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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04期1994年9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發怒合乎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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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信君


約拿書是一卷相當奇特的先知書,書中論及約拿傳道的經過,並對先知約拿生動地刻劃與描述。第一章以船上敬虔的外邦人來凸顯約拿的抗命;第二章記載約拿在大魚腹中三日三夜,並且獲救的奇妙經歷;第三章提及尼尼微人真誠的悔改──人和牲畜都披上麻衣,切切求告神,離開所行的惡道;第四章中,約拿的發怒與求死更是令人感到錯愕與印象深刻。讀完約拿書常會使人產生一個疑問:神的先知怎會違抗神旨並與神強嘴呢?

約拿書中兩次記載約拿的發怒與求死,第一次是因為神後悔不降災於尼尼微城,第二次是因為替約拿遮蓋烈日的蓖麻為蟲所咬枯槁而死,約拿難耐驕陽的曝曬因而發怒。對約拿的發怒,神皆答以:你這樣發怒合乎理麼﹖很顯然約拿發怒求死是沒有道理的,但他卻大言不慚,強辯自己發怒以至於死都合理,因此神在四章十至十一節中回答並教育約拿:萬物皆為神所創造,祂豈能不愛惜尼尼微城中人與牲畜的生命呢﹖以此來強調約拿的無理。

一、不合乎理的怒氣

由神的回答中可知,發怒可分為合乎理與不合乎理兩種。不合乎理的發怒可包含下列數端:

1.出於嫉妒

亞伯、該隱兩兄弟同時獻祭給神,神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發怒,變了臉色(創四4、5);該隱不知檢討自己不蒙悅納的惡行(約壹三12),反倒殺害本是同根生的親兄弟,正是「怒自心中起,惡從膽邊生」的最佳寫照。

又如當大衛戰勝歌利亞,凱旋而歸時,眾婦女唱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掃羅甚發怒,不喜悅這話,並從那日起,掃羅就怒視大衛(撒上十八7-9);結果有從神那裏來的惡魔,大大降在掃羅身上,他就因此胡言亂語。嫉妒的火真是可怕,難怪經上記著說:「忿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惟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箴二十七4)。

2.出於貪心

有一回耶穌在西門家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瓶極貴的真哪噠香膏來膏耶穌,其中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地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可十四3-5)。這些人發怒並非出於掛念窮人,而是出於貪愛錢財(約十二6)。

3.出於無知

馬太福音二十一章14、15節記載:「在殿裏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祭司長和文士,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又見小孩子在殿裏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就甚惱怒。」

猶太人對神的熱心是不可否認的,處於羅馬政府統治下的猶太人,內心企盼彌賽亞早日來到的心情亦是可以理解的,但他們卻不認識耶穌正是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反而排斥拒絕耶穌;甚至像祭司長、文士這些宗教上的領袖,親眼目睹耶穌所行的神蹟及所闡明的天國福音之後,仍然硬著頸項、冥頑不化,這樣的無知,導致猶太人將耶穌除之而後快,卻也換來了無根浮萍般的亡國之痛。

二、合乎理的義怒

耶穌是完全人,是那義者(約壹二1),是無罪之人(路二十三14),從耶穌身上可看出神的性情(西二9);耶穌在世時曾發怒,神也在怒中懲罰惡人。人既按著神的形像和樣式所造(創一26),就有神的形像(弗四24),並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因此在某些情況下的發怒是被允許的,因為是合乎理。茲依據聖經提出數點以為佐證:

1.造就信徒

保羅不僅傳福音建立教會,也重視信徒的牧養工作,雖然他周遊四方旅行佈道,但他的心卻無時無刻不惦記著各教會的聖工發展,和信徒的信仰狀況。一聽到教會的紛爭,或是有人傳不純正的道理時,他的心總是憂急如焚,並寫信加以責備或駁斥,為了維護真理,所以他向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我向你們所起的忿怒,原是神那樣的忿怒(林後十一2)。今日的教會,處於多元開放的社會,異教邪風在人不儆醒的時候亦會帶進教會之中;因此,保羅衛道的精神,正是維護教會純正與發展的必備條件。 

2.斥責罪惡

蒙神慈愛的手引領出埃及的以色列民,在摩西上西乃山領受神的聖言之際,因見摩西遲延不下山,便向亞倫要求立一金牛犢當成神來敬拜;當摩西下山,挨進營前就看見金牛犢,又看見人跳舞,便發怒把兩塊版扔到山下摔碎了,又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出三十二19、20)。信徒對罪惡的事要有高敏感度,容忍罪惡的後果便是招致靈性的滅亡。

3.促進悔改

彌迦先知說: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祂,直等祂為我辯屈,為我伸冤,祂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祂的公義(彌七9),神又藉何西阿先知說:我必醫治他們背道的病,甘心愛他們,因為我的怒氣向他們轉消(何十四4);可知神對背道的以色列民施以烈怒刑罰的目的,乃是要使他們從苦難中認識神,進而歸向神,歸回神的愛中。正如詩篇所言: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三十5)。

4.彰顯公義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一18),「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不得神的喜悅,且與眾人為敵。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帖前二15、16)。神是公義的神,無罪的祂必拯救施恩,有罪的祂必管教懲治,表明祂是賞善罰惡的公義審判者。

三、結語

傳道者說:你不要心裏急躁惱怒,因為惱怒存在愚昧人的懷中(傳七9),除非是聖靈的感動發義怒,我們應當靠聖靈治死肉體的情慾(加六16),不發血氣之怒。非不得已發怒時,亦應謹守下列原則:不輕易發怒(箴十六32;十九21),慢慢動怒(雅一19),最後達到不發怒的地步,因為人的怒氣不能成就神的義(雅一20),如此便可成為一個有智慧的人(箴二十九11)。




作者: 黃信君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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