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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家琪

台灣近幾年來經歷了幾次嚴重的天災地變,喚起了國人慈善救濟的憐憫心腸,公益慈善團體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有大如全球知名的佛教慈濟功德會、基督教世界展望會,也有小如三五成群志同道合朋友的無名愛心組合。其救助金額或如「天文數字」、或如「寡婦的兩個小錢」,但對於促進人間有愛、處處溫情的社會關懷一樣都有寶貴的價值。

今日真耶穌教會也因著時勢的成熟與需要,亟欲對整個社會關懷盡上更大的責任,這本是一件美事,也是基於對真神基督大愛的體認,因為耶穌不僅熱愛人靈魂的生命,祂也關懷人肉身的軟弱與需要(太九35-36),並且吩咐信徒要多行賙濟,積財寶在天,為將來天國基業建立堅固的根基,把握住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8-19)。然而,我們必須深深地省視行善的動機與自我的實力,及我們所要走的路,怎麼走。在九二一大地震之後,有許多信徒打電話責備總會,為什麼電視上看不到我們教會捐了多少錢,也沒有把握機會廣告;也有人痛斥「慈濟能,為什麼我們不能」,我們奉獻的錢用到哪裏去了?面對如此責難,雖有不公也無須辯解,寧願相信大家都是發自愛主的心與對社會的關懷情。

其實探究台灣社會的型態,與中國人行善作功德的心理,就不難明白為何慈濟有如此大的吸金效應。反觀早期一些國外基督教或天主教宣教團體所建立的慈善單位,卻不斷遭遇資金籌措不足甚或面臨關門大吉的窘境。因此,我們推展公益慈善事業,不該是要與其他慈善團體來競爭,甚至可以合作,也不是為了追求好名聲,而忽略了基督教所強調的「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太六3)。如果真有競爭的話,也應是在救人靈魂的福音事業上;如果真盼望好名聲的話,也是因著我們的好行為與行善捐輸的表現,叫那毀謗我們是作惡、是異端的,在鑑察的日子將榮耀歸給神(彼前二12)。而我們推展公益慈善事業的進程,也將是以本會信徒的濟助能力為基礎,以本會國內外貧困的信徒為優先,從愛弟兄之心,推而至愛眾人的心(彼後一7),慢慢尋求社會大眾的肯定與認同,進而爭取各方財力的支持。

目前總會已設立「公益慈善事業理事會」,並有專人負責推動實際業務;在各地方教會也多半設有救濟基金,推動教會或社區內的關懷工作;在私人組織方面,也有按照共同異象所籌募的多種基金團體。如何能統合各方力量,結合各地的義工,化零為整,化暗為明,以更有計畫性的、更有制度化的管理,一方面避免弊端,使永續發展,一方面集合眾人之力,眾志成城,使救助工作在財力、物力及人力上都更能發揮無比的效力。基此,謹就兩方面的看法提出筆者的淺見:

一、在財源募集方面

「民數記二十八章至二十九章」記述每天、安息日、月朔及各種節期所應獻祭的內容與數量,如果一天中同時是多種獻祭的日子,就必須每一種祭都獻,不可因為已獻了別祭,就將常獻的祭給省略了。此外,這些節期所獻的祭也都在所許的願,並甘心獻的以外(民二十九39)。因此,每一個參與濟貧工作的信徒應當有此正確的奉獻觀念,就是不可私自將當納屬神的什一捐、感恩捐,抽取一部份來作為捐輸的特志捐。如有諸此「借花獻佛」的情事,其實就是奪取了神的物,不但所做的善事毫無價值可言,可能因此也使「神家有糧」的經濟命脈斷絕,影響聖工發展至鉅,以致得罪神受了虧損。

然而,每個家庭都只有一定的經濟力,尤其面對今日經濟不景氣的社會環境,每個人的財力都是捉襟見肘,如何能面面俱到,魚與熊掌兼得呢?難怪許多教會不敢也不願推動慈善救助工作,怕信徒把日常的奉獻都轉到救濟金的口袋裏,造成教會經濟的拮据,各項的教會事工無法正常推展,徒增許多困擾。因此,若能以鼓勵信徒過簡單樸素的生活,將節約所得的小錢作為捐助的基金,既健康而又沒有負擔,既行善又具教育性,且最大的優點是人人都可以有分,從老人到小孩可以大家一起來,作善事不再是有錢人的專利,也不再是只有大錢能作大事。只要能妥善匯集眾人的力量,並有效的經營,「小兵也能立大功」。以真教會在台灣約有五萬位信徒,如有十分之一的人參與(約每教會25人),平均每人每月奉獻300元(一天節省10元),則每月能有150萬元救助基金收入,一年就有1,800萬元,有此經費後,相信就能有效地推動國內外許多慈善事業了。

以上捐輸的愛心款項,以地方教會財務負責人為窗口,每月收集匯轉總會,由總會「公益慈善事業理事會」統籌辦理救濟事宜。而地方教會也可依教會之發展目標推動教會及社區關懷工作,但所需經費則由教會經常奉獻收入中,每年編列相關預算支付之。若有能力未逮之特殊事件,又合乎相關救濟標準,可報請總會「公益慈善事業理事會」申請特別救助。如此,地方與中央救助之權責及經費管理就能分界清楚,不致造成彼此爭錢的對立情形。

二、在救助工作方面

對於目前總會「公益慈善事業理事會」旗下所屬的慈善機構,有埔里、崙尾及大林三家安老院或安養中心。我們應善用之,一方面嘉惠主內家境清寒的無依老人或殘障同靈,由募集之愛心基金按月補助,使其順利進住獲得安養。於此同時,也減少了安老院或養護中心的空床率,安養機構也就能獲得正常的營運資金,不必每年另行撥款補助,造成總會年度預算額外的負擔。

對已實施有年的教會貧窮信徒家庭救助事宜,應可突破多年來一成不變的作法,即每一人一月一千元,總會與地方教會以三比一分攤,而改為分級制,提高補助金額,增加教育補助及清寒獎學金的救助項目,且經費全由愛心基金支付,以減少地方教會負擔。當然,受助家庭如符合政府相關救助辦法,教會應主動協助其辦理申請有關之社會福利救濟,使獲得更多實質的幫助。

至於對各地會內或會外的急難救助辦法及通報與執行管道,應擬定一套作業流程、認證辦法與實施計畫,俾使受助對象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即時的關懷。在此過程,地方教會或義工團隊應扮演積極的角色,在各地作總會的耳目,才能獲得具體成效。此外,對於突發性大規模的天災人禍,有如九二一大地震之類,應有清楚之辦法給予理事會成員有更大的權限,能當機立斷做出最正確的決策,以符合「眾人以為美」的信徒意願。

上述諸多救助事宜是最基本的工作,都是透過教會自己內部的管道來運作,且多半是作在自己弟兄的身上。但其實還有許多對會外的慈善工作,是我們有能力且容易積極辦理的。首先,我們應該突破一個觀念,不是一定都要自己成立一個慈善機構,才能作該項慈善工作,我們大可不必為要幫助孤兒,而去成立一所孤兒院,其中所費不貲,勢必剝奪對教會發展及福音使命所需投注的注意力。我們可以在多種不同性質的慈善工作中,選定理念相和的慈善機構作為關懷的對象(若能配合宣教工作者更佳),每年編列一定的預算,以教會名義捐款贊助之,一樣能成就善事。並可結合義工團隊作各項志工性的服務,使眾人藉由實質的愛心行動,更加表彰基督徒在神大愛的激勵下所呈現「光和鹽」的精神。

接下來我們要將眼光從台灣放遠。在國外尤其是經濟落後的國家,我們還有許多正在開拓的教會,由於普遍貧窮,一般人連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都無從滿足,教會發展也受到信徒未能有機會受教育,以致找不出合適的工人來栽培,加上語言、文化的隔閡,往往福音工作都只是隔靴搔癢,搔不到癢處。因此,台總公益慈善單位應當加強與真教會國際聯合總會及各國協助開拓區發展之總會間的合作關係,擬定具體可行發展方針,除有明確的宣教策略外,更以「他是我兄弟」在基督裏相愛的精神,提供實質的援助,改善他們的生活品質,至少得以溫飽;協助聚會崇拜及宗教教育所需的一些用品及設備等。此外,培養他們的子弟接受教育,一方面使有謀生能力,一方面又可接受神學訓練,以便能朝自立、自養與自傳的三自目標邁進。「愛心基金」正可發揮作用,延續已推展多年的「多加愛心團契」的經驗,加之以發揚光大,必能將台灣地區弟兄姊妹的愛心,推展到全世界。

結語

當然,在慈善工作上要走出自己的路,還有其他許多方面該努力的,譬如義工團隊的組成與管理,執行成效的報導與徵信等等,各方觀點或許見人見智,但重要的是主辦單位執行的決心,是否真的以著悲天憫人的心懷,不畏艱難,將社會關懷的理念貫徹到底。絕不是為沽名釣譽,也不是因許多宗教團體都在做,而不得不做的無奈。願主耶穌賞賜我們智慧,在這總會負責人及各單位工作團隊新舊交替之際,新人新希望,盼能更加的闊步開展,並且在會務目標之一的社會關懷工作上,獲得具體的實現。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3/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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