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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54期1998年11月)
靈修小品:[青年團契]保羅的蒙恩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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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聲

無論哪一個想要尋求耶穌的人,
只要「起來!進城去。」
來到神所同在的地方,
自然就能得到主的指示。


保羅是使徒教會時代,最傳奇性的一位人物。他曾經是抓人入監的掃羅,之後卻常常為了福音成為階下囚;他曾經逼迫信耶穌的人,之後卻成了被人逼迫的基督徒;他曾經是最嚴謹的法利賽派──迦瑪列的高徒,之後卻成為反對舊約律法儀文最有力的使徒;他曾經鑽研於舊約律法,之後卻建立了新約神學的基礎。到底是甚麼原因讓他180度大轉變,答案很簡單──神用很特別的方式揀選他,尤其記載使徒時代初期教會發展史的《使徒行傳》,重複描述三次保羅蒙恩見證的過程。

作者路加醫生根據歷史前後順序,在第九章第一次描述這個見證,將《使徒行傳》十三章之後的宣教重心主角──保羅,先介紹給讀者認識。第二次提到這段見證是當保羅第三次宣教旅行結束來到耶路撒冷,被猶太教的群眾圍困幾乎將他置於死地,而被千夫長強行收押,之後在營樓上向群眾見證他為何信主的情形。

第三次是過兩年後,新任巡撫非斯都想將這個案子結案,特別請到專管羅馬屬地之宗教事物、任命大祭司以及控制聖殿財物和大祭司資產的行政官──亞基帕王,共同聽訴被告保羅分訴的經過。因此筆者將這三段見證綜合起來省思這位信仰偉人歸主過程,到底給我們現今的基督徒有什麼寶貴的啟示?

蒙恩前的保羅


保羅(Paullus)是拉丁文,在十三章9節以前,聖經用他猶太名「掃羅」,可能是保羅長年在非猶太地傳道,大家比較熟悉他的拉丁名字。除非是自己故鄉的熟人才會叫他的猶太名,不過路加醫生之前用保羅的猶太名──掃羅,與他先前熱心猶太傳統宗教背景不謀而合。掃羅這名字的意思是「求得」,恰巧保羅的的個性頗符合這個意思──做事積極徹底,有不達目的絕不罷休的的性格。

他之前不認識耶穌的時候,當司提反被人用時頭打死時,他是看守衣裳的少年,當他看到這位信奉耶穌的重要工人被人打死,在眾人歡呼聲中迷失了他自己;人死了他卻喜悅,他以為他們替天行道──讓日益壯大的使徒教會遭受一記重拳是合乎神旨意的事。

保羅為了維護他所持守的舊約律法儀文,不容有人信耶穌成為猶太教的破口,他便奮力從看守衣裳的少年「求得」逼迫教會的前鋒將軍。路加在描寫司提反被殺之後的這一段,正可襯托出保羅信主前的殘忍、無知:「有虔誠的人把司提反埋葬了,為他捶胸大哭。掃羅卻殘害教會,進各人的家,拉著男女下在監裏。」(徒八2-3)。

這是兩幅多麼對比的畫面!前後都是虔誠的人,信耶穌的人因為主的緣故「將人埋葬」,不忍這死人死無葬身之地,繼續被人羞辱;後者因為猶太教的緣故「殘害人」,將人從最窩心的地方──家,拉到最痛心的地方──監獄。前者流露出人性的光輝──愛,為死者的悲傷流淚;後者卻是人性的黑暗面──恨,為了自己的偏見,頻頻讓人碎心絕望。

路加在第九章描寫保羅「求得」的心更甚,他主動向大祭司報備,准他去敘利亞的大馬色,繼續完成他斬草除根的行動,逮捕身居非猶太地的基督徒到耶路撒冷受審入獄。當人的心被蒙蔽的時候,他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拿著大刀四處砍人,還自以為是神正義的化身。

一場場悲劇一一發生時,還想盡辦法用冠冕堂皇的理由,試著撫平自己不安的心靈,才赫然發現自己內心越來越不安,心中的良知陷入慾望的流沙中愈陷愈深,所以更想把那些會想起他罪的雜草──基督徒除盡;因此,保羅不但抓猶太、撒瑪利亞的基督徒入監,還要擴大他的理想到敘利亞的大馬色,為他所信奉的猶太教之信仰事業奮進。

保羅蒙恩所見的異象


「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二十六19),的確!保羅蒙恩時有個特別的異象,這個異象轉變了他的人生,讓他完全換一個「求得」的目標。其實只要一個有心願意蒙恩歸主,也能見到像保羅所見的異象,這不是只有保羅的專利,或許有人會問:「真的嗎?我信耶穌時,哪有看到甚麼異象呢?」。故此,筆者試著將保羅所看見的異象提出探討,讓我們再一次深思這些異象與我們的關係。

1.天上發光(徒九3,二十6,二十六13)


保羅在即將到大馬色城,展開他逮捕信耶穌的猶太人的「豐功偉業」,當時是日正當中的時候,從天上發出光,比日頭還亮,從四面照著他及跟隨的人。假若這種情況發生在晚上,或許還不會讓人太驚怕,可是這光卻在大白天,日光最烈的時候,真的十分不尋常。當中在第22章6節中,有一個字()中文《和合譯本》沒有翻譯出來,意思是閃爍地照著;換句話說,這道光不但強還不停地閃爍著,像這樣的特殊經歷,難怪使他永生難忘。

這時候的保羅內心是何等黑暗,他搞不清楚他到底在做甚麼,神用光照亮他,讓他心中充滿仇恨殺戮暴戾的無底深坑有了一線希望。他在《以弗所書》中對責備行暗昧無益之人的舉動形容為「被光顯明出來」(弗五13),之後他又引一段讚美詩的歌詞來補述這種外力強烈攪動的情境:

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
從死裏復活!
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弗五14)

保羅以為他為猶太教大發熱心,自以為嚴守律法就可以向神向人誇口,藉由排除異己的行動,展露出自己是彷彿是那「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羅二19)。事實上,當時的他就就像死人一樣,心靈已經沉睡了,看不清生命的本質是甚麼;耶穌基督用光照他,不但照得他肉眼刺眼,更照得他心眼刺痛,使他內心被這強光照耀之後,這顆沉睡的內心因而顫動,重新獲得甦醒的契機。

**  **  **


在我大四的寒假,到東部美和教會附近的信徒家準備研究所考試。

兩個星期後,我騎著那部已環島台灣半圈的機車,清晨4點從台東出發回台北。出發沒多久經過東河鄉的時候,我機車的頭燈突然閃爍不定,有即將壞掉的跡象。當大燈暗下來的間隔越來越長的時候,路上又沒有路燈,那時真的一片昏暗,冷颼颼的風伴隨著海浪拍岸的聲音,彷彿有一股惡勢力逼近,不由得骨頭發顫,內心有如沸騰的水,恐懼的心早使我不成人形。

幸好我及時地向神哀求,一面唱詩一面禱告,憑著一絲信心慢慢地將車安全地騎到成功鎮。當我過了一個彎,看到鎮上微薄的燈光,好像在沙漠中見到綠洲般,那種獲得希望的感覺,至今依然歷歷在目,記憶猶新。

現今的社會愈來愈黑暗,人心中的光已經被敗壞的社會風氣摧殘到毫無亮光的地步,更可怕的是,現代的人卻習慣於沉浸在黑暗之中,甚至這股黑暗勢力的觸角已經漸漸地深入選民之中,使一個個曾經受過基督光照的信徒,慢慢又沉睡下去,彷彿死去的人一樣。

求主憐憫我們的軟弱,再用光照亮需要亮光的靈,使這社會、教會許多將殘的燈火能再次挑旺起來,成為被光顯明的人,也能將主所賜的光折射給沉浸於黑暗中的人,讓他們生命能獲得希望。

2.聽見光中的聲音(徒九4-6,二十二7-8、10, 二十六14-18)


當保羅見到那股比中午的陽光還強的光之後,他所做的第一個動作就是仆倒在地,這是一個主動式,藉由他外在的動作,反映出他的內心也仆倒在地,完全臣服在這光面前;他的內心不再高高在上了,仆倒在地上的靈已經束手無策,期待有更明確的指示,為甚麼他今天會遭遇這些事呢?

這個桀傲不馴、自以為是的掃羅,強烈閃爍的光使他視覺無用武之地,他的仆倒也停止他先前的工作目標,而歇了腳上的行程。主在光中出聲,以嚴厲中帶有慈愛的口吻,呼喚他沉睡已久的心靈,保羅與隨行的人都聽見這聲音,只是除了保羅以外,其餘的人卻聽不明,主打開保羅的心耳,讓他不但聽到且聽明主的聲音。

《箴言》的作者常以「側耳而聽」勉勵讀者用心耳聽智慧的話語。側耳是指將耳朵接近他想聽的聲音,表達認真專心傾聽的動作,事實上外在的側耳而聽更表達了內在心耳的傾聽,將他外在的耳朵所聽到的訊息,存在他的內心,反覆其中的奧秘而有所體悟。

「眾子啊,要聽父親的教訓,留心得知聰明。」(箴四1),聽到神的話語,若只有在認知的階段,假若心中沒有再反覆思想,將這些聲音留在心上,那真的只有「右耳入、左耳出」,這些訊息久了就不留痕跡,對生命的成長一點都沒有幫助。因此,保羅的人生之所以會有如此的轉變,也就是因為他真正用心聽光中的聲音,也聽明了他人生的盲點。

「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

一句話點醒了夢中人,主在光中很清楚地質疑保羅「你做這是甚麼事呢?」這時的保羅心中雖然肯定這光一定是出於神,但他十分納悶:「我逼迫的是背叛祖宗的基督徒,祢怎麼會說我逼迫你呢?」

於是保羅更明確地發出他第一個疑問:「主啊!祢是誰?」

那光馬上地出聲回答:「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保羅頓時恍然大悟,原來他過去為祖先遺留的傳統熱心,斬除背叛猶太教的人之行為,是大大違背他所敬拜獨一宇宙之主宰,而且祂就是被族人釘十字架的耶穌,沒想到他的信仰已完全背道而馳,一點也不蒙神的悅納。

**  **  **


在中東地區,農夫犁田的時候,為了催趕牲口,會用一根約1公尺半到2公尺長的木棍,將靠牲口的那一端削成尖尖的頭,這種木棍被稱作刺棒。主耶穌形容保羅這種逼迫信耶穌的行為是「用腳踢刺」(徒二十六14),只是徒增自己的痛苦,無疑是自己找自己麻煩,無濟於事。

當保羅知道他人生的方向已經錯得離譜時,他不知所措,更不知道該如何做才能彌補對神的虧欠,因此他再一次發出第二個問句:「主啊!我當做甚麼?」主那時沒有給他很多的工作,也沒有給他很艱深的答案,只告訴他一個指令──「起來!進(大馬色)城去。」(徒二十二10)。

生命的改變就是這樣的簡單,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主耶穌提供一條蒙恩的道路就是──「到祂那裏去」,但我們會有疑問「耶穌已經升天了,難道我們要天上去找耶穌嗎?」或者我們從耶穌要保羅到歸向祂的方向竟然是去大馬色城(今敘利亞之大馬士革),莫非是要我們到敘利亞才能找到主嗎?其實不然,耶穌要保羅去大馬色,最主要的目的要他經由亞拿尼亞的帶領,了解耶穌的旨意,領導他未來所走的人生方向。

主耶穌要他歸入教會,成為神家的一分子之後,主自然會像家長一樣,隨時指示祂的子女走當行的道,藉由聖經的教訓、人的教誨,或異象、或聖靈的啟示……等,「你所當做的事,必有人告訴你。」(徒九6),主肯定地對保羅說著;相同的,主也會對我們說同樣的話。

今天神用聖靈的明證,證明我們的教會是用主的血贖回來的,無論哪一個想要尋求耶穌的人,只要「起來!進城去。」來到神所同在的地方,自然就能得到主的指示,不至於在人生的方向中迷失自己,而且只要我們歸入主的名下,就能享受祂的恩眷,更在世界的洪流當中,得到真正的平安;保羅能,我們也能。

更進一步的是:保羅改變他的一生,仍然執著他的理想勇往直前,但這個理想卻紮紮實實地建構在主的旨意上,即使有驚濤駭浪幾乎將他漫過,他仍毫無恐懼,因為他知道「他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所以,這所做的一切,不再被主質疑了;保羅找到了,也努力追求著,那我們呢?

此時不禁要想起保羅的至理名言,也是他最後的遺言: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
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
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
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
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
不但賜給我,
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
(提後四7-8)

的確!這個曾經是逼迫耶穌的人,最後成為耶穌極為肯定的保羅,他遇見光、聽到聲音、確認他所信的是誰、為主犧牲一切在所不惜。

今天我們也遇見了主的光,祂將我們帶到祂的面前,接下來的路該如何走,不妨看看保羅;保羅能,我們也能,您認為呢?

(原[青年團契]1998年11月號)


作者: 微聲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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