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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語說:「一失足成千古恨」。這句話說明了失足的嚴重性,同時也說明了不要失足的重要性。神賜我們人類身體與生命,並造天地海為人類活動的場所,而人類的活動,乃靠双足的行動才能到達目的地。双足為走路,走路為追求幸福,這幸福的極致乃是生命的豐盛,最豐盛的生命莫過於永遠的生命,而此永生,有賴於双足的行走,双足的行走有賴於眼光的明亮與判斷正確,眼光的明亮與判斷的正確,則有賴於智慧的指導,神的話都是智慧的言語,指示永生的路徑(詩十六11;約十七3)。所以為求足下平安,前途光明,步向幸福的永生,尋求神言的指示乃為不可或缺的努力(詩一一九105;書一7~8;太六22~23)。

古時道路交通未發達,行人往來端賴步履,後來善用牲口載送。物質科學發達至現代,交通工具種類繁多,機車、汽車、輪船、飛機,取代了人類遙遠艱苦的步履跋涉。但是腳仍然是步入交通工具的必要工具,沒有腳,交通工具再發達,也會感覺到人生的不便與不幸。所以「如何預防失足」,乃成為一切尋求幸福人生的人們所不可忽視的課題。尤其是神應許了人類有永生的天國在人生旅途的盡頭,我們必須尋求這條道路,走在這條路上,並且必須走到終點,如果中途失足絆倒山崖、陷坑、河谷,或路上,以致再也站不起來,再也不能繼續前進,豈不很悲慘地望天國而興嘆,辜負了此生!

人類的不幸,乃起源於始祖亞當夏娃的失足,不信神言,而聽信邪道以致淪亡。他們的失足,主要原因在於貪婪、愛慕虛榮。今日世界上凡是跌倒犯罪的人,豈不也是步隨始祖的後塵?愛面子、貪愛世上的情慾,而不追求神的義,以致失足?一個努力追求神的義道的人,他將能避免失足。因為神以真理的亮光照亮着他所走的道路,使他避開了危險、死亡的陷阱(創二16~17;三4~5)。

如何預防失足?有聖經有明訓,略述數端於下:

一.  步步謹慎

「愚蒙人是話都信」,這是不謹慎的人,對於一切的言語均不加察驗審查辨別,猶如吃東西不加剝皮檢驗好歹,急速地囫圇吞到胃裡,害慘了自己,所以是愚蒙人,是不通達的人。但是,「通達人步步謹慎」,這是個精明幹練的智者,因為這世界不是神的國度,乃是個魔鬼所遊行掌握的地方,謹慎是絕對必要的,否則,當您疏予注意防範的時侯,惡魔偷偷地來向您一襲,您就成為牠的獵物了(彼前五8~9)。「全世界的人都臥在惡者的手下」(約壹五19),所以任何人都可能成為魔鬼陷害你的工具,可不謹慎防備?但是不可忽略的是「自己的身體」,它也是很危險的,它會致你於死地,因為它有很多的情慾,就如保羅說:「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可見我們的身體,我們若不加以約束,也很可能致我們於死亡的悲哀(羅七 24;林前九27;創三16;箴十四15)。

二.  見禍躲藏

「通達人見禍躲藏,愚蒙人前往受害。」(箴廿二3)。禍是不幸的,有誰願意受禍?任誰也不會棄福以選禍的。但是世上卻偏有不少人去受禍,原因何在?這乃在乎禍的本身經常是有糖衣的,有偽裝的,使您不易察覺出來,等到您受禍了,才知道是禍!禍,是何等奸詐!愚蒙人所以前往受害,乃在於他未見其為禍,反認為是好的,是快樂的,是有好處的,所以才會心甘情願地去禍坑受害。而通達人所以躲藏避免了禍,乃在乎他的眼光雪亮,預察其奸詐虛偽,看穿了禍的糖衣、偽裝,而遠遠地避開了。眼光是很重要的,關係人的生死禍福。因此如果自覺眼光模糊,應當效法瞎子對主祈求說:「主啊,我向您別無所求,只求主使我們的眼睛能看見!」 (太廿29~33)。當我們屬靈的眼睛明亮以後,我們將能以看見什麼是禍了。

什麼是禍?賠錢?受傷?貧窮?卑微?……似乎未必是。有更重大的禍,死。死都是禍嗎?這也不見得,要看是為何事而死。若為罪惡而死,那果真是禍,因有刑罰等着他;如果是為義而死,那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10)。這樣看來,罪惡是禍首,而罪惡乃導因於情慾(加五19~21;雅一14~15)。故情慾乃是禍之因。明乎此,逃避情慾乃是逃避禍患(提後二22;創卅九7~12;箴七24~27)。「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西三5~6)。

三.  追求永福

見禍固然要躲藏,以免受害喪亡。但這只是消極的防範而已,尚不足以進福。必也尋求真福,進而力求之。真福是什麼?世上的榮華富貴嗎?它們如浮雲花草,必要消散凋謝枯萎(彼前一24)。「唯有主的道是永存的」,「這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一21)。主的道就是要引導我們進永生的。沒有主的道,我們的前途是漆黑的陰間,儘管我們在世一生天天奢華宴樂,結局也是悲哀的(路十六19~31)。因此,主的道乃是我們要進永生所不可或缺的,是我們的真福,也是至寶的。如何追求主的道,經上的教訓說:「先要向神有信心,有信心之後,又要加上德行、知識、節制、忍耐、虔敬、愛心,並使之充充足足富有之……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彼後一5~11)。這是人的真福。偶然非故意的過犯,猶如跌了跤,必須立即再站起來行走,或是加以療傷之後,再繼續往永生的道路上行,不能一錯再錯,以致貽誤自己的前程。所以神歡迎有過犯的人知過能悔改,重新做人,以免沉淪,反能到達永生之國(路十五11~32)。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1/03/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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