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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仁子


分辨公與私


在談如何說內心話才能榮神又益人之前,我想再次強調分辨公私的重要。前所述兩類:1.從益人而榮神出發,以互動方式表達內心話屬「私」。2.從榮神而益人出發,以福音宣道方式表達內心話屬「公」。搞混了,內心話是愈說愈亂。當然,這兩者也有可能互相衝突,難以兼顧,也順便聊聊怎麼辦也許會比較好。

東方文化裡由於家長制,家族延伸,王治的歷史悠久,對於人本、平權、兩性議題、團體機制(從小到大)牽涉到的觀念都比較陌生。所以生活中何時應當親密看待,何時應當嚴肅公辦,何時應當一對一私下談,何時應當斥諸開會議定……往往反過來做。最容易看到的是「對事」與「對人」分不清。於是,該私下懇談的內心話,與應該在整體參與的聚會藉講道強調,或在會議中提出討論的內心話(本文後半將會討論)會被許多人混淆。

不過還好,至少大家都知道「對事」是公,「對人」是私。私事嘛就是只影響他個人或他的家庭。如:家務事,保羅寫給腓利門私下解決阿尼西母一事。公嘛,影響的是教會多數人,如:受不受割禮。保羅因此上耶路撒冷與眾長老開會。好像不難啊!可是常常有人就偏偏卡死:人跟事本來就是牽連在一起的,哪有那麼容易clearcut。於是就發生「私事」被拿上台暢談;公事在私下議論紛紛,沒法度擺著吧,神會處理啦。

我們可以這樣練習:1.如果是公事,把當事者的名字換掉,多換幾次,甚至把古聖徒的名字換上去看看,換了十個,而且是愈換愈跟自己不相干,或不相認識的大名人,愈換愈覺得非公辦不可,那麼這個案子就是「對事」。因為,你已經從這中間的掙扎出來了:因為當事人跟自己關係太貼切,所以從開始一直覺得這事「對人」,處理不得,但當基本公眾道德感浮現後,就看到對眾人對全教會的影響深遠。

2.換到後來如果最後判斷此乃「對人」,還要再做一道最後確認手續:這時把自己的名字放上去。馬上呈現出是一件你絕對不希望被拿來公開消遣的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嘛,當然採取私下懇談囉!千萬別一開始就拿自己的名字來換,如果是公事,這麼一換,就更錯亂了。

現在就分別來談:1.以互動方式表達內心話。這是從讓人得造就來榮耀神,從小而大。2.以福音佈道方式或在會議中來表達內心話。乃從關切眾人或整體教會屬靈利益而發言,高舉神的榮耀,從大而小。

內心話用互動來表達──益人而榮神


話說得造不造就人,不是由發言的人自己一廂情願,單方面來定義。而是在發言前問自己:受委屈的人,聽了我的話心情得以舒展嗎?傷心的人聽了我的話得安慰了嗎?憤怒的人聽了我的話平靜了嗎?迷惑的人聽了我的話看見方向了嗎?還是我只是不吐不快,只顧自己表態。

要向人傾吐內心話,不就是要與人交心嘛,既然要與人交心,說話的時候將心比心,是第一最高原則,也是第一最低基本原則。要跟個人交心,先得要把自己的心交出去,然後在真誠的基礎下,來來往往,製造對話機會,讓對方也願意將心交出來,這樣這個內心話說出去,對方在信任與感慰之下,也相對的回饋以內心話。能夠使聽話的人受益,自然榮耀神。

交心時,難免情緒起伏,私下的場合才能發洩、解釋、澄清、了解、轉圜,最後能夠互相接納。心交出去了,總會有一番周轉,雖然傷神,最後若互相能夠有更進一步的了解。能相對得到一番回贈的內心話最甘甜,即或不然,仍然是坦蕩君子一個。總不會因為迂迴手法讓人批評不夠光明磊落。當然,交淺最忌言深。年輕不諳世事容易吃這個虧;不過年輕就一次,人不輕狂枉少年。輕狂少年,坦率無欺,實在勝於言不及義卻互攀交情的老謀深算。先交心,或先交情?建議先有幾分交情,再交心,否則恐怕再見面連寒喧幾句都嫌尷尬。

牧人牧會也是這樣。私下訪問認識羊群,知道羊群的景況(箴二十七23),才能按時、按人、按糧分糧。主耶穌說:我的羊認得我的聲音(約十3-4),牧人若是從不跟羊就近講話,羊如何認得牧人的聲音?講台訊息對象是眾人,從麥克風傳來的聲音遙遠也比較不親切,無法取代需要私下交心的關懷。

當然,也有羊隻被公開驚恐過,或累積了不良經驗,以致不樂意牧人私下來訪,那麼只有牧人用持續的熱誠與真實行為的改變才能夠挽救,在主耶穌比喻牧人與羊的關係裡,承擔責任的不是軟弱的羊隻。如果responsible person續以貼標籤回應,形同施壓報復,羊群早晚要散了。

內心話以福音佈道方式或會議來表達──或傳好信息,或傳警訊,或責備管教


主耶穌傳道時,常常以:「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truly truly I am telling you)開始,這些主耶穌的內心話不僅只是實在話,而是來自於差祂的天父真神,關係到眾人屬靈生命得救的真理(約六43-59)。筆者認為在傳揚真理的人心裡,這類內心話是一種有別於個人主觀感受,獨立於可有可無的任何形式。將這些屬於真理或關係到眾人靈命的內心話說出來,對他們來說是一種使命。保羅就說;我若不傳,我便有禍了(林前九16)。

被託付這類的內心話的人,所選擇的分享方法,除了個人福音佈道,隨著內容所涉及(對外傳福音,對內潔淨),與內容帶來的影響,講台與會議(徒十五)是不可避免的媒介。因為這牽涉到眾人屬靈的利益,屬於「公」。選擇講台與會議傳遞訊息的方式,著重於規範與定案,不在於個人親密感受的交換。聖經中有許多需要用公共場合裁奪的例子,「徒十五」、「帖後二」、「彼後二」、「約壹四1-6」、「林前五」、「啟二12-15」。

查考這些例子讓我們能更清楚:甚麼樣的事件,是迫切需要在教會中闡揚,而不是用私下談論,或耳語,可以消化掉的。沒有職責在身的一般信徒,只要將這些事向該負責的人提出,就算是盡責了,守住分寸,以免越權。有職責在身的人,若也是聽聽就罷,堅守明哲保身,失職之咎,則在所難免。

不同於將個人事件藉用講台影射,往往需要明白交代清楚的屬靈公案,卻常常是最為人退縮畏懼去面對的。要不《啟示錄》中七個教會裡:以弗所有尼哥拉黨;示每拿有自稱猶太人的撒但一會;別迦摩的居所是撒但的住處;推雅推喇有自稱先知的耶洗別教導信徒姦淫、吃祭偶像之物;狄撒只有幾名未污穢自己的衣服;非拉鐵非一樣有說謊的猶太人在神眼裡實為撒但一會;老底嘉自視甚高,七個教會裡算比較好,卻被神評比為不冷不熱。七個教會可以代表末世教會裡普遍存在的各種屬靈問題。

責備、管教是教會牧養裡重要一環。若僅是個人事件(如前述),當然私下處理比較妥當,但若是在教會裡已經形成一股勢力,或風氣,或有結黨如《啟示錄》裡描述「一會」、「一黨」的狀況,或如哥林多教會裡讓全團發起來的惡酵,教會如何能(也不能)放任不處理。

看神怎麼交代各教會的使者:「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啟一19)。「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三19-22)

末世教會兩個課題:一是福音還沒有傳遍(太二十八19-20),二是教會還沒有成聖(弗五26-27)。這兩者也就是屬於「公」的內心話(真理),都需要藉由宣道或會議的方式來達成,從榮耀神出發來造就人。

傳揚福音是教會內部團結,真理根基紮實,信徒信心與愛心堅固後,絕對必然結果子。教會不成聖通常都與不忌邪以及掩飾罪惡兩件有關。兩者的關係是:負罪的教會絕對不可能興旺福音。所以如果說教會裡有罪沒有解決,有邪靈的工作不謹慎,有交鬼的事置之不理,一味高唱福音要傳遍全天下,神會用鐵的事實來拆穿人的虛謊。

忌邪與自潔是教會做基督新婦的本分,就像不能吃祭偶像的物那麼根本,因為神是忌邪的神。聖經裡清楚記載的事,就是教會的本分,若把「神會自己修剪枝子」拿來當成託詞,就等吧,等到末日那一天,最後終會應了自己的期待:神終於動手了,砍下來丟到火裡(啟二21-23)。推託的人哪,神要修剪的是那些能結果的。等了三年,又一年,沒有收成,栽種無花果樹的都說:「砍了吧,何必白佔地土」(路十三6-9)。更何況一等十年,二十年呢?!

與眾人相關「公」的內心話,通常都很難下嚥:傳福音時,要向未信主的人說你有罪;對內自潔,要信徒悔改。「主啊!這話甚是難聽」(約六60),也因此很難啟口。但同樣的,甚是難聽的話若是關係某個個人,通常又都能很勇敢的被陳述。人都知道不要去惹惡勢力,但挑容易又沒有抵抗力的下手則不打緊,俗云「軟土深掘」。典型在昔,誰能效法我們的老師主耶穌與祂的開路先鋒施洗約翰?他們為了神所託付的生命之道,不畏於當時腐蝕大多數猶太人心靈的惡勢力──就是言行不一、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憤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二十三33;路三7)

公私可兩全?


公私看似不能兼備,還是因人的內心沒有足夠的勇氣。選擇打「軟土深掘」牌,想是寥可自慰;其實選擇性勇敢地影射個人私事,還不如承認而三緘其口,前者是真懦弱。曾經軟弱三次不認主的彼得既可因聖靈充滿說出:「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我們又有何可非難的,更何況這個一百八十度轉變的漁夫接著再舉證:「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徒五32)。順服神所說的內心話,會帶著極大的能力,接下來聖靈動工,「使徒時代是在使徒宣道之後,聖靈就降臨在信的人身上」,就會印證這些內心話是實實在在的真理。

《馬太福音》十八章15-18記載私下處理得罪自己的弟兄,他若不聽,再帶兩三個人同去作證,再不,告訴教會,若依然故我,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看得出來犯錯的人非常強硬,用一對一,三對一,教會對一,從私的層次到公,依然無法挽回這人的靈魂,最後才放棄。主耶穌其實已經教導我們公私兼備的原則,這個原則與置之不理,或私下議論紛紛截然不同。只是有時候,因為人為因素放任,酵的影響已經形成一面倒的狀況,也就甚麼都不必說啦──專心禱告吧!(詩一○九4)

結論──熱情又勇敢猶需智慧來加分


大部分的人都希望自己每一句吐出的「內心話」都能夠榮神又益人(除了惡人)。當然更不想熱臉去貼冷屁股,或是無意中讓真心的勉勵變成了說話者二度、三度、四度受傷害。還有一種傷害是掏心者真情告白最害怕的:原只求信任回報,沒想到卻落得被出賣,拿去流傳當笑話(與託人帶話的例子不同喔,與其說遇人不淑,不如說遇人不忠恰當些)。

實戰演練的結果是從此以後不再向任何人說內心的話。當然,既沒有把握說了話可以榮神益人,保持沉默其實也是一種智慧(箴十七28)。另一個智慧的訣竅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一1),不管公或私的內心話,只要不慎為褻慢人(英:mocker法:moqueur,意指取笑嘲弄人的驕傲人)聽到,拿去當茶餘飯後的點心談論,那下場絕對是不榮耀神,又傷害人的。

只是有人一世熱血,屬於孟子一類:「余豈好辯哉,余不得已也」。是啊!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點燈要放在燈台上(太五15),那麼,加上一些聖經原則或許可以指導我們成為熱血的智慧之子吧!雖然說有智慧的人好像都比較冷血(我想是比較冷靜啦),但我的確也認識一些非常有智慧,卻依然熱血澎湃的人。看著他們面對人生的智仁勇,還有超越遼闊的胸襟,我常常是在學習如何冷靜中,莫名感動起來。

當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智慧人的心教導他的口(箴二十三19,十六23)。求神給我們智慧與勇氣,讓我們知道:甚麼時候該說甚麼樣的內心話,該怎麼說才能榮耀神造就人。

最困難的,是在極大的壓力下,堅持做一個真基督徒,為了榮神而益人──力諫,可能不為世人所了解;為了益人而榮神──屈己,可能不為世人所看見;熱血內斂,身存風骨。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9/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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