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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緒論)
第五章 神國的道路(路十三22~十四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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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進窄門(路十三2230;太七1323,八1112,廿16,廿五1012

第廿二節 

地理背景:往耶路撒冷城途中的鄉鎮。儘管希律王及保皇黨人的阻擋(十三3135),主耶穌不輟其神國福音的工作。

「得救」:

 a.      相信、悔改、受洗歸入基督,為得救的入門(徒二3738;林前一18;林後二15),

 b.      稱義後的成聖(即藉主寶血洗淨罪污,羅三2425;得天國產業憑據的聖靈,藉以靈修、守道、成聖,弗一1314;加五2223;太七2123;約十四23,十五10;帖後二13)為得救之過程;

 c.      在末日審判時,得進入天國享受永生(提後四18,四78),為得救的完成。

第廿四節 

主未直接回答「得救的人少嗎」之問。祂卻強調每個人當「努力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的門寬路大,引到永生之道的門窄路小崎嶇難行(太七1314;徒十四22;可十2425)。人要得永生,必須捨己、符合主耶穌的榮神愛人守誡命的標準。

主耶穌也強調「現在」當努力進窄門,免得將來不能進入(參閱傳十二1;約八1224;九4;徒二3742,廿二16;林後六2

第廿五節 

「家主關起門來」指天父關閉恩典門:即再沒有神寬容人、拯救人的機會(提前二4),亦指末日審判主來迎接得救的子民之時刻(太廿五1112)。主耶穌在門口,

 a.      不應門,

 b.      要說「不認識你們」(太十33,七23,廿五12)。

第廿六~廿七節 

被拒在門外的人解釋:他們曾與主坐席、奉主名教訓、傳道(太七22)。

主將很嚴厲地回答:「我不知你們是誰」(因為跟神國與得救的福音無關,弗二1213;約貳9;啟廿二1415)。「不知你們從哪兒來」(不歸屬基督,加三2729;弗四45;羅八9)。「你們這一切作惡的人」(不按照真神旨意、聖經教訓的人,太七23),「離開我去罷」(離開神的面與權能榮光、進入永遠沈淪,帖後一610)。

第廿八節 

將來天國裏頭,將包括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族長」──以信被稱義的選民的先祖與眾先知義人(太八11;徒三13,七32;來十一9)。但是,不信與違命的猶太人(十1315;來三71219,四2;太廿三37)將被趕到外面的黑暗(太廿二13,廿五30)在那兒哀哭切齒、痛憤憂苦、懊悔莫及(太八12,十三4250,廿四51,廿五30;啟十八19)──指地獄的刑罰(十六2328)。

第廿九節  神要從地之四方召集他的選民(啟五910,七149,十四15)。神的國度裏,人要享受屬靈的光明、喜樂、福氣、天父恩待賞賜。這情況聖經形容為「筵席」;

 a.      道理的筵席:如查經團契、靈恩佈道會(賽廿五6,五十五13,六十五13;太廿二214)。

 b.      聖餐的筵席(廿二1421;可十四15;約六5356;林前十一2328)。

 c.      主再來時天國的屬靈筵席;羔羊婚筵(啟十九79),進入永生天國的福樂。

第卅節 

「在後的要在前(先、首)在前(先、首)的要在後」這一句(看似不可能而實可能)格言表達了神國屬靈原則:

 ()那些相信事奉主的新信者,在追求屬靈的恩典、知識與賞賜上,與信仰歷史長遠的基本信者有同等立足點,但有後生可畏、青出於藍的現象。()那些在今世貧窮、愚拙、卑微、犯罪而肯悔改的(十八914,十九510;林前一2630,四9;太十八34)在天國要為大,且要受大賞賜。反過來說,那些今生富足、有智慧的、自高自大,自認無罪而不肯悔改的,將來在天國裏不是無份,便是要成為小,而且無賞賜(啟三17;太六1,廿2627,十九30);()外邦人與猶太人在新約神的救贖經綸有先後時序,但後來居上。()神有絕對自主而且公義的賞賜標準。在葡萄園工作了8小時、6小時、或12小時的工人竟都得一錢銀子的比喻,神屢次提醒人在不同先後時間要做祂的工作,末日祂要賞賜永生(太廿116)。

主警告希律、為耶路撒冷歎惜(路十三3135;太廿三3739

本段耶穌警告希律的事,僅見於路加。為耶路撒冷城哀哭(3435)接續32節的預言。此處重現了主耶穌向聖城的旅途。

第卅一~卅三節 

離開「這裡」:指離開希律安提帕所管轄的加利利地或約但河東的地界。報信的法利賽人與要殺耶穌的希律王有何動機,不詳。推測希律王惟恐有另一個如施洗約翰的人物,驚擾他(參閱九19)。此處法利賽人對耶穌是出於友善、或敵對,很難得自別處經節來推定。對主耶穌來說,這個勸告是忽略了神要祂上耶路撒冷的旨意。

「狐狸」在猶太人文籍中是代表狡猾、陰私的動物。猶太人有一句,「寧為獅尾,不為狐首」,因為狐狸微不足道。主耶穌對希律安提帕的微詞中有這兩種含意。

主耶穌要繼續做祂的聖工(原文現在時式表達未來式):趕鬼(十一1420)與醫治(徒四22)。「今天、明天、第三天」一詞是希伯來語或閃族語系表達:

 a.      「今明天」短暫的持續工夫,繼之為即將速速成全的某特定事件。

 b.      「今天明天」為準備期間,「第三天」為神於雷轟、閃電、密雲中顯現(出十九1011),

 c.      「今天明天」指「日日(每天)」(參閱十一3)。主耶穌每日醫病趕鬼,使神國的權能臨到。但是,關鍵在於「第三日」──「成全」十字架的救贖計劃。

第卅三節 

繼續引申上節主必須完成的最終目標──在耶路撒冷受害復活(九2231)。

 「今天、明天、後天我必須前行」一句正意應為:

 a.      每日醫病趕鬼、傳神國福音的工作,主耶穌要繼續在旅途中執行,是希律王不能阻擋的。

 b.      32節同義,主行醫病趕鬼之事,是祂本身成全十字架的救恩事功前的道路(模式)。

「先知不可能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一句不是通指所有的先知都死在耶路撒冷。正意乃古來的先知,大多出現在民族信仰的中心──聖殿所在地,宣傳神的旨意、警告,而遭排斥、殺害。

第卅四節 

主想到祂必如先知之一位被害於耶路撒冷,對這個屢次排斥神代言者的大城,引起了無限的感慨與悲傷!

耶路撒冷一向被看如眾子的母親(參閱耶廿二26;加四2426),但是她(城中的顯要權冑、宗教領袖)卻歷代不斷地用刀劍、用石頭殺害先知(參閱十一51;王上十八413,十九10;耶廿六2023;尼九26;代下廿四21;撒上卅6;王上十二18,廿一1015;太廿一35,廿三35;徒七4758,十四5;來十一3638)。

主耶穌多次極願聚集耶城的兒女好像母親聚集小雞於翅膀底下:

 a.      從事實上來看,主耶穌的生平,多次到過耶路撒冷城(正如約翰福音二1323,五1,七1025,八1所記載的),而要使猶太人明白真神差遣基督救世的道理。如此,馬太廿三章主耶穌受十字架苦難前的為耶城哀哭,較合乎歷史時間的先後。

 b.      主對耶路撒冷的關懷,呼籲,用「母雞翅膀聚集小雞」的借喻。「翅膀」為保護、蔭庇之意(太廿三37;申卅二11;詩十七8,卅六7,五十七1,六十一4,六十三7,九十一4;得二12;賽三5)。

第卅五節 

為耶路撒冷城哀歎後,主預言聖城的荒涼。正如神藉耶利米先知預言悖逆的猶大家的被毀(耶十二7,廿二5),耶穌預指耶路撒冷被神棄絕而交在仇敵(羅馬)手中。

本節下半句說,耶路撒冷將不再見耶穌,這是肉身的人子最後一次羈留於聖城。「直等到聖城百姓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不是指主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受居民高呼「和散那」的那事(十九3538)。因為,「馬太廿一610」主榮耀雄偉地入城後,才為聖城即將荒蕪哀歎(太廿三3739)。

「奉主名來的」(詩一一八26)指:

 a.      復活升天的耶穌,以「聖靈」賜予門徒(廿四49;約十六16,廿2123;徒一8,二14)所建立榮耀的教會(徒二3847;弗一23,四36,三56,二1922)。所以,「奉主名來」的教會──耶穌身體(徒九45,廿二78,廿六1415;掃羅逼迫基督徒、教會,耶穌說是「我」),榮耀稱頌耶穌的名(腓二911);

 b.      彌賽亞將來再臨施行審判(太廿四30,廿一9)。

法利賽人的筵席(路十四124

十四章1節至24節的中心地點是法利賽人的餐席上。路加集中地描述主耶穌教訓有關為主為客的為人之道,與受邀參加神國救恩筵席之眾生相。

主醫治脹病的(路十四16

本段繼續了上章法利賽人等對基督的惡意(十三1435)、主在安息日醫治病人(十三321017)及法利賽人與主對安息日的不同守法(十三1017)的三個主題。

第一節 

法利賽人的首領(參閱約三1)或指管會堂的(參閱八41)。在某一安息日(希臘原文複數作單數用,六1,廿三54;徒一12)聚會後的餐上。如果這位請客的法利賽人是「公會」首領之一,則故事地點應在耶路撒冷,席上必有很多法利賽人(十四3)。他們要試探主耶穌──可能他們把患脹病的人安排在當中。這是路加書中第六個筵席(五29,七36,十二3537,九16,十39,十一37)。

第二節 

水膨病是一種身體肌肉組織與孔道腫脹的疾病。猶太人律法師認為此種病症由行為不潔淨而來的。

第三~四節 

主對法利賽、文士的問話,重覆了祂不久以前安息日醫病所問的(六111;十三1017)。法利賽人無言以對。主利用這機會治好那人。

第五~六節 

主再問一個合乎情理法的問題。預期的答案是:安息日可以把掉在井裏的牛驢拉上來。所以救人的命更合情合理(十三15;太十二1011)。5節的「筵」或作「兒子」亦通。

席上的首位(路十四711

本段以屬世的常識比喻人在神面前應如何自卑(廿二2427;可十3545),並批判了法利賽人在宗教傳統上的自高自滿(十一43,廿4547)。

第七節 

社會禮儀

 a.      地位尊貴的揀上位,

 b.      顯貴的賓客遲來,

 c.      猶太人餐席上的首位是在桌子的頭端或者中間座墊位置的中央。

這種喜愛爭大、首位,是基督徒應該避免的(雅二14)。

第八~十節 

符合了經上所言──「請你上來,強如在你覲見的王子面前,叫你退下。」(箴廿五26)。

第十一節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為神國的屬靈準則(十八14;太廿三12;伯廿二29;箴廿九23;雅四6;彼前五5)。

教訓做主人的如何選邀客人(路十四1214;六2736

第十二節 

午飯(參閱十一38)、晚飯(或作筵席、大餐,參閱十四161724,廿46)上,四種人被邀請:朋友、弟兄(或作近親)、親屬(或作鄰居十五69;約九8)、富足的人。這是錦上添花的主客往來,彼此已得了報答。主耶穌言外之意,他們不可能再得到天上的報價(參閱太六13)。

第十三節 

擺設筵席,應考慮照顧到那些貧窮鰥寡病弱的人(參閱申十四29,十六1114,廿六1112)。因為他們更配得供給賙濟與愛心的關懷。

第十四節 

雖然這些病弱殘疾貧窮、卑賤的人無力報答,神在「義人復活」──即主再來的時候,這些有愛心的施捨者要得福氣。

為何主單提「義人復活」?聖經上明指主再來時,眾人都要復活(徒廿四15;約五2829;羅二5;林後五10;提後四1),接受審判。但是,義人是在神的榮耀中復活的(腓三20;林前十五51544144),而且,義人在神的國裏,要如神的榮耀發出光來(太十三43)。

救恩的大筵席(路十四1524;太廿二114

本段以筵席為主題(114),義人的復活(14)與「神國」都與之有關連。整個「筵席」的題旨,在於闡明:

1.        真神的救恩是為普世而設的;

2.        大多數不配得救恩的人尋找理由拒絕;

3.        那貧窮、殘廢、瞎眼、瘸腿的代表那些無法參與猶太教崇拜獻祭、上流社會活動的可憐人,卻要蒙受神的恩眷。

誰是那些拒絕被請赴宴的人?

1.        神言的收受轉達者──猶太人(羅三12);

2.        虔誠的猶太人、使徒教會內的猶太人與外邦信者,先是被請而後不配、棄絕主的福音。是故,主仍然繼續呼召得救的人。

第十五節 

「在神國裏喫飯(麵包、糧食)」指享受神的道理靈糧(耶十五16;啟十910;摩八11;詩一一九103;賽廿五6;約六4863),以及後來能進入天國享受永遠的屬靈福氣。這等人有福了。

第十六~十七節 

主比喻中常以「有一人」為主角(十30,十二16,十五11,十六119,十九12)。擺設「大筵席」即神施予恩典。

被邀請的人指神所選召的以色列民。家主於請帖或邀請通知發出後,再派僕人親自去喚請。這種作為反映了古時猶太及羅馬人社會的禮俗(參閱斯六14)。預表上而言,歷代以來神差遣先知僕人去提醒以色列的上層社會、祭司、百姓履行神與選民充滿恩典、慈愛,全備的契約。

第十八~廿節 

被請的客人異口同聲地以藉口託詞拒絕主人的邀請(參閱:申廿57,廿四5):買地、試牛與娶妻。

第廿一節 

僕人回報客人拒絕被邀請的消息,主人動怒,因為客人辜負甚至侮辱了主人及他好心的延請。馬太廿二章7節,王派兵去除滅那些拒絕王命甚至凌辱王僕的惡人。這更可理解。

主人派僕人到城裏的大街、小巷去延請,本不配上等筵席的貧窮、殘廢、瞎眼、瘸腿的人(十四13)。這些宛如舊約的「餘民」(六20;王上十九18;賽十四32,廿九19;羅九27,十一5),也是世上所認為愚拙、貧賤的人(林前一1829)。

第廿二~廿三節  

座上仍有空位,主人再次派人到偏僻、鄉下的路邊、離牆下(乞丐棲身處)。「勉強」他們赴宴,也是近東的禮俗:客人首先客氣地辭謝,一直被催迫到答應為止。

第廿四節 

主耶穌最後對祂身邊的聽眾作結論。主指出「我的筵席」──祂所傳神國的福音、救恩大「筵席」(啟三20,十九9;可十四25;太八11,十二12,廿二114;詩廿三5;賽廿五6)。

門徒所付的代價(路十四2535

本段包括:

1.        為主捨己、日日背十字架跟從主的必要(2527節);

2.        建樓的比喻(2830);

3.        主出征的比喻(3133);

4.        失味的鹽(3435)。

此處主對眾人(正如先前對祂門徒一樣)警告得救的道路需要明白捨己、吃苦與忠誠的重要(九18275762,十三24;約十六33;提後三12)。他們必須像聰明的工頭或將出征的王先估計建築或軍需費用,才動手建構、征戰。同理,做主的門徒,也必須有眼光、心志與代價。不冷不熱、一知半解的門徒,就像那些半心半意的筵席客人(十四1820),到頭來是被棄絕的。所以不要失去鹽的本味(參閱太五13)。

第廿五節 

主耶穌經過約但河東的比利亞地,趨向耶路撒冷路上時,無數的人群同行(參閱七11)。

第廿六節  

來到主面前,是應主呼召的第一步(參閱六47;約五40,六35;太十一28)。主還要求:「跟從我」(十四27;太十3738;可八34;參閱九23)。

  要跟從主,人則當愛主比愛自己的一切更多。凡事以主為第一優先。參閱申卅三9;希伯來語或英譯的「恨」與「愛」相對,此處「恨」的正意是「愛得少」。因為主不會教導門徒去恨惡父母兒女兄弟姊妹。

第廿七節 

人要跟從主,除了愛主極深,還要「背十字架」:捨己、順命、完成做主門徒的本份(九23;參閱腓三10)。

跟從主意指人自我否定、自我犧牲、專一愛主,順服主的旨意(參閱申十三4;王上十四8,十八21;王下廿三3;可十五41

第廿八~廿九節 

調查研究、估計商議、是禱告求主帶領外,人在任何聖工上必須做的步驟。否則就如打了地基,上面的建物卻無法完成,貽笑於他人。

第卅~卅二節 

兵家的進退攻守、戰略與戰術的運用。若不能勝敵,則應趁早訂和約。

第卅三節

2627節的重申。為了跟從主,門徒應對自己所有的一切道別(九23)。

第卅四節 

鹽(太五13;可九50)可以

 a.      調味,

 b.      防腐,

 c.      醫用。

微顆細粒、默默造益他人。鹽因此用來形容基督徒的品德(彼前二12;西四6;可九50)。

第卅五節 

失了味的鹽(希伯來語「鹽」語根tPl有「鹽」伯一6與「愚昧」耶廿三13;伯一22;廿四12之雙關語。因此失了味的鹽,即不合宜、愚昧了)。鹽被棄在外面,亦即形容基督徒被主看成又懶又惡的「無用的僕人」,被拒於天國恩典與賞賜之外,必在外面的黑暗裏哀哭切齒了(太廿五30,八12

正如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主耶穌強調;「凡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十一15,十三943;啟二729,三622

第六章  迷失者的福音(路十五132

本章包括了失羊、失錢,浪子的三個比喻,闡述神對以色列家、新約選民的愛(耶卅一1020)。

失羊(37節)、失銀(810節)是日常生活的寫實,浪子(1132節)則為一篇有聲有色、動人心絃的故事。這三個比喻說明「失而復得」的喜樂。「迷失」在猶太教、基督徒信仰中指「與神遠離」(詩一一九176;耶五十6)。主來就是拯救迷失的人(十九10),而天父與祂的使者會為罪人悔改回頭,歸回到真神身邊而大為喜樂。

這三個比喻有大小份量、價值觀的漸進法。令人注意:第一個比喻,百隻羊之一迷途;第二個比喻十個銀錢之一失落,而第三個比喻,兩個兒子中之一迷失。浪子回頭的比喻,則為全章總綱的高潮。

一雙迷羊的尋回(路十五17;太十八1214

第一~二節 

主被議論為「稅使與罪人的朋友」(五2932;可二1517)。

第三節 

原文為單數「一個比喻」(其實下接著三個比喻。同樣單數也用於五36中的兩個比喻),應為「一個有比喻性的論述」集合名詞。中譯本的「比喻」單複數均可。

第四節 

「你們中間」(參閱十一5注)有一百隻羊的。不為法利賽人、文士所接納的牧人,可能也是主耶穌身旁的聽眾(十五1),也可能為主耶穌對法利賽人的假設。

牧人通常在傍晚數點全部羊群。他發現一百隻中之一隻迷失了。他把九十九隻撇在曠野──不是不顧他們的著落,通常牧人都有幫手(參閱約十3)可以照顧。

第五節 

牧人費勁地尋找迷羊,找著了就將羊扛在肩上(參閱賽四十11):一種愛心關懷撫慰的動作,也是一種歡欣愉悅的成就感。

第六節 

他向朋友鄰里(十四12)邀約「一同歡喜」──無疑地在筵席上同樂。

第七節 

「天上」提示著眾天使圍繞著頌讚服事神於天庭的一種形象(伯一6,二1;啟四911,五1114)。一個罪人悔改──改過棄惡,歸向真神,從神的眼光看來,是極其歡樂,可貴的。

「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的原意:()全句如用比較級「比......更」,即一個罪人悔改的喜樂比99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時,本句則解為「神本來就喜悅這些(99個)義人」。()如用連詞「而是」,本句則為:神會喜悅這個悔改的罪人,而不會喜悅於「那些自認不需悔改的義人」。

失錢的比喻(路十五810

第八節 

「十塊錢」實際上是十個希臘的銀幣。一個drachmas約等於羅馬的一個denarius(一個denarius約等於一日的工資)。公元前300年,一個drachmas銀幣可購得一隻羊,但公元後第一世紀的同銀幣貶值了。

 路加是否採用當時敘利亞通用的銀幣,還是採用讀者所熟悉的drachmas單位,不得而知。比喻中的婦人的十塊銀元,可能串於頸項上,或放在她的錢包裏。這些錢想像是她的儲蓄或嫁奩之部份。

巴勒斯坦的小土屋,土地板,屋子有的沒有窗子,有的只有小小的通風透光的窗子。銀幣掉在地上雜碎、草堆中很難發現。所以得「點燈、仔細找」。

第九節 

「失而復得」的歡喜,鄰人朋友(粗菜小食)的同喜。

第十節 

真神的使者,如真神一樣,也為罪人能悔改回頭而歡喜快樂(賽六十二5;耶七13,卅二41;結十八2332,卅三11;何十一8;番三17;約三16;羅五611,八32;彼後三9)。

浪子回頭(路十五1132

舊約時代,神對祂那遠離正道的子民,施以慈愛的呼喚、等候與恩待(耶卅一1820;參閱何十一19;賽六十三1517)。「浪子回頭」闡明了新約聖經、尤其是路加的神學觀:悔改與神的憐憫帶來了神與人的和睦及喜樂。

第十一節 

主耶穌以常用的起頭(十30,十二16)開始祂的比喻。

第十二節 

故事的第一折。小兒子年約18歲至20歲,未婚。舊約的律法規定,長子可得家業的兩份。如父親去世,小兒子可能就得家中所有的三分之一。如果父親尚在,他要求分家產,就只能得九分之二的份額而已。小兒子定意領取應得之家產時,以後對家產無任何權利(十五19)。當小兒子要分產業時,父親一定也把長子的份額分為大兒子,而自己則倚靠大兒子產業過活(十五31)(法律允許父親有權分享分出的財產)。

第十三節 

小兒子把所得的一切「收拾」起來(有「變換成為現金」的含意)。猶太人攜款遠行,大抵為到達較大的城市做生意(參閱雅四13)。然而小兒卻任意放蕩,揮霍錢財(參閱弗五18;多一6;彼前四4)。

第十四節 

故事第二折。絕路困境臨到:一無所有加上飢荒。

第十五節 

小兒子去投靠那地方的莊稼人。這位外邦人養豬(養豬被猶太人認為不潔淨,利十一7)。

第十六節 

小兒子屈尊做猶太人所不屑的放豬工作。此處,他更進一步與豬認同:企望得豬食。

第十七節 

「醒悟」的時候,他才知曉處身如何境地(參閱九32),明白自己所犯的過錯何其大。小兒子在極其困阨中,才知父親家中的僱工、短工都比他有餘。

第十八~十九節 

他深深悔悟其揮霍放蕩、得罪了「天」(神),也得罪了父親。願回去當一個雇工。

第廿節 

故事第三折。久佇門口日日盼望兒子回頭的父親,一見小兒子相離甚遠,就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徒廿37;創四十五1415,卅三4)。

第廿一~廿二節 

小兒子堅定地表白心意,但他還沒有把話說完(有的版本有「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係文士手抄加添進去的),父親就吩咐僕人:

 a.      將上好的袍子拿來給小兒子穿上;

 b.      給他戴上戒指;

 c.      鞋子穿在腳上;

 d.      宰牛犢擺設筵席歡樂地慶祝。

父親的這些吩咐,都有實際與屬靈的涵義。換下襤褸的乞丐服,換上配合「兒子」的上等袍子。預表得神赦免的人,藉主寶血稱義,披戴基督、有基督徒的義行(加三2729;弗四2124;林後五17;羅三2425;啟十九8)。

「戒指」表示權威的印記(創四十一42;斯三10,八8),也是契約的記號。預表基督徒必須有聖靈的印記(林後一22)、從神來的權能(羅十五18;來二34),並守約從屬主(林後五1719;羅八9;弗三67)。

「鞋」是自由人的記號(奴僕不著鞋)。家中只有主人、後嗣才著鞋(客人來訪時得脫鞋)。鞋也預表基督徒有屬靈的自由,可以靠主引導走在主的義路上(出十二11),並傳主的福音(弗六15)。

特別預備的肥牛犢(十五2730;來九1219)、「肥甘脂油」預表神恩典的豐盛(詩一○三15)、與光明喜樂(賽五十五2,六十一3;來一9)。

第廿四節 

「死而復活、失而又得」(弗二1;路十九10)是父親喜極淚下的原因。

第廿五~廿六節 

故事第四折。大兒子自田裏回家途中聽到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問一個僕人因由(故事沒有交代為何到現在他才得悉他弟弟回家。可能因為作業地離家甚遠)。

第廿七~廿八節 

僕人的回答與大兒子的不平與生氣。他慍怒地不肯入屋同樂。

第廿九~卅節 

大兒子賭氣地向父親埋怨(參閱太廿12),他多年服事父親,一直尊重順從父親的命令,然而從未得到特別的款待、慶筵。

大兒子對父親的怨尤,數點值得注意:

 a.      大兒子不肯進屋,父親出來婉勸:這是父子不同性格的寫照。大兒子的出發點是「審判」,而父親的是「憐憫」(雅二13;羅九1416)。

 b.      父親沒「給我」一隻「山羊羔」,倒「為他」宰了「肥牛犢」:大兒子刻意突出我與他、山羊與肥牛,以示父親的不公允、自己被虧待。

 c.      我為你「服事」(原文指僕役)多年:是他對長子本份的缺少認識。是他怏怏不樂的原因。服事父親,理所當然。既已甘心效命,何必怨尤?

 d.      「我從沒違背你的命」:是該盡的本份、屬實。言詞之外是一種自義之詞。

 e.      父親「從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他沒注意到他已享有父親的家產、家中的溫暖。福中不知福,是也。卻為一隻羊羔,而忘重大情節。

 f.       他稱回家的浪子為「你這個兒子」,而不是「我的兄弟」:對父親缺少尊敬,對弟弟待之如外人,缺少了愛心。

 g.      「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不屬實、臆測的指控。小兒子是得了他應得的份額。他在遠方過著放蕩的生活,有否與娼妓為伍,故事無清楚交代。

第卅一~卅二節 

父親很有愛心地、親切地向大兒子說話:

 a.      父親與大兒子常同在,

 b.      家中父親一切所有的是大兒子的。正如聖經上所言:「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杯中的分」(詩十六5,廿三16;林後十二9)。

大兒子理當一同歡樂,原因「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十五24;雅五1920;加六1)。

家中的大兒子,代表著靈性上自義、心胸狹窄、恪守條文字句而忽略基督愛的精義的人。他們塞住憐憫的心,專事論斷、審判別人。

 


作者: 蔡梅曦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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