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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61期2007年10月)
靈修小品:救恩的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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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真

所謂「救恩」就是指神拯救人的恩典。這是基督教信仰中很重要的觀念,不同於「積功德」的苦修觀念。人一切修行的好表現全都是本分,如果沒有救恩,人所有的努力就全部歸空。

一.救恩的施與受

救恩的成立必須要有施行拯救者與接受拯救者這兩種角色。前者必定要具備拯救的能力與愛心,就是天上的造物主真神,也是人類在天上的父。後者就是神按著自己的形像與樣式所造的人,要具備被揀選的先決條件以及願意接受的心。

1.救恩是普世性的恩典

神的愛沒有限量,救恩是沒有設限於特定的種族、階級、個性、國家、年齡、性別,乃是屬於普世性的恩典。所以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將來得救的人「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啟七9),都要一同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在教會裡面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三27-28)。

耶穌對門徒交代的是「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因為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2)。這救恩雖然是普世性的恩典,但就《聖經》看來,惟獨有神兒子身分的「人」才享有特殊的恩寵。神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16)。至於犯罪的天使──魔鬼,神也沒有寬容他們,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彼後二4)。

2.救恩是出於神的主權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主權,做自己的選擇。天上的神更具備掌握一切的主權,包括祂對人所施行的救恩。在神的主權之下,人原本就是神的工作,領受神要賞賜的救恩,在神的救恩中參與有分(弗二8-10)。

表面上看來,人似乎可以選擇合乎自己需求的宗教信仰,但是從救恩的角度來看,人卻是被神揀選的(約十五16),人要讓神成為人「生命的主」才能得救恩。神因為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一5-6)。

在神的主權之下,人當然不能強迫神去做某種決定,所以就沒有所謂公平的問題,而只有憐憫的成分(羅九14-18)。因為神並不虧欠人這條靈魂的生命,反而是祂為人付出生命的代價。

由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被憐憫的人有豐盛的領受,如約翰長老見證:「從祂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約一16)

3.救恩要白白的賜給人

世上沒有一個義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所以沒有人可以因為自己的道德良善而免去將來的審判,因為人如果不認識神,不知道神完全的公義法則,只想要自己建立自己的義行標準,就不會順服神的義了(羅十3)。如此一來,人人都妄自尊大,以自己為準,這個世界的公義和真理就將會被完全消滅。也沒有人可以靠自己的行為而自誇(弗二9),因為做本分該做的事情是盡義務,反而做不到的人就要受責罰。

所以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羅四6),救恩都是白白領受,而不是靠努力爭取可以獲得的。保羅說:「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四4-5)。信的人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可以白白地稱義(羅三24)。在屬神的教會裡面有呼召的聲音,聽見的人要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二十二17)。

4.人要以信心接受救恩

神以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特別以耶穌為挽回祭來將人贖回。但是人蒙救恩必須要有兩個條件,就是耶穌的血和人的信(羅三25)。所以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都是出於神的賞賜(弗二8)。耶穌已經成全救恩,這是既成的事實,所以人應該努力的只有在第二個條件上,就是信心的條件。既然信心也是出於神的賞賜,我們就要向神求信心可以去接受救恩。

救恩是普世性的福音,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一16)。主耶穌勉勵人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而神的義正是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由此看來,求神的義也是本於信心,「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可見信心在改變人的生命上是何等重要!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

人要以信心接受救恩就必須付出行動,這行動就是出於信心的行為表現。沒有行為的信心只是虛空的假象,可以說是死的信心,無法在神面前得悅納而蒙稱義。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二20-26),唯有這樣真實的信心才能接受神的救恩。

5.現在正是拯救的時候

大衛曾作詩說:「凡虔誠人都當趁祢可尋找的時候禱告祢;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裡。」(詩三二6)。所謂的「大水泛溢」必是指著將來會發生的屬靈現象,造成人無法再找到神的巨大隔絕,所以若要接受神的救恩,要把握現在的機會。

主耶穌帶給世人大好的信息,當聖靈臨到祂的身上,祂就奉差遣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宣告神悅納人的「禧年」,乃是: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受壓制的得自由。因此,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和拯救的日子,在悅納的時候,神要應允求祂的人;在拯救的日子,神要搭救信祂的人(林後六2)。把握這個時候,靈魂被擄的人可以得到釋放而再歸向神,心眼瞎了的人可以再看見真智慧的光,受魔鬼壓制的人可以得真自由,他們活出屬天的榮耀與神兒女的尊嚴。

舊約時代神曾經藉著約珥先知預言說:「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珥二28)。耶穌在世間傳道理的時候也回應這個信息,應許在升天之後要賜下保惠師(真理的聖靈)永遠和門徒同在,如今這聖靈已經如同甘霖普降在每一個信祂的人身上。如舊約撒迦利亞先知所預言的說:「當春雨的時候,你們要向發閃電的耶和華求雨。祂必為眾人降下甘霖,使田園生長菜蔬。」(亞十1)。因此人當把握這「春雨的時候」,讓救恩臨到自己和所有的人。

二.耶穌成全救恩

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成全救恩。祂藉著彰顯神的救恩計畫,及親自以自己的生命來完成救恩工作,達成了此一目的,茲分二階段說明之。

1.耶穌顯明救恩

耶穌就是真光,來照亮這個黑暗罪惡的世界。雖然黑暗不願意接受光(約一5),但是也無法不看見這光。耶穌一到這個世界就顯明了神的救恩,要讓人回轉來親近神。

(1)看見耶穌就看到救恩

當嬰孩耶穌被父母抱進聖殿,要照律法的規矩辦理時,遇到虔誠人西面。他是一個屬靈的人,又公義又虔誠,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又有聖靈在他身上啟示他。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一看到耶穌就稱頌神,並指著祂向馬利亞說了末後要成就的預言。其中說了一句話:「我的眼睛已經看見祢的救恩」(路二29-35)。

西面看見耶穌就如看到救恩,嬰孩耶穌已開始顯明神的救恩,祂的成長過程亦然,接著祂出來傳天國的福音,顯明給萬人清楚看見,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到達極致。耶穌來世上顯明救恩,要使凡有血氣的,都看見神的救恩(路三6)。

(2)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來的

神藉著摩西傳聖潔的律法給以色列百姓,要造就選民成為聖潔的國度。神又差遣耶穌為世人帶來豐盛的恩典與真理,要拯救人脫離罪的轄制和律法的控告。所以「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律法可以約束人外在的行為,卻無能力改變人內在的生命。

耶穌是獨一的真神,是宇宙的主,一切真理由祂而來,一切恩典也由祂而出。所以耶穌在世上與世人一同生活,讓人看到天上來的恩典與真理就在眼前,在平日的生活中潛移默化地影響人的內心世界,進而改變人的生命。

(3)恩典是在基督裡的賞賜

耶穌是神與人之間更美之約的中保,也是從舊約的律法進到新約恩典的一座橋。有罪的人不配領受聖潔的神的諸般恩典,所以救贖的恩典是在基督裡的賞賜。神按祂的旨意和恩典救了我們,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

祂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9-10)。神要將祂這樣極豐富的恩典,乃是祂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讓以後世世代代的人都可以清楚的看見而去尋求(弗二7)。

(4)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天上的神差遣耶穌承擔救贖的工作,讓耶穌升到至高。「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神彰顯耶穌為拯救的名,也就是神的名,要叫人全心信靠這名。耶穌在世上傳道理的時候也明明的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

神彰顯耶穌為唯一得救之路,要叫人一心走在這路上;彰顯耶穌為獨一無二的真理,做為人信奉遵循的真實標準;彰顯耶穌為生命的盼望,讓人可以回到生命的源頭,就是到天父那裡去。

2.耶穌完成救恩

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十七11)。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而用牛羊所獻的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十3-4)。基督耶穌用自己的身體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所以耶穌用祂的血(生命)在神與人之間打破罪的布幔(隔絕),完成了救恩。

(1)耶穌的血是贖價

犯罪的人必須付出代價才能滿足神的公義,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罪人不能自己審判自己為無罪,正如奴僕不能決定自己是否可以得自由,都要倚賴外來的幫助。

耶穌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就是最大和最完全的外力。耶穌的血是贖價(彼前一18-19),人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弗一7)。

教會就是祂用自己的血重價所買來的一群人(徒二十28;林前六20),這群人來自各族、各方、各民、各國,要歸於天上的神(啟五9)。

(2)耶穌的血潔淨人

舊約時代的選民每年都要向神獻祭,證明所獻的祭不能使人的良心得到潔淨,所以獻祭的事就一直不斷(來十1-4)。到了新約藉著耶穌的血能洗淨人的良心,除去人的死行,讓人可以在光明中與神相交(約壹一7)。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就是要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三25)。所以人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可以叫罪得赦免(徒二38)。洗禮不是入教的儀式,而是扮演著赦罪的重要角色,讓水、血、聖靈三者同做赦罪的見證(約壹五6-8),洗去人的罪。

(3)耶穌的血是和睦

罪造成了人與神之間的不和睦,使人無法坦然面對神,也就斷絕了人與神之間的交通(創三8-10;賽五九2)。舊約時代的會幕和聖殿都有區隔至聖所的幔子,成了人永遠無法跨越的鴻溝。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來九7-9)。然而,當耶穌斷氣的時候,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二十七50-51),所以今天人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原本是阻隔的幔子反成了基督的身體(來十19-20)。


作者: 王耀真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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