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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緒論)
第八章 主對門徒的教訓(路十七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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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章11節的地點與主耶穌的動向,為以下敘述全節做了一個新的引頭。十個痳瘋病人的醫治(參閱十四16相同性質的事件),雖與中心題旨無直接關連,卻是一個意義深長的「插曲」。

本節分為三段落:

1.        神國心來臨(1721);

2.        人子再來的日子(2237);

3.        禱告的重要性(十八18)。

惟一感恩知報的撒瑪利亞痲瘋病人(路十七1119

路加突出了十個受醫治之中的撒瑪利亞痳瘋病人,回頭向主耶穌俯伏感恩(1516)。主對這「外族人」歸榮耀給神的讚賞(1718)。是以後撒瑪利亞得享神國福音的伏筆(徒一8,八5825,十五3;參閱約四330)。

第十一節 

主耶穌往耶路撒冷城的途中(九51,十三22)。文義上,主耶穌南下耶路撒冷時,經過撒瑪利亞與加利利之中間地界(並非地理上先到南邊的撒瑪利亞,再北上加利利的反方向)。

第十二節 

主耶穌進入撒瑪利亞一個不知名的村子。痳瘋病人不能進入人群,故住在被隔離的郊外。他們迎著主耶穌,「遠遠的站著」,因按著律法他們不能接觸人(利十三4546;民五2)。

第十三節 

對主喊著「耶穌」名字,是不尋常的稱呼,「夫子」(五5;八24)本為門徒對主的專用稱呼。可見,這十個痲瘋患者,對耶穌極其傾慕。

第十四節 

痳瘋潔淨後,須到祭司處去鑑定(五14;利十三49,十四23),以便恢復常人生活。主沒有用言語或動作來醫治,只吩咐這十個患者到祭司那兒察驗。這是一種對他們順從與信心的試驗(參閱王下五1014)。

第十五~十六節 

十個中的一個回來歸榮耀於神。說明了世人甚或選民忘恩負義的佔大多數(參閱賽一23)。到主耶穌腳前俯伏感謝的,不是猶太人,而是外族人──撒瑪利亞人!

第十七~十八節 

主耶穌針對這個撒瑪利亞人心感恩,而提出三個問題。是修辭上的「提問」與「反諷」:不是十個痳瘋者得潔淨?那九個在哪兒?除了這外族人,再沒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

第十九節 

只有這個聽從主話、有信心、歸榮耀給神的人,得到主所賜的平安與拯救(七50,八48,十八42;徒八26,九11;可五34,十52)。

神的國在心中(路十七2021

「神的國」指:

1.        神的國境、屬靈的境地;

2.        神的王權、統治。

第廿節 

法利賽人期待一個外表可見的、屬地面上的神國。主耶穌卻說,神的國是屬靈的(約十八3637)。不是用肉眼來衡量、窺探、觀察的(參閱林前二1014;約十四17)。

第廿一節 

神國的存在,不在乎人隨意呼喊:「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參閱可十三21)。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或作「你們當中」──即在你們可以揣摩而得的範圍內(徒十七27)。神的國「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只有從「水與聖靈得生的人」才能看到、才能進入(約三35;多三5)。是心清手潔的人才能站得住的地方(詩廿四4

人子的日子(路十七2237;太廿四23283741

主耶穌對門徒教訓:當如何準備迎接主來的日子。主來的日子即末期:

1.        主如夜間的盜賊不可預知,突然降臨來施行末日審判(彼後三10;太廿四42;帖前五2;啟三3,十六15);

2.        是世人沈溺罪中之樂、耕種蓋造之中;

3.        末世危險的日子(提後三15)、不信、冷淡、彎曲悖謬(太廿四1012);

4.        假道異端、假基督假先知充斥的時候(太廿四52324)。

5.        空前大災難的日子(太廿四2122)。

第廿二節 

「日子」將到:「日子」為複數,舊約聖經的「日子」指將來審判的時期(賽卅九6;耶七32,九25)。主耶穌指「日子」為人子的日子──指「末日」主再臨前的期間。

本節下半句門徒期望看見而看不到「人子的一個日子」,解說紛紜:

 a.      希臘原文的「一個」,按照正確句構,可以解為「甚至」,「連」:「門徒肉身上期望看見而畢竟看不到人子(再臨)的日子」。

 b.      「一個」與「第一個」同義。「門徒期望看見而看不到人子日子中的第一個日子」。然而,不知何謂「第一個日子」。

 c.      26節的「挪亞的日子」(複數)、28節「羅得的日子」(複數)平行結構看,「人子的日子」,蓋指主耶穌降生、傳道、成全十字架事功的救恩、至祂末日再臨前的這一段時期。可以統稱為「末期」。

那麼,「人子的一個日子」應指末期晚雨聖靈降臨、預言中大災難、與主再臨結束這天地、實現天國與地獄中的任何一件大事。門徒只經歷早雨聖靈使徒教會──主的日子,卻看不到末後日子的情況。

第廿三節 

若有人說:看哪,主在這兒。看哪,主在哪兒(可十三21;太廿四23)或「看哪,基督在曠野、看哪,基督在內屋」(太廿四26)。門徒不要相信。因為末期很多假基督、假先知要興起(太廿四245;提前四1;帖後二14;賽四1)。

第廿四節 

「人子降臨好像閃電一樣,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天那邊」。本節包涵:

 a.      末期晚雨聖靈(基督的靈)降臨所建設的真教會(耶穌的身體),如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太廿四27),要出自東方(結四十三2;啟七2;賽四十六1011,廿四15;何六3)。真教會末期的工作、威嚴榮耀要大過先前使徒教會(該二9),而且如閃電之迅速與威力,真教會的福音要藉主的能力,從天之這一邊直傳到那邊(賽二23;太廿四14)。

 b.      主再來的日子,如閃電之令人措手不及、威烈可畏(廿一2627;瑪四5;珥二11;帖前四16;五23;林前十五5154),普天下都要看到主的降臨(廿一2527)。

第廿五節 

主耶穌話題回到道成肉身的人子傳道生涯:耶穌必受苦難、被人棄絕(九22;廿四26;可八31)。

第廿六~廿七節 

主耶穌以「挪亞的日子」比擬於主的日子。其特徵:

 a.      「神的兒子」(屬靈人)隨意挑選「人的女子」(屬血氣的)信仰因而墮落(創六23);世人的罪惡滔天、「終日所思想的盡是惡」(創六5)、地上滿了強暴(創六13);

 b.      惟有挪亞是蒙神恩眷的義人(創六9;彼後二5);

 c.      神吩咐挪亞傳義道、按照神的尺寸、格式造「方舟」(創六141822);

 d.      人又喫又喝、又娶又嫁、一直到洪水來到,神關了「方舟」的門。他們措手不及,懊悔已遲,就被滅絕了。

主再來前,末世的方舟──真教會,照著主耶穌的命令,效法使徒榜樣(弗二1922),傳揚得救福音的真理(加一68;啟廿二1819),有聖靈同在(羅八9;約廿2123;弗一1314)、神蹟奇事隨著(可十六20;來二34;林後十二12)。末期的特徵,也正如上述的挪亞世代。真教會一方面照神的尺寸樣式,如新婦妝飾準備齊全(啟廿一2,十九78),一方面呼籲人們趕快在主的審判日來臨以前,相信耶穌救主預備進天國(彼後三813)。

第廿八~廿九節 

羅得的日子:

 a.      所多瑪城(代表罪惡世界)罪大惡極(創十三13;羅二2432;彼後二67);

 b.      人們又喫又喝、又買賣又耕種又蓋造;

 c.      神降天火毀滅(創十九1529);

 d.      神為了亞伯拉罕的緣故,救了「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彼後二7)。

第卅節 

人子降臨顯現的日子,是在「火焰中同著大有能力的天使」(帖後一7),「在一瞬間、號筒末次吹嚮」(林前十五52)有能力、有大榮耀地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徒一1011;太廿四30)。

第卅一節

 主耶穌的「那日」指大災難來到的某一特定日子。我們當注意主耶穌所說的大災難,近指如公元70年羅馬兵攻打聖城的歷史事件(太廿四1520),遠指歷代的大災難禍患。最後指主再臨前空前大災難(太廿四2122)。

 在災難來到時,人們在房頂上、田裏等處,不應入屋取拿物品(可十三1516),應速速逃命。

第卅二節 

羅得妻子不顧天使的吩咐(創十九1517),心中貪戀不忘城中的家產財物,回頭觀望,就變成了一根鹽柱(創十九26)。羅得妻子的回頭看,象徵信徒不信神的話,貪愛世界,不願與罪惡全然切斷,中途喪命,最為可惜。

第卅三節 

參閱九章24節注解。末期真教會興起,聖徒的營與蒙愛的聖城──屬靈的真教會、真信徒會受惡魔、敵基督等包圍攻戰(啟廿89)。那些懼怕畏死,想妥協、變節、棄絕永生之道來保全肉體生命的,必定喪失靈魂生命的得救。

為主耶穌不惜犧牲生命,起來維護、固守、爭辯真道(猶3),忠心、忍耐到底的人必能得永生(廿一19;太廿四13;參閱但三130;林後十一2329,十二812)。

第卅四~卅五節 

對稱的連句。「那一夜」指:

 a.      災難於人們倉促不備之間臨到的實質時間(上述耶路撒冷被毀);

 b.      眾人沈睡、迷醉、靈性不儆醒的時刻(羅十三1112;弗五1618;帖前五58);

 c.      主如夜間的賊,突然降臨(彼後三10)。

「兩個人」、「兩個女人」概括所有的兩種人(以類別而不以數目計算):信與不信、能得救的與不能得救的人(太廿五3346)。「取去一個、撇下一個」,指主耶穌要接其中一部份去享受天國永生福樂、得賞賜(約十四3;腓三2021;帖前四1417;太七2123;提後四79),「撇下」指受主棄絕(十三2428;太十33,十二3750,廿五1146;帖後一79;啟十四1720)。

床上與磨坊,概括人間的靜與動、休息與操作勞動。主再來時,普世有的在白日裏勞動,有的在黑夜睡眠。床上的兩人可以指任何人,也可以是夫婦。

第卅六節 

此節在多數版本被略去(聖經抄謄的文士,可能因認為夜間不可能在田裏工作而省略之)。

「兩個人在田裏」,實際上指田家主人的僕人(推磨的女人,則為田家主人的婢女),在田裏工作。災難戰禍一到,有的倖免、有的喪亡。靈意而言,「田裏工作」指為神救人事功(林前三9;太九3738)而工作的人。主來時,有的被取、有的被棄(太七2123)。

第卅七節 

「屍首在那裏,鷹也必聚在那裏」。以希臘原文的用語,來決定此節的精意。aetos是鷹(結十七37;啟四7,八13,十二14),也可以指禿頭鷹、即鷙(鵰)鳥為之類(太廿四28;利十一13;申十四12)。「屍首」指靈命與神生命隔絕的「死」人(創二17;弗二1213,四1819;結卅七110)。

如約伯記卅九章30節所記:「他(大鷹)的雛也咂血、被殺的人在那裏、他也在那裏」,主耶穌說的「屍首在那裏,鷹也在那裏」是一句格言式的表達句子。針對門徒所問的;何處可見被接取、被棄絕的事?主耶穌回答的涵意包括:

 a.      以鷹聚集於屍首的現象看,空前戰亂災難,屍首遍野之時(太廿四2122),就是人子再來的日子。

 b.      鷹代表為神傳警告的使者(啟八13)──真教會或聖徒。世上在黑暗混亂、動盪不安時,神的選民就要把生命的道、神權能的恩召,要表明給那些靈性尚未復甦、活在罪中的世人(羅五12;結卅七110;西一1314;彼前二910)。

 c.      鷹代表聖靈的能力(啟十二14;賽四十31;出十九4;申卅二11)──「鷹」的希伯來文字根是「強有力」。主耶穌所說的鷹與屍首關係,靈意上就代表了混亂絕望之末期,神的聖靈要降臨到世界所有血氣,死在罪中的世人(珥二28),(神眼光中的枯骨屍體,結卅七12;路九5960),賜予世人靈魂的復甦與得救的盼望(林前十五4549;約三38;多三37;弗三1619;羅八269)。聖靈所召集的各方、各族、各民、各國,蒙主寶血得贖(徒十43,廿28;啟五910)、成為主名下的真教會(弗一23,二1922,四36,羅十二5;來十二2224)。

不義的法官(路十八18

人子再臨的教訓以本段如何懇切祈禱為結束。神最後要為祂的子民伸張公義(啟六911;申卅二43),但祂要求信徒信實地、迫切地不斷多方祈禱(弗六18;羅十二12 ;西四23),以便能靠主站立得穩(林前十六13;弗六10),做得勝的基督徒(啟二7,三5;約壹五45)。

第一節 

主對門徒勉勵:「常常禱告」(徒一14;弗六18;羅十二12;帖前五17),「不可灰心」(來十二23)──指不可疲乏、厭倦,喪膽餒志(參閱加六9;帖後三13;林後四16;弗三13)。

第二節 

小城受理債務糾紛,冤屈事件的審判官,與猶太人會堂與法庭有別。這位法官不敬畏神,不尊重人。(舊約時代敬畏神的威嚴審判,這位法官卻輕慢神的公義審判,參閱賽廿六10)。

第三~五節 

一位卑微無助的寡婦(參閱哀一1;出廿二2224;詩六十八5,八十二24;雅一27),經常不輟地求伸冤。她哀求多日,不獲聽訴。原因:不是審判官之不願,就是不敢受理。但卻因為這位寡婦之「纏磨」,「煩擾」,他最後出面替她伸冤。

第六~七節  

主加強語氣地指出這比喻的教訓性。不義的官,尚且會因人的「情詞迫切」(十一8)、不灰心餒志的祈求,而予人伸冤,何況公義、慈愛的神呢?(答案是強調性的肯定,參閱約十八11)。

選民晝夜呼籲(詩四十三1,八十八1),要求神垂聽,伸冤──刑罰逼迫選民的惡人,或拯救選民脫難苦境(參閱徒七24)。「神為他們忍了多時」意謂:

 a.      神有祂預定的時候(傳三1),人看起來似乎遲延(哈二3;彼後三9);

 b.      神耐心地垂聽,去寬容不義的人,為的是要人悔改(彼後三9;羅二4;參閱帖前五14;林前十三4)。時候一到,神的忿怒便要傾倒,施行公義審判(羅二511;啟廿二12)。

第八節 

神必然要速速地為選民伸張公義,平反直枉,引領保治(參閱徒十二7,廿二18;羅十二19,十六20;啟廿二6)。

末日主耶穌再來時(但七1314),一方面施行公義審判,為選民伸冤,一方面祂預期看不到世上有信德的人(提後三15;太廿四12)。主以問句結束,目的要門徒保持信心到底(來三1214;四12)。

 


作者: 蔡梅曦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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