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路十八9~14)
正如主耶穌其他的比喻(十五11~32,十六19~31;太廿一28~32),本節聖殿中禱告的比喻,突出了信徒或世人的兩種性格對比。鑒察入內心的神(撒上十六7;詩七9)厭棄靈性高傲、頑梗、自義的人,卻接納憂傷痛悔的心靈與罪人的悔改(詩五十一17;賽卅八2~5;拿三5~10,四11;太十二41) 。
第九節
「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指法利賽人的類型。人眼中的「義人」指遵行律法而要靠行為稱義的人(羅二17;參閱羅三20、28,四1~13)。神眼中的「義人」是因信接受神恩典而靠主寶血赦罪稱義,遵守誡命的人(羅三9~22;弗一5~11)。
因為智識與行為而自高自大,轉而輕視別人(參閱徒四11)。法利賽人自稱比別人有更高的義行與良好的虔誠。但主耶穌斥責他們為「假冒偽善」,形式主義者(太廿三13~36)。
第十~十一節
主假設法利賽人與稅吏上山坡上的聖殿去祈禱。耶路撒冷猶太人每日有上下午的定時祈禱(一10;徒三1~2)。個人祈禱不在此限。
法利賽人站著禱告(站著是祈禱方式之一),卻充滿了自義、自滿自足──為神所憎惡(太六5;箴六17;詩十八27,一○一5),法利賽「自言自語的」禱告,是以自己為中心的禱告。外表看來他向神祈禱,心中卻點數自己功德,因而虧欠了神的榮耀。
這位法利賽人開始吹噓自己,拿自己與別人比較。他不是與虔誠謙虛愛神的人比較──如撒母耳(撒上一20、28,二18、26),但以理(但一8、17,二20~23、28~30,五13~24,六4~10,九23,十11、19),或西面(二25~32)。
他說他不像別人,不是敲詐欺誑者,不是不義、犯淫亂罪的人,他甚至輕蔑地指著旁邊站著禱告的說,他不像這稅吏。
第十二節
這位法利賽人每週禁食兩次(參閱五33)。律法規定猶太人除了贖罪日(利十六29、31,廿三27、29、32;民廿九7)禁食外,其他日子自行禁食(參閱本文五章33節至35節注解)。但他禁食遠超過律法的規定。而且,他獻上「一切所得的」十分之一,也遠超過律法的規定。
第十三節
稅吏的禱告:
a. 自覺有罪,不配親近神,故「遠遠站著」;
b. 深深內省自疚,「連舉目望天也不敢」;
c. 無限哀傷痛悔,「捶胸」求神赦免(胸部的心,被認為是罪的座位、發動處,箴四23~24;太十二34;十五18~19;捶胸以示譴責悔罪);
d. 謁誠懇求神「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由外表行為、心態、情詞,都表現了這位稅吏無限的「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責罰」(林後七11;詩五十一17,卅四18;賽五十七15,六十六2)。
第十四節
主耶穌明確地指示門徒:是稅吏而不是法利賽人在神面前有義(原文比較級的「比」嚴格用法是「是甲而不是乙」參閱撒下十九43;創卅八26;詩四十五7)。
「被神稱義」即被神看為無罪。因為「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羅九18),何況法利賽人犯了靈性上的貧窮、瞎眼、赤身(啟三17~18)。
比喻的結論: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十四11,一53;賽五十七15)。
主耶穌與小孩(路十八15~17)
路加自九章51節一直到本章14節,沒用上馬可褔音九章43節至十章12節的材料。自本章15節開始復用了馬可十章13節至16節的故事。
有關主耶穌與小孩子的事蹟,馬可的結婚、小孩及財富與進天國的教訓有連環性(可十1~31)而路加突出小孩的樣式為進天國的條件。
第十五節
「嬰孩」(二12)馬可作「小孩」(可十13)。
從16節的「小孩」看,「小孩兒」包括嬰兒孩童。
本節的背景是父母親帶孩童到長老或文士面前,通常由長老等用手按觸祝福祈福(參閱創四十八14;王下四33~35)。
第十六節
主耶穌肯定小孩子與神恩典的關係。天父是萬靈之父(來十二9),小孩也蒙神揀選(約十五16;詩一一五13)。祂接納孩童也祝福他們。
第十七節
像小孩子的人才能進入神國。人必須回轉像小孩子的
a. 天真無邪(箴廿11;約一47);
b. 滿心相信順從(參閱創廿二章以撒與老父同行);
c. 單純清心、愛慕神的話(太五3~6;彼前二2;太十一25),遠離成人世界的罪惡,世故經驗的彎曲詭詐、污穢邪僻等等。
富官人(路十八18~23;太十九16~22)
18節的「永生」緊密地連接上段「神國」主題。本段分為三小節
1.
主耶穌反詰富官人並謂天上真神才是良善的。
2.
那人回答主耶穌他遵守十誠。
3.
主耶穌叫他變賣財產去賙濟窮人,還要跟從主以得永生。可惜卻難為了這富家人。
第十八節
有一個「官」或「領袖名流」,可能是管會堂的(八41),或公會中之一份子(廿三13、35,廿四20;參閱十四1)。他關切地詢問如何進入永生(十25;參閱徒二37,十六30)。
第十九節
主耶穌推辭這人對他「良善的夫子」的稱呼。雖照猶太人用「良善的人」形容人的好品格(參閱六45;太十二35;箴十二2,十四14;傳九2),主耶穌對這種諛媚語不以為然。主耶穌榮耀天父(約八50,十三31,十四13),稱讚天上的父為「良善」(詩廿五8,八十六5)。
第廿~廿一節
「誡命」指良心道德律的十條誡命。主耶穌特別提出第七、六、八、九,五誡來概括。對猶太人來說,第一至第四誡,是不言而喻的(參閱申六4~9)。
這位富家人一如其他虔誠猶太人從小便恪守這些誡命(參閱十八11;腓三6;徒廿六4;可十20)。
第廿二節
主耶穌要他變賣一切分給窮人(十二33,十九8)。這樣做,他就有財寶在天上(六23~25,十二13~14;太六19~20)。而且,主要他「來!」(參閱約十一43;啟十七1,廿一9;徒七3、34)「跟從我」(九54~62;太四20、22;可一18~20)。
因為他很富足,受了財富的纏絆(提前六9、10、17~19),只重今生,不重永遠的生命與天上的貴富,遂怏怏離去。
財富與賞賜(路十八24~30)
上面那有錢有地位的人失去為自己積財在天上,跟從主得永生的機會,主耶穌接著用修辭學的誇飾:駱駝穿鍼眼比財主進天國容易。同時,祂認為神的權能能感化包括財主在內的人進天國。
彼得提起財主所不能做的:撇下一切跟從主。主的答覆:虛己捨物從主事主的,今生來世均得福氣報賞與永生。
第廿四節
沒有信仰、靈修的有錢人,因為:
a.
充滿今生私慾思慮、籌算、困擾(八14;提前六9~10),
b.
生活在宴樂、敗壞與淫佚中(十六19;雅五5),
c.
愛瑪門勝於愛神,故難進入神國。
第廿五節
駱駝,龐然大物。針眼,微細之洞眼。以偌大之駱駝穿過細小之鍼孔,喻其不可能。主耶穌這句譏語式的表達,類似以後猶太律法師一句成語:大象穿針。
有人擬將「鍼眼」解釋為「城之偏門」,駱駝必須屈身俯首才能進城,以喻富人財主必自卑才能進入天國。這種說法雖合理卻沒有根據。
第廿六~廿七節
本節「誰能得救?」之問響應前頭「主啊,得救的少嗎?」(十三23)。主耶穌強調一切出於萬權能神的旨意。我們的得救在於:神的憐憫、賜耶穌基督予世人的大恩典(多三5~7;
約三16~17、3~5;猶20~21)。
人無法脫離世上邪惡、財富之纏累,但「在人所不能的,神卻能」(創十八14;耶卅二17~27)。
第廿八節
彼得與其他門徒為主撇下一切:謀生的行業,家庭與自己來跟從主(太四20~22;可一18、20),與主同受黑夜寒霜、白日乾熱,過著奔波不定、冷暖人間的生活。
第廿九~卅節
主耶穌肯定了這個神國必行的屬靈原則:「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家人等,都要在今生得百倍祝福,來世得永生」(伯四十二10;太十九29;弗一4~14;提後四18、7~8)。
主預言受難(路十八31~34;太廿17~19;可十32~34)
主耶穌第三次預言祂在聖城的受難(九44)。馬太、馬可同事件的記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與約翰請求主得國(他們誤解為地上王國)得侍立左右(太廿20~28;可十35~45)。
路加強調人子被交受難,應驗舊約的預言。也初次提到外邦人(羅馬兵)在釘十字架的角色。
第卅一節
與門徒上耶路撒冷!主耶穌的而步走向聖城,神的救贖經綸必須在那兒應驗(九51~62,十三22,十七11,十九28)。
舊約先知書預言主的受難(廿一22,廿二37,廿四44~46;詩十六、廿二、六十九篇;賽五十三章;徒十三29,廿四14;可九12,十四21)。
第卅二~卅三節
人子要被交(九44;可十33)予外邦人──羅馬政權手中,被戲弄(路十四29,廿二63,廿三11)、侮辱、吐唾沫(可十四65,十五19)、受鞭打(太廿七26;可十五15)。然後被殺害──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要復活──主藉十字架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15)。死而復活,彰顯神的大能(羅八11;約十一25~26,十18,五21,六40、44)。
第卅四節
沒受真理的聖靈──保惠師(約十四16~17、20、26,十六13~14)以前的門徒,對於主為何與如何要受難的深意寓義,不能深刻領悟(參閱弗一17~18;徒二14~36,三12~26,四8~12;十34~43)。門徒的不能明白隱藏的神旨意與作為(參閱九45),為以後主復活顯現於往以馬忤斯的兩位門徒下了伏筆(廿四16)。
耶利哥的瞎子得醫治(路十八35~43;太廿29~34;可十46~52)
巴勒斯坦北部加利利人為了避免經過撒瑪利亞,通常取道約但河東的比利亞,再過約但河經耶利哥城,上耶路撒冷。所以耶利哥成了交通、商業重鎮。主耶穌傳道的足跡,正經過耶利哥城。
應對著瞎子的信心與懇求,主耶穌醫治了他,結果:瞎子一路跟隨耶穌,歸榮燿給神。
第卅五~卅六節
一個瞎眼的乞丐,馬可記他的名字叫做巴底買(可十46),代表了又窮苦又困厄可憐的人,問起街道上何事。
第卅七~卅八節
得悉是耶穌經過,他即大聲呼叫:「大衛的子孫,可憐我罷」。受苦的人出於真誠向神呼求(詩四1,六2,九13,廿五16,廿七7,卅10,卅一9,四十一4,五十一1,八十六16)。
「大衛的子孫」(太廿31,廿一9)於猶太民族信仰有其深遠的歷史意義。這名稱及其實質的「大衛苗裔」,代表著神與祂選民的契約。圍繞著聖殿與約櫃(代表神的臨在),真神要堅定大衛的王位與大衛的國(撒下七12~16;詩八十九3~4)。「大衛的子孫」是以色列盼望的彌賽亞,是以色列在整個歷史變動中的一種歸回故土,復國的民族願望。
然而,大衛的王室及其地上的王國並不穩定長遠。以色列王朝歷史中,充滿了宮庭篡奪殘殺,外強內禍(撒下九章至廿章;王上一章),所以屬地的王國,在耶穌基督救贖的計劃中是沒有意義的。舊約先知所云的:民歸回故土尋求大衛王(何三5;耶卅9),大衛的苗裔得政權(賽九6~7;耶卅三20~22),神要堅定祂對大衛的永約(賽五十五3),都是應驗在天國的王──救世主耶穌基督身上的(太一1、21)。因基督是大衛的主(太廿二42~45),如舊約的大衛,耶穌基督是新約選民的大牧者(詩廿三1~2;結卅四23~31,卅四15;賽四十11;約十11~15;彼前二25;來十三20)。
巴底買,如其他猶太人一樣,正盼望彌賽亞的來臨。因主耶穌走遍城鄉市鎮,祂行神蹟異能,傳神國福音;為困苦窮人、罪人的朋友,名聲早已傳遍巴勒斯坦:祂是大先知、神的基督,甚至被誤認是猶太人的王,要來復興地上以色列國的。
第卅九~四十節
儘管別人攔阻、責備,這位瞎子越發喊叫(可十49~51)──一種為了就近主排除萬難,不怕威迫利誘的勇敢與恆毅,是真神所喜悅的(十九2~4;可二1~5
;太十五22~28)。
第四十一~四十二節
主問瞎子:你要我為你做什麼?主要知道的不是瞎子的心願,而是要發掘瞎子的信心。瞎子回答:「我要能看見」。
主耶穌用權威的命令句子:「你(可以)看見!」。神蹟是在信心與順從的情形顯出來的(七50,八48,十七19)。
第四十三節
瞎子立即得到復明。如撒瑪利亞的痳瘋得醫治,巴底買
a. 歸榮耀給神(二20,五25),看見神恩典的眾民也因此讚美神(五25~26,七16,八39);
b. 跟隨耶穌、讚美服事主。
稅吏撒該(路十九1~10)
主耶穌進耶利哥賜救恩予為社會所不容的稅吏,是主往聖城傳道旅途中的高峰,
1.
代表神救恩的普遍性、主耶穌來世間為要拯救罪人(路五31~32,七22~23)。
2.
撒該就近主耶穌,為罪人悔改歸正設下了一個楷模:至誠熱切尋找耶穌(十九2~4)、歡喜迎接恩主(十九5~6)、在神面前以行動表現切實悔改(十九8)。
第一~二節
主耶穌進入耶利哥城。人群當中,有稅吏長撒該。「撒該」其希伯來文原意是「公正者」(參閱馬可比二書十19),卻是稅吏行徑的諷刺。
第三~四節
因為擁擠在主耶穌身邊的人多,身量矮的撒該,無法穿過人群。一心求見主,他心生一計,爬上桑樹頂。撒該見主的動機:
a.
他知道耶穌是罪人與稅吏的朋友,也是救主;
b.
稅吏利未已成為有價值的人──主的門徒(五27~29)。
第五~六節
撒該擬隱藏自己於樹上,但是無所不知的主耶穌,抬頭呼喚「撒該下來,我今天要住在你家裡」──神的福氣要臨到祂所悅納、眷顧的家庭!
對於主的邀請,撒該「急忙」下來,而且「歡歡喜喜」的迎見、接待耶穌。這是人對聖召的把握機會與喜樂!
第七節
閒雜人的議論(五30,十五2)。
第八節
撒該為了彌補前過,付出了確實悔改的行動,
a. 報答主耶穌對他的恩待;
b. 堵塞議論的眾人的閒言,證明他在主面前要成為一個蒙恩的清白新人。
他決定:把家產所有的一半賙濟窮人。而且以四倍償還他所訛詐的人。這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支出。猶太人律法師通常規定,一個人最多可以用家產的五分之一捐於慈善救濟。
第九~十節
「今天救恩到了這家」──主耶穌釋放了為過去罪擔、良心虧欠束縛的撒該,使他進入了神國的恩典(一69~77,十1~20,廿三43;徒十2,十一14~16,十六15、31,十八8)。主是「好牧人」(約十9、10)必須尋找以色列家失喪的羊(十五4;結卅四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