殿被毀(紀元前586年)。  公元前539年波斯王古列傾覆巴比倫王朝。於536年被擄的猶太人回國重建聖殿,即所謂「所羅巴伯聖殿」(完成於公元前515年)。為哈該、撒迦利亞先知、文士以斯拉、省長尼希米時代。以色列的信仰重新奠基。

新約四福音所指的聖殿是希律大王約於公元前20年開始擴建,完成了基本建構。以後半世紀中斷斷續續增加建築,甚為堂皇壯觀,為建築史一大事。此聖殿於公元70年被羅馬軍隊所毀。巴勒斯坦各地及散居世界(尤其地中海一帶的周圍國家)的猶太人在大節期都回到耶路撒冷聖殿守節奉獻。每年逾越節及隨後的除酵節,大約有六萬至十二萬五千「朝聖客」回到人口約二萬五千至三萬人口的耶路撒冷。在聖殿,每年約有一萬八千隻羊被宰殺獻於逾越節獻祭上(註)。

         註:J.Jeremias, 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trans. F. H.    Cave and C. H. Cave. Philadelphia, Fortress, 1964, p. 84

6.        公會:

猶太人的最高立法行政司法機關。源起於公元前第六世紀由巴比倫回國後。由大祭司主持的七十一人會(由長老、律法師、祭司長組成)。羅馬政府監督下,公會支配猶太人的日常宗教社會生活。

7.        會堂:

公元前六世紀猶太王朝被滅後,會堂即在各地猶太人集結生活的地方興起。安息日及每日均有崇拜。研習、誦讀律法與先知的書。會堂除了由長老組成的職務會外,執事人員包括:會堂長(Archisynagogos)中文聖經有時翻成「管會堂」(路八4149)。管會堂的(Hazzan、路四20)掌司儀、宗教教育及清理等)。另外有「奉讀聖經者」(paras eth shema)對會眾朗讀「以色列,你要聽......」(申六49,「示瑪」即希伯來文「聽」)及十誡。

安息日誦讀摩西五經、先知書,如有專才人員在場,便邀請他們講解(路四16;徒十三1415)。

參考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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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eryday Life in Bible Times, edited by M. B. Grosvenor, 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 1967.

         The Jewish People in the First Century, Volume II, edited by S. Safrai et al, Philadelphia: Fortress, 1976

         Jones, C. M., New Testament Illustratio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6

         Miller, M. S. and J. L., Encyclopedia of Bible Life, New York: Harper, l944

         Wight F. H., Manners and Customs of Bible Lands, Chicago: Moody, 1955

         Yamauchi, Edwin, Harper's World of the New Testament,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8l.

 


作者: 蔡梅曦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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