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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27期2004年12月)
靈修小品:雅各的忍耐與成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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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行事上

雅各在行事上的成長可分為三個層次:服事忠心、興家立業與公義行事。

(1)服事忠心

從雅各對拉班所說的話,可以知道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在工作崗位上忠心服事人。雅各對拉班說:「我怎樣服事你,你的牲畜在我手裏怎樣,是你知道的。我未來之先,你所有的很少,現今卻發大眾多,耶和華隨我的腳步賜福與你。」(創三十29-30)

首先,雅各讓主人知道自己的工作表現。他告訴拉班:「我怎樣服事你,你的牲畜在我手裏怎樣,是你知道的。」每個人的工作表現可分為兩部分:努力程度與實際績效。雅各向拉班表達「我怎樣服事你」,是說明自己的努力程度;而「你的牲畜在我手裏怎樣」,是說明自己的實際績效。

每個人應該反省自己的工作表現是否讓主人知道。若主人不知道你平時的工作表現,如何證明自己忠心服事主人?有些人只敢讓上司知道自己好的工作表現,不敢讓上司知道自己不好的工作表現,這不是忠心的人。

萬一我們把自己不好的工作表現讓上司知道了,不是會影響我們的前程嗎?哪有人那麼笨的呢?所以耶穌才要我們必須在最小的事及不多的事忠心,意思是要我們在每件事上都有好的工作表現。

其次,雅各可以具體指出自己的貢獻。他告訴拉班:「我未來之先,你所有的很少,現今卻發大眾多。」每個人也應該了解自己的貢獻,並且反省自己的貢獻是否促進組織整體的發展。如果說不出自己的具體貢獻,如何讓別人相信自己忠心服事?若你的貢獻小於組織因你而產生的損耗,則組織需要你做甚麼?有些人做事很努力,但是團體沒有因此得到幫助或成長,反而因此衰退,這也不是忠心的表現。

最後,雅各懂得將榮耀歸給神。他告訴拉班:「耶和華隨我的腳步賜福與你。」有些人做事很努力,團體也得到幫助和成長,但是這些人卻不懂得謙虛,將所有的功勞都歸給自己,忘記神的幫助與同仁的合作,這也不是忠心的表現。

忠心的人可以使主人蒙福,並使自己得到別人的尊重,進而增加自己的價值。若有人忠實報告自己的工作表現,其工作表現對組織有貢獻且能促進組織整體的發展,最後還態度謙虛將榮耀歸給神,他就是忠心的僕人,這是各種組織競相爭取的人才。若組織積極爭取這種人才,則組織會持續發展;反之,若組織排斥這種人才,則組織遲早走向衰退的地步。

(2)興家立業

雅各是忠心的人,因此當雅各向拉班提出離開的請求時,拉班就主動表達願意給雅各工價。當雅各聽到拉班願意給他工價時,他的回答非常靈巧:「如今,我甚麼時候才為自己興家立業呢?」雅各這樣的回答相當有啟發性,也非常值得專業經理人參考。雅各了解工價只是興家立業的手段,但是人生的目標是要為自己興家立業,而不是只想得到更多的「工價」。忠心服事的智慧人要有為自己興家立業作打算。

雅各知道興家立業是自己的事,必須自己經營,而不是靠別人給予,所以當拉班告訴雅各:「我當給你甚麼呢?」雅各回答拉班:「甚麼你也不必給我」。每個人應該反省自己興家立業的過程中是基於自己的條件?或是靠別人的給予?如果是靠別人的給予,永遠都不可能為自己興家立業。

現在的社會有些人很差勁,自己想興家立業,卻沒有知會老闆,甚至將老闆交給他的顧客及員工帶走,這等於將主人所託付的羊群搶走。聽說近來也有基督徒做這樣的事,著實不應該。若信徒曾有類似的行為,應確實悔改,因這種行為不只違反聖經的教訓,也違反台灣現行的法律。

雅各為了興家立業,就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所以雅各與拉班談條件,要求:「只有一件事,你若應承,我便仍舊牧放你的羊群。」在興家立業的過程中,為自己爭取應得的權益是可以的,而且也無法避免。雅各提出繼續為拉班放羊的條件,該方案有明確的衡量標準,而且有判斷對錯的依據,最重要的是雙方認為交易公平,讓相關的人能接受交易的條件,所以拉班說:「好阿!我情願照著你的話行。」

(3)公義行事

行事的最高準則是按公義行事,而按公義行事也有不同的層次。雅各的公義層次從依約行事、按理論事到按神意做事。

a.依約行事

當拉班接受雅各的提案之後,當日就把有紋或有斑的公山羊,有點或有斑或雜白紋的母山羊,並黑色的綿羊,都挑出來,交在他兒子們的手下,又使自己和雅各相離三天的路程。雅各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在牧養拉班其餘的羊的過程中,就拿楊樹、杏樹、楓樹的嫩枝,將皮剝成白紋,使枝子露出白的來,將剝了皮的枝子,對著羊群,插在飲羊的水溝裏和水槽裏,羊來喝的時候,牝牡配合。羊對著枝子配合,就生下有紋的、有點的、有斑的來。

雅各把羊羔分出來,使拉班的羊與這有紋和黑色的羊相對,把自己的羊另放一處,不叫他和拉班的羊混雜。到羊群肥壯配合的時候,雅各就把枝子插在水溝裏,使羊對著枝子配合。只是到羊瘦弱配合的時候就不插枝子。這樣,瘦弱的就歸拉班,肥壯的就歸雅各。於是雅各極其發大,得了許多的羊群、僕婢、駱駝和驢。

從前讀到這段聖經記載時,常常責怪拉班不守誠信,並厭惡雅各狡猾。其實拉班只是在不違背事先約定的前提下,為自己謀求最大的利益;而雅各只是根據事先的約定,以智慧克服困難罷了。

依約行事也是行事公義的表現,只是現在有些基督徒不知道自己所說的話就是與神立約,連最基本的公義表現都沒有。

b.按理論事

其次是按理論事。當時拉班剪羊毛去了,拉結偷了他父親家中的神像。拉班追上雅各。拉班對雅各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你雖然想你父家,不得不去,為甚麼又偷了我的神像呢?」

雅各回答拉班說:「至於你的神像,你在誰那裏搜出來,就不容誰存活。當著我們的眾弟兄,你認一認,在我這裏有甚麼東西是你的,就拿去。」最後,拉班沒有搜出神像來。

雅各就發怒斥責拉班說:「我有甚麼過犯,有甚麼罪惡,你竟這樣火速的追我?你摸遍了我一切的家具,你搜出甚麼來呢?可以放在你我弟兄面前,叫他們在你我中間辨別辨別。

我在你家這二十年,你的母綿羊、母山羊沒有掉過胎。你群中的公羊,我沒有喫過;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上。無論是白日,是黑夜,被偷去的,你都向我索要。我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我常是這樣。我這二十年在你家裏,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為你的羊群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價。

若不是我父親以撒所敬畏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與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發我空手而去。神看見我的苦情和我的勞碌,就在昨夜責備你。」(創三十一36-42)

按理論事的公義表現高於依約行事,但是堅持按理論事的人要小心,如果我們因無知(不知實情)而與人論理,事後會因無知的錯誤而付出代價。就如拉班指責雅各偷了神像。雅各回答拉班說:「你在誰那裏搜出來,就不容誰存活。」最後,拉班沒有搜出神像來。

雅各就發怒斥責拉班。拉班雖找不到證據,自知理虧,但是事實卻與雅各認知不同,最後雅各因自己無知所說的話而失去自己的愛妻拉結。筆者藉此順便呼籲那些未查明事實,單以邏輯推論就批評、責怪別人的人要小心。

c.按神意做事

行事公義的最高境界是按神的旨意做事。就如約翰所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

當雅各一行人從伯特利起行,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拉結臨產甚是艱難。正在艱難的時候,收生婆對他說:「不要怕,你又要得一個兒子了。」拉結將死的時候,就給他兒子起名叫便俄尼;雅各卻給他起名叫便雅憫(創三十五16-18)。

便俄尼的意思是「愁苦的兒子」,便雅憫的意思是「好運的兒子」。從人的角度,便雅憫剛出生就沒有母親,真是愁苦的兒子;從神的角度,母親犯錯當死,便雅憫無辜,所以還能存活彰顯神的公義,所以是好運的兒子。可見雅各已經從按理論事,提升到按神意做事。

從雅各決定移民埃及的決策過程,也可以看出其按神意做事的表現。當雅各的兒子從埃及回到迦南地,告訴雅各說:「約瑟還在,並且作埃及全地的宰相。」雅各心裏並不相信。當雅各聽到他們轉述約瑟所說的話,又看見約瑟打發來接他的車輛,才相信約瑟還活著的事,便說:「罷了!罷了!我的兒子約瑟還在,趁我未死以先,我要去見他一面。」

雅各要下埃及之前,先來到別是巴向神獻祭。夜間,神在異象中對以色列說:「我是神,就是你父親的神。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裏成為大族。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約瑟必給你送終。」雅各就從別是巴起行,全族的人都坐在法老為雅各送來的車上,又帶著迦南地所得的牲畜、貨財來到埃及(創四五25-四六7)。

大家都知道要讓老人搬家不是容易的事,更何況是一百三十歲的老人。尤其從神的應許中可以看出雅各內心害怕,他怕搬到埃及之後不得善終。雅各為了解神的旨意,就先到別是巴向神獻祭,求問神。當明瞭神的旨意後,他就照神的旨意將全族的人及財產都帶到埃及。

基督徒如何按神意做事?至少有三件事:首先,我們要分別是非(羅二18),不可為息事寧人而是非不分,是非不分的人如何建立「真」教會呢?第二,要行動聖潔,遠避淫行(帖前四3),不可因怕得罪惡人而同流合污,同流合污的人如何建立「善」良的教會呢?第三,要行善(彼前二15),不可因為環境困難而放棄對真理的堅持,無法堅持真理的人如何建立完「美」的教會呢?神的旨意是公義行事的最高指導原則。

換言之,基督徒必須依神的旨意與人約定,按神的旨意論理,而神的旨意必須兼顧是非(真)、善惡(善)與好壞(美)。

現在有個問題,如果因為疏忽而與人約定,事後發現該約定將導致自己吃虧,基督徒要不要遵守約定呢?聖經對此道理有明確的原則。如果因為疏忽而與人約定,事後發現自己吃虧,甚至不合神的心意,應該設法補救。經過補救之後,基於「信實」原則,應該遵守與人的約定,即使吃虧,仍不可片面毀約,或依靠自己的權勢不履行義務,否則會禍及子孫。

這個道理我們可以從《約書亞記》第九章看出來。當時基遍人藉由欺騙的方法與以色列人立約。我們發現基遍人不誠實在先,設詭計,假充使者,對他和以色列人說:「我們是從遠方來的,現在求你與我們立約。」約書亞與他們講和,與他們立約,容他們活著;會眾的首領也向他們起誓。

雖然事後發現被騙,而且「要容他們活著」的約定是沒有按神的旨意,即滅絕迦南地的國民(申三十一3)。到了《撒母耳記下》二十一章,記載掃羅竟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發熱心,殺死基遍人;到了大衛年間,饑荒一連三年,最後大衛必須交出掃羅子孫七人給基遍殺死,饑荒才得解決。

所以大衛要我們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裏說誠實話。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喫虧也不更改(詩十五4)。

假若堅持公義卻受患難,怎麼辦?沒關係!「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帖後一6-8)

五、結論與討論

期望本文可以幫助大家更了解雅各,並且效法雅各學習忍耐,並且隨時把握成長的機會,至死不改對神的信心。藉由正確的信仰與不斷的學習,確定人生的價值觀,並養成符合信仰的行為。在信仰上可以由理性的信仰,得勝的信仰,再到單純的信仰。在為人上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並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在行事上可以忠心服事、興家立業與公義行事。最後討論一些信徒常問的問題。

1.神對待雅各與以掃公平嗎?

許多信徒常常質問:「以掃無法得到長子的名分,或雅各可以得到長子的名分,關鍵不在以掃或雅各,而是在神的權柄與憐憫。」這些信徒所引用的經節是保羅說:「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麼?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1-16)

既然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那麼被神揀選的人可以為所欲為、不求長進麼?斷乎不可!被神揀選的人應該學習雅各不斷長進,使自己的行為表現勝過未被神揀選的人,讓神的揀選與憐憫不會被人批評為不公平。雅各書就是強調這個觀念,所以解釋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纔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二20-24)

2.神的旨意與人的功過

從雅各騙取長子名分的過程,基督徒可以學到:不可以實現神的旨意掩飾自己的過失。也許信徒會問:「《創世記》二十五章23節記載,當以掃與雅各在利百加腹中彼此相爭的時候,神已經解釋:兩國在利百加腹內,兩族要從利百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所以雅各與利百加聯合欺騙以撒,正好實現神的旨意。」

此種以實現神旨意將人為的錯誤合理化的論點非常危險,而這也是單顧自己的表現。神預定耶穌要為世人死,難道猶太出賣耶穌是大功一件?如果這種論點正確,為什麼耶穌說:「人子固然要照所豫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路二十二22)。其實神是自有永有的,沒有時間與空間的限制。神告訴利百加:「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是為利百加解釋未來會發生的事,並不是要利百加設法使大的服事小的。我們不當以神對未來的預先說明,合理化雅各與利百加聯合欺騙以撒的錯誤。

3.別人的關懷與自己的努力

每個人都必須承擔自己決策的後果。每一個人、公司或教會的發展都是相同的道理。目前的成功(失敗)是因為過去做對了正確(錯誤)的抉擇與努力;未來的成功(失敗)是基於目前做對了正確(錯誤)的抉擇與努力。另外,聖經界定人的過失與職責非常清楚。事先以掃因貪婪而出賣長子的名分(希十二16),事後也因貪婪而不認帳,並揚言要殺雅各。

雅各的過失是欺騙自己的父親。雅各用盡巧思並把握機會爭取長子的名分,緊抓神的應許與賜福;表面上似乎值得我們學習,但雅各因操之過急,並以欺騙的手段實現自己的目標,實質違背神的真實性,我們應引以為戒。聖經雖然沒有直接對雅各欺騙父親這件事,提出負面的評價;但是聖經透過記載雅各欺騙父親之後的遭遇,讓我們了解雅各因欺騙父親必須付出代價。後來雅各離鄉背井二十年,在外被改了十次的工價,在家被自己的兒子欺騙,無法再看到自己母親最後一面,都與他以欺騙的方法獲得長子的名分有關。

4.等候神的時機或及時努力

人要等候神的時機,更要以正當的方法達成目標。如果神的旨意是要讓雅各得長子的名分,即使雅各不欺騙父親,神仍會安排機會讓他獲得該得的長子名分。雅各卻操之過急,用欺騙的方法獲得他「應得」的長子名分,神雖然沒有阻擋,但雅各卻必須為自己的決策負責,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若有教會的領導人,口頭上說相信聖經,行為上卻違背聖經,也是一種欺騙,將來必會付出代價,請大家三思。

也許有信徒認為:「幸好雅各盡力用詭計與欺騙奪取長子的名分與福分(創二十七35-36),否則豈不讓糊塗的以撒祝福了不應得長子名分的以掃?」人也許會糊塗,但是神卻永遠不會糊塗。例如神明確指出流便無法得到長子的名分,及長子的名分應歸約瑟(代上五1),雖然雅各年紀老邁,眼睛昏花,但是在祝福瑪拿西和以法蓮的事上,卻不受約瑟及常理的影響。

人除了等候神的時機外,更要用正當的方法實現神的旨意。例如,神要撒母耳去伯利恆膏大衛作王。撒母耳說:「我怎能去呢?掃羅若聽見,必要殺我。」神卻教撒母耳用靈巧而且正當的方法實現神的旨意:「你可以帶一隻牛犢去,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撒上十六1-2)。

用正當的方法實現神的旨意,是基督徒應該盡的本份;以實現神的旨意為藉口,卻用欺騙的方法謀求自己的好處,實不是基督徒應有的行徑。雅各並不是沒有正當的方法可用。例如雅各可以透過利百加提醒以撒:祝福雅各吧!因為神應許:「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雅各也可以直接向以撒說明:祝福我吧!因為以掃已將長子名分賣給我了。如果利百加與雅各以正當的方法實現神的旨意,整本聖經的歷史就會改寫,而且變得更美好。

可見欺騙雖然可以造就自己短期的利益,卻破壞了長期的信任關係。貪婪破壞了美麗的畫面,急躁遺留傷痛的回憶!每個人的決策與行為不但改變自己的未來,也將影響自己的後代。雅各的欺騙不但使兩兄弟感情破裂,更導致雅各與以掃的後代成為世仇,當耶路撒冷遭難的日子,以東人(以掃的後代)竟說:「拆毀!拆毀!直拆到根基!耶和華啊,求祢記念這仇!」(詩一三七7)

5.神的應許與人的責任

人應該面對問題,為實現神的應許而戰。我們要學習拿單先知的榜樣,遇到問題的時候,除了等待時機之外,更要有為神的應許而戰的準備!當我們看見有人破壞神的應許時,就應挺身為真道而戰,以免被惡者得勝。拿單先知知道在所羅門王生出之前,神曾應許讓羅門王為王(代上二十二8),當他看見雅多尼亞欲篡位,便挺身而出,提供好的主意,阻止雅多尼亞成就篡位的事(王上一11-14)。

耶穌說:「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可見神的救恩是一種禮物,應該觸及所有的人才公平,所以施洗約翰說:「凡有血氣的,都要見神的救恩!」(路三6)另外,既是禮物,就非人強求可得。我們無法強求神的應許,但是當我們得到神的應許之後,就必須努力實踐神的應許,所以耶穌說:「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十一12)。

人在絕望中得到神的應許,更應該由衷地對神感恩。亞伯拉罕用了很多方法想得到神所應許的兒子,包括認僕為子(創十五)、納妾(創十六、十七),但神明確地告訴他:「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創十七19)最後是在絕望時──撒拉的月經已斷絕,才得到神所應許的兒子。約瑟當宰相之前,也是在最絕望的時候──囚犯(創三十七)。人總是在最軟弱的時候,才用心體會神的大能。


作者: ET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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