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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3期1995年6月)
真理論壇:[聖靈月刊]主的食物──約翰福音查經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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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忠光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四34)。

有一次,門徒準備了餐食請耶穌喫。耶穌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接著又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

人只知道屬肉(物質)的糧食,卻不知道還有屬靈(精神)的糧食。耶穌在這裏所說的,當然是屬靈的糧食,所以是門徒所不知道的。耶穌帶有肉身,自然也需要屬肉的糧食,但是祂看屬靈的食物勝過屬肉的食物。當祂受魔鬼試探的時候,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魔鬼對祂說:「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四1~4;參:申八3)。祂並不因肚子餓了,就聽魔鬼的話去變石頭當成食物充餓;由此可見,祂並不看重屬肉的物。

彼得叫我們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神的話─聖經),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我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二2)。因此,古代的聖徒禱告說:「求你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因我仰望你的典章。」(詩一一九43)。約伯也說:「祂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中祂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伯二十三12)。我們信徒應當每天吸收屬靈的糧食如同屬肉的食物一般。當我們嚐到神言之甘美以後,就會欲罷不能;如耶利米所說的「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了(耶十五16;參:詩十九9~10,一一九103)。

耶穌當然看屬靈的食物勝過肉體的食物,所以在祂的腦中充滿著神的話,才能以此勝過魔鬼的試探(參:太四1~11)。因為神的道如同聖靈的寶劍,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弗六17;來四12);所以祂能勝過魔鬼的試探了。

耶穌在此所說的祂的食物,乃是遵行神的旨意,作成祂的工。這更是門徒所不知道的真理。茲分述於下:

一、「以遵行神的旨意」為食物

在登山寶訓中,耶穌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因此,祂以身作則,凡事以遵行神的旨意為念。

1.在主禱文中,叫我們「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路十一2)。

2.祂曾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十二50;可三35)。看遵行天父旨意的屬靈的弟兄姊妹勝於屬肉的弟兄姊妹。

3.祂曾說:「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38)。

4.更難能可貴的,就是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說:「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又說:「我父阿,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太二十六42)。關於此事,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祂為大祭司。」(來五7~10)。麥基洗德是亞伯拉罕時代耶路撒冷城中至高神的祭司,也是撒冷王(創十四18;參:來七1~3)。

聖經記載,撒母耳曾對掃羅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父母對兒女所期待的,是他們能聽話,作個循規蹈矩、安分守己的人;而不是三餐能以山珍海味來供養為喜樂。耶穌也曾對門徒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八31);又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十五14)。可見做一個信徒要遵守主的道,是何等的重要啊!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若要進人永生,就當遵守誡命(神的道,神的旨意)。」(太十九16~17)。由此可見,遵守神的道(旨意),是得救進入永生的要件。

耶穌升天前,特地告訴門徒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20)。使徒約翰也說:「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約壹三24上);又說:「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裏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凡事遵行神的旨意)去行。」(約壹二5~6)。

我們若不遵行神的旨意,不僅無法使神與我們同在,連禱告都無法蒙神垂聽;因為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的禱告,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聽他(約九31;詩六十六18;賽五十九1~2)。

耶穌以「遵行神的旨意」為食物;我們要以何為食物來得永生呢﹖

二、以「作成祂的聖工」為食物

耶穌以「遵行神的旨意」為食物,並以「作成祂的聖工」為己任。祂十二歲時,與父母上耶路撒冷去守逾越節。守滿了節期,他們回去,耶穌仍舊留在耶路撒冷,在殿裏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當祂父母回來找祂時,祂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天)父的事為念麼﹖」(路二49)。正如耶穌說,我有(屬靈的)食物吃,是門徒所不知道的一樣,祂的父母也不明白「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的意思。從此可知,耶穌從小就以作成天父所交代給祂的聖工為念。

到了年紀約三十歲的時候,耶穌開始傳福音了(路三23)。當施洗約翰打發門徒來問耶穌說:「那要來的(救主)是麼﹖」的時候,祂回答說:「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太十一5)。這是耶穌在世時所作的主要聖工。不僅如此,祂為了聖工繼承有人,並得廣傳福音,曾在山上禱告,且整夜禱告神之後,到了天亮才挑選十二個使徒(路六12~13)。之後,祂給他們能力權柄,差遣他們去宣傳神國的道,醫治病人(路九1~2)。不僅如此,祂也曾經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傳道(路十1)。祂升天後,又選召保羅做外邦的使徒,使福音傳遍到普天之下。這就是祂為神所作的大工。

祂在世傳道約三年半,最後擔當世人的罪,作為代罪的神的羔羊完成了救恩─作成了神所交代最後的聖工。祂在十架上,氣斷前說了一言「成了!」,表示祂作成了神的工,完成了救恩(約十九30)。世人就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了;因為耶穌氣斷時,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表示靠著耶穌的血,我們人類就可以與神親近了(來十19~20;太二十七50~51;弗二13)。

道成肉身來到世界的耶穌,在祂三十多年的人生當中,遵行了神的旨意,作成了祂的工;我們信徒應作甚麼聖工呢﹖有一次,眾人問耶穌說:「我們當行甚麼,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約六28~29)。從耶穌所回答的話,可知:作聖工必須先信神所差來的耶穌為救主,因為這是神的旨意,神所喜悅的工。有些信徒熱心於作教會的工作,這是好的現象;但是假如沒有檢討自己的信心如何,是否凡事遵行神旨意作事的話,所作的工,不一定能蒙神悅納。因為聖經記載:「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耶穌也說過:「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1~23)。耶穌的這段教訓是值得三思的。

等到我們有了信心,並認為過著遵守神旨意的生活之後,我們就可以按照我們的恩賜為神的教會效勞,多傳福音帶人歸主,這是最有價值的聖工,也是與得救有關的事(參:太二十五14~35)。當我們能作完了今生應作的工,作工的果效也將隨著我們了(啟十四13)。如果當我們臨終的時候,能像保羅「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而能說「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的話,是多麼有福啊!所以保羅勉勵我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結語

根據耶穌所說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之言,或許我們會感覺驚奇,因為我們平常只知道屬肉、屬物質的食物罷了。殊不知人尚有更重要的屬靈(精神)的食物。主耶穌所指示的,這些屬靈的食物,我們豈不當效法主作為我們日常之食物,以達到永生呢﹖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


作者: 謝忠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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