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勝全傳道
第二篇 總論
《聖經》一書可分為舊約和新約兩部份,所謂「約」:就是真神為了貫徹祂救贖人類脫離罪惡捆綁,成全祂對人類之應允,與人所訂定之條例(參:希伯來書八6~13)。原則上,將主耶穌降主前所載的條例、史實、經文,統稱為「舊約」,於其後的就稱為「新約」;無論是舊約或新約,這兩部份都有其同等重要的地位,故對此二約的研讀,不宜有所偏頗地,或只重視新約,或其中之某一部份。
整本的聖經,總共有六十六卷;舊約有三十九卷,新約有二十七卷
(3×9=27,便於記憶),1189章,31173節。關於全書的「執筆者」,則約有四十人,前後共歷經一千九百多年之久方完成,這期間縱然前後年代相距如此之遠,然而此二約均有一個共同的中心思想,就是「救贖」。若以新舊來說,舊約聖經則指向末後要降生的「耶穌基督」,故舊約聖經不僅涵蓋人文史地,尤其是基督的預言和預表,隨處可得,故舊約可以稱為未來基督(拯救者)的影子和藍本;其中所記載之歷史、預言及預表,無一不是影射「基督耶穌」。至於新約,則是基督本體的彰顯,先是藉著前面四卷的福音書,說明了耶穌的生平、教訓之外,尤以後來教會的建立和教理的建構,形成了真理的規模,救人的福音也因此而擴展。因此,新約聖經每一卷則又無不指向「教會的建立」為其信息的中心。故可從新約中透視到 ── 「基督救人之功的規模」、「末日耶穌再臨」及「如何迎接基督的復臨」。
然而對於《聖經》的研讀,一般是以通讀作為認識它的基本方法,但尚有一些「入門」之道,可以幫助我們很快的建立對它的一個整體的概念。因此,「聖經概論」一課就因應而生。
所謂:「聖經概論」,就是建立聖經概念的理論、論述。依「舊約」和「新約」兩個單元,原則上可分為:「舊約編輯概論」、「舊約歷史概論」、「新約編輯概論」、「新約歷史概論」,再加上「聖經史地概論」和「神學概論」,這六門概論課程。這些課目,是建立聖經概念的基楚神學,每一門概論課程既,可深可淺可繁可簡,依著各人的層次去學習和提升無妨。
既然「聖經概論」可分為:「舊約編輯概論」、「舊約歷史概論」、「新約編輯概論」、「新約歷史概論」、「聖經人文史地概論」和「聖經神學概論」六門神學課目,不過一般在聖經學的領域中,往往把後二者(聖經人文史地概論、聖經神學概論)獨立作另外兩門專門聖經課目,因此,本書教材既然強調「舊約聖經入門」,在內容上當然就以「舊約編輯概論」和「舊約歷史概論」的介紹為主。這兩者之分,乃在於講解的角度方式不同而已,而其內容仍然一致。以下就分別加以說明之:
編輯沿革
有關神選民的歷史和各種律法條文,幾千年來就是散落於猶太人社會裡頭,這些資料,曾經是宗教學者所注目的焦點,從種種跡象中,不但發現希伯來民族的獨特,神在其中所彰顯的事跡,亦使史學家不得不加以特別關注這個民族與其學經典的收集。
根據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的研究,所得到的結論是:舊約三十九卷在西元前400年之前,就已整編成冊。及至將希伯來文聖經譯為希腊文,而成為後世著名的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可確定是在西元前285至西元前200年之間,是經由猶太七十餘位文士,在埃及的亞力山大城,共同翻譯而完成的。
壹. 舊約聖經之導引、歸納
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舊約聖經不但涵蓋的年代極長;其歷史的記載也非常的豐富,所以各卷的內容複雜而廣博,短期間要了解並非易事,不過我們可以依所載的內容和各卷經文的性質,簡單的歸納如下:
一. 律法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1.
律法書導引
所謂的律法書,就是包括: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一般被認定是出於摩西的手筆,或許因為是摩西頒佈律法的關係,故通常稱為摩西五經,又依著作年代之前後次序來看,將此五卷列為最前面,至為合理。
特別要指出的是:以色列人幾千年來,信仰和生活習慣,始終受到這五經的影響至巨,甚至初世紀以後的羅馬帝國,從迫害耶穌教最烈的情況下,演變為以基督教為國教,自此,西方的社會即產生巨變,基督教的文化,遂成了爾後之西洋文化的基礎。因此,從羅馬時期以來,直到近代的西方各國,摩西五經可以說對它們產生了:學術的開導,思想的激發,並啟發了藝術作品之功能,舉例來說,如:家庭制度(一夫一妻)的建立;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奉公守法的紀律;宗教藝術(美術音樂)的發展……等,無一不都是導源於聖經中之律法原理。足見摩西五經對後世之影響,既深且遠,無形當中,整個文化內容就與聖經都有息息的相關,也跳脫不出此五卷律法書之範疇,現在就其這部份經文的內容,給予簡介和討論之。
摩西五經之比較:
經 卷
|
主 旨
|
內容重點
|
創世記
|
萬物的起源
|
真神的創造 & 族長的歷史
|
出埃及記
|
真神的救贖
|
選民出埃及 & 誡律的頒布
|
利未記
|
崇拜與條文
|
獻祭的條文 & 聖潔的規範
|
民數記
|
曠野的磨練
|
社會的關係 & 曠野的飄蕩
|
申命記
|
最後的遺訓
|
歷史的回顧 & 律法的重申
|
2.
律法書歸納
摩西五經之內容極豐,條文亦繁多,往往在閱讀時,有眼花撩亂之感,不過其內容大致可歸納為兩方面;
a.
歷史的起源
天地萬物之創造、人類起源與靈性的墮落、救恩再興的籌畫,在律法書中寓意甚濃,縱使其歷史的背景,均侷促於西亞一隅,但已足以窺盡人類文明之起源,從天地混沌到洪水時期,族長時代到選民的蒙召,共計囊括了三千多年的時期,對當地的文化起源和形成,有詳細的續述,足為後世考究。
b. 律法的建制
宗教信仰、十條誡命、道德規律、祭祀典範……,尤為律法書中的特色,可以簡單的分為;a.禮儀律(祭典準則),b.道德律(行為準則),c.衛生律(潔淨準則)等三大項,摩西五經被納為律法書,原因即在此。尤其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其條例多延用至新約時代,仍未為猶太人所廢棄,以致成了法治社會的先軀。
二. 歷史書(書、士、得、撒上、撒下、代上、代下、尼、斯)
1.
歷史書導引
所謂的歷史書,就是包括: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卷)、列王紀(上、下卷)、歷代志(上、下卷)、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
聖經之所以被視為曠世經典,其歷史方面之撰述,當然是相當重要的一環,這幾卷歷史書,不但記載希伯檢民族,自遠古至歷代的人文史地,並且成了先知預言的佐證。這當中,從進迦南,士師時代,到立君王建政治國體,一直延伸至王國的分裂和南北朝的亡國。尤其以斯拉、尼希米、以斯帖三卷,更涉獵到亡國後,被擄和返國之歷史,有其時代性的意義。
依據選民歷史的軌蹟,可以將舊約的歷史單元分成三個階段,而這三段都是以人物和事蹟為主,即:一、前期歷史書的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二、中期歷史書的南北朝君王;以及三、後歷史書的返國領袖。我們就藉著以下表格,分別簡介紹之:。
a.
前歷史書
以色列民經歷了四十年的曠野流蕩之後,就在二代領袖約書亞的領導下進入了應許之地──迦南地,就此開啟了神聖王國的前段歷史,《約書亞記》所記載的攻城掠地,儼然是一場聖地爭奪戰。
約書亞一去世之後,由於選民的任性,經常是在信德悖逆、敗壞、神怒、外患、呼求、拯救、平靜的循環中繞圈子,竟此,而出現了士師領導的時代,在循環的圈子中.其拯救的關鍵人物 就是耶和華興起的士師。
對於《士師記》的靈魂人物,也是可採用表格說明,比較清楚:
士師時代工作概況表:
個數
|
士師
|
經文
(士師記)
|
支派別
|
特徵
|
仇敵
|
奴役期
|
太平期
|
1
|
俄陀聶
|
三9~11
|
猶大
|
迦勒之姪
|
米所波大
(米古珊利薩田)
|
8年
|
40年
|
2
|
以笏
|
三12~30
|
便雅憫
|
左手便利
|
摩押人
(伊磯倫)
|
18年
|
80年
|
3
|
珊迦
|
三31
|
(拿弗他利)
|
善用趕牛棍
|
非利士人
|
?
|
?
|
4
|
底波拉
|
四4~五31
|
以法蓮
|
女士師
|
迦南人
(耶賓)
|
20年
|
40年
|
5
|
基甸
|
六11~八35
|
瑪拿西
|
|
米甸人
|
7年
|
40年
|
6
|
陀拉
|
十1、2
|
以薩迦
|
|
(自相殘殺)
|
?
|
?
|
7
|
睚珥
|
十3~5
|
(基列)
|
三十子、三十城
|
(自相殘殺)
|
?
|
22年
|
8
|
耶弗他
|
十一1~十二7
|
(基列)
|
妓女之子
|
亞捫人
|
18年
|
6年
|
9
|
以比讚
|
十一8~10
|
猶大
|
三十子、三十女
|
?
|
?
|
7年
|
10
|
以倫
|
十二11、12
|
西布倫
|
|
?
|
?
|
10年
|
11
|
押頓
|
十二13~15
|
以法蓮
|
|
?
|
?
|
8年
|
12
|
參孫
|
十三2~十六31
|
但
|
拿細耳人、大力士
|
非利士人
|
40年
|
20年
|
13
|
撒母耳
|
撒上一1~代上六33
|
利未
|
先知、祭司
|
非利士人
|
?
|
?
|
b.
中歷史書
以色列國的中期歷史是以掃羅登基立王;建立一個選民史上的王朝開始的,從原先的聯合(統一)王國開始,歷經大衛和所羅門,直至羅波安王登基之後,王朝一分為二,在歷史上產生了南、北二朝,其前後時間共計二百多年(933~586B.C.),有時互相對恃有時彼此溝和,是以色列歷史的中王朝時期。整段歷史以南、北兩朝的君王為主,茲列表於下:
統一王朝的君王
順序
|
君王
|
支派別
|
年代(B.C.)
|
經 文
|
1
|
掃羅
|
便雅憫
|
1053-1013
|
撒上九~卅一(代上八~十一)
|
2
|
大衛
|
猶大
|
1013-973
|
撒下一~廿四(代上十一廿九)
|
3
|
所羅門
|
猶大
|
973-933
|
王上一~十一(代下一~九)
|
三次的被擄表:
猶大國(南朝)
|
以色列國(北朝)
|
順序
|
君王(歷代)
|
(B.C.)
|
個數
|
君王(列王)
|
支派別
|
年代( B.C.)
|
1
|
羅波安 (下十17)
|
932-916
|
1
|
耶羅波安一世
(上十二1)
|
以法蓮
|
932-911
|
2
|
亞比央 -亞比雅
(下十三1)
|
916-914
|
3
|
亞撒 (下十四1)
|
914-874
|
2
|
拿答 (上十五25)
|
以法蓮
|
911-910
|
3
|
巴沙 (上十五33)
|
?
|
910-887
|
4
|
以拉 (上十六8)
|
?
|
887-886
|
5
|
心利 (上十六10)
|
?
|
886
|
6
|
暗利 (上十六15)
|
?
|
886-875
|
4
|
全真中明體'>約沙法 (下十七1)
|
874-850
|
7
|
亞哈 (上)十六29
|
|
875-854
|
8
|
亞哈謝 (上廿二51)
|
?
|
854-853
|
5
|
約蘭 (下廿一1)
|
850-843
|
9
|
約蘭 (下一17)
|
?
|
853-842
|
6
|
亞哈謝 (下廿二1)
|
843-842
|
10
|
耶戶 (下九1)
|
迦得 ?
(基列)
|
841-815
|
7
|
亞他利雅
(下廿二10)
|
842-837
|
|
|
|
|
8
|
約阿施 (下廿四1)
|
836-797
|
11
|
約哈斯 (下十三1)
|
迦得 ?
|
815-799
|
9
|
亞瑪謝 (下廿五1)
|
797-769
|
12
|
約阿施 (下十三10)
|
迦得 ?
|
799-784
|
10
|
亞撒利亞-烏西雅 (下廿六1)
|
969-741
|
13
|
耶羅波安二世
(下十四23)
|
迦得 ?
|
784-753
|
14
|
撒迦利雅
(下十五8)
|
迦得 ?
|
753-752
|
15
|
沙龍 (下十五13)
|
?
|
752-751
|
16
|
米拿現 (下十五17)
|
?
|
751-742
|
17
|
比加轄 (下十五23)
|
?
|
742-741
|
11
|
約坦 (下廿七1)
|
741-734
|
18
|
比加 (下十五27)
|
?
|
741-730
|
12
|
亞哈斯 (下廿八1)
|
734-715
|
19
|
何西亞 (下十七1)
|
?
|
730-722
|
13
|
希西家 (下廿九1)
|
715-697
|
|
14
|
瑪拿西 (下卅1)
|
697-642
|
15
|
亞們 (下卅三21)
|
641-640
|
16
|
約西亞 (下卅四1)
|
639-609
|
17
|
約哈斯 (下卅六1)
|
609
|
18
|
約雅敬 (下卅六5)
|
609-598
|
19
|
約雅斤 (下卅六9)
|
598
|
20
|
西底家 (下卅六11)
|
598-586
|
c.
後歷史書
到了分裂王國的末期,也就是所謂的「後期歷史」;北朝因亞述的侵襲而亡國(722B.C.),南朝雖有中與的跡象,但畢竟維持不久,終於經歷了三次巴比倫的圍困而始了被擄和釋放的過程,經歷了三次的被擄和三次大批選民的返國,纔有歷史上所謂的「擄放時期」。
三次的被擄,造成了猶大國的滅亡(586B.C),選民大批被移至巴比倫。卻在經過了七十年,也就是波斯統治時期,竟然給了選民三次的釋放返鄉。因此,這段時期是以帶領猶大選民(以色列已不復存)返國領袖和復興信仰的文士、王裔為主導,不但重建聖殿、重修聖城,而且復興了選民的信仰,是一段影響新約時期猶太人非常重要的時期,其中包括了《以斯拉記》、《以斯帖記》、《尼希米記》,吾人在研讀中,不能不知道的。茲將三次的被擄和三次的被釋,以表格列之於下:
三次的被擄表:
被擄次
|
年代表 (B.C.)
|
選民君王
|
入侵國
|
入侵者
|
第一次
|
606
|
約雅敬
|
巴比倫
|
尼布甲尼撒
|
第二次
|
597-596
|
約雅斤
|
巴比倫
|
尼布甲尼撒
|
第三次
|
586
|
西底家
|
巴比倫
|
尼布撒拉旦
|
三次的釋放(返國)表:
返國次
|
年代 (B.C.)
|
君 王
|
領 袖
|
職 別
|
人 數(參考數)
|
經文
|
第一次
|
536
|
古列
|
所羅巴伯
|
王裔
|
會眾 :423600
僕婢 :7337
歌唱者 :200
|
拉二
|
第二次
|
458
|
大利烏
|
以斯拉
|
文士
|
男丁 :1496
利未人 :38
尼提寧 :220
|
拉八
|
第三次
|
445
|
亞達薛西
|
尼希米
|
省長
|
不詳
|
尼二
|
2.
歷史書歸納
歷史(尤其是以色列史)本來就是人類文明的一種文字記載,其存留的意義,不僅在於史料的保存,更重要的也是要從歷史的檔案中,取教訓和啟示,以避免重蹈覆轍,因此,綜合了這幾卷舊約歷史書的原始資料,大概有幾個意義值得思考的:
a.
善惡必報
在整個時代中,必有貧富貴賤之社會現象,但從這些書中,可以看出無論是上自尊貴的君王,下至貧賤之庶民,無一不是維繫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之天理準則之中,善者乃敬畏耶和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遵守神的律法;反之,則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背棄先知的警告,尤以一國之君、一家之主,其言行或善或惡,對於社會、家庭的興衰,有不可分之絕對關係。因此,舊約是人類行為的一面借鏡,讓世人確實的體認到,因果報應本就操之在神,但卻決定在人本身行為的抉擇,善惡總必會有報應,而耶和華是棄惡好善之權能者,世人豈能不行善以敬畏祂呢?
b. 監察明暗
史學之價值,完全取決於所載之史實的精確度,世人在暗處所行的,神不但在監察,而且於明處顯露出來,也就是善者之惡或惡者之善,均不為神所忽略,聖經這方面的權威性,是一般史書難以抗衡的,唯賴全能、全知之神的感動、評斷,才得以客觀、公正,故聖經所記之真實性,不但不容懷疑,更可做為基督徒之惕勵。
c.
公義憐憫
神的公義,叫善者不至自誇驕傲,惡者無僥倖可求,然而祂的憐憫,又使惡者有回頭蒙悅的餘地,尤其是在是非難分,人倫墮落之際,耶和華真神仍秉持其固有不變的原則,藉眾先知的筆和口,闡述其旨意,在歷史是人類錯誤與歸正的不斷循環中,維繫在神所認定的真理,只有在依公義的懲治和對悔改者的憐憫中,才能體認到神的本質及時代的軌跡。
三. 智慧書(伯、詩、箴、傳、歌)
1.
智慧書導引
智慧書包括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五卷。詩篇、箴言、約伯記,是以歌詠、格言、俚語的方式,來論述敬神與為人之道,文句之優美,為一般文學中,少出其右,各卷文體均異於一般之作品,可說卷卷別樹一格。至於傳道書所強調的是人生的哲理,雅歌則以夫婦之愛隱喻神人合一之道,這五卷被稱為舊約的智慧書或五卷詩歌書。
經 卷
|
作 者
|
主 旨
|
約伯記
|
約伯
|
義人遭苦難
|
詩篇
|
摩西 (1)、
|
你要稱頌神
|
大衛 (73)
|
可拉後裔 (10)
|
亞薩 (12)
|
所羅門 (2)
|
以探 (1)
|
希幔 (1)
|
箴言
|
所羅門 (一~廿九)
|
敬畏耶和華
|
亞古珥(卅)
|
利慕伊勒(卅一)
|
傳道書
|
所羅門
|
王者懺悔錄
|
雅歌
|
所羅門
|
與主蜜相契
|
2.
智慧書歸納
雖然這五卷書似乎各有其內容,彼此間沒有很必要將內容牽連在一起,不過畢竟都是有關人生哲理和信仰的體會,故概略的可以歸納以下幾點:
a.
敬神為人之道
這五卷聖經的作者,有集榮華富貴於一身之君王,也有經過貧富歷煉和生命考驗者,當他們在回顧、體認生命的意義時,最後還明白了有誰能主宰自己呢?又有誰能自己的腳步呢?唯有那永恆的主宰,祂要人真正的歸回到敬神與愛人的軌道上,這樣,縱然在顛簸的旅途中,必能安然度過。
b.
受試煉的真意
在如苦海的人生當中,人既被生 ,對生命的考驗,似乎是一種無,然而神有美好的愚,讓人在苦難中思想、學習和成熟,也藉著苦難的熬煉,認識神刻意安排的本意。
c.
日光下的虛空
日光之下的眾生,在汲汲營營地為物質奔波時,智慧者早已看透其一切終歸虛空,日光之下沒有新事,享盡榮華富貴也好,受盡人生苦難也好,到頭來只不過為慾所纏,在這物慾橫流,男歡女愛之際,敬畏神才是人生的根本,建立在信仰根基上的生活,才享有真正的人生。
d.
兩情相悅之理
任憑世上有苦難,人生終歸虛空,但神將人放在世的舞台上,仍有其意義和價值,然而人能夠瞭解多少呢?縱然我們不易瞭解,但我們還是要演好就這麼一次的角色。因此,面對著人生,我們的神,藉著遠古的智慧者,告訴我們,要善於珍惜生命,享受勞碌所得,與妻快活度日,這是在虛空的人生中,神願我們所追求的,也藉著夫婦間的生活,表明神與人合一的真理在敬神相愛中,建立屬世的家庭和屬靈的家庭。
四. 先知書(五大先知書、十二小先知書)
1.
先知書導引
先知書一般依其篇幅的多寡,分為大先知書和小先知書,大先知書為,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穌米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稱為五大先知書。餘者有十二卷,稱為十二小先知書: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
先知運動起源於撒母耳的時代,一直延伸到後世,而出現在先知書中的所有作者,有其時代性,因神在歷代選民中,選召他們,讓眾先知通曉神的旨意,或領受祂的啟示,並作為神的發言人,然後藉語言,文字,向百姓宣告、警戒、勸勉、安慰與指示的這些人,古時稱之為先知、先見、神人、耶和華的僕人、受靈感的,這些人在君王或祭司悖道時,為神所另興起的一群。他們是不擇身份,不限年齡、不分性別、亦無種族之別,耶和華神或直接或間接選召他們,也有藉著許願廷身而出,作為神的差役,他們所宣告的都是耶和華神的旨意。
先知的預言,距其應驗的時期,短者三、五天,或一兩個月,長者幾十年,幾百年,更甚至亦達千年以上。如:設王立國,備料建殿、亡國復國,彌賽亞降生……等,若神之預言不能一一應驗,則先知書不僅失去意義,聖經之可靠性受到質疑,這是必然的。尤其在這些先知書中,特別強調:祂所揀選之百姓,從立國、亡國到復國,其變化不可謂不大,均肇因於百姓摒棄神的律例、典章、法度、誡命,以致使國勢退化到不可收拾之地步,然而在預定的時期滿足時,百姓終於返回聖地,重建新建造聖殿和修復聖城,在在顯示了先知預言的準確性與可靠性,證實了從神而來之預言,更使後人不能不佩服神作為的奇妙。
先知的年代及歷史背景表
個數
|
先知
|
年代表 (B.C.)
|
南朝君王
|
北朝君王
|
外邦君王
|
經文
|
1
|
俄巴底亞
|
845
|
約蘭
|
約蘭
|
|
王下八~九;代下廿一~廿二
|
2
|
約珥
|
835
|
約阿施
|
耶戶
|
|
王下九~十三;代下廿二~廿四
|
3
|
約拿
|
782
|
亞瑪謝、烏西雅
|
耶羅波安二世
|
亞述;撒縵以色四世
|
王下十四~十五;代下廿五~廿六
|
4
|
何西亞
|
760-720
|
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
|
耶羅波安二世、撒迦利亞、沙龍、米拿現、比轄、比加、何細亞
|
|
王下十五~十七;代廿七~卅二
|
5
|
阿摩司
|
760
|
烏西雅
|
耶羅波安二世
|
|
王下十四~十五;代下廿六
|
6
|
以賽亞
|
739-685
|
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瑪拿西
|
比加、何細亞
|
|
王下十五~廿一;代下廿七~卅二
|
7
|
彌迦
|
737-690
|
約坦、亞哈斯、希西家
|
比加、何細亞
|
|
王下十五~廿;代下廿七~卅二
|
8
|
那鴻
|
650
|
瑪拿西
|
(亡國)
|
亞述:亞述巴尼帕
|
王下廿一;代下卅三
|
9
|
西番雅
|
640
|
約西亞
|
|
|
王下廿二~廿三;代下卅四~卅五
|
10
|
耶利米
|
627-580
|
約西亞、約哈斯、約雅敬、約雅斤、西底家
|
|
巴比倫:拿布波拉 撒、尼布甲尼撒
|
王下廿二~廿五;代下卅四~卅六
|
11
|
哈巴谷
|
609
|
西底家
|
|
巴比倫:拿布波拉 撒
|
王下廿四~廿六;代下卅六
|
12
|
但以理
|
605-530
|
約雅敬、約雅斤、西底家、(選民被擄)
|
|
巴比倫:尼布甲尼撒、尼力里沙、拉巴施瑪爾杜克、以未米羅達、拿波尼度
瑪代波斯:古列
|
王下廿四~廿六;代下卅六
|
13
|
以西結
|
593-570
|
西底家
|
|
巴比倫:尼布甲尼撒
|
王下廿五;代下卅六
|
14
|
哈該
|
520
|
省長:所羅巴伯
|
|
瑪代波斯:大利烏一世
|
以斯拉記;哈該書
|
15
|
撒迦利亞
|
520
|
省長:所羅巴伯
|
|
瑪代波斯:大利烏一世
|
以斯拉記;撒迦利亞
|
16
|
瑪拉基
|
433
|
省長:尼希米
|
|
瑪代波斯:大利烏二世
|
尼希米記;瑪拉基
|
2.
先知書歸納
舊約時代的先知,他們的任務,就是宣告神向他們啟方預言和旨意,讓選民明白神從上頭傳給眾人的信息,宣判背逆之民的下場,及爾後神經論的默示,大概可規納為下列幾項:
a.
悖逆之民的罪狀
先知書的開始,就是露選民悖逆的斥責,指控他們的罪狀,可惜的是,自烏西雅王以降,這些選民始終不肯接受先的規勸,仍然我行我素,先知書中通佈眾民的惡行,其罪項不勝枚舉,如:偶像遍及全國,獻虛浮的供物,欺壓孤兒寡婦,專顧貪婪、奢華宴樂、結交外邦……。耶和華一再藉先知警告、規勸,可惜的是這些為神所眷愛之民,仍然一意孤行,悖棄耶和華神的命令,毀了神與他們之間所立的鹽約,以致引起耶和華的忿怒。
b. 選民被擄的慘狀
在眾人罪惡盈貫之際,先知預警他們,因這些民拜一切可憎的偶像,流兒女的血獻給牠,行各種可憎的事,當然神的懲罪必定臨到,所以在所有先知書中,一再告戒他們,耶路撒冷必荒廢,穀種在土塊下朽爛,溪水乾涸,神要傾覆以色列國的城邑。更可悲的是,聖民終必被擄外邦,聖地成為荒場,榮耀的國成為暗淡無光之地,死亡吞筮了悖逆之民,但以色列民仍惟惡是趨,這幾卷先知書是否也給了屬靈教會一些重要的警示呢!
c.
預言彌賽亞的降生
只要談及舊約聖經,對於彌賽亞降生的預言,沒有不把眼光放在以賽亞這份大先知書上,它是一卷預言彌賽亞受膏者一生的偉大經卷,其實這個預言,也零星分佈在其他先知書中;彌迦預言 基督的降生地點;撒迦利亞記載基督被賣之銀價,猶大的後悔及這錢買了窯戶、牧人被擊打,羊就分散……,顯示先知書在末後救贖的工作上,所具有的特殊地位,而這些經文,不斷地被基督及使徒們引用著,這在研讀先知書中,是不可忽略的一點。
d. 神的公義和憐憫
神的公義,是因為祂權柄的彰顯和本性的表白,但是要讓以色列民知道,也要曉諭當代的外族與每世代的萬民;耶和華以公義待人,各國各方各族必須承擔自己行為的責任,神的律例、典章、誡命、法度,是宇宙萬物的準則,絕不得任意背棄,祂不以善為惡,不以惡為義,縱然是耶路撒冷和撒瑪利亞,誰能逃避祂的罪責呢!但正如先知、詩人所求的,耶和華在忿怒之後,仍以憐憫待祂的子民,祂安撫哀傷的,包裹受傷的,分散的祂再聚集,乾癟的祂再滋潤,耶和華神沒有拋棄祂的子民,必以恩惠和慈愛眷顧他們,這也是先知書的信息。
e.
異族終必受懲治
雖然在選民墮落時,週圍的外族,如:亞蘭、非利士,以致後來的以東、摩押、埃及……,等各民族,成了以色列民肋下的荊棘,罪惡的網羅,抽打之鞭和杖,然而聖民在因罪受苦之際,由於這些人的幸災樂禍,並且進而恥笑欺壓落難之選民,加重苦軛在選民身上之惡,耶和華豈就此輕易放過他們呢?他們就如鞭打兒女後的鞭,被折斷而拋棄般的,以嚴勵對待這些外族,因為耶和華也因加諸之選民的刑罰而後悔了。這即是選民與外族所遭遇所不同的地方,然而聖民何曾體會神的美意呢?
f.
被擄之民要歸回
耶和華真神對祂的選民,流有永遠的發怒,在懲罰他們的罪惡之餘,一再的應允終將讓這些被擄之民,有返回家園的盼望,國雖滅亡,但七十年後,必有一王釋放他們歸回,這是神肯定的應許和奇妙的安排,同時也在先知運動的末期,實現了祂的諾言,讓流浪外地的選民一批批的返國,既表明祂的慈愛和憐憫,也給先知的預言作了最佳的佐證。
g. 大衛帳幕的重建
這是偉大的預告,也是跨時代的宣言,大衛是選民心目中偉大的君王,也是他們所崇拜的民族英雄,尤其彌賽亞將出自他的後裔,他們期待著那曾經擁有的盛世,能夠再現,而耶和華藉眾先知通曉祂的百姓們,並非他們心目中的國度,祂要重建之大衛的帳幕,是末世救恩的彰顯。所以這些默示,不是以色列民所明白的,唯有我們站在歷史後端的真以色列民,纔能看明那「重建大衛帳幕」的確實意義。
h. 萬民流歸神的山
神的約和祂的應許,一直是神學上的中心主題,縱然以色列民族的思想是狹窄的,自認為唯他們是獨居之民,是被特別揀選的,卻不斷的產生悖逆的行為,而耶和華反而藉著眾先知向各世代的人表明,神的救恩是普及性的,祂慈愛的聖手 ,終必擁抱萬民,救贖全人類故自先知書的開始,就藉以賽亞不斷呼籲,萬民必流歸神的山,神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祂必躬自為牧,從東從西從南北,招回祂的聖民,正如最後藉瑪拉基先知所說的:『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使父親的心較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瑪四5~6)。
至於所謂的「大先知」和「小先知」,我們知道先知出現之時代不盡相同,或有前後之順序,其實在神面前,只為完成宣告之宗旨,比較其大小原是沒有意義,但之所以有大小之稱,其差異在於工作的時間和信息的長短作為區分。小先知書,乃出於這十二卷先知書,在希伯來文聖經原合為一卷,加上各卷的篇幅較短,不如前頭五卷先知書的篇幅長,事實上他們的信息都是極為寶貴的。
舊約聖經一般可分成以上四大類,若於讀經之前,對舊約的內容,能簡要的瞭解,並概略的掌握其中之原則,必可很清濋的明白,舊約聖經的安排及建立基本的概念。當然聖經概論與聖經歷史有相同與異同之處,聖經入門則簡略的介紹聖經概論,至於其中有關分類與各章的介紹中,則見仁見智,各家自有不同之分類與順序的安排,但不論是概論、歷史,均離不開舊約聖經概念之建立也。
第四篇 舊約聖經綱要
壹. 摩西五經綱要
一. 創世記
1.
要旨:萬象之起源
2.
作者:除了摩西死後之小部份歷史由他人補述外,多數經學家尚認定是摩西著作的,而摩西大約生存於西元前1522
─ 1402年。
3.
簡覽:本卷可分為兩大段,原始(上古)歷史及選民歷史,並就上古史四件大事 ─ 創造、墮落、洪水、巴別塔,敘述之。選民歷史即 ─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四大族長作簡要說明。
4.
大綱:
a.
神的創造(一 ~ 二章)
b. 人類墮落(三 ~ 五章)
c.
洪水毀滅(六 ~ 九章)
d. 造巴別塔(十 ~ 十一章)
e.
亞伯拉罕(十二 ~ 廿五章)
f.
以撒時代(廿五 ~ 廿七章)
g. 雅各時代(廿七 ~ 卅六章)
h.
約瑟時代(卅七 ~ 五十章)
二. 出埃及記
1.
要旨:蒙贖出埃及
2.
作者:摩西約於西元前1402年完成。
3.
簡覽:全書四十章,可概分為三段;首段論選民在埃及的情況,次段論出埃及的經過,最後記西乃山的訓令。
4.
大綱:
a.
埃及的苦難(一章)
b. 救星的預備(二 ~ 四章)
c.
拯救的過程(五 ~ 十二章)
d. 分開的紅海(十三 ~ 十四章)
e.
西乃的路上(十五 ~ 十八章)
f.
誡命的傳授(十九 ~ 卅一章)
g. 選民的抗命(卅二 ~ 卅四章)
h.
帳幕的籌建(卅五 ~ 四章)
三. 利未記
1.
要旨:你們要聖潔
2.
作者:摩西完成,約於西元前1442年,但不確定。
3.
簡覽:書中所載祭祀的禮儀、潔淨的規矩、節期的行事,為作聖潔子民必須遵守的各種律法,前半段乃藉聖潔的事奉來親近神,後半段是以聖潔的生活來彰顯聖潔的信仰。
4.
大綱:
a.
獻祭的條例(一~七章)
b. 祭司的條例(八~十章)
c.
潔淨的條例(十一~十五章)
d. 贖日的條例(十六章)
e.
道德的條例(十七~廿二章)
f.
節期的條例(廿三章)
g.
其他的條例(廿四~廿七章)
四. 民數記
1.
要旨:曠野的旅程
2.
作者:摩西約在西元前1402年完成。
3.
簡覽:全卷可分為三段,首段是從西乃山到加低斯,次段從加低斯起在曠野漂流卅八年,第三段則是從加底斯到摩押平原,就在那裡預備過約但河進迦南。
4.
大綱:
a.
選民的組織(一 ~ 四章)
b. 啟程的預備(五 ~ 十章)
c.
不斷的怨言(十一 ~ 十四章)
d. 可拉的背叛(十六 ~ 十九章)
e.
米利巴事件(廿章)
f.
銅蛇的救贖(廿一章)
g. 戰河東二王(廿一章)
h. 惡術士巴蘭(廿二 ~ 廿五章)
i.
二次數百姓(廿六章)
j.
律法的重申(廿七 ~ 卅七章)
五. 申命記
1.
要旨:律法的重申
2.
作者:是摩西的遺命,述於選民進迦南之前的摩押地,約西元前1406年左右。
3.
簡覽:依摩西的演講詞和其後面的補述,可分成三部份;首段係對往事的回顧,次段是進入迦南的展望與應許,末段所附錄的摩西之死,可能是出於他人手筆。
4.
大綱:
a.
曠野的回顧(一 ~ 三章)
b. 律法的重申(四 ~ 十一章)
c.
宗教的戒律(十二 ~ 十六章)
d. 政治的條例(十七 ~ 廿章)
e.
社會與家庭(廿一 ~ 廿六章)
f.
禍福的宣告(廿七 ~ 卅章)
g.
臨終的勵勉(卅一 ~ 卅四章)
貳. 歷史書綱要
一. 約書亞記
1.
要旨:聖地的征服
2.
作者:猶太傳統均承認本書作者是約書亞本身,不過保守派聖經學者,卻持不同看法。
3.
簡覽:約書亞記記載以色列人取得應許之地的過程,全書計有備戰、征服、分地及歸神為聖四個單元。
4.
大綱:
a.
進迦南地(一 ~ 五章)
b. 清除異族(六 ~ 十二章)
c.
分配土地(十三 ~ 廿二章)
d. 教訓百姓(廿三 ~ 廿四章)
e.
社會與家庭(廿一 ~ 廿六章)
f.
禍福的宣告(廿七 ~ 卅章)
g.
臨終的勵勉(卅一 ~ 卅四章)
二. 士師記
1.
要旨:沒有王的國
2.
作者:由不具名的一位先知,約寫於西元前1000年。
3.
簡覽:士師記所記載的幾乎是:作惡→被欺→哀求→拯救→作惡,這種過程的一再重演,以及耶和華藉十四位士師的拯救過程。
4.
大綱:
a.
士師的起源(一 ~ 三章)
b. 士師俄陀聶、以笏、珊迦(三章)
c.
士師底波拉(四 ~ 五章)
d. 士師基甸(六 ~ 八章)
e.
士師之裔亞比米勒(九章)
f.
士師陀拉、睚珥(十章)
g. 士師耶弗他、以比讚、以倫、押頓(十一 ~ 十二章)
h. 士師參孫(十三 ~ 十六章)
i.
士師時代之亂(十七 ~ 廿一章)
三. 路得記
1.
要旨:被贖得安息
2.
作者:不確定,可能是撒母耳或其門徒。
3.
簡覽:從路得敬重神及順服婆婆的事實,闡釋一個猶太家庭之墮落和外邦女子的蒙恩。
4.
大綱:
a.
路得的歸回(一章)
b. 拾穗養婆婆(二章)
c.
卑女見財主(三章)
d.
完美的結合(四章)
四. 撒母耳記上
1.
要旨:聽命勝獻祭
2.
作者:本卷分別由撒母耳(一 ~ 廿四章)和先知拿單、迦得(廿五 ~ 卅一)完成於西元前1020年左右。
3.
簡覽:本卷是記載,從神權政體轉變為君權政體的一段劃時代歷史,一位先知和兩位受膏的君王,是全卷的關鍵人物,開創了爾後四百六十年君王時期的局面。
4.
大綱:
a.
哈拿懇禱得子(一章)
b. 以利家的敗亡(二 ~ 四章)
c.
約櫃被擄外邦(五 ~ 八章)
d. 掃羅被膏被棄(九 ~ 十五章)
e.
大衛流亡生活(十六 ~ 卅章)
f.
掃羅父子戰歿(卅一章)
五. 撒母耳記下
1.
要旨:要合神心意
2.
作者:由先知拿單與迦得撰寫,完成於西元前980年左右,較上卷約晚四十年。
3.
簡覽:繼上卷之歷史,記載大衛王朝的史實。
4.
大綱:
a.
作猶大人的王(一 ~ 四章)
b. 建都耶路撒冷(五 ~ 十章)
c.
大衛家的禍患(十一 ~ 廿一章)
d.
大衛王的晚年(廿二 ~ 廿四章)
六. 列王紀上
1.
要旨:繁榮至被擄
2.
作者:不詳,相傳耶利米為本書的作者,但大部分權威的聖經學者則認為本書是不具名的作者所寫,並且相信作者是被擄巴比倫的猶太人。
3.
簡覽:自大衛至亞撒,南朝的五王與自耶羅波安至亞哈謝,北朝的八王之歷史。
4.
大綱:
a.
大衛晚年與所羅門(一 ~ 十一章)
b. 羅波安與耶羅波安(十二 ~ 十四章)
c.
南北諸王與以利亞(十五 ~ 廿二章)
七. 列王紀下
1.
要旨:繁榮至被擄
2.
作者:同列王紀上作者。
3.
簡覽:繼上卷,記載南朝十三王與北朝十三王之歷史。
4.
大綱:
a.
先知的交棒與升天(一 ~ 二章)
b. 以利沙先知行神蹟(三 ~ 十三章)
c.
南北朝諸王與淪亡(十四 ~ 廿五章)
八. 歷代志上
1.
要旨:應許的傳承
2.
作者:聖經學者認為是以斯拉完成於西元前450至425年。
3.
簡覽:作者以神所膏立的正統王朝為主體,記述大衛王、所羅門王,南朝諸王的事蹟,完全站在屬於真之文士、祭司的立場,提供了歷史的殷鑑。
4.
大綱:
a.
猶太人的淵源(一 ~ 九章)
b. 大衛被尊為王(十 ~ 十二章)
c.
大衛為殿熱心(十三 ~ 十七章)
d. 大衛平生武功(十八 ~ 廿章)
e.
大衛核民受懲(廿一章)
f.
大衛與所羅門(廿二 ~ 廿九章)
九. 歷代志下
1.
要旨:應許的傳承
2.
作者:同歷代志上作者。
3.
簡覽:從王朝的極盛,信仰達到顛峰,至南北兩朝的分裂,信仰的墮落。前單元以所羅門武功及建殿為主,後面單元記載諸王歷史。
4.
大綱:
a.
所羅門建聖殿(一 ~ 七章)
b. 所羅門的尊榮(八 ~ 九章)
c.
南北朝的形成(十~十一章)
d.
南朝猶大諸王(十二~卅六章)
十. 以斯拉記
1.
要旨:聖殿的重建
2.
作者:以斯拉於返抵耶路撒冷後,完成本卷之著作,約是西元前450年。
3.
簡覽:選民三次大批自被擄之地歸回,本卷載其第一、二次返國,重建聖殿與信仰復興的情形。
4.
大綱:
a.
古列下詔選民返國(一~二章)
b. 聖殿的重建和停工(三~四章)
c.
再興聖工殿工完竣(五~六章)
d. 熱心的文士以斯拉(七~八章)
e.
以斯拉的信仰復興(九~十章)
十一.
尼希米記
1.
要旨:聖城的重修
2.
作者:尼希米約於西元前420年完稿。
3.
簡覽:尼希米是波斯王亞達薛西的酒政,繼所羅巴伯及以斯拉之後,率民第三批返回猶大,任省長十二年,全書記載他帶領百姓重修城牆與復興信仰的經過。
4.
大綱:
a.
尼米回國(一章)
b. 城牆的修建(二 ~ 七章)
c.
信仰的復興(八 ~ 十二章)
d.
行獻城牆禮(十二 ~ 十三章)
十二.
以斯帖記
1.
要旨:選民的得勝
2.
作者:不詳,從內容推測,可能是末底改或以斯帖本身。
3.
簡覽:本卷記載一位猶大孤女,奇蹟般的成為波斯王后,又因而拯救了猶大民族的事蹟。
4.
大綱:
a.
以斯帖被立為后(一 ~ 二章)
b. 末底改忠誠事奉(二章)
c.
哈曼欲除猶大人(三章)
d. 以斯帖拯救民族(四 ~ 八章)
e.
猶大人立普珥節(九 ~ 十章)
參. 智慧書綱要
一. 約伯記
1.
要旨:義人遭苦難
2.
作者:有人認為本卷是約伯寫的,也有人認為是摩西或以利戶二人中之一者,甚或亦有認為是所羅門王時代的人的寫,但均無充分之證據。
3.
簡覽:本卷的主旨既然是「義人為什麼會遭苦難」的人生重大問題,其對選民有極大的啟示,即世上有苦難、人生必遭難、靈界之奧秘、信心的楷模、處世之原則、苦難之果效、真神之超越。
4.
大綱:
a.
義人約伯受試煉(一 ~ 三章)
b. 與友三次的辯論(四 ~ 卅一章)
c.
最高明的以利戶(卅二 ~ 卅七章)
d.
真神圓滿的答案(卅八 ~ 四一章)
二. 詩篇
1.
要旨:你要讚美神
2.
作者:至少十餘人,歷經一千餘,經文士以斯拉的搜集編篡,計:大衛七十三篇、亞薩十二篇、可拉後裔十一篇,希西家十五篇、耶杜頓三篇,所羅門、哈該、撒迦利亞、以斯拉各二篇,摩西、以探、希幔各一篇,其他尚有著者不詳。
3.
簡覽:詩篇乃供聖殿崇拜用之詩歌,論述詩篇裡的基督,詩篇裡的耶路撒冷,詩篇裡的永生,及在遭難、挫折、掙扎中藉信靠、拯殿、稱頌而得勝。
4.
大綱:
a.
論創世記(一 ~ 四一篇)
b. 論出埃及記(四二 ~ 七二篇)
c.
論利未記(七三 ~ 八九章)
d. 論民數記(九○ ~ 一○六篇)
e.
論申命記(一○七 ~ 一五○篇)
三. 箴言
1.
要旨:敬畏耶和華
2.
作者:大部份出自所羅門的手筆、其他有「智慧人」(位份如同先知、祭司、謀士)、「希西家的人」、雅基的兒子亞古珥和利慕伊勒王(有人認為是所羅門的別名)。編輯年代被認定為;希西家王時代(廿五1)或西元前300年至西元前250年,被擄歸回之後編輯或補寫。
3.
簡覽:箴言原文有比喻、格言、寓言、成語、謎語等意思。本書是靈修要道、處世做人的指南,以規勸、警戒為主,因此,箴言是智慧之精華,智慧的基礎在於敬畏神。
4.
大綱:
a.
智慧的真善美(一 ~ 九章)
b. 善與惡的結果(七 ~ 廿二章)
c.
智慧人的真言(廿二 ~ 廿四章)
d. 智與愚的對比(廿五 ~ 廿九章)
e.
亞古珥的箴言(卅章)
四. 傳道書
1.
要旨:王者懺悔錄
2.
作者:所羅門於年老時所作,約完成於西元前930年。
3.
簡覽:如何從虛空幻滅的人生中,得到真正的充實。
4.
大綱:
a.
勞碌、財富、享樂是虛空(一 ~ 五章)
b. 智慧、聲譽、長壽是虛空(六 ~ 十章)
c.
行善、事主、守命是本分(十一 ~ 十二章)
五. 雅歌
1.
要旨:與主密相契
2.
作者:傳統上均認定是所羅門著的,約完成於西元前965年。
3.
簡覽:這是一卷牧人情歌,藉著描述一位牧人(指著所羅門)與書拉密女,自相愛相戀到新婚之間的愛情,來表明基督與教會之夫婦關係,及天人合一之道。
4.
大綱:
a.
戀慕的階段(一 ~ 二章)
b. 婚禮進行曲(三 ~ 四章)
c.
婚姻的生活(五 ~ 八章)
肆. 先知書綱要
一. 以賽亞書
1.
要旨:豐盛的救恩
2.
作者:以賽亞先知以華麗的詞藻,在不同時間與不同的場合所發表的。
3.
簡覽:這是一卷言論偉大,地位崇高的先知書,全書分為兩大主題;即神的審判(一~卅九章)和神的安慰(四十~六六章),以基督的先鋒作開始,到新天新地的實現作為結束,全卷顯示著神要成全的救恩,被公為是舊約中的福音書。
4.
大綱:
a.
耶路撒冷受責(一 ~ 十二章)
b. 耶和華的審判(十三 ~ 廿三章)
c.
亡民咸歸聖山(卅四 ~ 卅五章)
d. .希西家的附記(卅六 ~ 卅九章)
e.
耶和華的救贖(四○ ~ 四八章)
f.
耶和華的僕人(四九 ~ 五七章)
g.
耶和華的救恩(五八 ~ 六六章)
二. 耶利米書
1.
要旨:背道的兒女
2.
作者:本卷雖不被認為全出於耶利米先知的手筆,不過內中可看出,耶利米先知聽從吩咐,召了他的文士巴錄,依耶利米先知口述而錄之,在約雅敬王割破、焚燒之後,重新抄錄,另外又添了許多相關的記載,後來巴錄與耶利米一樣,曾被帶到埃及,可能就在埃及時,收集並編輯先知所提供的預言。
3.
簡覽:耶利米蒙召為先知時,北朝以色列早已滅亡一百多年了,而南朝猶大卻仍沈迷於罪惡之中,並向著滅亡直奔,先知期望藉著神的警語,力挽狂瀾,因此,書中充滿他的滿腔熱忱,書中亦充滿了耶利米的淚水,故耶利米被稱為「流淚的先知」。固然書中有悲觀、嘆息、失望,但他在指陳百姓的錯誤和責備勸告時,也充滿了盼望,尤其在書中宣告三大信息:(1)百姓還遭受被擄之刑罰時,以色列必復國,(2)神的國必再建立,(3)並預言另有一枝子出生,是公義的王,神也要與百姓立新約、賜尊榮。
4.
大綱:
a.
耶利米蒙召(一章)
b. 猶大的警誡(二 ~ 卅三章)
c.
歷史的敘述(卅四 ~ 四五章)
d. 列國的警告(四六 ~ 五一章)
e.
末代的君王(五二章)
三. 耶利米哀歌
1.
要旨:聖城的哀悼
2.
作者:七十士譯本的標題中,認為是以色列人被擄之後,耶路撒冷荒蕪,以致耶利米為耶路撒冷哀哭,以致希伯來人和基督教均相傳此卷為耶利米所著,而置於耶利米書之後。其實沒有確切證據,證明本卷是耶利米先知所寫的,不過作者本身,必親眼看見耶路撒冷傾覆之慘狀,君王受辱,百姓被人任意踐踏之災禍。雖然本書作者是誰,沒有確切的證據,但有很多的理由顯示耶利米先知的可能性極高,如:七十士譯本開頭即道,耶利米書中的哭泣及坐著流淚,與哀歌中,有多處相似。二書作者,又者眼見耶城被毀之慘狀,同時都有寫作能力,其完成時間可能在西元前586年之後不久。
3. 簡覽:本書是一極美又哀傷的詩歌,共有五篇哀悼詩,且每一篇都是獨立性質的,哀悼聖城及聖民之覆亡與被擄,並且說出其原因是來自這個國家已邪惡至極,即呼籲百姓悔改,免得墜入萬劫不復再生之地,卻也因他們的惡,祈求真神施予刑罰,是聖經中最悲慘的一卷。
4.
大綱:
a.
為聖民之死亡哀傷(一章)
b.
為聖城之焚毀悲歎(二章)
c.
為聖城之罪惡求赦(三章)
d. 為聖城之遭遇設喻(四章)
e.
為聖城未來求復興(五章)
四. 以西結書
1.
要旨:榮耀的歸回
2.
作者:是繼耶利米之後,被擄選民中,興起的年輕先知以西結。
3.
簡覽:以西結書中,記述的異象很多,約有十二個,其他如比喻、寓言、象徵的表演也多,不僅耶城被滅的預告,更預言以色列必復興,神的榮耀再歸回。
4.
大綱:
a.
以西結蒙神選召(一~三章)
b. 聖城遭毀之預言(四~廿四章)
c.
列國受審之預言(廿五~卅二章)
d.
以色列復興之預言(卅三~四八章)
五. 但以理書
1.
要旨:萬國的主宰
2.
作者:本書以作者但以理得名,雖作者被認為是但以理本身,仍有不少爭論,不過全書中,但以理多次採第一人稱之敘述。完成時間可能在巴比倫的末期與瑪代之間,即約西元前530年。
3.
簡覽:但以理書之主題,係藉第二章大像之夢的應驗,使世人和君王認識,真神是歷史的主宰者,掌管這世界。其內容分兩大段,前六章是選民在巴比倫,七章後則為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因此,全書可說是記載六件史實和四個異象。
4.
大綱:
a.
四個在巴比倫的青年(一章)
b. 第一夢及三聖徒受試(二 ~ 三章)
c.
第二夢及夢兆的應驗(四章)
d. 末代君王縱飲與亡國(五章)
e.
禱告勝試探的但以理(六章)
f.
四個預言歷史的異象(七 ~ 十二章)
六. 何西阿書
1.
要旨:不貞的妻子
2.
作者:本書作者何西阿,是備利的兒子,其名之意即為「拯救」。在耶羅波安第二的晚年至希西家早年,約四十年之間,傳講神的話,本書也約完成於西元前760年~720年間。
3.
簡覽:何西阿乃北朝的先知,其訊息是以色列被擄前不久的預言,神以先知不貞的妻子私奔他人,終至淪落為奴,但仍要先知將她贖回,得以重享天倫之樂。神就是以他家庭的悲劇為例,表明神對悖道之以色列民間的懲罰和憐憫,感召選民的回頭。全書可分兩大部份:前者乃以先知家庭之悲劇,顯明神家的可悲和真神的無奈;後半均為向選民的勸告與預言。
4.
大綱:
a.
家庭悲劇作選民的寫照(一~三章)
b. 指出祭司、百姓、君王罪狀(四~八章)
c.
行邪淫招致災禍與咒詛(九~十二章)
d. 以色列的毀滅必定來到(十三章)
e.
悔改歸回神就必定祝福(十四章)
七. 約珥書
1.
要旨:耶和華之日
2.
作者:約珥書以作者約珥的名字為卷名,從書中知道,他熟知聖殿和崇拜儀式。這卷預言書,約完成於西元前820年,與約阿施王同時期。
3.
簡覽:在全國遭受可怕的蝗災之際,他宣告三件事情終必警醒:(1)猶大國要因其罪遭受責罰;(2)全國要速速轉向耶和華,(3)預告耶和華的日子臨到時,必有空前大災難,屆時耶和華亦要伸張公義。本書尤其預言到末後聖靈澆灌的大信息。
4.
大綱:
a.
藉蝗災而勸民悔改(一章)
b. 應許末後聖靈澆灌(二章)
c.
宣告耶和華的日子(三章)
八. 阿摩司書
1.
要旨:公義的審判
2.
作者:即是阿摩司先知,是在耶羅波安二世的時代,因此本書約完成於西元前760年左右。
3.
簡覽:從全書的訓斥當中,可以瞭解到:當耶羅波安二世治理北國時,南朝猶大國是能幹的烏西雅統治時期,兩國保持了和平相處之勢,以色列國在商業上,也很繁榮,產生了許多富豪,國富兵也強,是南北朝兩朝的中興時期,然而卻因此造成許多奢糜的現象,如:生活放縱,待弟兄殘忍,富貧差距愈大,法庭上不公,賄賂、自私、醉酒、貪婪、毫無道德。在宗教信仰上雖知奉獻,卻虛有虔誠的態度,僅守空虛的儀式,故先知宣告,神必給予他們公義的審判。
4.
大綱:
a.
各國的罪惡與刑罰(一 ~ 二章)
b. 以色列罪行與審判(三 ~ 六章)
c.
五種異象其他預言(七 ~ 九章)
九. 俄巴底亞書
1.
要旨:下墜的大鷹
2.
作者:是俄巴底亞先知較無疑問,原意為「耶和華的僕人」,約完成於西元前845年,即亞述初興,猶大約蘭王朝時期。
3.
簡覽:本書指出:以東人在耶路撒冷被侵時,不但不顧手足之情給予相助,反倒趁火打劫,因此必招致神嚴厲的懲罰,而且選民反在歷盡苦害之災難後,終必得耶和華的幫助而重新復興,成為永遠屬神的國度。
4.
大綱:
a.
以東滅亡之預言(1~9節)
b. 以東亡國之原因(10~14節)
c.
以色列國必復興(15~21節)
十. 約拿書
1.
要旨:往普天下去
2.
作者:是迦特希弗人,亞米太的兒子約拿,其名意為「鴿子」,此書寫於約拿任先知之末期,約為西元前770年。
3.
簡覽:本書記載約拿先知奉差遣往尼尼微傳警告,但他卻想逃往他施去,所以神藉大風浪,將他投於海中,後來卻被大魚吞下,鴿子不但不飛上天,反而入海被魚噬。在魚腹中的約拿不但沒喪命,經他的懇求之後,神又將他吐在旱地,再往尼尼微傳警告。然而當全城因此悔改時,又引來約拿的不悅,遂受神的責問。
4.
大綱:
a.
約拿的抗命(一章)
b. 約拿的悔改(二章)
c.
約拿傳警告(三章)
d.
約拿受神誨(四章)
十一.
彌迦書
1.
要旨:有何神像你
2.
作者:彌迦先知是本卷之作者,其名有「誰像耶和華」之意。他工作時間稍稍晚於以賽亞,本卷即完成於約西元前734~722年之間,即亞述攻取大馬色之後,未陷撒瑪利亞前,以賽亞工作於省城,而彌迦則工作於鄉間。
3.
簡覽:本卷的主題是神要審判猶大國的罪。先知彌迦痛斥富人對窮人的壓窄,並宣講公義和公平,同時他也明示神的恩慈和嚴厲,以遣責當時社會的腐敗和不公,及宗教上的假標準。不但如此,他又預告二朝的噩運之必臨,且將有一公義的君王生於伯利恆。
4.
大綱:
a.
痛斥罪惡與刑罰(一 ~ 三章)
b. 救主降生的預言(四 ~ 五章)
c.
神與百姓的爭辯(六章)
d.
宣告神必定赦免(七章)
十二.
那鴻書
1.
要旨:流人血的城
2.
作者:那鴻書提到底比斯城的失陷,且預言尼尼微將亡,故可能是那鴻先知寫於西元前約663年~612年之間。其名有「安慰、憐憫」之意。
3.
簡覽:那鴻先知預言尼尼微將傾覆一事,對受亞述所欺的猶大國不啻是一大安慰,此時距約拿向尼尼微傳警告,約晚一百多年。
4.
大綱:
a.
尼尼微傾覆的宣告(一章)
b. 尼尼微傾覆的景況(二章)
c.
尼尼微傾覆的因由(三章)
十三.
哈巴谷書
1.
要旨:惟因信得生
2.
作者:本書由哈巴谷先知所著,他的名字意思是「熱切的懷抱」,也含著「與神親近」之意,頗有先知、詩人、哲學家的風度。既然他工作於巴比倫威脅猶大之時,故著作時間可能於西元前625~610年間。
3.
簡覽:全書乃記載先知的二問與最後的感謝,因知道百姓深陷各種罪惡和不義,神不是不責罰,乃是要興起迦勒底人來懲罰,而何以藉那更惡之民來懲罰,神指示先知,迦勒底人雖是神對選民的懲罰,但至終那自高自大的惡民必要滅亡。
4.
大綱:
a.
神預備迦勒底刑罰猶大國(一章)
b. 神必罰自高自大的迦勒底(二章)
c.
先知頌讚神的威嚴與可靠(三章)
十四.
西番雅書
1.
要旨:興起的日子
2.
作者:本書作者是西番雅先知,按名字有「主所隱藏的人」之意,他的高祖父即著名的希西家,其工作時間約於約西亞王時代,故本卷可能完成於西元前627年左右。
3.
簡覽:作者藉耶和華的大日、異邦的受懲和耶路撒冷之罪與將來的拯救,三個大主題,警告百姓災禍就要來臨,他既描寫忿怒的日子,也指出將來的拯救。
4.
大綱:
a.
猶大的罪惡與審判(一章)
b. 列邦的罪惡與懲罰(二章)
c.
選民的應許與蒙福(三章)
十五.
哈該書
1.
要旨:榮美的聖殿
2.
作者:是哈該向所羅巴伯及約書亞的宣告,其名的意思是「歡樂的」或「節期的」。由於哈該當先知的時間極短,前後僅有三個月又廿四天,故可知本書四篇信息即完成於西元前520年左右。
3.
簡覽:哈該先知見重建聖殿之工作,已停頓約十五年,蒙召作先知時,傳講神的訓息,以四篇信息,勉勵百姓完成重建聖殿的工程。
4.
大綱:
a.
傳達建殿的訊息(一章)
b. 官長百姓當剛強(二章)
c.
應許榮美的聖殿(二章)
d. 警戒事奉要聖潔(二章)
e.
耶和華揀選的印(二章)
十六.
撒迦利亞書
1.
要旨:彌賽亞國度
2.
作者:書中之部份,雖有人認為是出於耶利米所寫,但大部份還是認定為撒迦利亞所著,不過一至八章可能寫於聖殿建期間(西元前520~516年),九至十四章則可能完成於聖殿竣工作,即西元前516年之後,而其名之意即為「耶和華顧念」。
3.
簡覽:本書是小先知書中最長的一篇,它包含兩部份,前半部是記載八個異象和三個信息,勉勵歸回的百姓繼續建殿工程。後半部則是先知晚年著作(九 ~ 十四章),預言彌賽亞降臨,以色列的復興。
4.
大綱:
a.
八個復興的異象(一 ~ 五章)
b. 約書亞加冕表徵(六章)
c.
禁食無益乃因惡(七 ~ 八章)
d. 錫安王蒞臨施救(九 ~ 十一章)
e.
耶和華必得尊崇(十二 ~ 十四章)
十七.
瑪拉基書
1.
要旨:你要轉向神。
2.
作者:是耶和華藉瑪拉基傳給以色列的默示,其名原意是「耶和華的使者」,此書約完成於西元前433年之際。
3.
簡覽:當時聖殿雖然已在哈該和撒迦利亞兩先知的鼓勵下重建完成,但新一代的猶太人,忘了他們所受的慘痛教訓,對神已經失去了熱誠和敬虔,敬拜神虛假而形式化,忘記奉獻十一的捐獻,且普遍與外邦通婚,各方面都非常墮落,尚不知歸向耶和華,神以愛向選民招呼。
4.
大綱:
a.
污穢祭物神豈悅納(一章)
b. 祭司藐職百姓虐妻(二章)
c.
豈可奪取神的供物(三章)
d.
兒女之心歸向父親(四章)
結論
本書既然是一本簡要的入門書籍,可提供舊約聖經的初學者,在短時間中閱完本書,就可概略的認識舊約聖經的大要,故是一本極佳的教材,宜作神學院的教及一般信徒的自我進修書本。
至於舊約聖經按編輯的概念,可分成以下四大類,若於讀經之前,對舊約的內容能簡要的了解,並概略的掌握其中之原則,必可很清楚的明白;舊約聖經的安排及建立基本的概念。
當然,「編輯概論」與「歷史概論」二門聖經學,彼此間存在著同中有異;異中有同之處,其中有關分類與各章的簡介,各家見解不盡相同。但不論是「編輯概論」也好,「歷史概論」也好,絕對離不開舊約聖經概念的建立也!
最後,卑職已於前面的序文中申明過,本書之內容至為簡略,因編印本書的目的,乃是為了提供給有心對聖經全盤了解者,作聖經概論之初探的入門而已,尚不能登大雅,但相信在瞭解本書的綱要之後,再進一步學習聖經概論時,必稍有幫助。
參考書目:
1.
摩西五經 真耶穌教會中級班教材 1987
2.
智慧的言語 真耶穌教會中級班教材
3.
先知的信息 真耶穌教會中級班教材
4.
舊約聖經概論 蔡聖民 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
5.
舊約聖經概論 洪德銘 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
6.
以實亞書綱要、釋義 陳克忍 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
7.
耶利米書綱要、釋義 陳克忍 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
8.
以西結書綱要、釋義 陳克忍 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
9.
小先知書略解 朱榮道 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
10.
舊約聖經綱要 哈斯 道聲出版社 1963
11.
舊約精覽 詹遜 宣道出版社
12.
舊約導論 楊以德 道聲出版社
13.
韋氐舊約導論 韋氐.阿多 道聲出版社
14.
希伯來史精義 希斯德 蕭維元譯 浸信會出版社
1981
15. 十二小先知書(一~四) 唐佑之 天道書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