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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21期1996年2月)
專題報導:[青年團契]剖析《前世今生》(十一)──揭穿「輪迴」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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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順道



像神──終極目標


輪迴的終極目標就是像神,也就是成為神一般的存在。茲依據《前世今生》的報導,將有關的信息節錄一部分如下,以便瞭解「輪迴」論者的企圖。

她休息著,在一生與一生的「中間狀態」。突然她開口說話了,聲音沙啞而大聲,而且不遲疑。「我們的目標就是學習,透過知識而成為像神一樣的存在。我們知道的是這麼少……。我們藉由知識接近神,然後可以休息。接著我們回來,幫助其他人。」(29頁)。「我們藉由知識接近神」,現在我們往這條路上走了(30頁)。「我們的目標就是去學習,經由知識成為像神一般的存在。」(188頁)。

我們的生命真的為一些不具形體,但智慧超越的大師主導?真的有一步步向上帝接近的道路嗎?……從理智到直覺,我知道她是對的,她透露的是真理(188頁)。

應該有基於智慧和知識的評分,看離最終成為類似神的目標還差多遠。這是好幾世紀以來,神學家傾心追求的目標,他們對此神聖的結合瞥見過一眼。……她擁有的是何等的天賦──能夠看穿生命,看穿死亡,和「神祇們」說話,分享他們的智慧。我們在吃知識的蘋果,只是它不再被禁吃,我懷疑還剩下多少顆蘋果(140頁)。


本段質疑


輪迴的目的之二是學習,學習的終極目標則是像神。像神的什麼?上列的信息顯示,要學到像神那樣全智全知。針對這些信息,我們所要質疑的是:(1)所謂「知識」,是那一門學問?到那裏去學習?屬世的知識,能使我們學到「像神一樣的存在」──像神那樣全智全知嗎?(2)我們這短暫的一生,加上不斷地輪迴,真的能學到「接近神」,甚至「像神那樣全智全知」,然後「回來」(轉世投胎),幫助他人嗎?人類有史以來,誰曾學到接近神或像神?並且回來幫助過那些人?魏斯能不能舉例證實?(3)我們的生命,真的為「大師主導」?誰曾被大師主導過?主導的方式、方向和結果如何?魏斯能夠作更具體的說明嗎?(4)所謂「基於智慧和知識的評分」,是那一種智慧和知識?依據什麼標準來設定?由誰評分?(5)什麼時代,那一個神學家傾心追求,「類似神(在知識上)的目標」?所謂「他們對此神聖的結合(在知識上,神人合一),瞥見過一眼」,是誰瞥見過誰?什麼情形?誰去衡量?依據那些標準?我們所要的是實據,而不是不著邊際的描述。


本段解讀


上列凱瑟琳和魏斯所透露的信息是:(1)人生在世的目標就是學習,經由知識成為像神一般的存在(像神那樣全智全知)。(2)人類的生命為不具形體,但智慧超越的大師所主導。(3)應該有基於智慧和知識的評分,藉以衡量誰距離「成為類似神」的目標,還有多遠。(4)好幾世紀以來的神學家,都傾心追求「在知識上類似神」的目標。(5)凱瑟琳能看穿生命和死亡,並且能分享神祇們的智慧。(6)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是「知識的蘋果」,如今已經不再被禁吃了。

上述這些信息不但不合乎真理,而且也不可能實現。茲依據聖經上的教訓,揭穿其謬論如下:

第一、人生的目標固然是學習,活到老學到老。正如孔夫子指著自己的存在意義所說:「其為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他這個人嘛,當研究學問,發憤起來的時候,連飯都忘了吃;研究學問有所得而快樂起來,則連一切的憂愁都會忘掉;甚至於連快老了,都不知道呢!)」(《論語》:述而篇)。然而,要學到像神一般的存在──像神那樣全智全知,卻絕對不可能。理由是:(1)神的智慧和知識,豐富而深奧。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羅十一33)!(2)約伯擁有超凡的智慧和知識,而且能言善辯,致使他三個朋友無話回答(伯三十二3~5)。但當神列舉自然界的各種現象,以及天體運行的奧祕來詰問他的時候(伯三十八1~四十一34),他卻閉口結舌,無言以對(伯四十4)。最後,只好承認自己的無知,並且謙虛地求神指點迷津(伯四十二3~4)。(3)保羅的學問太大,連羅馬政府的官員非斯都也當眾肯定(徒二十六24);惟其如此,他才能與希臘的哲學家辯論,而左右逢源,應對如流(徒十七16~18)。但在歸主之前,他卻不明白十字架的救恩之奧妙(林前二7~9),而到處逼迫基督徒;直到蒙主選召,他才恍然大悟,主耶穌就是他素來所仰望的彌賽亞(徒二十六5~23;提前一13~16)。不但如此,他雖然領受來自基督的啟示,明白許多屬靈的奧秘(加一12;羅十一25~27;弗三3~11;帖後二3~10;提前四1~3);但在全智全知的神面前,他卻表白,他「所知道的有限」,要到那時(基督再臨,聖徒被提之後),才「全知道」(林前十三12)。(4)凱瑟琳已經輪迴了八十六世,不斷地學習了數千年,卻非但仍未學到像神,甚至連「接近神」都談不上。請問:凱瑟琳需要再輪迴幾十世,經歷幾千年,才能學到「像神一般的存在」呢?不要忘記,神是靈(約四24),人不過是血肉之軀(林前十五45~46、50);兩者的本質,迥然不同。神所擁有的一切,全屬無限;人所擁有的一切,則全屬有限。試想:本質不同,無限與有限,差距如此懸殊,怎麼學呢?

第二、所謂「大師」,便是魔鬼的化身。牠的智慧即或超越世人,但在全智全知的神看來,卻仍然極其有限。因此,牠雖然知道主耶穌要來拯救世人,卻不知道祂要採取什麼方法,而自以為只要除掉祂,祂就不能如願以償了。於是,利用貪財的猶大來出賣祂,把祂交給猶太人(約十二6,十三27,十八1~12),使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約十九16)。但臨終之時,主耶穌卻說「成了!」(約十九30)。就是說律法被成全了,也可以說神救贖世人的計畫已經實現了。魔鬼的破壞,反而成全了神的救贖工作,這是牠始料不及的。其次,魔鬼也無法主導人類的生命。惟有創造宇宙萬物的神──天地的主宰,才有「絕對主權」可以主導人類的生命。正如聖經所說:「(祂)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神是生命和萬物的根源)。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祂藉著祂所創造的亞當,生出普世萬民),住在全地上(散居世界各地),並且豫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壽數),和所住的疆界(居留地)。我們生活、動作、存留(世人一生的遭遇和生死),都在乎祂(全由祂裁決)……。」(徒十七24~28)。大衛本來是一個牧羊人,後來卻蒙神選召,成為一國之君(撒上十六1、11~13;撒下二4)。於是,離開草原,進入王宮;撇下羊群,統治全國臣民。這種命運的變化,是他作夢也想不到的。此事使他深刻體會,人一生的遭遇完全在乎神的安排,而不得不向神承認:「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詩三十一15)。神准許撒但試探約伯的時侯,兩次都給牠劃定了清楚的界限。第一次是,「凡他所有的(包括他的產業,以及兒女),都在你手中(你可以任意摧毀);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不准傷害他的身體)。」(伯一12)。第二次是,「他在你手中(你可以盡你所能的傷害他的身體);只要存留他的生命(不准將他置於死地)。」(伯二6)。結果,約伯第一次所受的試探是,禍患接踵而至,使他的一切產業和兒女,全部毀於旦夕之間(伯一13~19),但身體卻未受任何損傷。第二次所受的試探是,從腳掌到頭頂,全身長了毒瘡(伯二7~9、11~13);雖然生不如死(伯三1~4、11~13、20~22),究竟保住了生命。最後,約伯通過了考驗,學會了神要他學的功課,神便使他從苦境轉回;並且後來神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都加倍(伯四十二10)。更寶貴的是,靈性上的收穫:「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伯四十二5)。──由傳統的信仰,進到體驗的信仰。在極大的試煉中,起初因不明白神的旨意而痛苦(伯二十七1~6,四十二3),現在卻已經得到答案。──風吹雲散,天又發晴,終於看見穹蒼的光亮了(伯三十七21)。這種安慰和喜樂,是何等的大呢!從大衛所得到的恩寵,以及約伯的遭遇與神給予他的保障可知,神確實擁有「絕對主權」;祂才是我們的生命的「主導者」,而不是「大師」。

第三、「應該有基於智慧和知識的評分,藉以衡量誰距離『成為類似神』的目標,還有多遠。」這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夢想。理由是:(1)除了全智全知的神之外,任何人都沒有這種智慧和知識,可以衡量別人。除了神可以說,祂的眼目無處不在,仔細鑒察萬人之外(箴十五3),沒有人能看清楚普世各地的人。(2)在知識上「成為類似神」的目標,更是沒有人能達到。凱瑟琳輪迴了八十六世,不斷地學習,仍然沒有達到,證明了這項事實;畢竟我們所知道的,確實太有限了(林前十三9)。(3)關於基督何時再臨的問題,主耶穌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二十四36)。道成肉身的主耶穌(約一14、1),在世傳福音的日子,尚且不能「全知」,惟有天父才知道萬事;何況屬乎血氣,樣樣受限制的世人,怎能在知識上「成為類似神」呢?

第四、魏斯說:「好幾世紀以來的神學家,都傾心追求『在知識上類似神』的目標。他們對此神聖的結合(在知識上,神人合一),瞥見過一眼。」事實是否如此,只要翻閱《基督教會史》及相關資料,研究幾世紀以來幾位著名的神學家之思想,並觀察他們的信仰生活,我們便可以得到正確的答案了。茲將這些資料節錄一部分如下,以供諸位讀者作為衡量是非之參考。



約翰威克里夫(?~1384)在牛津的時候,以學問淵博,名噪一時;聲譽之大,在神學教授中首屈一指。公元一三七六年,他在牛津講演平民主權,神是最大的君主,世界與靈界的職位均當隸屬於神的大權之下。照他所講,只有聖經才是教會法律。他反對教皇貪財徵稅,期望一種簡明純正與聖經符合的宗教來臨。他又有熱列的愛國心,過的是深切的虔誠生活(《基督教會史》327~330頁)。

馬丁路德(1483~1546)是德國虔誠的修道士,復原教改教運動最偉大的領袖。公元一五○五年七月,入奧古斯丁修道院研究神學。一五一一年,被修道院遣往羅馬,親睹羅馬教會的腐敗而大為震驚。一五一二年,獲得神學博士學位,開始講授聖經。在奧古斯丁修道會中,他以虔誠修煉,富於修道熱情而知名。他全心依靠神,絕無猶疑,在個人生活中直接與神發生關係。由於這種新而喜樂的關係,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情願遵從神旨意的新生活。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他在德國一所創設未久的大學,向當時教會中普遍流行的弊政提出抗議;並且將他那永垂不朽的九十五條,貼在威登堡教堂的大門上(即該所大學的布告欄)。結果,各方紛紛響應,前後僅歷兩週,已普及全國;教皇所發行的贖罪票之功效被否定,教會史上空前未有的改教運動,由此發軔(《基督教會史》366~371頁;《基督教大辭典》1490~1492頁)。

胡得來慈運理(1484~1531)是瑞士籍宗教改革者,復原教改革宗創設人。公元一四九九年,入維也納大學修哲學。一五○二年,回巴塞爾研究神學。一五一七年,與朋友談論廢止教皇制之可能性。一五一九年,當選為區利赫城的民眾教士;接任後,從馬太福音開始,依序講解新約聖經各卷。一五二二年起,聚精會神於改教工作。一五二三年,公布六十五條,說明基督才是唯一的中保,並指摘羅馬教的教皇制、彌撒、贖罪票等,全無益處,而在形式上和具體上都彰顯了改革主義的特徵。在信仰上,他所堅持的是:(1)聖經為唯一權威,基督的死是赦罪的唯一代價。(2)祇有聖經所命令,能在聖經各卷中找出清晰之根據的,才是應該遵守的。(3)基督徒在生活上最重要的,乃是謹守遵行聖經所啟示的神的旨意(《基督教會史》391~395頁;《基督教大辭典》830~832頁)。

約翰加爾文(1509~1564)是法國宗教改革家,繼承慈運理為復原教改革宗第二位領袖。公元一五二三年,入巴黎大學,修拉丁文和論理學。一五二七年,修法律和希臘文。記性甚強,學問淵博,十九歲便獲得法學博士學位。一五三二年至一五三三年之間,藉著聖經聽見了神的聲音,因而得知神的旨意務必順從。一五三五年,因改教事業不容於法國政府,而奔往瑞士。某夜,日內瓦的教牧法惹勒(1489~1565)來訪,加爾文接受他的邀請,而與他同工,盡力於改教事業。一五三六年二月,出版《基督教原理》,乃自改教運動以來,講解基督教教理與基督徒生活最有系統,而且條理清晰的著述。此外,加爾文還有許多神學著作,對基督教的影響至鉅;說以後的教會幾乎全為他的思想所支配,並不過分。關於基督徒當盡的本分,他所強調的是:(1)基督徒努力追求切實遵行神的旨意,是他蒙選召的目的。(2)人生最大的本分,是順服神的旨意;在日常生活上,萬事都要以神的旨意為最後決定。對於知識的追求,他的看法是:(3)人至高的知識即認識神,並且認識自己。(4)聖經是唯一權威,惟有聖經能給予人充分的知識;因為聖經在基督徒的心中作見證,使他聽見神的聲音。至於處理犯罪信徒的方法,他則主張:教會懲治犯罪的信徒,當以革除教籍為極限;如果犯罪過重,就得將案件移交政府當局辦理。他認為實施革除教籍,是保持教會的主權不可少的(《基督教會史》423~430頁;《基督教大辭典》274~277頁)。

上列的資料顯示,幾世紀以來,幾位著名的神學家所追求的是:虛心學習聖經的真理,藉以認識神,明白祂的旨意,並且認識自己,改正自己;在日常生活上,則萬事以神的旨意為最後決定,並且切實遵行,而讓神達成祂選召人的目的。因為在他們的心目中,神是最大的君主,擁有絕對主權;對於是非的衡量,乃以聖經的根據為至高權威;行事為人,則以聖經的訓誨為唯一圭臬。魏斯所說,傾心追求「在知識上類似神」之目標的,究竟是那些神學家?魏斯能不能列出他們的名單?他們如何追求他們的目標?成果如何?魏斯可以作更具體的敘述嗎?

第五、所謂「能看穿生命」,就是說,凱瑟琳能看清楚「生命的意義」是,還債、學習,並且追求「在知識上類似神」的目標。所謂「能看穿死亡」,則是說,人死後因為會再轉世投胎,不斷地輪迴,所以「死亡」只是生命中的一個過程,事實它並不存在;正如大師藉著凱瑟琳所傳遞的信息:「人生無盡,我們不曾真的死去,也從未真的出生;我們只是渡過不同的階段,沒有終點。」(87頁)。其實,依據聖經的真理來瞭解,生命和死亡的意義並不是這樣。就生命的意義而言,固然生存是為了學習;不斷地學習,不斷地成長,人生才有意義。但最重要的是學習神的話,目的是明白神的旨意(羅二18),而知所遵循(提後三16~17),以盡各人所當盡的本分(傳十二13);並不是追求「在知識上類似神」的目標,因為那目標不但永遠無法達到,而且也沒有追求它的必要。至於還債,欠債當然必須還清,而不得拖延不還(太五25~26);卻不是不斷地轉世投胎,不斷地還債,再欠新債。就死亡的意義來說,它是為了受審判(來九27)。審判的結果,生前相信耶穌為救主(徒十六31),受洗歸入基督(加三27),得蒙赦罪、稱義、重生(徒二十二16;林前六11;多三5),而且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必進入天國,得享永生福分(太七21;約三16,十四6)。反之,若不認識真神,未盡本分敬拜祂,或不聽從主耶穌的福音,未從水和聖靈重生的人,則將永遠滅亡(帖後一7~9;徒十七24~31;約三5;可十六16)。

「人生無盡,我們不曾真的死去,也從未真的出生……。」大師藉著凱瑟琳所說這些話,是無稽之談。人生在世,既有「生之始」,就有「命之終」,這是一個無法逃避的事實;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因而任何人都沒有來世,也是一個不容置疑的事實。所謂「分享神祇們的智慧」,便是「看穿生命和死亡」之智慧。依據上列的分析,凱瑟琳藉著神祇們給予的智慧,所詮釋生命和死亡的意義,簡直荒謬絕倫;說穿了,它不過是神祇(大師)抓住世人貪生怕死的弱點,給予凱瑟琳錯誤的信息,藉以安慰他們的「鴕鳥心態」罷了!

第六、「我們在吃知識的蘋果,只是它不再被禁吃,我懷疑還剩下多少顆蘋果。」照這種說法,魏斯認為:(1)神吩咐亞當不可吃的果子,是「知識的蘋果」,吃了它就會得著知識。(2)它不再被禁吃,誰都可以自由摘食,以獲得知識。(3)它剩餘不多,非趁早入手不可。這些想法,實在夠天真。其一,聖經只說,它是「分別善惡的果子」(創二17),並沒有說它是蘋果。其二,聖經說,吃了它,「能使人有智慧」(創三5~6),不是叫人得著知識。智慧是思考、領悟、推理、判斷的能力;有先天的,也有後天的。知識則是認識某些事物,是見聞和經驗的累積;乃純屬後天,連「人子」耶穌也需要經歷學習的過程。其三,「分別善惡的果子」,不管還剩下多少,任何人都永遠吃不到了。因為自從亞當違背神的吩咐之後,通往伊甸園的道路,就被神嚴緊地封閉了(創三22~24)。

走筆至此,想起幾項問題,值得大家冷靜思考:(1)神所以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一26~27),乃期待人活出祂的形像來;就是要人在生活上顯出祂諸般的美德,藉以榮耀祂(賽四十三7)。但魔鬼卻藉著蛇對人說,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之後,會得著智慧,人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6)。神的旨意是要人彰顯「祂的美德」,魔鬼卻誘惑人當追求「如神一般的智慧」。大師鼓勵魏斯追求「如神一般全智全知」的手法,與魔鬼誘惑人類的始祖之伎倆,竟然如出一轍;這絕對不是偶然的一致,而是一靈相通的必然結果。(2)亞當和夏娃偷吃分別善惡的果子之後,果然如魔鬼所說,即時得著「智慧」,「眼睛就明亮了」(創三5~7)。但他們所得到的,卻不是「如神一般的智慧」,而是看見了自己的羞恥(創三7)。結果,因不敢見神而躲避祂的面(創三8~10),心靈上喪失了平安;人與蛇為仇,男女分別有謀生或生育之苦(創三15~19),身心備嘗憂患;丈夫的管轄,取代了骨中骨肉中肉之恩愛(創三16,二23),家庭喪失了和睦。人類的始祖聽從魔鬼的話,違逆神的旨意,刻意追求「如神一般的智慧」之後果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得不償失。(3)不止於此,影響所及,該隱殺死弟弟亞伯,以發洩滿腹嫉恨(創四3~8;約壹三12);挪亞的世代,凡有血氣的人都敗壞了行為,終日所思想的盡是罪惡(創六5、12);洪水以後,挪亞的後裔日漸墮落,著手建造巴別塔,目的只為傳揚人的名(創十一4)。該隱殺人,是為了排除異己;挪亞的世代充滿罪惡,是為了放縱私慾;建造通天塔,則為了傳揚自己的名。這些自我中心的思想和行為,都來自亞當偷吃「善惡果」的智慧。正如聖經所說,嫉妒、分爭、擾亂和各樣的壞事,乃出於屬地、屬情慾、屬魔鬼的智慧;惟獨從上頭來(神所賜予)的智慧,卻是清潔、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的(雅三14~17)。(4)更可怕的還在後頭,就是聖經所預言,世界末日前將臨到世人的危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提後三1~4)。仔細觀察當今社會百態,這種「危險的日子」,現在不是已經來臨,而且日益惡化嗎?(下期待續)



本段參考書目


《基督教會史》,華爾克著,謝受靈譯,基督教輔僑出版社出版。

《基督教大辭典》,高木壬太郎著,東京警醒社書店發行。






作者: 謝順道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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