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醫治大痳瘋者(路五12~16;太八2~4;可一40~45)
此段事蹟將主耶穌與醫治過痳瘋的摩西、以利沙相連(民十二10~15;王下五章)。主醫治痳瘋的奇事異能,證明祂有權柄赦罪、潔淨人心。
第十二節
痲瘋病亦名「漢森病」(Hansen's Disease)。聖經中的痳瘋的輕重,利未記十三章十四章有明細規定如何鑑定、處理與得癒之例。
聽聞過主耶穌的權能,這位痳瘋患者冒觸犯有關痲瘋者必須被隔離、不准接近人的律法規矩(利十三45~46),找到耶穌了,就俯伏在地懇求。他所問的不是主有否能力醫治他,而是以信心與萬分懇切的心問主「肯不肯」讓他得潔淨。
第十三節
「主伸手」代表主的大施拯救(出六6,十四16,十五12;耶十七5;徒四30;五8)。主「伸手」摸病人(七14,廿二51;太八3、15,九29,十七7,廿34;可一41,七33),有時病人摸耶穌(八44~47,參閱:九20~21;可三10,五27~31,六56),病都立時得到醫治。
主說「我肯」表示主的憐憫(太九35~36)。主的一句話就使痲瘋病得潔淨(路十八27)。
第十四節
祂叫得潔淨的痳瘋患者,按照當時的律法去讓祭司檢驗、並獻祭。這是主耶穌尚未藉十字架成全律法、律例前,尊重律法的規定。但主更為大痳瘋患者,能重新被社會接納為正常人著想。
痳瘋象徵罪(詩十四3~4;羅三23;來九7),得潔淨象徵主的寶血赦免人的罪。(約壹一7;弗二13~16)。
第十五節
馬可一章對這同一事件記載痳瘋得潔淨的人,沒按主所吩咐的守密。他將主的作為宣傳出去(可一44~45)。路加正面強調痳瘋得潔淨消息不脛而走。神蹟招來了下列三種反應:
a. 有多人聚集要聽道,
b. 指望也得醫治(約六26),
a. 有硬心不信的。
第十六節
眾人沒找到耶穌,原因是主退到曠野──主喜愛在工作餘歇息、以禱告與神靈交、重新得力的地方。祂退到曠野,另一原因是要在祂完成十字架救恩大工前,避免被人推崇為領袖或民間英雄。因他的「時候」未到(約七30,八20,十二23、27,十三1,十七1)。
主醫治癱子──主有赦罪的權柄(路五17~26;太九8;可二1~2)
此段所記:主行大權能→議論對抗產生→主用智慧使人靜默無言,是福音書主與敵對的法利賽人相抗衡所常見的典型。
第十七節
「法利賽人」是猶太教中的一個對舊約律法與傳統熱心遵守維護的「清教徒」。他們產生於重建聖殿後,希臘文化與瑪可比王朝的長時期。為了要抵擋外邦與希臘化文化之影響猶太教,法利賽主義(分別自守)者,與猶太愛國情緒連結在一起大多成為宗教領袖。很多祭司是法利賽人。耶穌當時的法利賽人約有6000人。
法利賽人熱心仰望彌賽亞的王權,相信天使與死人復活之事。他們的長處是:道德上與精神上的熱誠。短處是形式主義、自義、自滿自足。
「文士」是一群教師、律法釋譯者。因律法涵蓋了猶太人的宗教與社會生活,文士因此也就擔任了教師、學者、律師、司法人員、神學者、道學家。他們從事了如現今的講師、記者與作者工作。日積月累地文士對律法的解釋與規定,成為律法以外為法利賽人所擁護的權威傳統。
路加福音中,有的文士與法利賽人並提(五21、30,六7,十一53,十五2),有的與祭司長相結交的(九22,十九47,廿1、19,廿二2、66,廿三10)。
從加利利、猶大與耶路撒冷等各鄉鎮來的法利賽人、文士等聚集在耶穌旁邊,說明耶穌名聲遠達巴勒斯坦南北各地。
「主的能力」,即神的聖靈與所彰顯的權能(一35,四18、36;徒十38;詩六十三2)。
第十八~十九節
馬可二章記主耶穌醫治癱子的地點是祂加利利傳道的中心──迦百農,並指明癱子的四個朋友用類似擔架的褥子床抬來見耶穌。巴勒斯坦的房子通常外邊有階梯通往房頂(十二3,十七31;徒十9)。聽道人擠得無法進入,故登上屋頂,自上頭將病人縋下到房子裏頭耶穌的面前,充份表現癱子及同伴(代禱者)的信心與堅決。
路加記拆屋頂「瓦間」,雖然有的學者指路加將馬可的「房頂」添上了羅馬帝國其他地方建築用的「瓦」。但是,
a. 馬可未指出是何等材料的屋頂,
b. 聖經新字典指出,巴勒斯坦在主耶穌傳道的日子,也有用瓦建房子。
c. 「屋頂」也可通稱為「瓦」(註)。
c.
註:G.
C. D. Howley, F. F. Bruce, H. L. Ellison,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
Michigan, 1969, p. 218;
J. D. Douglass, et al, New Bible Dictionary, London, 1962, p.544.
第廿節
主耶穌一向注重「信心」。對神的信靠,為醫治蒙恩的條件(七9,八25、48、50,十七19,十八42)。
病症是否與罪有直接關係,聖經的答覆可分兩方面:
a. 一般相信疾病與罪相關(約五14;林前十一29;伯四7,廿二5~10;徒廿八3~4;雅五17;約九2);
b. 但疾病不都與罪有關。起於肉體生命的缺陷、外界環境的原因。有時藉疾病要顯出神的榮耀──人當首先以信心來面對、接受(十三1~5;約九1~3)。
罪使人遠離了神(弗二1~3、12),也使人將來永遠沈淪──即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帖後一9)。罪使人靈性死(創二17;結卅七1~10)、心地昏暗蒙蔽(弗五14)、肉體勞苦愁煩、病痛(創三18;詩九十10;伯十四1)。
耶穌不僅將神要救贖的恩典傳給相信的人,施行天父所授予的赦罪的權柄,抹消罪債(詩一○三3;賽一18,四十三25,五十五6~7;耶卅一34;彌七19;約一29)。而且給予平安與福氣的恩典(詩一○三1~5)。
第廿一節
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疑問,正點出了:
a. 只有神能赦罪(出卅四6~7;詩一○三12;賽四十三25,四十四22;約五14;路七40~49),
b. 耶穌是神本身,道成肉身來世間,神的本像(西一15~16;約一1~3;來一10)。
第廿二~廿五節
為進一步說服心中議論的文士法利賽人:赦罪與醫治都出於神的憐憫與權能。主叫癱子起來拿上褥子回家去。
「人子」一詞在舊約聖經中有以下涵義:
a. 以西結書二章1節等處,汎稱為個體的「人」;
b. 詩篇八章4節「人類」,平凡而軟弱,但是有神所予的特殊地位;
c. 神的選民(詩八十17);
d. 異象中的「人子」(但七13、22),極其威嚴的「亙古常存者」,預示受死復活的「人子」──榮耀的生命主與審判主耶穌基督(啟一13~16,十四14)。
新約時代「人子」根源於以賽亞先知書中「受苦的僕人」。主耶穌取奴僕卑微的樣式,住在人間,以宣揚神國的福音,並在十字架上完成拯救人類的救贖(腓二6;來二14)。出現於四福音書的「人子」一詞一共29次,其中13次關乎主耶穌末日再臨審判,9次關乎人子受死復活之事,7次有關耶穌傳道的行蹟。人子隱藏了神的豐富本性、權能,因無外貌為人所輕看(賽五十三2)。法利賽人、文士及一般猶太人按外表衡量耶穌,想像不出「耶穌」即神的名(約十七11),不可視的聖靈具體化(約十四4,四24)。他們將人子耶穌執行審判、赦罪的權柄當作「褻瀆」──冒犯、侵佔了神的榮耀位份(參閱:可十四64猶太人正是以褻瀆罪名,將耶穌釘十字架)。
馬太被召、主與罪人為伍(路五27~32)
稅吏被主選召為門徒,闡釋主的彌賽亞使命。主與法利賽人輕看主耶穌的地方在於:
1.
主與罪人賤民相處;
2.
主坐席於罪人的筵席中不合體統。
第廿七節
「稅吏」執行羅馬帝國及希律王的稽徵稅捐職責。他們接觸輸入物品、外邦官員、商賈於關卡、海口、市場及其他出入口。對於貨品關稅,多行敲詐、勒索。他們被列為社會渣滓而被禁止進入會堂、參加上層社會活動。 「出去」指走出房子,也可能指外出旅行。
利未,亦名馬太 (太九9)。
第廿八節
馬太受到主的呼召時,他立即「撇下所有的」(五11)跟從主,如保羅視耶穌為至寶
(腓三8),放下世上一切肥甘享受。這種人最得主恩佑。
第廿九節
利未在家大擺筵席,一來要把耶穌介紹他的親友們;二來是一種他跟從主的「餞別」筵(參閱王上十九21)。
「坐席」:圍著桌子成坐或側身斜靠坐墊用餐。
第卅~卅二節
路加第一次用「門徒」一詞指十二門徒以上的數目(六13)。法利賽人、文士都認為稅吏因不守律法,為「不潔淨」,一切與稅吏相往來的人,也就不潔淨。所以向主發怨言。
第卅二節
古時的醫生只醫病人。主以醫生自喻,清楚指出他降世的使命是要呼召罪人悔改歸向真神。在神眼光裏,世上除了就近神的虔誠人,沒有一個義人(詩十四3)。只有自覺有罪疚而能悔改的人,比那自義而不知悔改的人更有義(參閱十八9~14)。耶穌來就是救罪人、迷失的、擔重擔的、飢渴的人(十四21~23,十五,十九10;太五6,十一28~30,廿二9~10;約七37、38)。
論禁食(路五33~35)
由上段律法潔淨禮,到本段的禁食、飲食規矩,主耶穌與法利賽人、文士站在「恩典自由與律法傳統」的不同立場上。
主耶穌時代禁食是一種通行的風尚。猶太全民族在贖罪日(利十六29、31,廿三27、29;民廿九7),在耶路撒冷城滅亡紀念日前後四天(即猶太曆五月7日,亞七3、5;八19)都實行禁食。個別的猶太人基於種種宗教原因在不同日子禁食(拉十6;尼一4;但九3;詩卅五13,六十九10)。法利賽人實行了每週的星期一、星期四兩次為猶太全民族的禁食(十八12)。
施洗約翰的門徒為了刻苦己心,而禁食(七33)。主耶穌在曠野禁食(四2),教導門徒暗中禁食的重要性(太六16~18)。初代教會有禁食祈禱的習慣(徒十三2,十四23,九9;後十一27)。
第卅四節
「新郎」指耶穌(太廿五1~13;約三28~29;弗五23)。主與陪伴祂的門徒一同喜樂(賽六十二5;何二18、21;結十六章;耶卅一3、9、13;啟十九7,廿一9)。
35節「日子」──主耶穌的被賣、釘十字架(太九15;可二2O;路廿三18;徒八33;
賽五十三8)。
新酒新皮袋(路五36~39)
新衣新酒代表主帶來的恩典時代新的屬靈價值,舊衣綻與舊皮袋代表猶太教舊律法。新舊各得其所,但新舊不能相稱。
第卅六~卅八節
馬可二21用新布綻補在舊衣服的比喻,路加則用撕割新衣服的一部份來補舊衣服。馬可的涵意是猶太教的內在缺陷不能以基督所傳的道理來修補。路加則強調基督的真理插接於猶太教的舊傳統上(參閱保羅以猶太人選民為橄欖樹根,外邦人為接上的野橄欖枝,保羅這比喻與猶太教的傳統無關,而著眼在神對人的揀選與契約,羅十一13~32)。主的比喻乃教訓不要支離分割耶穌基督的福音真道、來套在舊的傳統、思想作為上。
因主的道理是活潑有功效的(來四12),相信的人必須:
a.
在耶穌基督的根基上(太七24~25;林前三11;弗二19~22)
b.
以衣服指外表行為而言,在基督內新造的人(林後五17;加六15),應該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光明的果子(弗四23~24;腓二15;弗五8~9)。
第卅九節
與上3節對照,人喝慣陳酒總比新酒好。主耶穌用修辭上的「借代」;法利賽人、文士及一些保守派的人慣於傳統,不擬接受新穎思想與事物。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路六1~11)
本段門徒掐麥穗(1~5)與主在安息日治病(6~11)申明了:
1.
耶穌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7~28);
2.
安息日要紀念神的創造與救恩;
3.
守安息日是一種恩典的自由與享受,而不是津法傳統的束縛;
4.
法利賽人藉此反對耶穌。
主耶穌的新舊難合比喻除了應用到上章禁食以外,還繼續引申到第四條誡命的新舊守法。
第一節
「安息日」對人而言,是要人畜都得到工作之餘的休息(出廿二12),紀念神的創造(出廿8~11)與神的拯救(申五12~15)。歷代律法師將這可喜樂的日子增添了不少的禁戒規條,成為一種重擔,例如:安息日不能提水過天井、操作之事不能做,不能升火、不能走超過約3000英呎的路程。
第二節
門徒掐稔麥穗,雖無律法明文禁止,但法利賽人卻認為犯了不能勞動操作之規矩(出廿10)。
第三~四節
飢餓中的大衛及他的跟從者(猶太律法教師認為發生於安息日)吃聖餅,即祭司專用的陳設餅。它們是12個無酵餅,每安息日必須換新。根據利未記廿四章5至9節,更換掉的陳設餅,只有祭司能取食。大衛及跟隨者吃陳設餅的事記於撒母耳記上廿一章1至9節(人的緊急,尤其與生命有關的需要,遠超過儀文的形式需要)。
第五節
「人子」耶穌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7)。安息日是為「人」(世人,另說也可另指耶穌)而設立:安息日是為神的百姓所設立,它的頭或主人是耶穌。耶穌守第四條誡命,但不被拘束於外加的儀文規矩。
第六節
路加點出那人萎縮不能轉動的是右手(參閱可三1;太十二9)。
第七節
「治病」是一件操作勞動的舉止。法利賽人文士要捉耶穌的把柄(可三2);法利賽人的安息日律法允許:醫治生命危險的急症、接生、割禮。
第八節
主耶穌即使知道對方的心意(三35,五22,九47,十一17)。
第九~十節
主耶穌對法利賽人的質問是修辭上的「提問」。叫病人站在當中,即把問題的原則性公開於眾人面前;行善(神設安息日是為了人的好處)、行惡(雅四17知善不為即是惡,讓病人不得醫治而繼續受苦即是行惡)、救命害命(救治這病人的肉體生命、或讓他受害),應該行哪一種?眾人的良心理智是自明的。
主耶穌四周一看,顯示他為法利賽人、文士的硬心而義憤憂傷(可三5),同時也訴諸眾人的是非之心。病人因主耶穌的話,伸出右手來,得了信心的醫治。此神蹟證明了:主有權能,安息日讓人行善得恩典,與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
第十一節
不能答覆主的提問,又不願順服主的權威(太十一27,廿八18)。法利賽人、文士惱羞成怒,開始商議如何下手除滅耶穌(可三6;約五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