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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02期2011年3月)
主題特寫:成為神有用的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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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為昇


不久前在我的書架上擺了女兒的陶土作品,大女兒做的是蘋果存錢桶;二女兒做的是一個小碗,這是她們在假期期間到社區藝術中心上課的作業,看樣子她們蠻喜歡這作品,因為可以設計出自己想要的外型,塗上自己喜歡的顏色。既可以發揮想像力,又可以做出實用的作品,何樂而不為呢?

在《耶利米書》第十八章第1節起,記載一段神要耶利米去窰匠家觀察的經歷。先知以自傳的方式描述他往訪窰匠的家之經過,神也透過窰匠製作器皿的方式,讓他明白重要的神學信息,並將此信息向當時的選民傳達出來。

神希望祂的器皿能符合祂的期待


耶利米到窰匠的家中,剛好遇到他正在製作器皿,也正好看見窰匠做壞器皿的情況,既然作不成,窰匠只有重新再造。這裡窰匠所作的器皿(4),是指圓形深底作為容器用的陶土器皿,窰匠之所以會把瓦器作壞,是因為泥質不好,而不是窰匠的手藝不好。

由於他有精巧的技術,他可用同樣的泥另作別的器皿,「」(他又回來,他又造它)在第4節的經文中有兩個字,「」(回來)與「(製作),即有重新再造之意,表示他非達到目的不可,因為他看怎樣好就怎樣作,必須合乎他的心意。他決不因土質問題阻撓他原先的計畫1。

「耶和華說:『我豈不能待你們像這窰匠?以色列家啊!看哪!就像泥在窰匠手中,你們在我手中也是如此,以色列家啊!』」(直譯)2,這第6節正是解釋神為何要耶利米去窰戶的原因,神要耶利米明白神之於以色列民,正如窰匠之於泥土一般,以色列就好像祂手中的泥。

祂用心地捏培以色列,使他們能夠成為祂所期待的器皿。因此以賽亞先知也說:「但現在耶和華祢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而祢是我們的窰匠,且我們所有的都是祢手的工作」3(直譯)。

站在窰匠的角色來說,這意味神可以像窰匠一般按照祂的主權任意對待所有的受造物,能做一切祂想做的,任何受造物根本無法攔阻祂的旨意。神對選民也是如此,他們在祂的手中,祂有絕對的權能,能自由更改原有的計畫,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九章20節所說的:「受造之物豈可對造物者說:『祢為何如此造我?』」(直譯)4。

神造人是照著自己的形象樣式造的,希望人能彰顯祂的美與善,「因為我們是祂的生產品」(直譯)5,神揀選人就是要人與祂合作,完成神原本所期待生產的作品,使我們有機會讓神在我們身上作工,一直到神在我們身上得以彰顯祂自己的時候,神才滿足。因此,當人被神塑造成神的器皿之後,便能展現出「窰匠」的情感與生命,則他便在生命的經歷上滿得神的智慧與權能,並進一步在他的性格上彰顯神的美善與榮耀。

因此器皿必須合神的心意才能被主使用,為此,器皿必須讓神先在他們的身上作工。例如雅各一生命運多舛,但他願意讓主作工來除去一切天生的老我,因此他最終可以進入《希伯來書》第十一章所列的信心見證人名單之中,成為後來選民信仰的先驅者。

耶利米曾在第十七章警告選民,假若他們願意忠於神,信守聖約就必蒙福,大衛寶座與聖殿、聖城蒙保守的恩惠之應許就不致斷絕6;但是選民若違命,神賜福的計畫就不能實現了。但神卻像窰匠一樣不放棄他們,一次次地再造,一直等到造成為止。他們若轉意,神必後悔(8)。

這「」(後悔)7一字,原意是指「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憂傷」8,此處的「後悔」是指神憂傷自己所做的,但不是因為神做錯,而是因為捨不得將災禍降與他們,卻又要如此作的時候,所用來表達祂內心的感受。至於神後悔不是意志的,而是情緒的,神決定的事絕不轉意,永不改變,「就神來看,祂不是改變或轉動的影子」(直譯)9,也因為神這永不改變的特質,才能按著自己的旨意用永不改變的真道生了我們10。

「離開惡道」是人們願意悔改應有的行動,這也是先知所期待的。因為神期待他們悔改。「惡」與「災禍」全是同一用詞(),在先知著作中時常有這樣表達的詞意。當神「降下惡」,也就是「降下災禍」攻擊他們的時候,祂憂傷自己所做的,因為神本來就無意將災禍降與他們,就好像父母因為小孩做錯事而處罰他們,小孩感到痛苦,但父母也因捨不得又必須為之而感到痛苦。

福分的賜予是依據以色列對聖約的順服,但神會因為選民的惡,後悔將這些美事賜與他們,祂捨不得降下災禍,又不得已地收回祂的福分。先知要將這種情意表達出來,無非希望以色列人能真心悔改歸向神。「但他們說:『沒有希望』」(直譯)11,表示他們似乎完全不信先知所說的言詞,甚至這種無所謂的態度,表明一種冷漠、不信及悖逆,神鐵定是十分失望的。

雖然神用窰匠來表達祂的絕對主權,但神卻尊重人的自由意志,祂放棄部分主權使人有部分的自由意志,目的是希望人心甘情願地與祂配合。每個時代神都要作工,神把有些工作的責任放在人身上,去享受與祂同工的福氣。如果神的旨意與人的自由主權取得平衡,必有完美的結果──那就是在神的權能下使人有自由,人主動地歸向神,神也必樂意賜福與他們。

神要先知耶利米看窰匠作器皿,以及當器皿作壞時,重作器皿的過程。神像窰匠一樣希望選民成為祂所期待的器皿,這段經文12也說明神如窰匠製作瓦器一樣有計畫有理想,雖然沒有作成,祂仍願重新再造,可見祂有莫大的恩慈與恆忍,祂決不輕言放棄。

但是祂只要求以色列好似泥土一般,完全在祂手中、順從祂,由祂塑造。神並未獨斷地照祂的權柄行事,因為祂容許選民發揮自由、絕不勉強,祂決不強制他們行事。人若用心體會神的旨意,一定會有適當的回應,這就是信心基本的態度與實際的行動,二者必須配合,以遵行神的旨意,使神的計畫得以實施。

要如何成為神有用的器皿?


「但在大房子裡,不僅有金與銀的器皿,還有木造的與黏土的;一方面是貴重的,另一方面是卑賤的;再說假如有些人潔淨他自己遠離這些,他將是貴重的、被聖化的、對主人有益處的、已預備為了所有善工的器皿。」(直譯)13,這句經文是保羅勉勵提摩太的佳句。

所謂的「」(大房子)不僅指外在的建築物,也指著包括血親關係與主僕關係所組成的大家庭14,也就是《和合譯本》所譯的「大戶人家」,這是用來類比教會──神的家(弗二19)15;而器皿是各種瓶、碗、籃子、壺等容器的總稱16,這些器皿是類比神家中的信徒。

我們每個人都是神所造的器皿,每個人恩賜不同、背景不同、條件不同,有人或許像金器銀器一樣,不普遍、容易被人注意與羨慕;有人或許像較普遍,也不容易被注意的木造、黏土製的器皿一樣,乍看之下這些器皿的尊貴性似乎是根據其材質的價值來決定。

但保羅擔心提摩太誤解他的意思,因此他在第20節後用標點符號「;」(分號)17,來附加說明他衍生的解釋。原來在神的家所謂的尊貴與卑賤不是根據恩賜、背景或外在條件等世人的眼光來判斷,而重要的是他肯「潔淨他自己」與否,若能自潔就能作貴重的器皿;若不能則便成為卑賤的器皿。

保羅曾以自己使徒的職分與神的大能類比為瓦器與寶物,因此他說:「但我們有這個寶物在陶土的器皿裡,以致於這極大的能力是神的,而不是出於我們」(直譯)18,假若這瓦器自潔乾淨,便可讓聖靈舒舒服服地住在我們裡頭,而產生莫大的能力,這能力是改變生命並擁有戰勝世界的力量。

教會初期的使徒們,在世人眼中哪一位是貴重的呢?但因著他們能為耶穌使用,福音就藉由他們傳到各地。當耶穌進入耶路撒冷,是騎著一頭不起眼的小驢駒,而非高大的駿馬,所以自潔是我們能否成為貴重器皿、合乎主用的條件;自潔過後就能分別為聖,為主使用。

接著要如何自潔呢?《提摩太後書》第二章21節「」(潔淨)的意思,藉著移除不乾淨的使某物清潔19,因此保羅接下來便告訴提摩太,提及什麼是不乾淨的,也告訴他該如何地自潔:「你要逃避這青少年的慾望,而要與那些出自清潔的心求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仰、深愛、平安」(直譯)20,這句話有三個動詞非常重要:逃避、禱告(求告主)、追求。

首先保羅提到「要逃避青少年的慾望」。所謂的「」(慾望),是指某人強烈地渴望做某事或是擁有某物21。事實上,只要是正常人,不可能沒有想做某些事或想擁有某些東西的念頭。這些想法原本不是罪,因為這些慾望驅使我們生存下來,也促使我們向更好的生活、得到更多的資源,或是遠離不利我們的情境。

但當我們不去約束我們心中的渴望時,它就會好像下坡的車子一樣,速度愈來愈快,甚至使我們失去控制,在不適當的時間或是使用不正當的方法,來做我們想做的事或是擁有我們想要的東西,從此我們的生命便成為慾望的奴隸,慾望便成為我們心中的主人。

提摩太收到《提摩太後書》的時候應該是步入中年,就算還沒步入中年,但也早就過了青少年的年紀,但保羅為何要他逃避「青少年的慾望」(直譯)22而不是「中年人的慾望」?當我們提及青少年的慾望時,很難擺脫感情世界的這個部分,而這部分的誘惑,往往是超越各個年齡層。約瑟在青年的時期遇到來自主母的誘惑;大衛與拔示巴發生姦情卻是在中年的時候;所羅門是在年老的時候被妃嬪引誘遠離神。

既然大衛與所羅門因為無法控制情感而做出傷天害理的事,因此保羅要提摩太逃避這慾望,好像是一個人感受到好像天災人禍般的危險與困難後急速地遠離23。逃避不是懦弱的表現,而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戰略,因為那些試探誘惑可能是移不開、除不去的,所以逃避他們,不受他們侵犯,免得自己跌倒犯罪,這也是約瑟能夠戰勝誘惑的基本方法──遠離誘惑點。

「逃避」是避免犯罪消極性的作為,而「追求」則是積極性裝備自己的作法。人生在世,不免有各種追求:追求學問、追求財富、追求婚姻、追求名譽、追求權勢等等。但應當更重視的是,追求公義、信仰、深愛與平安。

公義就是對神所要求的事與對的事;信仰則是願意相信真理與值得相信的事或是人;深愛則是以真誠的欣賞與高度的關心為基礎所付出對某人與某事的愛;平安則是從攪擾中得到釋放的過程24。追求這些可使我們屬靈的品格更為豐富,可以散發出基督的香氣,而不是要炫耀自己有多好,乃是要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接著保羅要提摩太同那些以清潔的心求告主的人一同追求上述所說的公義、信仰、深愛與平安。禱告是非常重要的,若我立定心志要自潔,願意逃避遠離那些有害的私慾,追求聖潔,但肉體卻由不得我時,就要下工夫禱告。《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到帶著肉體的主耶穌,當祂面對內心交戰的時候,也是大聲哭泣地獻上禱告與懇求,最終神垂聽祂的禱告,使祂戰勝由肉體而出的意念──順服神既定為人承擔罪的旨意而接受十字架的苦刑25。

「這是我們對祂有坦然無懼,因為若我們依照祂的旨意所祈求的事,祂垂聽我們」(直譯)26。當我們積極為脫離卑賤之事,成為神合用的器皿的願望向神祈求,這絕對是符合神的旨意。我們照這旨意來求主的幫助,要求聖靈每天帶領我、引導我,甚至管教我,讓我脫離卑賤的事情,讓我成為合用的器皿,神一定會聽我們的祈求。

正如大衛所說:「神啊,祢要搜查我,並知道我的心;祢要試驗我,並知道我的憂慮」(直譯)27,經文中的「搜查」、「知道」、「試驗」,都是用命令式,為何大衛膽敢命令神作事?接著他說:「祢要看在我裡面是否有假神的道,且引導我在永恆的道中」(直譯)28,遠離惡道、假道而就近真道,這絕對是神的旨意,所以大衛可以袒蕩蕩地要求神垂聽他的祈求。

與清心的人一同來追求神的旨意,彼此能產生互相激勵的作用。神並沒有要我們比賽進入天國,互相競爭看誰先進去,而是要我們集體進去,相互幫助,彼此扶持走天國的道路。

除了禱告以外,讀經當然也是同樣重要的。保羅在《提摩太後書》第三章16-17節說到:「所有的聖經是靈感的,對教導、對責備、對改正、對教導在公義的事上,以致於這屬神的人可獲得資格,使他足以面對所有的善工」29。神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照著聖經所教導的去行,免得我們偏行己路。

因為聖經真是一本寶貴的書,其中有許多亮光,每讀一次就有不同的感受,就怕我們不下工夫去讀,出於神的話帶有力量,可以幫助我們潔淨自己。聖經是靈魂的糧食,沒有糧食進來,就沒有力量可以行動,所以讀經是非常重要的。

保羅自知即將面臨殉道,即使自己的時日不多,他要提摩太除了天冷要帶外衣之外,仍然要提摩太帶皮卷(聖經),好讓他到死之前都能接觸神的話語。更何況今日你我還有讀經的時間和精神,就要好好把握,讓神的話潔淨我們的心,使我們成為合用的器皿,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立志與神合作,好好完成神所期待的作品,我們便可感受到主用欣賞的眼光看著我們,這豈不是挺美的事,您說是嗎?

註:

1.筆者為了忠於原文,所引用的經文均直接從《BHS希伯來聖經》與《Nestle-Aland 第27版希臘文聖經》翻譯為中文,因此所譯出的經文便忽略中文的文雅,筆者並在附註列出《和合譯本》以便讀者對照。

2.本節經文出自《耶利米書》第十八章第6節,《和合譯本》譯為:「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待你們,豈不能照這窰匠弄泥嗎?以色列家啊,泥在窰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

3.本節經文出自《以賽亞書》第六十四章第8節,《和合譯本》譯為:「耶和華啊,現在祢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祢是窰匠;我們都是祢手的工作。」

4.本節經文出自《羅馬書》九章第20節,《和合譯本》譯為:「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

5.本句出自於《以弗所書》第二章10節,《和合譯本》譯為:「我們原是祂的工作。」

6.參見《耶利米書》第十七章第24-26節。

7.「」(後悔)為Niphal的形式。所謂的Niphal為希伯來文動詞七式中的一式,較常用在被動句,例如「我被幫助」;有時也用在反身句,例如「我幫助我自己」。

8.Brown, F., Driver, S. R., & Briggs, C. A. (2000). Enhanced Brown-Driver-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electronic ed.) (637). Oak Harbor, WA: Logos Research Systems.

9.本節經文出自《雅各書》第一章第17節,《和合譯本》譯為:「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10.參見《雅各書》第一章第18節。

11.本節經文出自《耶利米書》第十八章第12節,《和合譯本》譯為:「他們卻說:『這是枉然。』」

12.參見《耶利米書》第十八章1-12節。

13.本節經文出自《提摩太後書》二章20-21節,《和合譯本》譯為:「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14.Louw, J. P., &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15.《以弗所書》二章第19節的「」(神的家族)中的「」(家族),取自於《提摩太後書》第二章第20節的「」(家庭)這字。

16.Louw, J. P., &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17.希臘文的分號是「‧」而不是「:」,句號則是「.」。

18.本節經文出自《哥林多後書》第四章第7節,《和合譯本》譯為:「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

19.Louw, J. P., &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本節經文出自《提摩太後書》第二章第22節,《和合譯本》譯為:「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21.Louw, J. P., &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2.本詞句出自於《提摩太後書》第二章第22節,《和合譯本》譯為:「少年的私慾」。

23.Louw, J. P., &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4.Louw, J. P., &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5.摘錄自《希伯來書》五章7-8節。

26.本節經文出自《約翰壹書》第五章第14節,《和合譯本》譯為:「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27.本節經文出自《詩篇》一百三十篇第23節,《和合譯本》譯為:「神啊,求祢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

28.本節經文出自《詩篇》一百三十九篇第24節,《和合譯本》譯為:「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29.本節經文出自《提摩太後書》第三章16-17節,《和合譯本》譯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作者: 黎為昇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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