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e-Library       中文 
e-Library Home |  Browse By Category |  Study the Bible    
(No Title)
TOC | Previous | Next

奉來

經云:「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的。」(提前四89)

操練身體的益處,大家都知道,但其益處尚不如敬虔的益處;因敬虔的益處,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換言之,即有今生和來生的福氣。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故當實行它,體驗它。所謂敬虔,就是誠心誠意拜神,對神有深厚的信心。

一.  兩種人

自從人類的第二代開始,人類就分為兩個系統,即該隱不敬神的系統(創四16~24)。及塞得敬神的系統(創四25~32)。前者有拉麥,他娶了兩個妻,破壞了神所制定的一夫一婦的制度,而且性情兇暴,說話傲慢(創四192324)。後者有開始求告主名的以挪士(創四26),以挪士的意義是,軟弱之人。又有自從六十五歲就與神同行三百年,而被取升天的以諾(創五21~24)。又有義人挪亞,他是完全人,並與神同行(創五2829;六9)

在挪亞的時代,由於敬神的人和不敬神的人聯婚,以及世人都敗壞了,神才毀滅當代的人,只留下挪亞一家八個人。經云:「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侯,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創六1~4)。又云:「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 (創六5~811~13)

神寬容人類一百二十年,等日期滿足之後,神才降洪水毀滅人類。只留下義人挪亞一家八口。

可見在神的眼中,敬祂的人和不敬祂的人是有分別的。祂也期望敬祂的人要和不敬祂的人有所分別。經云:『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六14~18)。故信主的人和不信主的人不可聯婚。而且在各方面都應有分別。

經云:「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註:簡言之,就是選民),是有君尊的祭司(註:即拜神的人),是聖潔的國度(註:國度可譯為國民,即過聖潔生活的人,因而信徒被稱為聖徒),是屬神的子民(註:子民原文產業,即神所寶貴的子民),要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這節經文是由出埃及記第十九章五節至六節,以及以賽亞第四十三章廿節至廿一節合併起來的。原來這四種稱呼是加在猶太人身上的,現在卻加在真的猶太人──基督徒的身上(羅二2829)。由此可知,基督徒的身分是何等的尊貴。故信主的人應與不信主的人有所分別而以神的選民自豪、自重才好。出黑暗入奇妙光明,指過去在黑暗中過活,而如今卻在奇妙的光明中過活。黑暗指罪惡和痛苦,光明指聖潔和幸福。

二.  敬神的人的特徵

1.        信神的存在和賞賜

經云:「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到神面前來的人,即拜神的人,尋求神的人,即仰望神恩典的人。從心底相信神的存在,而仰望祂的賞賜,極為重要。

2.        堅守真理

所謂真理,就是神的話,而神的話記載於聖經之中。聖經是神賜給人類的最寶貴的遺產。凡遵守神的話的,必蒙神賜福。

所羅門觀察世人,發現有義人滅亡,惡人長壽的矛盾的事實。這是不合乎聖經的邏輯的。他說:「有義人行義,反致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這都是我在虛度之口中所見過的。」(傳七15)。又說:「世上有一件虛空的事,就是義人所遭遇的,反照惡人所行的;又有惡人所遭遇的,反照義人所行的;我說,這也是虛空。」(傳八14)。本來義人要有善報,惡人要有惡報才對,但事實往往相反。對這事,所羅門是不動搖他的信心的,反而堅定他的信心,而敬神不渝。他說:「我見惡人埋葬,歸入墳墓(:意謂善終,被鄭重埋葬);又見行正直事的,離開聖地,在城中被人忘記(:意謂被趕出國外,被人遺忘);這也是虛空。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註:由於神不即刻報應惡人,惡人就滿心作惡)。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享長久的年日;然而我準知道,敬畏神的,就是在祂面前,敬畏祂的人,終久必得福樂。惡人卻不得福樂,也不得長久的年日;這年日好像影兒,因他不敬畏神。」(傳八10~13)。「罪人倒享長久的年日」和「惡人不得長久的年日」是,前後矛盾。前者是所羅門所觀察到的事實,後者是所羅門的信念和聖經的邏輯。如果把眼光放遠一點,便知道兩者之間是沒有抵觸的。因報應有今生和來生之分;又有報應於自己和子孫之別。罪人雖然享受長壽,但得不到永生;相反地,義人縱然在世上短命,卻能在天國享受永生,故真正得到長久年日的是義人,不是罪人。

既然有神存在,而且神是公義的,報應是必然有的,這是沒有懷疑的餘地。經云:「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俗語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是絲毫不會差錯的。自然界的定律如此,道德界的定律亦然。只不過時間的早晚而已,報應是一定有的。經云:「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林後九6)。故不但有報應,其報應也是公道的。

約伯曾對自己的遭遇費解。他說:「我這求告神,蒙祂應允的人,竟成了朋友所譏笑的;公義完全人,竟受了人的譏笑。」(伯十二4);又說:「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神多將財物送到他們手中。」(伯十二6)。約伯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的人(伯一18;二3),卻在一日之內,財產全失,兒女全死(伯一13~19),繼而全身染了毒瘡(伯二78)。加上朋友責備(伯四6~8;八34),世人嘲笑,使他難堪。他表示:「神使我作了民中的笑談;他們也吐唾沫在我臉上。我的眼睛因憂愁昏花,我的百體好像影兒。正直人,因此必驚奇;無辜的人,要興起攻擊不敬虔之輩。然而義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潔的人要力上加力。」(伯十七6~9)。這是約伯的決心。他要持守所行的道,而且要力上加力。經云: 「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伯二39)

故凡敬神的人,不論世事有何矛盾,自己所遭遇的有何不幸,都不可懷疑神的存在和公義、信實,而堅守真理為要。

3.        能體驗神的存在

盼望能找到神訴冤的約伯,起初到處都找不到門路(伯廿三1~9),但終於被他找到了,因神從旋風中向他顯現說話,述說神造化的奧祕,如何表現在被造之物中(伯卅八1~四一34)。他因此領悟到神的存在與偉大的能力和智慧。他說:「我知道你萬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攔阻。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祢,求祢指示我(註:這是反覆神責問他的話:「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你要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伯卅八23)。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二1~6)。這是本來自義的約伯。因面對榮耀的神而發現自己的罪惡和卑微所致。這好像在太陽的強烈光芒中,而眾星失光一樣。而且他的疑難也不獲得解答而煙消雲散。故體驗神的存在何等重要。

保羅在即將進入大馬色的途中,被大光照射,並聽見主的聲音而悔改歸主,開始傳福音(徒九1~22)。此事使他沒齒難忘,屢次見證(徒廿二1~21;廿六1~20)。他又曾被提到第三層天──樂園裹,聽見隱祕的言語(林後十二1~10)。這些體驗使他信心堅定,對主忠心。

彼得曾三年之久,與主同在,親眼看見主所行的種種大能,又在山上看見主的威榮,並聽見從天上來的聲音,使他對主篤信不疑(彼後一12~18;太十六28~十七8)

故今日我們所需要的,仍是多多體驗神的存在和恩惠。

三.  神的保守和豫備

1.        神的保守

敬神的人,神必保守他。主曾替門徒禱告說:「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裹去。聖父阿,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我不求祢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祢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註:或作脫離罪惡)。」(約十七111215)。「那滅亡之子」指猶大。可見、主對他的門徒是如此保守、護衛的。這保守、護衛包括靈肉兩方面。為著完成得救,神能力的保守(彼前一5)及自己的謹慎自守(彼前一13),都重要。不可低估魔鬼的能力,牠是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喫的人,故求神大能的保守是極為必要(彼前五6~11)

神能保守祂所喜悅的人脫離淫婦的誘惑(傳七26;箴廿二14),又作義人在患難中的避難所(詩九一3~7910),使他縱使經過水火之中也不受害(賽四三2)

2.        神的豫備

神對敬祂的人,將顯出無微不至的愛。經云:「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所謂萬事都互相效力,是指在冥冥之中神奇妙的安排。又云:「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 32)。我們所需用的萬物,神將替我們豫備。這萬物指靈肉兩方面所需用的一切東西。這並非空洞的理論,是我們所能體驗的事實。因而,經云:『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會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來十三56)

我們知道,凡是神的作為和安排,都是美好的。經云:「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傳三11)。又云:「我知道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神這樣行,是要人在祂面前存敬畏的心。」(傳三14)。故我們當凡事交托神,求神指示當選擇的道路。經云:「當將你的事交托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詩卅七5)。又云:「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廿五12)。又云:「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箴三5~7)

但願人人都敬神,過著幸福的人生。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1/10/1980
Print
Email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