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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靈輝


由於人的不知足,產生了貪婪之心;凡「心理」不能滿足的人,即使擁有了全世界,內心永遠是貧乏的。

「貪」──並非貧賤者所屬,貴為一國之君至凡夫走卒都有「為己」之慾念,古諺:「人心不足蛇吞象」。

故「知足者貧亦樂;不知足者富亦憂」是足可為鑑的。

一國之君


貪贓枉法‧侵人擅事


耶斯列人拿伯有一個葡萄園,毗鄰亞哈王宮。王仗著權勢,貪謀拿伯的葡萄園給他作菜園,妄想以地易地,或是按著價值給予銀子購之。

按摩西的律法:敬畏神的拿伯萬不敢將先人留下的產業出讓或賣給他人(利二十五23-38;民三十六7-8)。

利欲薰心‧隨人翕張


亞哈體貼私慾,不滿拿伯不給情面,一時束手無策而陷於罪惡所帶來的愁苦與煩惱之中……。於是悶悶不樂的回王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王上二十一4)。

聖經上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由於權力的傲慢,導致焦慮、悲觀而不理朝政等消極反抗──苦肉計,勾引王后耶洗別的惱羞成怒,變本加厲地施行詭計,照著律法的規定作成圈套(民三十五30;申十七5-7),託亞哈的名行使特權,誣告拿伯謗瀆神和王,隨後將他用石頭打死!甚至趕盡殺絕,連他的眾子同遭殺害,使其產業無人繼承,即可順意得逞,霸佔葡萄園(王上二十一10-16)。

短視近利‧甚於不義


乍看之下,身為一國之君卻為了貪戀鄰邊區區小民一塊田產,觸犯了殺人滅口的大罪。況且,所貪圖的只不過是「便利」擴展他的菜園,享受更大的田園計畫,以彰顯他威嚴及榮耀罷了。僅為了如此,竟然逼拿伯背棄良心和神的律法,以滿足他貪慾之心,君王如此自私、自恃,一意孤行、怙惡不悛,行了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真是昏瞶愚蠢至極!

聖經第十誡: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並他一切所有的(申五21)。

試想:亞哈真不該憑著私心所好,仗勢侵奪不義之財產,即或不然,自以為用價銀收買它,果真如此,仍抹煞拿伯恪遵律法的尊嚴;更不該明目張膽地違背神的律法,反被全心敬畏神的小老百姓拿伯,不畏強權地婉拒而遭受莫大的羞辱。何苦來哉?!

謀財害命‧身敗名裂


表面上,亞哈起初只是一點點貪心,貪謀拿伯的葡萄園,如此便宜小事,卻演變成導火線,縱容王后耶洗別,以邪惡的詭計,陷害拿伯於死地,肆行欺虐、謀財害命的殺人兇犯。以致,耶和華怒斥:既然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狗在何處餂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餂你的血。

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同樣地,狗必吃耶洗別的肉,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喫(王上二十一19、21、23-24)。亞哈聽見這話,在神面前自卑,禁食悔改,鑒此,他還在世的時候,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神必降這禍與他的家(王上二十一27-29)。

《箴言》有云: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箴一19)。

省思


多慾傷生‧禍延子孫


亞哈的貪心根源於他的信仰墮落,勢必在道德上腐敗,一心只求物質的充裕及享受,進而挑起更多貪慾。眼看周遭之物,人心更加險惡,即埋設詭計,做出令人髮指心寒的惡事,以致身敗名裂、禍延子孫。

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必有人背道行惡,我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

其實,亞哈已可在王宮享受乘駕地的高處,及世上萬國的權柄榮華,只因貪者富亦憂,一遇私慾不能滿足就中了魔鬼的試探,為惡者利用,行惡招禍,神依律法上的公義審判亞哈和耶洗別及全家。

俗諺:「禍莫大於不知足」,信徒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學會知道怎樣處卑賤、豐富或飽足、飢餓或有餘、缺乏,在基督化的生活中隨事隨在,靠神加給我們的力量,戰勝惡劣的環境,享得主裡的大喜樂。

神的僕人


臨財思惠‧榮神益人


錢財對基督徒而言,有時成為最厲害的試探,有些人在靈性上追求長進,卻無法勝過財利的誘惑。

基哈西身為以利沙先知的僕人,可不是一般的家僕,乃是兼作先知的助手,誠值得引以為榮的職分。

亞蘭王的元帥乃縵長了大痲瘋,先前從以色列國擄了一個小女子,經她的介紹,求治於以利沙,於是乃縵依照神人的話,靠著神的施恩憐憫,他的肉復原潔淨了。於是乃縵答謝以利沙說:「如今我知道,除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神,現在求你收點僕人的禮物」,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不受」,乃縵再三的求他,他卻不受,以成全榮耀神最好的見證(王下五1-16)。

愚人貪財‧如蛾赴火


當時,基哈西隨即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跑去追上他,向他要些禮物,當他追趕乃縵時,要求他說:「我主人打發我來,因剛才有兩個少年人,是先知門徒從以法蓮山地來見他,請你賜他們一他連得銀子、兩套衣裳」。於是乎,乃縵趁此良機再三請受二他連得銀子,連同兩套衣裳贈送給基哈西(王下五20-23)。

遺憾的是,基哈西竟然妄稱神的名,指著永生的神起誓,以詐取乃縵元帥的禮物,不但自投試探的網羅,更出賣了以利沙先知廉能的操守,同時榮神的見證也被徹底污蔑俗化了。

使徒時代,彼得、約翰傳教於撒瑪利亞,行邪術的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希望把這權柄也給他,叫他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彼得斥責他的銀子和他一同滅亡,因他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他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在神面前,他的心不正,彼得看得出他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徒八18-23)。

主耶穌告訴我們: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財利)(太六24)。

人為財死‧騙人騙神


當基哈西追趕乃縵元帥騙取禮物,即利用虛謊及栽贓的手段,將索得禮物的對象需求,推諉到兩個少年人身上,以轉移焦點的伎倆,達到訛詐的目的。

其實,「貪」與「騙」通常是一體兩面,前後連結在一起的。貪戀的人往往在「貪」之前,必先以「虛假」和「謊言」編造一段令人可信的情節,好讓對方相信上鈎。

因此,基哈西自以為必能瞞過乃縵元帥,然而,貪財的背後,內心隱藏的是不知足、不安分,進而施行詭計騙得不義之財,這是神所憎惡的。

鑒此,先知以利沙立即揭露僕人基哈西的謊言,對他說:「那人下車轉回迎你的時候,我的心豈沒有去呢?這豈是受銀子、衣裳、買橄欖園、葡萄園、牛羊、僕婢的時候呢?因此,乃縵的大痲瘋必沾染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王下五26-27)

起初,基哈西因慾念的走私,試圖以不當的詐騙手法,貪得物質的享受,事實真相大白之後,換來沾染乃縵的大痲瘋,承受終生病苦,並遺害子孫直到世世代代。慘矣!

《箴言》有云:「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恨惡賄賂的,必得存活。」(箴十五27)

省思


安貧樂道‧儉素為美


僕人基哈西原本籌算以虛謊騙取乃縵元帥感受神恩典的供物,斬獲貢品後回家置產,過著安逸的生活,勝過長期服事以利沙那種簡樸單調的生活模式,正如使徒時代,底馬因貪愛現今的世界而離棄保羅一樣(提後四10)。

聖經云:「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二15),這樣,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主的門徒(路十四33)。

結語


別忘了!身為基督徒當拜主我們的神,單要事奉祂,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來十三5)。況且,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傳五10)。

如果,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9),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教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六9)。

因為,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弗五5)。為了靈魂得享永生,基督徒豈可「貪小失大」、得不償失呢?!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8/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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