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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0期1995年3月)
真理論壇:[聖靈月刊]神愛世人──約翰福音查經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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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忠光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本節是全部福音的要旨,與寫本福音書之目的的二十章三十一節不謀而合。基督教之本質,完全以此節表達出來。因此,可說是聖經中最貴重的一顆寶石。

為了拯救世人免於滅亡(下地獄受永刑),連最寶貴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都賜給人類作代罪的羔羊,使凡信祂的人,能得進天國享受永生。這就是神最大的愛,也是基督教所傳的福音之重點,乃宣揚耶穌就是世人唯一之救主所在(徒四12)。

一、人都有罪

世人自義者多,幾乎沒有一人願意承認自己是罪人;連犯了國家法律的人,都想盡辦法要脫離這罪來證明自己是清白的。但是以神的眼光看來「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參:詩一四三2)。人除了承襲從始祖亞當而來的原罪以外(羅五12~14,18~19),在其一生中所犯的本罪何其多﹗(羅三12~18;林前六9~10;加五19~21;提前9~10;提後三2~5;啟二十一27,二十二15)。神不但要審判我們行為上的罪,也要審判我們言語上的罪(太十二35~37;參:雅三2~12)。神甚至察看我們的心思意念,神的審判推及到我們的內心去(太五22、28)。如是看來,誰能說他無罪呢﹖

很奇妙的,中國的「罪」字,從四非所構成。甚麼是四非呢﹖孔子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篇)。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在言行之外,在視聽方面,犯了多少無禮的事﹖既然四非為「罪」,豈不是我們的罪太多了麼﹖只因為我們不把罪當罪罷了。如果我們認為這些都是罪,將來要受神審判,我們能把這些罪視若無睹,置之不顧麼﹖「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加三22)。

承認自己是罪人,是信耶穌的前提。如果不肯認罪悔改,就無法接受耶穌就是救主的福音了。正如主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九12)。這裏所說的康健的人,是不承認自己有罪之病的人,唯有承認自己有諸多罪惡之病的人,才用得著醫人罪病的耶穌;因為祂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自義的人─因世上無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3)。

二、罪須解決

罪的工價就是死(羅六23)。一個犯罪的人,要受法律的制裁,死後還要受神的審判(來九27)。犯罪的人,即使逃避了該受的刑罰,也必受良心的苛責,難免心獄之苦。這證明了有罪的人,必有審判隨著他。因此,犯罪的人,必受該有之報應,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聖經記載:「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因此,在舊約時代,人們必須宰殺牛羊獻祭,以牛羊之血,來贖人的罪。但這律法的規定,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象;所以這些祭物只不過叫人每年想起罪來罷了(參:來十1~4)。唯有藉著無罪的耶穌基督,作為神的羔羊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2~14)。這就是我們的天父─真神,為何需要把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世人,作為代罪的羔羊被釘十字架的緣故。因凡信祂的人領受祂寶血的洗禮,便能洗去他們的罪了(參:羅三)。─參看:聖靈月刊二○四期「神的羔羊」。

三、神就是愛

1.神愛我們的靈魂

聖經記載:「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神的)愛了。」(約壹四9~10)。又說:「基督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6~8)。

「為罪人死」,愛莫大於此﹗好比一個為非作歹的弟弟,有一天殺了人,穿著沾滿血跡的衣服跑回了家,後面有警察追他而來。此時,哥哥看到這個可愛且可憐的弟弟,叫他趕快脫下衣服與自己所穿的交換,交代孝順雙親後,代替弟弟被捉去定罪。之後,這個弟弟當如何感激他哥哥的恩呢﹖無罪的耶穌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下入陰間替代我們受刑(參:太二十七46);使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預表神臨在的天國),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十19~20)。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氣斷的時候,忽然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二十七50~51),表示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了。這是神賜給人類最大的愛,世人不知,連信徒也對此神的大愛模糊了。

聖經又記載,神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阿,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三十三11)。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有一人沈淪(提前二4;彼後三9);因此,在天家為我們準備許多住處,盼望世人能藉著信耶穌贖罪之功,領受祂寶血之洗禮使罪得赦以得救(約十四2;徒二38;可十六16)。可惜,世人偏偏不肯相信以得救恩;即使我們已相信的,是否時常感念神的救恩之大愛,遵守神的命令奔跑天國之道路﹖因此,保羅說:「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弗三17~19)。保羅深知神的大愛,所以他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八35~39)。

2.神愛我們的肉體

除了神救我們靈魂之大愛之外,神也照顧我們的肉體。聖經開宗明義記載:「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宇宙的主宰真神,以六天的時間創造宇宙萬物之後,按照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就賜福給他們,使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第一章)。

今天我們所穿、所食,以及所用的一切東西,一般人認為是靠著人的努力得來的。但是凡有生命的東西,無論是動物或是植物,人所能作的,只是繁殖牠們罷了;人並無法創造新的生命來。即使讓你能創造新的動植物出來,如果沒有陽光之照射,雨水之滋潤,這些動植物能活下來麼﹖如果神沒有創造空氣,人一分鐘也活不了,還能勞力作甚麼呢﹖難道人能創造陽光、雨水、空氣賴以生存麼﹖或者有人認為這些是自然有的。但是天下萬物沒有自然有的東西,一定有造他的存在者。既然是被造之物,難道沒有造物者麼﹖所謂大自然乃是神創造的傑作,我們人類卻不知造物主之大恩,甚至否認了祂的存在,去拜受造之物(上自日、月、星辰,下至動、植、礦物,以及死人),豈非如不明父母在生他之前已準備好了衣食等物的嬰孩,甚至長大之後去拜外人為父母之愚昧﹖

當我們讀「神愛世人」這節經文時,願我們能藉此想起神的大恩,且儘量設法來報恩為幸。


作者: 謝忠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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