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記著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三11;哈二4)。
一. 靠律法不能稱義
「律法」就是神的命令,也可以說是良心的要求,因為律法和良心的功用相同(羅二14~15);「稱義」就是蒙神算為義,或被神看待為義,因為世人都沒有固有的義(詩五一5)。由此可知,「靠律法稱義」就是靠著遵守神的命令,或靠著順從良心的要求去行善,藉以蒙神算為義了。
主 耶穌曾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
啊!我感謝祢,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二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十八9~12)。這個比喻中的法利賽人,以為他什麼罪都沒有犯,卻不知道藐視人就是罪(箴十四21),以為他已經行了許多當行的善事,卻不知道他還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加五3)。這種觀念何等錯誤!為什麼呢?
譬 如國家有一千條律法,你雖然只犯一條,其他九百九十九條都做得很好,你的罪名卻足以成立了。律法和良心都顯示了神的旨意,能使人知罪,你雖然只有一次違背
律法或良心,也是背逆了神的旨意;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 成了犯律法的(雅二10~11)。
站在國家的法律之前,你或許可以說你沒有罪;但站在神的面前,你卻絕對不能說你沒有罪。因為:
第一、你有從始祖遺傳下來的原罪(詩五一5)。
第二、你有不敬畏神和不遵守祂的誡命的罪(傳十二13)。
第三、你有知善而不行的罪(雅四17)。
捫心自問,你豈不是有許多罪嗎?有一次,當主耶穌正在殿裏教訓人的時候,文士和法利賽人竟帶一個淫婦來為難祂,要看祂如何處理。祂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他們聽見這話,就都出去了(約八2~9)。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是普世的罪人寫照。
無 論就國家的法律觀點而言,或就神公義的審判而言,一個罪人所行的善,必不能抵消他的罪,是家喻戶曉的問題;因為行善是人當盡的本分,根本不值得誇口,至於
人所犯的罪,卻必須經過審判而處以相當的懲罰,才算公義合理。這就是沒有一個人能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的理由,「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 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三10)。「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羅四15)。
二. 義人必因信得生
這裏所說的「義人」,就是行義的人,雖然難能可貴,卻不過是被眾人公認為義而已,並不是絕對的義。因為經上早已證明,全世界的人都在罪惡之下,在神面前並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9~10;參考:太十九17)。
所謂「得生」,就是獲得永生,是人生最重要的議題。因為:
第一、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容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彼前一24)。
第二、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不能進入永生,仍然毫無益處(太十六26)。
第三、若能被接於永遠的榮耀裏,縱使在世討飯度日,也有無限的慰藉和福樂(路十六20~22)。義人雖然有許多善行,卻仍然不能靠著他的善行得生;正如沒有人能以善行抵消罪,使他在神面前稱義一樣。
當 挪亞的時代,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
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並且指示他造一隻方舟,使他全家人都得以保全生命。挪亞相信神的話,凡神所吩咐的,他都一一遵行;直到他進入方舟後,神果真以 洪水毀滅了那世代!(創六11~22;七6~23)。
挪亞雖然生存於罪惡的世代,卻能保守聖潔,絲毫也不被玷污,是不可多得的義人(創六9), 但他之所以能在洪水中保全生命,卻不在乎他的善行,乃在乎他那堅定不移的信。這就是說,挪亞若不相信神的話,不遵照神的指示去預備方舟,縱使有許多善行,
也必不能因此而得生的;反面說,那世代的罪人若相信挪亞的警告,在洪水來臨前進入方舟裏,縱使有許多惡行,也必能因此而得生了。
「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來十一7)。「神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代,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彼後二5)。足見挪亞之所以能得生和蒙神稱義,乃在乎他的信;至於當代的人之所以被定罪和遭毀滅,乃由於不信。
三. 當怎樣信呢
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6~17)。故義人要能因信得生的「信」,要具備「本於信」、「以致於信」,也就是要用「信心」相信基督的福音,並且用「信心」跟隨基督的腳蹤。
1.
本於信
呂振中譯本譯為「始於信」,即以信心為起步。因信而受洗、赦罪、稱義(可十六16;徒二38;林前六11),是得著神的義的開端。
哥尼流是個虔誠人,他和他全家都敬畏神,多多賙濟百姓,常常禱告神(徒十1~2);甚至連他的僕人們也都為他向使徒作見證說:「百夫長哥尼流是個義人,敬畏神,為猶太通國所稱讚,?#12301;(徒十22)。只是他若不因著信接受耶穌的救恩,仍然不能靠著他自己的義而得生;因此,神差遣天使在異象中向他顯現,指示他當打發人去請彼得來(徒十5~8)。
彼得受請前往,正向哥尼流的家人和屬他的人傳福音之時,聖靈忽然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就都覺得希奇。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使他們歸入主的名下了(徒十23~48)。後來彼得上耶路撒冷去報告此事之時,眾人一聽見這話,便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18)。從此可知,哥尼流和一切屬他的人之所以能得生,乃因著他們悔改信耶穌,並不在乎他們所行的義了。
試想:一個為全國所稱讚的哥尼流,尚且需要因信耶穌基督才能得永生;那麼你怎能靠自己的義得生呢?「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為什麼耶穌能使信祂的人在神面前稱義呢?
第一、祂有赦罪的權柄,祂願意赦免誰,誰就沒有罪(可二5~12;路七47~50)。
第二、祂自己沒有罪,卻替你成為罪,足以使你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第三、祂是神所設立的挽回祭,憑著祂的血,藉著你的信,就能白白稱義(羅三24~25)。
第四、按著神所定的律法,血有潔淨罪污的功效(來九22),所以藉著祂的血,你不僅能在神面前稱義,且能免去神將來的忿怒(羅五9;參考:來九11~15)。
為什麼耶穌能使信祂的人得生呢?
第一、復活在祂,生命在祂,祂願意叫誰復活,誰就能復活(約十一25、26、43、44;路七12~15;八52~55)。
第二、祂的死完全出於自願,祂有權柄捨命,也有權柄取回生命(約十18),因為祂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3~24)。
第三、祂成了血肉之體,藉著死且從死裏復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所以能使一切信祂的人都出死入生(約五24)。
第四、祂的死既能使你與神和好,祂的復活也必能使你得救(羅五10),當祂將來再臨之時,你就要復活升天了(林前十五51~57;帖前四13~18)。
那麼,你當怎樣信才能蒙神稱義和得生呢?這是一個最緊要的問題!
有 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夜裏來見耶穌。耶穌對他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
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再生出來嗎?」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1~5)。從「水生」就是接受水的洗禮;從「聖靈生」就是接受聖靈的洗。
這個指示和保羅所說:「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竟然完全一致。
就「水洗」而言,它有赦罪和稱義的功用。因為:
第一、洗禮能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叫你的罪得赦(徒二38)。
第二、受洗歸入基督的人,已經披戴基督(加三27),就是罪人的罪歸於基督,基督的義歸於罪人(林後五21)。
第三、受洗歸入基督,就是歸入祂的死,和祂一同埋葬,一同復活,已經脫離罪了(羅六3~7)。
為什麼「水洗」有赦罪和稱義的功用呢?
第一、耶穌受死所流的血,能洗淨你一切的罪,使你得蒙救贖(約壹一7;弗一7)。
第二、耶穌的血不僅足以洗去你的眾罪,並且能使你在神面前稱義(羅五9)。
第三、耶穌既流血又流水(約十九33~35),現在我們藉著聖靈的見證,洗禮用的水足以顯出耶穌的血之功能來(約壹五6~8)。
因此彼得很肯定的說:「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1)。
就「靈洗」而言,它也是進入神國所必需的條件之一,千萬不可忽略。
因為:
第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如果神的靈(聖靈)住在你的心裏,你就不屬肉體,乃屬靈了(羅八9)。
第二、聖靈稱為「賜生命聖靈的律」(羅八2),也稱為「生命水」(啟廿二17;約四14),能使人獲得永生(加五25;結三七14)。
第三、受了聖靈,然後印證為神的兒子,並且靠著神和基督一同作後嗣(羅八15~17;加四5~7)。
第四、聖靈是復活升天和承受天國基業的憑據(林後五1~5;弗一13~14),你若沒有聖靈,怎能有這個盼望呢?因此保羅說明信耶穌的人是:「靠聖靈入門」(加三3);並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這個問題何等嚴重!也許你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也許你盡心愛神愛人,也許你熱心於主所交託的聖工。只是你若沒有聖靈,你仍然不屬於基督,甚至尚未入門呢!
2.
以致於信
呂振中譯本譯為「終於信」,即將起初的信心堅持到底(來三14)。 受洗後,我們若終身信從神的話,則在神面前,我至死仍然是義人。這也表明,信不但是基督徒人生的起點,也是基督徒人生的過程。得以稱義的起步是信,以後走
成聖的道路也只有靠信心。即使哈巴谷,這位舊約時代的先知,也主張這種信心具有顯著的重要性。在他們國家外患臨頭的危急時期,他籲請國人要堅守這種對耶和 華的信心,相信祂的權能(哈二4)。保羅在此說,那種信靠神的態度,仍舊是神要求我們具備的同一條件。這種謙卑的信靠使人在神的眼中算為正直。那麼當用甚麼信心來跟隨耶穌基督呢?
a.
信心貴乎真實
信
仰的對象既已真確了,則對於所信仰的神,應有虔誠的順服和交託。確實信心的內容,不能沒有順服與交託。它並不是單由於環境所造成的宗教觀念,乃是在心靈中 有真確具體的直覺──神的存在。「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真正拜神的,不是單作機械式的禮拜,必須用真實的信心,將自己交託於神,
順服於神。如同亞伯拉罕在離開吾珥家鄉之後,就完全交託神,順服神,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成就,這就是真實的信心。可是後代的以色列人對神的信心,多半流於 形式化,虛偽化,故主耶穌引以賽亞先知的話,指責當時以色列人:「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
然。」(太十五8、9)。
所
謂「心卻遠離我」,即指心靈中並沒有真確具體的信仰對象──神的存在,不過為了形式上的需要,在嘴唇上表示尊敬而已。今日也許有人信主,單是由於外在的某 種環境所造成的宗教觀念,對於神的存在的真確體驗,還有相當距離,所以在環境推移時,那「不信的惡心」即乘機而出了。正如主耶穌所說:「貪食醉酒,並今生
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世俗、宴樂、財利,是最容易腐化人對主的信心(約壹二15)。既沒有真正愛神的心,則對神的信心只是一個空殼而已。
聖經又記錄:「有許多人看見主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主的名,但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祂知道萬人」(約二23)。 為什麼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呢?就是這些人信主的動機不純正,主知道人心裡所有的。他們也許是隨聲附和,或投機取巧,或為要吃餅得飽而來跟從主的。故確實的
信心,絲毫不含利用主以求利的成分,乃是完全交託主,順服主,信靠主所應許的必然成就在自己身上,如同亞伯拉罕完全相信,那叫人死裏復活和使無變為有的神 (羅四17)。
b.
信心重在實踐
雅各書說:「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雅二14)。 信心的主要作用,就是使人蒙恩得救。但若沒有實踐的信心,就沒有作用。雅各所說的「行為」,乃指在信主後,已經在天國道路前進的階段中,是需要用行為的實
踐,來完全信心的未竟之工。換言之,基督徒在信主領浸之後,不過是得救的起點,並不是得救的最後完全,所以還有許多得救的工夫,要恐懼戰兢地去作成,既借 重於信心,尤得力於行為(雅二22)。就是信心必須有行為與之合作,才能達到得救的最後成功。試看,在希伯來書十一章的「信心」章中,哪一個信心英雄沒有特殊的行為表現呢?
保羅也非常重視信心本身的實踐,例如他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耶穌基督造成的,如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 「因而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然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 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這話都是指著信心之後,必須有神所規定的好行為的實踐,在世敬虔度日,守己,榮神、益人。
尤
其是受聖靈的人,已經領受了從上頭來的莫大能力,這更顯出信心不在乎人的智慧,乃在乎神的大能。那麼凡受聖靈者,對於信心的實踐,一切屬靈品德的建立,入 聖脫俗生活的追求,豈不應該有更積極更顯著的表現嗎?主耶穌曾說:「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但我們的義,除因信得著從神而得的
義之外(腓三9),還表現在自己所結的好果子上(來十二11;約十五16),這果子就是各等屬靈德性的增加(彼後一5~8),隨屬靈生命的長進而逐漸成熟。這果子是要每個信徒多結出來獻給神,尤其是受了聖靈的人,更當如此(羅七4)。
c.
信心須經試煉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的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煉,就生出忍耐」(雅一2~3)。確實的信心,是耐煉的。我們信心的素質,也許還不夠單純,故神用「百般試煉」來鍛煉,以達到「真而且聖」的地步。所謂「真」,即沒有虛假,沒有詭詐。拿但業之所以被主稱真「以色列人」,就是他心中沒有詭詐(約一47)。人心本是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的。但信主者的內心,已經沒有虛假詭詐,這就具備了作「真基督徒」的基本條件。信心被試煉之後,方能使信徒更加真實與聖潔(彼前一7)。
再
者,「信心經過試煉,就生忍耐」。信心和忍耐與得救都有關係,如主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又說:「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 魂」等。這並不是說,信心還不夠使人得救,尚須用忍耐來補充;乃是說,由信心生出忍耐,用忍耐支持信心,因而被神保守「在基督裏有份」而達到最後得救的完
成。
有
行為的信心,才是靈活的;有忍耐的信心,才是堅韌的。在我們信心受試煉的時候,就增加了信心的堅韌性,於是亦剛亦柔,能屈能伸,方能應付複雜危疑的環境。 有此堅韌性的信心,進可以兼善天下,退可以自守其身。正如經上所說:「所以你們不可丟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
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因為還有一點點的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 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來十35~39)。
結論
綜而言之,我們在主面前的信心都是不足的,不夠標準(路十八8)。所以當求主增加信心,常賜聖靈的澆灌,使我們的力量剛強起來(弗三16)。好叫我們藉著確實的信心,使基督住在我們心裡(弗三17)。非在基督裏有分,不能得救;非基督住在我們心裡,也不能得救。只要我們有確實的信心,神必叫我們在基督裏面,基督也在我們裏面(約十五5)。所以聖經說:「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若沒有,或不夠標準,就要求主賜給或增加。若有,就要堅持到底,奔向前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