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夫長信心的代求(路七1~10;太八5~13)
加利利一直到公元44年才成為羅馬之一部份。本段故事國籍不詳的百夫長,是希律安提帕王軍隊的「連長」。他雖不是猶太人(七5~9),也不是猶太教的外邦入教者,卻很敬畏神。他以信心與謙卑尋求耶穌。從他為猶太人建會堂與請猶太人長老請求耶穌的身體事上,可見他富裕、熱心公益與好名望。但最可貴的是,他為他生病的僕人找耶穌解決問題,證明他如父母心深愛他的手下。主耶穌稱讚百夫長為「大有信心的人」。照這位官長所代求的心頭,在別處的僕人即刻得醫治。
這段刻劃了神悅納世界各地敬畏祂、願意以信心與謙卑就近神的國與神的義的人(徒十34~43)。
第一節
迦百農是主傳道的中心(四31~八12)。
第二節
百夫長所「寶貴」的:親愛、忠誠可靠的僕人。
第三節
以一個外邦人身份,百夫長自認不配見耶穌。故請地方長老代轉他的心意(參閱徒十7)。
第四~五節
長老的代求言詞,意味著外邦人得助,應有條件(如愛猶太人、建會堂)。
第六~七節
主欣然地陪伴長老出門(參閱:徒廿20)。做主的工人,正如赴診的醫生,隨時待命出去做聖工。百夫長不敢勞煩耶穌,但堅信主的「一句話」能使病人得癒(可七29~30;太八16;詩一○七20)。
第八~九節
百夫長者明智、周到、能設身處地的美德。主所稱讚的「大有信心」的竟是一個外邦人(參閱太十五21~28)。
第十節
百夫長信心的代求得了效果(雅五16)。
拿因城寡婦之子復活(路七11~17)
本段不僅刻劃出主耶穌的大能(一如大先知以利亞與以利沙:王上十七17~24;王下四18~37),也突出祂的大慈悲。耶穌叫死人復活(可五22~43;約十一41~44)證明祂是生命與復活的主(約十一25~26;啟一18)。
第十一~十二節
拿因小城距拿撒勒南東南10公里,在耶斯列平原之北。寡婦喪失獨子,人生最悲痛。猶太人的風俗,送殯時,雇用以「善唱哀歌」為職業的婦女,為死者啼哭(參閱代下卅五25;傳十二5;耶九17~18;結廿七32;摩五16)。拿因城的寡婦兒子出城送葬途中,除了同行哀悼的婦女外(伴葬同哀是一件愛心的表現),還僱請了若干名的職業哀哭(也吟哀詩)的婦女,跟在鼓吹手後面,悲悲切切。
第十三~十五節
此出殯的棺材沒上面的蓋子。主不顧不能摸死屍棺材潔淨禮的規定(民十九11~16)按著棺材。祂吩咐抬柩的人停止,叫在柩裏躺著的死人,就地坐起。主不但叫人復活,也使那家庭團圓,化悲為喜(參閱約十一1,十二1~2)。
路加作者於13節第一次稱呼耶穌為「主」(七19,十1、39、41) 。
第十六~十七節
周圍眾人大為驚喜,歸榮耀給神(二20,五25;可二12)。主被認為是大先知(廿四19;申十八15;太廿一9~11;徒三22、23,七37)。但是,耶穌不僅「在他們興起的大先知」而已,祂是以色列民所應當認識的真神,我們的主(九45,十八34;約一11)。
17節主的奇事引起祂名震四方(四37、14),猶太和周圍,指包括加利利的巴勒斯坦(廿三5,一65;徒九31,十37) 。
主對於施洗約翰的評價(路七18~35;太十一2~19)
本段包括三段:
1.
施洗約翰質詢主耶穌的位份(七18~23),主以以賽亞卅五章的應驗於祂本身的行蹟,再次肯定彌賽亞身份;
2.
主耶穌推崇施洗約翰為有見識有能力的先知(24~30);
3.
耶穌世代的人棄絕了施洗約翰與祂本身(31~35)。
第十八~十九節
施洗約翰此時已被囚禁(太十一2),已在三章20節提起。
約翰的門徒(約三25~26)到監牢見施洗約翰,必無困難。「兩個」通常是門徒受差外出的數目。
施洗約翰問將要來的(約三16;太三11、約一25、27)是耶穌,還是「別人」(太十一2用「eteros」意為第二個人,路加用「allos」則是多數中的另一個)。
第廿一節
主的醫治、趕鬼、使瞎子復明,對施洗約翰的門徒,正是一個有力的答覆。文中的「災患」原文是「鞭打」(可三10,五29、34;徒廿二24;來十一36)。
第廿二節
「所看見的所聽見的」是傳福音作見證的、接受神的恩典與能力的人,必須有的一種體驗:例如得聖靈(徒二33)、生命之道(約壹一1~3;徒四20)、神蹟奇事(來二3~4;可十六16~20)等等。
主叫瞎子看見(四18,七21,十八35~43;可八22~26;太九27~31,十二22,廿一14),瘸子行走(十四13、21;太十五30,廿一14;約五3,九1~7;徒三1~10,八7,十四8~10)、痳瘋得潔淨(五12~16,十七11~19)、聾子復聰(十一14;太九32~34;可七31~37;太十五30)。總之,主的福音帶予人心身平安與靈性福氣(四18,六20,十四13、21) 。
第廿三節
「不因主而跌倒」──不埋怨發怒、不離開主。則對主忠誠、熱愛到底。對主的恩典與愛,沒有任何怨尤、不順從、絆倒別人、或離開的行為(可四17,六3,九42~47,十四27、29) 。
第廿四~廿六節
主向眾人所提出的三個問題:百姓出到曠野地方看
a.
風吹蘆葦,
b.
穿上好衣服的人,還是看
c.
先知?
第一、二個的答案是否定的。主耶穌由第三個肯定的答覆提出施洗約翰的偉大。
「風吹蘆葦」是曠野常見的一個景色。「蘆葦搖動」是猶太人的一種比喻(參閱王上十四15)。有解風吹蘆葦為隨波逐流的人。也有人引申為猶太曠野地為草寇集結喧嘩地,約翰被認為猶太復興的民族英雄。但主耶穌的答案:以色列人到曠野不應只觀賞自然景色,或來就近一個搖擺不定的人物(因約翰是一個心志堅定偉大的人物)。
「穿細軟衣服的人」(太十一8),宴樂度日(十六19;彼後二13)的人屬於貴冑富豪的人。施洗約翰穿的卻是「駱駝毛」──野獸皮做的外衣,吃的是「蝗蟲野蜜」──中東、近東,北非一帶窮人的食物(太三4;王下一8;亞十三4) 。
雖然施洗約翰不願自稱為「先知」(一25),他卻是舊約古典意義的最後一位先知(一76,廿6;可十一32)。
主耶穌肯定地說,施洗約翰比眾先知更大,因為他預備了主的道路,應驗了預言(瑪三1);也接觸到歷代先知所沒接觸到的救主。
第廿八節
「婦人所生的」是希伯來語的表達法,指凡有血氣的(伯十四1)。「神國最小的」指;
a.
今世謙卑、卑微、將來在天國要為大的人(太十八3~4,十九13~15);
b. 主耶穌的自喻(太廿28)。
因主耶穌比約翰大。但我們不必堅持第二說法,畢竟施洗約翰已對眾人宣稱主比他更偉大,更有能力。
施洗約翰要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同在神國內(十三28)。施洗約翰有福,但恩典時代神的眾僕人,要比約翰做更大的工,領受更多的苦難與福氣。
第廿九節
與以下硬心、虛偽的法利賽人、律法師比較,接受約翰施洗教訓的百姓與稅吏,聽到主耶穌所說的,就「以神為義」──以神之法度、要求、作法為是(參閱七35;太十一19,以智慧為是,十29,十六15,十八14;徒十三39;太十二37「以......為義」之用法)。
第卅節
自義的法利賽人、律法師棄絕了以約翰與主耶穌為神先後救贖經綸。
第卅一~卅二節
主用「明喻」(好像,好比的用法,參閱十三18、20;可四30;太七24)來說明祂的世代。
「這世代的人」(十一29~32,十六8,十七25、32;太廿三36;可八12、38),是人硬心不信與神忿怒即將發作的時候(申卅二5、20;士二10;詩七十八8,九十五10;耶七29)。主要再臨以前的世代,悖謬不信(徒二40;腓二15;來三10) 。
「街市」原作「市場」,是社會生活的買賣與娛樂的中心。市場上,兩群作遊伴的孩子中有一群(由男孩扮演)呼叫:我們吹奏樂器,請你們歡樂跳舞。另一群(由女孩扮演)接著呼叫:我們唱一首哀歌捶胸哀哭以示哀思,請你們啼哭。但彼此都不合作。馬太十一章16節至19節記載這同一比喻中,同一部份的孩童,向另一群的孩子建議歡樂(婚禮)與哀哭(喪禮)的遊戲,都得不到反應。路加用的「彼此」或「另一」(32節),指男女孩童兩群相互邀約。「舉哀」的動作是:通常是婦女在喪禮上捶胸。
主耶穌這個市場上悲歡人間的遊戲的比喻,有下列兩個涵義:
a. 一群代表如約翰、耶穌傳神國神義的工人。另一群以法利賽人、律法師──硬心不信的以色列人,對主的呼請拒作肯定的反應;
b. 猶太人請施洗約翰吃喝歡樂,請耶穌禁食哀慟,但施洗約翰與耶穌不能使猶太人稱心如意。
第二個涵義適合以下33、34兩節,但第一個解釋也普遍適合耶穌基督不信世代的情景。
第卅三節
施洗約翰過的簡單純僕、刻苦己身的生活;吃煌蟲野蜜,不喝酒(一15;可一6),但猶太人卻說他被鬼附了。
第卅四節
「人子」(太八20,九6),也可以另譯為「這個人」、「我」──文中耶穌的自稱。主不受舊約飲食規矩的束縛,祂親近罪人(太九14、15),卻為法利賽人、文士所詬病。
第卅五節
「智慧」指與常人不同的神之智慧(十一49;林前一18~25;伯廿八章;箴一章、八章)。「智慧之子都以智慧為是」可解為:神的智慧(不是世人的看法)證明神(智慧)的子女們的做法(如施洗約翰或耶穌),是正確,合乎神旨意的。
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得主赦罪(路七36~50)
本段不同於馬太福音廿六章6至13節、馬可福音十四章3至9節、或約翰福音十二章1至8節,且與主耶穌的死無關。
這段事蹟值得注意的:
1.
主是罪人的朋友(七34);
2.
痛悔、愛主的罪人是「智慧之子」(七35);
3.
主設債主開恩的比喻,說明神赦免的人,會因過去所犯多而大的罪愆,更愛主──正如這位悔罪大哭的女人,得神的愛浩大,她愛主也相對的深刻(自認為罪魁的保羅,得主恩典後甘願為主捨命(提前一15;林後十一23~29;加二20);
4.
因為信,罪女得赦罪與神所賜的平安(八48,十八42;太九22;可十52) 。
4. 從文學形式上而言,耶穌與西門的對話稱為「蘇格拉底式問答式」:首先由對方提問(39節),隨著,迫使對方答覆後而插問(40~43節)。對方答後,接著辯駁對方原來論據,最後才下結論。這種希臘式的修辭法,普遍被律法師、教師採用。主耶穌用這種答問,使本有敵意的對方,學了人生之一課。
第卅六節
西門是一個友善的法利賽人(七44),請耶穌吃飯(參閱:十一37,十四1可能是安息日聚會後的餐頓)。「坐席」指圍坐在桌子的矮凳或在平墊上傾身斜靠墊板上(十四8,五29;可十四3)。
第卅七節
女人犯何種罪不詳。她拿了一個盛香膏的玉瓶(雪花石膏作的長頸瓶)。
第卅八節
不請自來的婦人站在主耶穌的背後,把香膏倒在耶穌的頭上,同時激動的淚水滴濕了耶穌的腳上,並以「女人的榮耀」(長髮)來擦沾滿塵沙的腳。「用嘴連連親祂的腳」,表示對主的深深尊敬與自卑。最後把香膏抹上主的腳。
第卅九節
主人西門心中的思忖。按照法利賽人的想法,先知不得讓罪人碰摸,而且,先知應有先見之明,為何耶穌讓她接近呢?
第四十~四十三節
針對西門心中的議論,主耶穌對很客氣地呼叫祂為「夫子」的西門,說了一個欠債得豁免的比喻。
銀「兩」的單位,是中譯的代用語。原文是羅馬銀幣「denarius」單位,十分之一「兩」相當一天的工資。
主的比喻,強調愛心的赦免。他要的不是定罪(約三17、18,八10,十二47、48)。得主大恩典的人,會比別人更愛主。
第四十四節
西門盡主人請客之本份,但卻沒有做到猶太人接待遠行客之禮:洗客人之腳(創十八4,十九2,廿四32,四十三24)。猶太人的習慣,是奴僕洗主人的腳。法利賽人西門不洗耶穌的腳,是可以理解的。
第四十五節
「親嘴」是歡迎來訪的客人的一種禮儀(撒下十五5)。
第四十六節
西門未用油──橄欖油抹耶穌的頭。以上三件事西門未做到。然而,這位有罪的女人都做到了,而且做得比西門更盡心盡意盡力。西門於43節所回答的,正好說到自己對耶穌的愛心寡薄。
第四十七節
這女人感動主耶穌的地方在於她奉獻極名貴的香膏(參閱:約十二1~8,一瓶卅兩銀約值一年辛勞的工資),她冒被排斥的羞辱,來到主耶穌跟前痛悔哀哭,無言地求耶穌幫助、赦免她。
第四十八節
主在前一節對西門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現在面對女人說出了一句權能的話,就使她得赦(五20)。
第四十九節
同席的賓客心中的疑竇(五20)。
第五十節
主對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八48,十七19,十八42)。猶太人道別時,慣用「平安」(參閱十九6;撒上一17;撒下十五9;王上廿二17;徒十六36;雅二16)求神祝福。現在主對這得救恩的女人所說的「平安」,具有非常深長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