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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84期2001年5月)
專題報導:風中奇緣之我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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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芳田

初聽見「風中奇緣」這名稱及舉行方式時,直覺以為這方式不妥,何等神聖的主內相親,怎可引進世俗的作法?

第一屆風中奇緣於豐原教會舉行,使我這只聞其名、未見其面的豐原教會信徒有機會全程參與,並於進行過程中發現進行方式及其問答均不失敬虔,甚至有許多感人肺腑的對答。至此,我對風中奇緣的看法才有所改變。第二屆風中奇緣仍在豐原教會舉行,此次主辦單位邀請有參加第一屆活動,並配對成功已於2000年8月結婚的新婚夫婦現身說法、發表感言;不但鼓勵參加者要把握機會,更要交託神、順服神。這些談話給我莫大的感動,因此,現在我不但贊成要多多舉辦,也誠懇提出建議,對風中奇緣有不同意見者能先參與,對不足或不妥之處提出改善建議,使風中奇緣活動更完善,更符合神的旨意,成為青年主內通婚的一個媒介。

理想與現實之一──非主內通婚的趨勢

在道理上、理想上,我們都知道要主內通婚,但現實中卻有愈來愈多青年嫁娶未信者。以前總以為嫁娶未信者的都是信心不夠或少來聚會的青年,近年來則不然,連熱心參加聚會、參與聖工的青年都會嫁娶未信者。分析其原因有幾點:

1. 青年自主性較以前高:隨著教育程度提高,社會民主化、子女被當寶貝教養,個人自主性提高,隨己意而行的情形增加。

2. 不相信婚姻介紹人,不適應相親,對教會介紹方式敬而遠之。

3. 社會開放,異性來往機會增加,遇到欣賞或談得來的,自然而然便容易論及婚嫁。

亞伯拉罕和以撒都是回本地本族去為兒子娶媳婦,不論是以撒順服地迎娶利百加,或是雅各堅持己見要娶拉結,兩人都蒙神祝福。當然,現今的信徒不可能像雅各多妻,但應可容許青年在主內自由選擇對象。只要不違背道理,不失敬虔,發乎情、止乎禮,應無特定的限制方式才對。

在道理上,我們應該堅持原則;在做法上,應可作合理的變化。

理想與現實之二──外在條件無法如願時

蔡正一長老在風中奇緣進行前致詞時,以他自己的經驗勉勵參加者:

他說:「我選擇對象時,除了屬靈條件外附帶有二個條件。第一、我的個子不高,希望找一個高一點的對象。第二、我當傳道,生活費較少,希望我的對象有固定工作。嘉義蔡長老跟我父親連絡,說嘉義有二位姊妹符合這條件,且熱心聚會,她們安息日下午都會來聚會,可以在安息日看看。

結果,我的雙親去看時,這兩位姊妹都沒來聚會。在不知如何是好的時候,有一位當兒童教員的姊妹從教室那邊走過來,蔡長老藉故找她談話,於是這位個子不高,且沒有工作的姊妹成為我的太太。」

我們的擇偶有自己的理想。但理想不一定能成為事實。我們不知道神的旨意如何,唯有交託,主所賜的配偶不一定是最合乎我們理想的,但必是最適合的。

理想與現實之三──立志難,遵行更難

有一位弟兄見證自己結婚的經驗。他說:「我從小就參加教會幼年班、少年班、初、中級班,同時參加過好多屆學生靈恩會,因此從道理上知道要遵守主的吩咐,立志在主內通婚。

退伍後教了二年書,因立志在主內通婚,即使學校中有許多年輕貌美、能力優秀,又談得來的女老師,但總能保持距離,不敢過份接近,免得陷入感情的漩渦中

雖與女老師保持距離,卻在登山社團中,不知不覺與一位女同學有了感情。因為喜歡登山,參加登山社團,社團裏面有一位女學生長得很可愛,因為同好,年齡又差了幾歲,所以沒有戒心,常常一起參加活動,結果在不知不覺中發生感情,而且以她為結婚對象。雖然最後還是聽從父母,在主內相親結婚,但總覺得留有遺憾。」

立志難,遵行更難。從小教育孩童順服主命,在主裏通婚,甚至自己也立志在主內通婚的青年,最後都不見得能照理想而行;就更遑論沒有從小灌疏主內通婚正確觀念的了。主內家長們!加油。

經過風中奇緣認識而結婚者的感言

當這對新婚夫婦牽手步入會堂時,不但引起大家的好奇,也造成這次活動的高潮,他們的感言和建議,也讓人感動,深覺主辦活動同工們付出的辛勞,終於有了回報。

他們的感言節錄如下:

「能夠如願在主內結婚,除了感謝神的安排,也感謝主辦人員及豐原教會佈置這麼漂亮的會場。

來參加風中奇緣只是一個開始,配對成功是神的恩典,往後必須繼續禱告、交託。我們倆在交往當中曾起爭執,以為不可能成功,最後再溝通,才慢慢進入狀況。在結婚前我們都相約在同一時間禱告、求神帶領。

建議來參加的人事先要有準備,準備要問什麼,要講什麼。多發問,才能給別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節目進行中,要記錄對方講什麼,才能根據所記的尋找適合的對象。」

提摩太的母親和以色列諸王的王后

常聽一些老姊妹對未信主的媳婦讚口不絕,稱讚其賢淑,信主後很熱心,並聲稱乃多引一人歸主。其實這種說法是幼稚、不正確的,媳婦賢德是她的品德良好,與婚前是否信主不相干。她能信主、熱心事奉主,這是主的恩典與憐憫並她自己努力追求,並不能改變嫁娶未信者的事實。

更有些為了面子或為在會堂結婚而於婚前匆匆受洗者,怎知是否乃為結婚而受洗?若勉強受洗仍不認識救恩,之後也不來教會,有何意義?雖有些信主的媳婦跟著丈夫或婆婆來慕道,後來變得非常熱心,此情形在教會中也有;但只受洗而未認識道理,最後亦離開教會的也有。算算因嫁娶未信者而失去的人數應比進入者更多!

提摩太的母親嫁給希利尼人,但憑著自己與媽媽的教導,仍可教出像提摩太這種好傳道。但歷代以色列王娶了外邦王后,卻沒有一個王后教導出好國王。在主內長大的姊妹成為母親後,都不見得能把子女的宗教教育教好,何況因結婚而受洗的女子。

「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我又說:『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愛,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神呢?』」(尼十三23-27)

你或你的兒女比所羅門王更有才能嗎?

勉勵和建議

對於來參加的弟兄姊妹們,我們應給與尊重和愛護。勇於將自己的觀念想法、愛好、個性坦然呈現於眾人前,這需要很大的勇氣。能來參加,表示堅持在主內通婚的信心,值得鼓勵,希望今後能有更多人參加。

最後,建議主辦單位開放未能報名參加風中奇緣配對的未婚青年也可在旁聽席旁聽,遇有合意人選,也可透過婚介或長執傳道傳遞信息、安排會面,增加風中奇緣的效果。當然,台下的選擇權必須在台上未配對成功或三個月、半年後才可提出。

願神引導,使有助於主內通婚的各種活動,在不失敬虔且活潑生動的形式下進行,使主內青年可藉各種不同的管道達成主內通婚的理想。


作者: 陳芳田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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