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神的靈啟示寫出來的一部歷史、預言、神學與文學的書。尤其新約聖經明白昭告世人:神道成肉身,以言語行蹟,加入歷史生活的行列,並為人類靈魂的得救及真善美的人生境界,作了極其美好的見證與指引。
要明白耶穌基督充滿權能與慈愛的言行、神道福音的偉大與奧秘,人們必須著手查考新約四福音(馬太、馬可、路加三卷共觀福音與約翰福音)、充滿啟示與生活體驗性的保羅書信。共觀福音描繪耶穌聖品與平易近人的性格,及其情態最逼真,而約翰與保羅最能透澈刻劃耶穌神性與屬靈深邃於紙筆上。
共觀福音中,馬可福音成書最早,而為其他福音書卷之藍本之一,重點在突出耶穌基督的奇妙神權。馬太福音以猶太教入信歸主的基督徒為對象,著重於主為救世主的描寫。最早出現於公元180年的新約淺釋本穆拉托利安經典(Muratorian Canon)將路加福音列為福音書的第三卷。介於馬可馬太的原始淳樸面目與約翰福音的深奧之間,它與使徒行傳形成了新約聖經的一個歷史與神學的主環。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同出於一個作者,記述人子耶穌的降生、傳道、被釘十字架、復活、升天、賜聖靈建設教會的宣道史實。
一. 福音:從口頭到筆錄
英文「福音」(Gospel)出自古代英文god與
Spele,意為 「好信息」或「報佳音的報賞」。拉丁字 evangelium(或希臘文 euaggelion)轉成今日英文的福音宣道的(形容詞 evangelical)或傳道者(名詞 evangelist)。希臘文舊約聖經「傳福音」(動詞)出現廿數次,其中以以賽亞書有關彌賽亞出現的預言為最重要(賽四十9,五十二7,六十6、16)。新約福音的創始者是耶穌基督(路二10~11;可一1、14~15)。保羅稱他所傳的神國福音為「我......所傳的福音」(加二2)或「我的福音」(羅二16,十六25)。
福音的內容又稱為使徒宣揚的信息( kerygma),可由彼得在五旬節對猶太人、在聖殿、公會、及該撒利亞哥尼流家的見證(徒二14~39,三l2~26,四8~12,五30~32,十34~43)歸納為:
1.
有關彌賽亞(即基督)的應許實現了(徒二16,三18~26,十三23、32~33)。
2.
耶穌基督的傳道、受死、復活,都在神的預知及全備旨意下成全了(徒二22~31,三13~15)。
3.
復活的主已經被神高舉,在神的右邊,作為新以色列(新約選民)的大祭司、中保、施行拯救(後二33~36,三13,四11,五31)。
4.
應許的聖靈降臨,彰顯基督的權能與榮耀,也予信徒得救憑據(徒二17~21、33,五32;參閱:弗一13~14;林後一22;羅八9;加四6~7)。
5.
主耶穌還要再來,實現屬靈的新天新地(徒三20~21,十42)。
6.
當相信、悔改、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洗赦罪、得聖靈成聖更新,以進入永遠的天國(徒二38~39,三19、25~26,四12,五31,十43,十三38~39)。
使徒傳揚的基督神國福音,最初都是口述、重覆、記誦、流傳。當代的基督徒大多是無學平民(參閱林前一26),既無能力又無時間從事寫作,一般的猶太家庭,除了會堂的經卷、教師的聖經知識以外,沒有家用的聖經。再者,得了福音真道與聖靈的初代基督徒,熱切奔忙於傳揚福音,也急切盼望救主的再臨(參閱:帖前四15;彼前四7;羅十三11~12;雅五 7~9),傳道的範圍也不超過巴勒斯坦。門徒的口傳面授,就成了福音成書前的特色。
初代教會的擴展,將主耶穌權能與恩典記載下來,遂成為必要。從主耶穌復活升天、聖靈降臨建立教會後的一個世代期間,有關主耶穌的教訓與行蹟,口頭流傳中形成了不同的片斷、結構型式。過去五十多年來,不少學者針對「口傳型式」作了相當研究。這就是開始於德國的「形式研究」(Formgeschichte)、即將新的福音文籍中,查考出初代教會口述流傳四種最易為人記憶、流傳、欣賞的主要型式:
1.
宣告昭示式:
這個形式以主耶穌權威的宣告言論為關鍵處。例如馬可十二章13~17節有關納丁稅的事蹟,主以「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顯然是以主的精警句為故事中的高潮。其他例子: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3~28;信者皆為親屬:可三31~35;路八19~21),有人奉主名趕鬼(路九19~59;可九38~40)、耶穌為小孩祝福(路十八15~17;可十13~15)、當積財寶在天(可十25~28,十八18~30)、神國在心(路十七20~21)等等。
2.
主耶穌的醫治、行異能:
主醫治痳瘋、附鬼的、瞎子、癲癇病,使睚魯的女兒、拉撒路、寡婦的獨子復活等等神權,在敘述中都有一固定的型式:病況、患者家屬求主、主以問答或命令對應之,最後行使權能醫治。這類神蹟證明得救福音(可十六16~20;來二3~4),而且使外邦人親身體會、信服。
3.
主耶穌或人物傳記性的敘述:
這是主耶穌生平事蹟的主要線索,而且提供了文學技巧的運用,路加在這方面充分表現他的文學才華。主耶穌的童年(路二41~51)、受洗(可一9~11;太三13~17)、受試探(路四1~13;太四1~11)、訪問拿撒勒(路四16~30;可六1~6)、彼得在該撒利亞腓利比認主為基督(太十六13~20;可八27~29)、變貌(可九2~8;路九28~36)都與主的事蹟生平有關。
除此,罪女(路七36~50)、馬大與馬利亞(路十38~42)、撒該(路十九1~10)、門徒受選召(路五1~11;可一16~20)、迦南婦人(太十五21~28)等等,都充分描寫人物、時間地點。
4.
主耶穌的格諺、比喻:
一如猶太教律法師的格言、「偈語」,主耶穌充滿哲理性的格諺精譬珠璣之語,易為門徒記憶、流傳。這些主的話語,在流傳記述中難免有了岐異,例如馬太八章記主醫治百夫長僕人說了將來天國有各方各族的人與亞伯拉罕坐席(太八11~12),路加則記主的這一句話是在往耶路撒冷城途中說的(路十三28~29)。馬太福音十三章諸多的比喻,包括了芥菜種子(太十三31~33),路加福音則單獨記載(路十三18~21)。
主的教訓,諒必是以個別的、零星的形式,在初代教會中傳誦的。後來福音作者才依序分類、歸納、整理出來。正如約翰福音最末了說的,主所行所說的,諸多闕記(約廿一25)。若不是保羅提到「施比受更有福」(徒廿35),這句主訓,也許就流失於歷史中。
主耶穌釘十字架、復活升天後的卅年間,主的行傳與教訓漸漸被匯集、記載下來。此時,教會已自耶路撒冷、撒瑪利亞,傳到敘利亞,保羅進行了宣道旅行,建立了以弗所、腓利比、帖撒羅尼迦等教會。而保羅為了各地方教會的書信,其次序數如下:
保羅第一次宣道旅行(47~48年)。
加拉太書寫於公元48年。
耶路撒冷會議(49年)、第二次宣道旅行(49年~50年)。帖撒羅尼迦書,50年末。
哥林多前書,54年春。
腓立比書,大約54年末、55年初。
哥林多後書,56年。
羅馬書,公元57年初。
公元60年二月保羅抵羅馬後,相繼於60、61年間寫歌羅西、腓利門、以弗所書。
教牧書信,寫於62年至他殉道即65年間。
公元約42年,主的門徒、西庇太兒子雅各首先殉道(徒十二2)。以後,教會普遍受小規模的逼迫。同時,主的第一代門徒相繼離世,第二代門徒流散各方。有關主耶穌言行的第一手資料因此急亟編集起來。
公元64年尼羅王以羅馬大火歸咎於基督徒,企圖消滅教會。公元70年羅馬攻滅耶路撒冷。巴勒斯坦的基督徒越過約但河逃向培拉(Pella),逐轉向外邦地的希利尼人及猶太人傳道。彼得與保羅相繼殉道。患難中的基督徒,為了要保守與堅固信仰、發揚基督教的歷史任務,筆錄的耶穌與神國福音,比口傳更是長遠之計。
在崇拜儀式上,初代教會採用猶太人會堂的方式,誦讀舊約聖經外,也念了保羅的書信及主耶穌教訓的零星記錄。此時,主耶穌教訓與行傳,全盤、大量地收集記錄起來,以應每安息日的誦讀與講解,勢在所必行了。
二. 共觀福音的異同比較
馬可福音(扣去十六9~16最原始失落的經節)有661節。其中以兩個神蹟(七32~37聾啞得醫治;伯賽大的瞎子復明八22~26)、三個短述(三20~21,十一11,十四51~52)、種子自然正常生長的比喻(四26~29)、主耶穌的數段教訓論道(二27,九29、49、50下,十二32~34)、馬可對法利賽人潔淨禮的評語(七3~4,以括弧表示)──為馬可福音獨有的記載。
馬太福音,總計有1068節。其中有六百多節出於馬可。馬可材料不見於馬太的,只有40節──三個神蹟(附鬼受治可一23~28、聾啞七32~37、盲人八22~26)、種子自然生長(可四26~29)、陌生趕鬼的人(可九38~41)、寡婦的小錢(可十二41~44)及可一
35~38,三20~21,六30~33,十四51~52。
馬太有自己獨有的材料內容(計有350節);主早年的歷史遭遇(太一1~二23計48節)、兩個瞎子復明(太九27~31)、啞子(九32~33)、魚口得稅銀(太十七24~27)、猶大賣主的結局(太廿七3~10)、兵丁守墓(太廿七62~66)、復活主向婦女們顯現(太廿八9~10)、祭司長等的詭詐(太廿八11~15),復活主在加利利的顯現(太廿八11~15)、彼得履海(十四28~31)、主說凡動刀必死於刀下(廿六52~54)。彼拉多妻作夢警告(廿七19)、彼拉多洗手(廿七24~25)、主死時,聖殿幔子裂開,死去的聖徒復活的異象(廿七51~53),復活日主的使者顯現(廿八2~4),主設八個比喻:稗子、田裏的寶貝、珍珠與撒網的比喻(太十三章)、苛薄的僕人(太十八23~25)、十個童女(太廿五1~13),以及包括山上寶訓及法利賽人七禍(太廿三章)的五十多節主的教訓。
路加福音計有1149節。馬可的350節再出現於路加。路加六45至八26的74節裏頭,馬可的材料全部被省略而未引用。除此,很多馬可材料被另一原始材料所取代。
1.
馬可被省掉的材料,而路加並無以新材料替代的:
施洗約翰的介紹與食物(可一5~6)、安息日的主(二27)、主因傳道忙廢食而被認癲狂(三20~21)、種子自然生長(四26~29)、比喻的結語(四33)、施洗約翰的結局(六17~29;參閱:三19、20)、耶穌走海面、到革尼撒勒、眾人的醫治、潔淨與心裏的污穢、迦南婦人的信心、啞聾者得醫治、四千人得飽、法利賽人求神蹟(參閱:路十一29~30)、酵(參閱:路十二1)、伯賽大的盲人(以上可六45至八26)、彼得阻擋耶穌上聖城(八32~33)、變貌下山後主論約翰(九9~13)、癲癇病小孩得主醫治後,門徒的問話(九28~29)、論離婚(十1~10)、無花果樹受咒詛(十一12~14)、無花果樹枯乾(十一20~25)、主要福音傳給萬民聽(十三10)、主說門徒當求災難不在冬天臨到(十三18)、主要差天使召聚四方的選民(十三27)、主來的日子惟獨天父知道(十三32)、伯大尼的膏主(十四3~9)、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第二、三次禱告(十四38下~42)、少年人赤身逃走(十四51~52)、公會審判中的假見證(十四55~61,參閱:徒六14)、主在大祭司前的沈默(可十五3~5)、主被人戲弄為「猶太人的王」(十五16~20)、十字架最後之言(十五34~36)。
路加省略以上的馬可材料,其中最明顯的原因:
a.
是避免重覆,因此罪女用膏抹主(路七36~50)、撒種的比喻(八4~15)、園中空佔地土的無花果(十三6~9)、主受欺弄(廿二63~65,廿三11)就可不必再收入類似上列馬可的經節。
b.
路加考慮到外邦信者難瞭解的經節:心裏與身體的污穢有關洗濯的習慣(可七1~23)、主論施洗約翰(九9~13)、離婚(十1~10)等。
c.
路加未採用上列馬可的材料,第三個原因是避免引起外邦信者的誤解。例如迦南婦人被暗示為主人桌下的狗(可七24~30),主用唾沫醫治聾啞的人(七31~37)、伯賽大的瞎子(八22~26)、無花果被咒詛(十一12~14、20~25)、人子不知道(十三32)、主在十字架上的呼喊(十五34)。
2.
被省略的馬可經節,路加以別的材料來源替代:
主耶穌受試探(路四1~13)取代可一12~13。滿網的得魚(路五1~11)取代第一批門徒受召(可一16~20)、有關別西卜的論爭與教訓(路十一14~23,十二10)取代同樣的事蹟(可三22~30)、芥菜種子的比喻(路十三18~19)取代可四3O~32;主在故鄉被棄絕(路四16~30)取代可六1~6絆倒人(路十七1~2)取代可九42~48;有關鹽的教訓(路十四34~35)取代可九49~50;戒休妻(路十六18)取代可十11~12;在後的將在前,在前的將在後(路十三30)取代可十31;門徒爭論誰為大(路廿二24~27)取代西庇太兩子求位(可十35~45);律法師問永生之道(路十25~28)取代可十二28~34的細節;災禍臨到時速速逃跑(路十七31)取代可十三15~16;主不在一個限定的小角落降臨(路十七23)取代假基督假先知(可十三21~23);儆醒的僕人(路十二35~40,十九12~27)取代主以此教訓為最後的比喻(可十三33~37);預言彼得不認主(路廿二31~34)取代了可十四27~31;十字架上的兩強盜(路廿三32~33、39~43)取代了可十五26、32下。
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描寫,路加省略了主被戲弄的細節(可十五16~20),而且,從被捉拿、彼得不認主、被戲弄、公會受審、彼拉多審問、被解往希律王、再受彼拉多之審、主耶穌被交、背十字架、婦女哀慟、各各他山上的釘刑、兩個犯人、到主死的情景路加有清楚生動的十二段事蹟描寫細節。路加所用的材料能出自其他的口傳材料來源(參閱:路廿二14~23、31~33、36~38、43~44,廿三6~16、27~31、40~43,廿四13~53)。
連一章1節至二章52節計132節在內總計有1149節的路加,一共有548節是獨有的經節。包括五個神蹟的敘述;滿網之魚(五1~11);拿因城寡婦之子(七11~17);附鬼18年的駝背女人(十三10~17);患水膨病的人(十四1~6);十個麻瘋病者(十七11~19);七十門徒受差遣(十1~11)、主訪問馬大、馬利亞(十38~42)、主接納撒該(十九1~10)。
路加對主受難的情形,特別詳細地注意刻劃:客西馬尼園禱告的懇切哀傷(廿二43、44)主在希律分封王面前(廿三6~16)、各各他山路中的婦女(廿三27~31),主對十字架旁罪犯的應許(廿三40~43)。路加也獨特地於其福音書中詳述主向以瑪忤斯途中兩門徒顯現、以及如何在耶路撒冷(馬太記主在加利利顯現,太廿八6~7、16;約翰記主先在耶路撒冷、後來在加利利顯現,約廿1~6、19、23、26,廿一1~14)向門徒顯現(路廿四13~53,祂與門徒並沒到加利利)。
路加福音記載主教訓談論的敘述中,有其他福音書所沒有的十六個比喻;
a.
兩個債主得恩豁免(七41~43)
b.
良善的撒瑪利亞人(十30~37)
c.
情詞迫切的叩門者(十一5~8)
d.
無知的富農(十二16~21)
e.
主人從婚筵回來(十二35~38)
f.
不結果的無花果樹(十三6~9)
g.
婚筵的席位(十四7~11)
h.
蓋樓的籌算(十四28~30)
i.
王派兵出征(十四31~32)
j.
失錢(十五8~10)
k.
浪子回頭(十五11~32)
l.
不義的巧管家(十六1~12)
m.
財主與拉撒路(十六19~31)
n.
僕人要經常工作(十七7~10)
o.
不義的法官(十八1~8)
p.
法利賽人與稅吏的禱告(十八9~14)。
除此,主耶穌說了55節路加獨有的話。
3.
馬太與路加有馬可所無的共同記載:
馬太與路加共通而馬可所無的235節中,主要是
a.
主受試探(太四1~11;路四1~13)、迦百農百夫長為僕人代求(太八5~13;路七2~9)、施洗約翰差人問主(太十一2~19;路七18~35)等的以主的話為中心的三個敘述;
b.
包括建屋在磐石(太七24~27;路六47~49)、酵(太十三33;路十三21)、失羊(太十八12~14;路十五4~7)、救恩的筵席(太廿二1~14;路十四15~24)、夜賊(太廿四42~44;路十二39~40)、忠義的僕人(太廿四45~51;路十二42~48)、按才幹分財(太廿五14~30;路十九11~27)、
c.
主耶穌的成堆教訓。
這些出現於馬太與路加的共同材料,可能導源於同一的筆錄材料。
分別談論了馬可、馬太、路加福音的材料內容比較,再看共觀福音的共通處。
a.
馬可661節的600節與馬太相同或相似。
b. 馬太有235即與路加相同或相似。
c. 馬可有350節與路加相同或相似。
1.
相似的內容結構:
a.
施洗約翰的傳道生平、主耶穌受洗、試探(可一1~13;太三1~4、11;路三1~13)。
b.
主耶穌加利利的傳道:門徒受召、大部份的神績。加利利傳道史的高潮;使徒認耶穌是基督及變貌山(可一14~九50;太四12~十八35;路四14~九50)。
c.
主耶穌步向耶路撒冷:途中的教訓及巴底買的醫治(可十1~15;太廿20~34;路九51~十九28)。
d.
主耶穌入聖城、潔淨聖殿、與猶太人首領的論爭、論末期、最後的晚餐、客西馬尼園被捉拿、受審、釘死十字架、復活、顯現(可十一1~十六章末;太廿一1~廿八章末;路十九29~廿四章末)。
2.
相異的內容情節:
馬太與路加均述耶穌的降生與早年(太一18~二23;路一5~二52),而馬可沒提到。馬太福音主降生從約瑟觀點,路加從馬利亞觀點敘述。路加無馬太的東方博士朝拜及主全家人逃向埃及;家居伯利恆與拿撒勒不同。家譜不盡相同。
馬太與路加均記主有關愛神愛人的教訓,但是馬太集中於第五、六、七章(山上寶訓),而路加分散於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六章(屬於主耶穌旅途中的教訓)。路加六章2O節至八章3節中的材料內容比較豐富,如上述一部份與馬太相同,一部份並不見於其他福音書。馬太一如馬可,只短短的記載耶穌基督的旅途(太十九1~廿一11;可十32~十一19)。
正如各福音書有不同的起頭,各書的結尾也不相同。主耶穌復活後,馬太記公會如何捏造門徒偷走耶穌的身體,以及主耶穌於加利利山上命令門徒出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太廿八11~20)。路加則記主顯現予耶城往以瑪忤斯路上的兩門徒、向十一門徒顯現、升天(路廿四13~53)。
路加記耶穌的公開傳道始於拿撒勒的會堂(四16~36;參閱:太四23)。然而馬可與馬太都有同一事蹟的記載(可六1~6;太十三54~58),但馬太馬可都記主首先在迦百農開始傳道;主被故鄉人棄絕,馬太馬可均記載在加利利傳道的終了(太十三53~58;可六1~6);主差遣門徒,路加記主差遣兩次:十二門徒於路九1~6;七十(或七十二)門徒於路十1~20,馬可與馬太則記主差遣門徒只有一次──十二門徒(可六7~13;太十1~42);彼得否認主事上,主耶穌在最後晚餐上預先指明(路廿二31~34),而馬可馬太記主在飯後預告(可十四26~31;太廿六30~35);路加記主耶穌在聖餐後指出猶大將賣主(路廿二1~23),馬太馬可則記主耶穌在聖餐上預告猶大要賣主(可十四17~21;太廿六20~25)。
三福音書都記載主在格拉森醫治附鬼的瘋子(太八28~34;可五1~20;路八26~39),但馬太的地點在加大拉,馬可、路加則在格拉森;馬太記有兩個瘋子,其他兩福音書則只有一個瘋子,而馬可的記載最詳盡。格拉森或加大拉地方附鬼得醫治、接著血漏婦人得醫治、睚魯女兒復活都出現於共觀福音,但馬可與路加,這些神蹟,出現在主用比喻教訓眾人之後,而馬太福音則次序相反。
主醫治耶利哥的瞎子復明,馬可與路加只記有一個,馬太記有兩個人(可十46~52;路十八35~43;太廿29~34)。主騎驢駒由橄欖山西進耶路撒冷,馬可與路加記一隻驢(可十一1~7;路十九28~35)、馬太則記兩隻(太廿一1~11)。登山寶訓,主提到「八福」(太五1~12)、路加則有四福四禍(路六20~26)。路加四章主受試探的次序與馬太的不同(太四1~11;路四1~13)。其他字句不同的,例如法利賽人如「粉飾的墳墓」(太廿三27),路加用「不顯露的墳墓」(路十一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