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的救恩是何等奇妙、美好,顯明了神的大愛和旨意,超越人所能想的,如經云:「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羅十一33)許多主的使徒寫下了許多祂的作為、教訓、應許,而羅馬書是有次序地,寫我們敘述整個救恩的需要、意義、過程和要求,值得細細研讀、品嚐,且將讓每位謙卑追求的人,大聲頌讚:「我們的主,我們的神,祢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路四11)。
壹. 作者
使徒保羅(羅一1)他是屬於便雅憫支派的猶太人(羅十一1)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城,一出生就享有羅馬公民的身分(徒廿二3.28) 在耶路撒冷長大,曾在有名的律法師迦瑪列的門下,接受極嚴謹的律法教導,因此一開始自認為是對祖宗的信仰大發熱心,而逼迫信耶穌的人。但神有更美好的旨
意,在他前往大馬色要抓信耶穌的人的路上,主耶穌向他顯現,揀選他、改變他且使用他。如主所說:「凡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就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裡拿出新 舊的東西來。」(太十三52)因看主的啟示,保羅能融會貫通律法和恩典的真義,常以書信的方式,用真理勸勉、安慰、教導眾信徒,深受彼得的肯定(彼後三15~16)也為歷代的信徒留下神的話語,造就每一時代的基督徒。
貳. 寫作時地
約於主後五十七~五十八年間,寫於哥林多。此時是保羅第三次外出傳道,並即將要把在各地所募集的款項,帶到耶路撒冷,救濟因飢荒而生活困苦的同靈(徒廿2~3;羅十五25~26)他原本計畫並藉此書信告訴羅馬教會的信徒,在辦完該項善事後,要前往羅馬工作,並到士班雅去。只是當他到達耶路撒冷後,因人的誣諂,被捕下監關了兩年。因他以羅馬公民的身分上訴羅馬皇帝,終於到達羅馬(徒廿八16)這也是神奇妙的安排。
參. 本書主題
因信稱義(羅三22),追求永生,為自己的靈魂找到一個美好的歸宿,本是任何族群潛意識的盼望,這也是神放在人內心的一種渴望(傳三11) 而要得到永生,成聖稱義是必備的條件,這是神放在人心中公認的一個永不改變的準則。因此各種宗教用自己的方式來追求。保羅卻藉著各種方式來印證,無論猶太
人想靠律法,或一般人靠行為和錯誤的信仰,均是絕對無法達到的;只有單單信靠那位從天而降,甘願為擔負世人罪孽,忍受十字架苦難而死的耶穌,才能稱義,並 且信靠祂的人,藉著祂所賜的恩典和能力,能過著美好、充實、良善、和平的新生活,展現新的生命。
肆. 分段大綱
羅馬書很有次序地,把主耶穌的救恩闡明清楚,因此我們以其主要思想「因信稱義」,將全卷分成幾個綱要,並簡單說明,一起來思想、領受神的大愛:
一. 稱義的需要
人生在世,短短數十年,何以需要追求成聖稱義,何不盡情享樂,甚至放蕩己身呢?那是因:
1.
人本性的認知
各 種民族,不論文化背景、生活水平如何,均有其宗教信仰,而拜神之目的,除了趨吉避兇之最基本需求之外,也為了能滿足人公義、道德、認同家族的心,也為了追
求靈魂之美好歸宿,這都不需外來的教導,是出自人的本性,因此自然就會想去追求,希望能達到該信仰的標準,雖標準、方式不一,但其中自有「稱義」的理念。
2.
真神是存在的
人雖有拜神的心,若不領受從神來的啟示,只以人的經歷、看法去尋求,就會造出許多的偶像來,反而惹神的忿怒(羅一20~23)雖大多數的人均無知不認識天上真神,但祂絕不因此就消失,祂依然照顧人類,希望有一天,許多人均能真正敬拜祂,而且這位神必將審判一切,人若想免去真神的刑罰,惟有追求祂的國和義。
3.
罪惡的束縛
在實際的生活中,人自會產生許多罪惡的行為,因此保羅以實際的例子,印証無論是猶太人,亦或是其他種族的人,均被罪惡所束縛(羅一28~31、二21~22)而人想得到神的祝福和將來永生之福,就必須除去罪惡的阻擋,得以稱義。
二. 如何稱義
人既想追求永生之福,卻又有罪惡的阻撓束縛,當如何才能真正勝過一切迷信、罪惡,得以蒙神稱義呢?
1.
唯有信靠神的赦免
保羅引用各種事實,闡述人想要達到完全無罪,義的境界,或想以人的良知、良心來克制肉體的慾望,卻常體會:「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19) 之無力感和失敗;或想以道德教育,改善充滿罪惡的世界,卻也使人感到,教育雖普及、提高,罪惡也更增加;或想以法律(而猶太人是領受摩西的律法)和審判,
減少犯罪,卻更證明人性的軟弱和罪惡之無所不入侵,俗語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可說靠人一切的作為,是無法使人脫離罪孽的引誘和束縛。因此唯有以單 純、謙卑的心,仰望天上真神所賜下的福音,接受神的赦免,才能真正除去一切罪惡,使自己在祂面前,得蒙稱義。
2.
古人的例証
保羅首先提到亞伯拉罕的例子,說:「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羅四1)又引大衛的經歷和感嘆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四7~8)這兩位均是敬畏天上真神,且是後代之人所尊重的信仰偉人,但他們也深感人想稱義,靠自己的力量,是絕對達不到的,他們得蒙神的悅納和肯定,均是倚靠神的恩典,均是因信而稱義,成為我們最好的例証。
3.
藉由主耶穌的代求
人既軟弱無力,常常犯罪,那相信真神,就能白白領受赦免而稱義嗎?那神的公義何在?是的,我們可以白白領受稱義,但需藉著神所設立的救主耶穌的寶血,這是主耶穌為人類之罪,被釘死十字架,所流出來的,足以洗淨人一切的罪孽,不但滿足神的公義,且彰顯神的大愛(羅五6~11)只有這個方法,因只有主耶穌是完全無罪的,且願意為人而犧牲(參來七26),如使徒們以生命作見證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如此的恩典是何等簡單、寬廣和完美。
三. 因信稱義的意義
我們藉著信,領受主耶穌寶血的潔淨,得以免去神的忿怒,與神和好,這代表著何種意義呢?
1.
活在恩典中
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4),因此就活在主的恩典中,雖仍帶著肉體,生活在世界之中,卻是屬神的,不再將自己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倚靠主耶穌所賜的力量,能在生命中作王(羅五17)看清罪和不義的結局,也看清這物質世界的虛妄,不再被其拖累,向著永生的目標,努力前進。
2.
成全律法
律法的功用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且要按其公義審判一切罪行,因此律法本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七12),但從以色列人的信仰經歷中,明確地啟示我們,人若只想靠著自己的力量,去達到律法完全的要求,那是不可能的,因此律法反成人人的咒詛(加三10)而主耶穌的救恩,並不是要去掉律法,如主說:「就是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8)可見因信稱義,才能使人不再受罪的束縛,就免去律法的審判,也才能使人「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羅七6)直到達到、成全律法的精神和要求。
3.
活出得勝的生命
因信稱義,使我們活在恩典中,不再是活在罪中,任意去放縱,而是因體會主的愛,使我們:
a.
戰勝物質:「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32)因此只要追求神國和神義,把一交託祂,勝過物質的誘惑。
b.
戰勝控告:「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羅八33)信主之人,既還活在世上,自有肉體的軟弱,難免也會不慎而犯錯,但主的寶血潔淨的功效,是不斷隨著我們的,只要誠心承認自己的罪,神必定赦免(約壹一9)這是神的愛,誰能控告、批評呢?
c.
戰勝阻擋:「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羅八31.35)像使徒們不畏生命的威脅和阻擋說:「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四20)我們只要記念主的死,靠著聖靈的幫助,立志不受任何人和環境的影響,必能戰勝一切,持守信仰到底,將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們存留。
4.
顯明神揀選的美意
人因信,就能稱義,但聖經又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十五16)難道神是公平的麼?(參羅九14)絕對是的,揀選是神依據祂的旨意、作為,祂有絕對的主權(羅九21),但祂的救恩是向世人大大開展,如經云:「他們的聲音(傳神救恩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羅十18)只是有些人硬心不信,他們必被審判(羅九22)而接受的人,必須深知,這是神的憐憫,而能常存誠實、感恩、謙卑、謹慎的心,熱心服事神。這一切均是要彰顯神揀選的美意,因此保羅歡喜頌讚神說:「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羅十一36)
四. 因信稱義的生活:
人因信,接受主的福音,就得以稱義,神所定救恩之法是如此奇妙、寬廣、簡單,但這神的恩典,並不是要使人因而放心地去放縱,而是要使人因感念主恩,受主愛的激勵,去追求更美的人生和信仰,所以保羅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從此,我們可以明白因信稱義的人生就是:
1.
以生命事奉神
領受主的救恩,就是領受主所賜的新生命,使我們得以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西三9)猶如從死裡復活;且是豐盛的生命(約十10)使人生更加活潑和充實,因此我們明白:「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凡事不再效法這個世界(羅十二2),不再以物質的價值觀去衡量,而是心意更新,願意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的旨意,盡各人的力量,按照所得的恩賜,積極事奉神和人,效法歷代虔誠事奉真神的聖徒,以生命事奉,榮耀神的名,使更多人得蒙我們事奉的好處。
2.
以愛心營造人生
當願意用生命事奉神,必能更加深深體會神的愛,而這愛是我們效法的對象,也是力量的來源,如經云:「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因此我們當以愛心來經營人生,不斷地努力,如保羅勸勉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使自己存心正直,遠離一切虛妄、爭競、傷害他人的想法;也使自己的家庭充滿和諧、喜樂;也使人際關係中,充滿體諒、包容、接納、鼓勵,如此人生必更加亮麗。
3.
以信心經營信仰
信仰是一生之事,只是一時的感動和自我的熱誠,是不夠也不足取的。我們既需活在肉體、世界之中,時間、環境、人際關係均是一大考驗,且有魔鬼在旁,伺機要攻擊(彼前五8), 使我們灰心喪志、懷疑怨恨,因此我們一方面要熱心聚會,真正明白真理的要求,祈求聖靈充滿,加添信心,得以面對各種考驗;一方面存著謙卑、體諒和儆醒的心
志,如經云:「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 (加六1~2;羅十五1)。
4.
以膽識開拓福音
我 們既明白,唯有信靠主耶穌,人才可以進到神面前,領受永生之福,就當積極作見證,宣揚福音。當然,看使徒們在宣道上,遇到許多艱難、阻擋,今日信仰雖較以
前自由,但在工作上,我們也必和他們同遭各種攻擊,因此也當效法他們,不畏辛苦,不灰心,勇敢靠主奮戰不懈,希望能使更多人得蒙主恩,與我們共同建設神的 國度,迎接主的再臨。
5.
以智慧持守盼望
在信仰的追求中,不但要求主加添信心,去勝過各種困難;有時也會面對許多異端、邪說的誘惑,如保羅勉勵說:「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羅十六17),因此,我們務必謹守真道,求主耶穌賜予智慧,常存謙卑的心,得以分辨是非,持守純正的盼望,耐性等候,站穩腳步,最後,終必領受公義的榮耀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